陈寿灿[1]
【摘 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源于中华民族的自主与自觉,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需要在多元价值背景下进行对话与交流,在优秀传统上承继与创新,并从西方社会价值观的演进中获取有益启示。结合现实,众多“最美人物”汇聚成的“最美现象”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作为人才资源的聚集地和文化引领的前沿,高校则应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高地。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出了新部署、新要求,强调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价值观是集中体现一定民族共同的文化—心理倾向,又被作为生活于这一社会历史时期的社会成员所恪守的行为准则的价值观念形态,它是人们心中深层的信念和判断是非的标准,是文化的实质和核心。一个国家和社会是否拥有被人们广泛认同和遵循的核心价值观,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凝聚力和影响力。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党的十八大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的高度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我们要深刻认识这一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正确的价值引领和有力的精神支撑。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逻辑理路
十八大报告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来高度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有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又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反映了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全新认识,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价值共识、价值理想和价值追求,为多元时代凝聚思想共识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大力弘扬这些思想、理念和精神,理清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逻辑进路。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源出于中华民族的自主与自觉
在论及当代中国社会的道德现实时,人们大多有一个这样的错误判断,即当代中国社会是一个道德匮乏的时代,并时常把这种判断与市场经济和西方文化的冲击联系在一起,认为是市场经济与西方文化冲击并解构了我国传统的曾经是社会整合之基础的道德价值体系;同时,新的为大众所一致认同的道德价值体系尚未完全建构起来,这导致了公众道德意义层面的迷惘、道德标准的缺失及行为层面的普遍道德失范。从描述或现象分析的层面看,这种判断有其可取的一面。确实,在最近30多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道德价值层面的问题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外来文化对我国社会生活与文化在各个层面日益深入的影响相伴相生。但是,如果我们对当代中国社会的历史逻辑作深入的分析,不难发现,这种判断是值得质疑的。
其一,简单地诉诸市场经济与外来文化并不能完全合理地解释当代中国社会的道德价值体系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对这一问题的考察应追溯至更远的明中期以来我国早期的思想启蒙运动,以顾炎武、黄宗羲、王船山等为代表的封建开明知识分子就开始了对传统道德价值体系的批判与反思。应该说,这种批判与反思开启了我国社会由前现代性社会向现代性社会转型的先声。需要强调的是,自此以后这种批判与反思在整个近现代中国与当代中国的历史进程中始终存在,这说明对旧价值体系的批判与解构及建构合乎新时代要求的新的价值体系,一是基于我国近现代以来社会进程,二是基于我们民族的自我反思,而不仅仅是受到市场经济、外来文化冲击的外在压力的被动进程。
其二,当代中国社会道德生活的实质并不在于道德匮乏,其最为根本的特征实乃价值异质与冲突,有人称之为价值多元化。但多元化并非一定导致冲突,世界上的各个时期都有过这样的现象,即有些国家在社会价值层面虽亦呈现多元样态,但却交融互促,和谐共存。而当代中国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则是冲突的多元化。把当代我国道德生活的现状归结于道德匮乏的真实意思是人们在道德生活中缺乏一致的道德价值标准,或者说缺乏“好的”道德价值标准,这导致人们在遵奉自己的价值标准行事时多与他人冲突,甚至是严重的冲突;而这种价值异质与冲突又进而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价值共同体的基础。在社会生活中,它表现为人们被分化为不同的乃至对立的利益集团、文化群体,这种分化已严重影响了当代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在“以德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方略中,我们都能清晰地探察到全社会对这种分化的体察与反思。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基于对当代中国社会价值现状合理解释的有效解决,其目标是形成民族核心凝聚力,它反映了中国人民对自己社会问题的自主与自觉。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需在多元价值背景下进行对话与交流
核心价值观本身在某种意义上是对价值分化与对立的反思及基于此的建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必定就要消除多元,走向一元,而是要建构一个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的多元共存样态。“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神内核及其遵循的根本原则,也是社会公民一致认同并共同执守的核心价值,其指导思想只能是引领社会主义基本方向与道路的马克思主义,并且必须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要求;同时,这一核心价值观也必须关照社会各阶层的基本意愿、文化诉求与生活理想。一方面,在当前我国社会价值多元化的态势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与具体内容应能体现社会各阶层、各价值共同体、文化群体的价值共识,这种共识是“核心”的基础。但目前的态势是,各阶层、各价值共同体、文化群体间尚缺乏一致的价值共识,这已是不需再加论证的现实。可喜的是人们目前已经认识到这一状况所造成的社会困局,并积极地思考可能的出路,这说明对话与交流是可能的,共识的建构也是可能的。另一方面,对话与交流过程本身就是构建中华民族与社会主义国家核心凝聚力的过程。也许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涵与具体内容的把握可能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但在对话与交流的过程中,人们就可能达成某些层面或某些局部的共识,这既有利于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又能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两个基本认识:一是对话与交流是基础,应该成为常态;二是对话与交流决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不是一个静态、僵化的体系,而是一个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理论指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方向下动态的发展的体系。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应在优秀传统上承继与创新
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是两面旗帜(中华民族与社会主义)下的价值体系建设工程,这即是说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不能脱离中华民族传统。社会发展的规律性表明,正确对待传统文化是一个尊重历史、尊重规律的重要问题。在当代中国,能否正确对待中国传统文化,更是一个关系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现实与理论问题。因为,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是构成其特有的文化心理结构的重要部分,也是其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任何一个民族传统得以传承和延续的力量与原因,不是以强制性的法律为前提的,也不是政治命令的结果,更不是少数圣哲贤人的观点或一部分人的思想倾向,而是反映和代表了一个民族的社会整体意识和行为的总的倾向的民族传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虽然在具体内容上尚未明确化,但这并不是说它就是一个任意规定的概念。如前所述,它有着明确的方向与原则导向,即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与要求,体现社会主义的共同性质、方向和道路;同时,在内容和形式上还必须反映中国历史发展的特殊性,带有中国化、民族化的特色,凸现中国社会主义在形式、内容上的不同于其他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特殊规定性。因此,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从国情出发,正确对待传统文化,继承和创新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客观要求。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可从西方社会价值观演进中获取启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必须立足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同时积极地吸收外来文化的优秀成果。应当承认,以古希腊理性主义和希伯来精神为深层意蕴的西方文化和以中国天人合一观念为核心的东方文化是人类历史形成的两大异域文化体系。两种异质的文化传统缔造了两种不同类型的文明,同时也衍生了两种不同的社会价值体系。实际上,西方社会价值观是一个十分笼统、含混的概念。从历史的角度看,它指西方自古到今的社会价值观,包括古希腊罗马的幸福主义价值观、中世纪以上帝为轴心的社会价值观、近代以个体为轴心的社会价值观和当代以个体自由发展和整体和谐有序为指向的社会价值观。从横向看,它是指西欧各国、美国以及继承西方文化传统的国家所信奉的社会价值观。从层次上看,它又包括思想家所主张的价值观、社会所倡导的价值观和人们实际奉行的价值观。尽管西方社会价值观是一个笼统、含混的概念,其中包含了历史的、国别的和层次上的差异,但由于西方各国的文化都渊源于古希腊和希伯来文化传统,并经历了大致相同的历史发展过程,具有相同的经济基础,实行大体相同的社会制度,因而它们在社会价值观上有其共同性。正是这些方面构成了与东方,特别是与我国不同的价值观念体系。与中国传统价值观重情义,立足于血缘关系,把孝道视为第一要义不同,西方的价值观凸现了理性主义在价值观中的地位,把个人的美德延伸到社会国民的伦理、公德,强调超越血缘关系的友谊,强调社会的公正秩序。中国传统价值观强调个人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而西方主流价值观则强调社会对个人权利的保护与尊重。尽管东西方对于社会价值观的理解不同,但都强调价值观对于人生和社会的重要作用。在社会生活中,人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追求价值,都是一种价值活动,价值观为社会发展提供方向、目标和动力。中西方传统价值观虽各有其长,也各有其短,但都对各自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从西方社会价值观演进的历史进程中获取有益启示,对于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价值观必须体现时代性。价值观是随着人们需要和利益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不同的时代,人们的需要和利益不同,价值观也各不相同。西方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演进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与时代性,即古希腊时代以“四主德”(智慧、正义、勇敢、节制)为核心的城邦美德;中世纪以信仰为核心,以“爱”“信”“望”为主体表达的基督教伦理精神;近代以来的资本主义契约伦理精神。仔细分析不难发现,每一时代核心价值观的确立都奠基于社会转型时期,古希腊城邦美德精神发轫于由迈锡尼文明向城邦文化转型的进程中,中世纪的宗教精神则形成于宗教世界凌驾于世俗社会之上的社会进程中,近代以来的资本主义契约伦理精神则完全发轫于新兴阶级对西方传统精神的批判与反思。但这种阶段性与时代性中也始终存在着理性精神的传承。这种转型时期的精神建构特点正符合当下中国社会的实际,尤其是近代以来的资本主义契约伦理精神的建立,它是在批判反思的基础上,以古希腊传统美德思想与神学伦理思想的现代性转换为基本进路而建构起来的市民社会的基本伦理精神。这对于当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借鉴意义与价值在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只是要表达一个传统传承的价值理念,还要体现出一种对时代转型及其内蕴的价值诉求的明确把握,对这二者的把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文化正当性的关键所在。
第二,价值观必须扎根于现实的生活共同体。西方社会核心价值观都建基于一个现实的生活共同体,且能明确定位其价值主体。其中蕴含的两个基本意义是:一是这种价值观源于生活共同体中人们的经验事实:古希腊时代的城邦美德是以现实的生活共同体——城邦为基础;中世纪的基督教则是以教会组织为现实的生活共同体基础;近代以来的资本主义契约伦理精神则是以主权国家和市民社会为现实的生活共同体基础。西方价值观建构有明确的主体指向,而不是宽泛甚或空泛的主体指向。二是这种价值观源于人们由共同的生活经验所达成的关于现实生活的意义与规则、共同体价值的确立与遵守、理想生活的意义等文化与价值的共识,在这里,城邦公民、教徒、市民(社会公民)都有明确主体意识,因此也都能接受城邦、教会、市民社会在类与群的层面所做的价值倡导与实施规则,并能自觉地守之。这对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启示在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应有明确的主体指向,至少它不应是宽泛乃至空泛意义上的中国人或浙江人,它既是对现实生活共同体的精确把握,又能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而强化这种共同体及主体的意识。当然,这种共同体及其主体的把握本身并不很容易,因为在媒介化的发展态势下,主体往往呈交织状态,现实生活中有明确地域与文化特征的共同体存在,而网络世界中则无地域之分的共同体存在。
第三,价值观必须获得广泛认同。西方核心价值观的确立大多经历了长期的几乎是全民参与的开放性讨论过程,这是核心价值观能共识化的重要原因。由于社会价值观能够而且事实上也在公众生活中展开讨论,关于核心价值观的分歧也就在这种讨论中得以消弭。古希腊人对以“四主德”为核心的城邦美德讨论清晰地映像在智者学派的活动、苏格拉底及其弟子们的活动中;当教会仪式化成为教徒的日常生活方式时,这种讨论的展开当然也是毋庸置疑的。近代以来西方社会价值观的确立经历了公众对宗教精神、封建专制主义在哲学、大众文化、立法思路等多维度的纵深讨论乃至辩论,尽管这种价值本身的合理性在当代社会的发展中越来越受到质疑,但其确立的过程却彰显了公民参与的广泛性、持久化特点。这对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借鉴意义在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构的合理性在某种程度上奠基于公众的认同,广泛的公众讨论参与很有必要。西方价值观形成过程中的广泛参与与西方社会中公共领域的发达有直接的关系,在核心价值成为社会共识后,它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为公共领域的公德要求并被人们接受。在这个意义上,切实的公共领域的建设与公民公域意识的培养也是社会核心价值观建构的重要条件。
第四,价值观必须生活化与制度化。西方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往往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紧密相关,它在型塑城邦生活、宗教仪式与市民生活的文化品格与人的品格特性的同时,也在生活方式与人格特征确立的进程中得到强化;同时,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西方社会的核心价值大多能进入当时的社会制度层面,在社会制度建构甚至立法中有所体现,这在另一个层面确保了核心价值的共识化、通识化及现实化。城邦美德在城邦制度中的确证,宗教精神在教义中的体现,契约精神则通过立法等制度建构而得到制度的保障。正因为有着这些特点,西方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不但能在价值上成为普遍的塑造人格品质的有效资源,也直接型构了西方社会的生活方式与文化方式。这对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启示在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既要源于生活,又能符合人们对社会发展的文化方向的思考,并因此能进入制度设计层面。任何社会价值观都是借助建构各种制度和伦理规范来整合个体行为的,只有当价值观真正进入社会制度和机制建构中,才能切实有效地发挥价值观的导向和规范作用。
二、“最美现象”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近年来,一些“最美事件”着实温暖了一度让人觉得日渐冷漠的当代中国社会,人们因此而感动与兴奋。感动,是因为这些“最美事件”的主角都是平凡的人,“最美事件”也都是他们在日常生活或职业生活中的平凡事,但他们所做的这些平凡事,却展现了人性光辉的一面;兴奋,是因为这些最美事件有力地反击了当代中国社会道德已经彻底沦丧的观点或立场,它让我们看到,道德仍然流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守护着我们的生活。这些众多“最美人物”的“最美事迹”汇聚成的“最美现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展现和积极践行。“最美现象”践行了共同理想与职业精神有机统一的伦理要求,也彰显了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已经成长为当代中国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平台或通道。从伦理的角度审视这些“最美事件”为我们把握生活中的道德,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提供了许多有益启示。
其一,道德之美在于它体现了人们对和谐秩序与共同利益的自主追求与自觉维护;道德行为之美不在于行动的刹那,而在于长久的日常坚守所构筑的那道流动的风景。报道中,“最美事件”的主角都是平凡的人们,“最美事件”也大多都是这些平凡人在其日常生活或职业生活中的平凡作为。然而,这些平凡人的平凡作为却击破了道德冷漠的坚冰,长久地温暖着人们的心田。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强烈的效果,是因为这些事件表达了人们的共同诉求,即在社会生活中道德是必须的!但是现实生活中普遍的社会道德失范则已经严重影响了人们基本的生活安全感。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道德一直面临着一个重要的课题,即旧的道德价值体系基本被解构,而新的为社会公众所一致认可并共同执守的道德价值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这种社会道德建构的缺失与生活世界中人们的道德迷惘与行为失范是直接相关的。社会各界都积极地投入到对这种道德失范的反思运动之中,人们普遍表达了对社会道德失范的深重忧思与纠偏的强烈愿望。“最美事件”中的“最美”也在这场反思运动中从社会公众表达对“最美事件”关注、认同的语辞修辞,演绎成为一场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浩大的共同致力于发现、弘扬美德行为的全民运动,这真切地反映了当前社会公众对善良人性的深切认同以及对主体美德、社会良序的迫切诉求。同时,在这场运动中,我们还可以看到人们关于何为“美”“行为美”“美德”等问题的讨论。从伦理的角度看,这是人们关于新时期“何为道德”“如何道德”的深刻思索,它体现了社会公众在道德建设问题上的强烈愿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最美事件”有着重要的伦理意义,值得探究。
经媒体发掘而走向台前的众多“最美事件”给人们的启示是:尽管当代中国社会在急剧的社会转型中遭遇了道德价值层面的剧烈动荡与重构,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德就作为经济发展的代价而从人们的生活中隐退了。虽然,在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当代中国社会确实存在着较为普遍的道德失范现象,有学者因此将道德视为经济发展的代价,提出经济发展必定要以道德沦丧为代价,即经济发展必定会导致道德的衰落或衰退。但这终究不是道德的全部体征,众多“最美事件”表明,尽管有各种道德失范现象存在,然而美德的光辉依然照耀着现实生活的各个角落。从最近两年的媒体报道看,社会各阶层、各业界都不时有“最美事件”发生,与之相伴的还有“道德模范”“感动中国人物”等等,这些人、这些事都在告诉人们,道德从不曾从我们的生活中隐退。
“最美事件”之所以被人们称之为“最美”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这些“最美事件”及其主角们在普遍的道德失范中顽强地守护着自己与社会的道德底线。在当代中国社会的转型时期,“崇高”“自我完善”等曾经的共同体道德要求被许多公众从自己的世俗生活中驱除出境,道德的崇高性与现实价值被世俗生活所僭越;有些人甚至完全以自我为中心设立道德要求,借助当下的文化娱乐化与后现代化洪流,“率性”“只要高兴就好”“活在当下”等也被贴上道德的标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有着许多人在抵制、反思这种祛道德化的思潮,他们坚守着自己的道德追求,不为世俗潮流所动,顽强地守护自己与社会的道德底线。在他们周围的许多人钻营于碌碌俗功乃至漠视道德、鄙弃道德的时候,他们的坚守成为最美的风景。二是“最美事件”虽然是一些日常生活、职业生活中的平凡作为,但这些平凡作为却极好地诠释了“道德”之为“道德”的实质乃是人们对社会良序与共同利益的自主反思与自觉追求,它体现的是人的内在价值追求,而非被动地使行为符合规范要求。在对道德的认识中,人们一般把道德理解为一种规范、约制,认为道德是一种义务的强加,是社会加之于个人的束缚;在对人的行为规导方面,道德被解读为外在的规范性要求。虽然在一般的意义上这种理解并没有错,因为落实到行为要求上,道德确实要求人们应当遵循一定的伦理原则与道德规范而行动,并强调义务的正当性与优先性。但是,需要强调的是道德首先不是一种规范,而且道德的本质也并不在于规范。即便从规范的角度看,当人们思考行为要遵循特定伦理原则、道德规范的时候,这种伦理与道德的思考所表达的乃是人们对自身生活的终极意义及其实现途径的自主把握与自觉反思。因此,主体与自觉、自主才是更贴近道德本质的意义。《论语·颜渊》中云:“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其意就是说一个人是否选择道德的“仁”且践行之是完全取决于自己的,而不是取决于他人或外在的规范。斯宾诺莎在论及德性问题的时候也强调:“就人的德性而言,就是指人的本质或本性,或人所有的可以产生一些只有根据他的本性法则才可理解的行为的力量。”[2]在这里,斯宾诺莎明确提出德性是人的内在要求,不仅如此,德性还是人的本质或本性所在,换句话说,道德是人的自我规定!“最美事件”中,“最美人们”的“最美”之处就在于他们做出“最美行动”的道德自主性,在于他们事先不是为了世俗的功利而行动,不纠结于行为的得失而犹疑;事后也不贪恋“最美”的颂扬。根据记者的调查,“浙江小悦悦事件”中的“最美浙江人”詹国丰在日常生活中就是一个极富爱心的人,即便看到路边遭人遗弃的动物也要收养照顾,这说明詹国丰的救人之举并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日常爱心的一贯体现。事后,在获得公司10万元奖励时,詹国丰即刻表示捐出奖励以资助困难儿童,更彰显了他的始终如一的爱心及不贪恋颂扬的德性。我们也很难想象一个平时不关心、关爱学生的人会像“最美女教师”张丽莉一样在危难之际推开学生,而置自身于险地之中。不难看出,危急时的平凡小事实乃源出于其心中的大爱;勇于救人的刹那举止,其实源于其自身对道德价值的长久思考与自主选择。这种对生活的自觉思考与自主选择才是最本根的道德!这种道德源于人们的实际生活,其本身就是人们生活的基本内容。做一个道德的人首先并不在于他是否遵循了行为的道德规范性要求,遵循规范固然也会呈现出合乎道德要求的结果,但遵循规范也可能是出于外部强制力量的作用,如舆论的压力及对惩罚的恐惧,等等。在这种态势下,遵循规范并不代表对规范所指向价值的认同与追求,而只是出于自我保全的权宜之计。因此,真正的道德行为乃出于对道德价值的正确认知与自觉执守,这种认知与执守本身即构成道德生活的主色调。在需要做行为决策与行动抉择的时候,它能帮助人们无须为是否遵循道德规范以及遵循何种道德规范而纠结、犹疑,日常的坚守能使紧急事态中的道德行动呈现为一种下意识的演绎。在这个意义上,“最美事件”的最美处在于它们体现了人们为维护社会良序、共同利益及其作为内心信念的长久执守,在这种长久的执守中,平凡人不再“平凡”,在“最美行动”定格的一刹那,其人其事成为最美的风景。
其二,优秀是一种习惯,德性在训练中成长。“最美司机”浙江人吴斌在被从空中飞落的铁块迎面击中,造成多处致命挫伤的危急情况之下,还能强忍剧痛完成一系列完整的安全停车措施,并疏导乘客安全下车。与其说这是源出于吴斌的崇高道德品质,不如说是源出于他在日常职业生活中养成的良好驾驶习惯或高尚职业操守。根据记者事后的调查,吴斌就职于杭州长运公司10年间,安全行驶100多万公里,相当于绕地球近30圈,却从来没有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也没有发生过一起针对他的旅客投诉事件。可见,他在日常的职业生活中养成了良好的驾驶习惯与职业操守,正是这种驾驶习惯与职业操守成就了他在危急时刻的光辉行动,也正是那日常的平凡坚持成就了他的道德伟岸。正像一位网友在事后评论中所说的那样:“只有当敬业成了习惯,深入骨髓,才有可能在生命的最后瞬间爆发出超出想象的能量。”这再一次验证了亚里士多德的道德箴言:优秀是一种习惯。在论及道德德性[3]的时候,亚里士多德说:“道德德性是通过习惯养成的”,又说:“品质来自相应的活动”,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品质追随相同的实现活动——要成为一个有德性的人,必须有所行动,公正的人是由于做了公正的事,节制的人是由于做了节制的事。[4]相同的实现活动就是指人在面临相同或类似的行为选择时所确立的一致的选择取向,即所谓习惯。古往今来,人们多强调习惯养成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人们一般认为,只有养成了优秀行为习惯的人才有可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并成就一番事业。也只有当一个人习惯于优秀作为时,人们才会认为他是一个优秀的人:当优秀成为一种习惯,习惯的自然流露就是优秀。“优秀是一种习惯”已为人们所熟知,但更进一步的思考则是,优秀习惯的养成实质上是一个德性训练过程,一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我们获取德性,正如我们掌握技术,是经由先行的训练。”亚里士多德在这里其实提出了一个极具反思价值的道德教育的内容与方法启示——道德教育不应仅停留在理论宣教或灌输的层面,还应在道德实践或道德实训方面有所加强,通过道德实践与道德实训培养受教育者的道德习惯。道德实践或道德实训是在现实或训练中为人们提供各种复杂的道德情境考验且必须做出合乎道德的行为选择的实证道德教育,这种实证道德教育既能强化人们对道德的认知,又能提升人们的道德判断与道德选择能力。与单纯的道德宣教相比,这种实证道德教育因其贴近生活而更容易为人们所接受,也因当事人能直接参与而更有实效。事实上,日常的习惯养成与职业训练本身就是某种意义上的德行训练,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习惯与在职业生活中的职业操守真实地反映了一个人的德性水准。另外,不论我们如何理解道德,道德也始终是“人”的道德,是无法脱离日常生活与职业生活的人的道德,因此,忽视日常生活与职业生活中的行为训练,道德教育就不可能取得真正的实效。
日本福岛地震中,日本国人体现出了一种很高的道德素养,前往福岛采访的各国媒体记者看到的、感受到的是灾难后日本民众的淡定与良序。《南方周末》的一篇报道中写道:“对于灾难,日本人的灵魂中有着坦然接受与坚持到底的精神。灾难愈深重,这种意识愈凸显。实际中的体现就是忍让、节制、自我管理与相互协助。”[5]然而,了解日本国民教育的人都知道,由于日本地处地震多发地带,地震演习因此成为日本国民教育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国民教育的各个阶段都有地震演习要求,且在各地都得到了很好地贯彻。在教育实践中,各教育单位甚至还时常刻意地在日常教学活动突发性地安排地震演习,以训练学生随时、随地应对地震灾害。在各生活社区中,日本“人与防灾未来中心”也时常提供地震体验设备,同时普及震中自救与生活知识。正是这种普及度极高的演习与体验经历,造就了日本国民在震中的淡定与良序;很显然,强震中日本国民的忍让、节制、自我管理与相互协助乃是国民教育与训练的结果,但谁又能否认日本国民在震中的表现恰体现了其国民的道德素养呢?地震后期,因地震影响的持续存在及核泄漏所造成的辐射影响,日本国民中也迷漫了普遍的恐慌情绪,社会秩序虽未大乱,但已明显不如地震始发阶段,这从反面验证了人们的道德行为不仅受道德教育的影响,也受道德实训的影响,毕竟,核泄漏之类的灾害演习相对要少得多,在面对这类大面积危及生命的灾害时,未经训练的人们大多不知如何应对,表现在行为的道德素养方面则要逊色得多。
其三,“最美事件”的机制显示,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已经成长为当代中国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平台或通道。纵观各个“最美事件”的演绎过程,不难发现:“最美事件”大多是首先通过媒体,特别是自媒体(微博、博客、社交网站以及各种即时通讯媒体等)发布个别观察,这种个别观察在呈明事件的同时,往往也带着发布者的情感表态与价值表态进入到他的特定“圈子”中被关注并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与参与(即所谓的“围观”),进而形成社会舆论;其后才是各大媒体,特别是传统主流媒体的参与及政府职能部门的介入,在体制的力量与媒体平台的便利性的合力下,“最美事件”迅速升级为社会大讨论。一方面,人们在讨论中深掘事件真相背后的诸多元素,庸俗乃至低俗的娱乐化信息方式在“最美事件”中被严肃的真相探究与道德讨论所取代;另一方面,人们并不局限于某一事件的讨论,而是将讨论纵深推广至宏大的社会道德反思及相应的制度建构的层面。讨论中,人们有意无意地把“最美事件”及其讨论看成是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契机,从而使得媒体平台在“最美事件”中发酵成为叩问社会上的道德冷漠、反思社会浮躁的最强音。这表明,借助新媒体技术的力量,当下的媒体已经成长为当代中国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平台或通道。从媒体发展的角度看,当代中国社会已经完全呈现出媒介化的态势,在这种态势下,借助三网融合(电信网、互联网、有线电视网三网合一)的技术支持,以网络整合为基本趋势的媒体强势介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事实上,“活在媒介中”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相当一部分人的基本生活样态:现实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充斥着媒体的应用,媒体及其技术顺势成为支撑社会生活的核心要素。在这种态势下,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社会交往、教育、购物、机构办公,等等——都日益呈现出媒介化的趋势。媒体不再只是一个虚拟的社区空间或匿名的活动空间,它呈现给人们的也不再仅仅是鲍德里亚所说的拟像,事实上,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已经成长为与人们的现实生活高度同一的生活平台。与之相关的是,媒体在彻底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思维方式乃至社会的文化方式的同时,也改变了人们的道德参与方式及社会道德共识的生长机制。
传统的媒介功能理论大多强调媒介的强势地位与作用以及其功能实现的单向性,如魔弹论、议程设置理论、沉默的螺旋等等,在这些理论中媒体受众是被动的信息接受者与消极的被影响者。但在当下的媒介化生态中,新媒体首先是已经完全融入现实生活的要素性存在,人们接触、使用媒体几乎没有门槛,而且极为便利,媒体不再高高在上,颐指气使;其次,人们借助新媒体技术能极为便利地加入到媒体的互动中,媒体的信息、娱乐、教育等功能都是在互动中实现的,在媒体平台的互动中,每个人都有话语权,而且每个人都是带着自己对信息的解读参与互动,这就使得媒体不仅成为人们基于对关注共同话题、交流与分享信息的平台,也成了人们宣示道德情感与立场、确立价值与身份认同的平台。
在“最美事件”中,人们就能体验到由媒体用户关系所构建起来的关注/被关注——价值/身份认同——任务协作的进阶性经历:关注是指各个“最美事件”的关注,这种关注一方面是对与事件本身相关的信息的关注,另一方面,是随着信息流动的信道而伸展的对当代中国社会道德现状的思考,也包括对他人相关思考(特别是学界的系统化思考)的关注;被关注则是指人们在新媒介境遇下的信息关注不再局限信息本身,而更多地关注与信息相关的人,特别是信息发布者本人——人们选择关注某个人的微博,与其说是关注该微博博主发布的信息,不如说是关注微博博主本人,这种被关注就促成各种“圈子”的成立与成长。在这里,关注/被关注本身已经内蕴了丰富的情感、文化与价值等因素。当人们关注某个人,关注他对某个事件的态度、立场与评价的时候,“圈子”的作用在于构建一种群体共识并进而促成有较高组织程度的群体行为。“最美事件”在媒体平台上最终演绎成人们对社会道德的反思与建设愿望,事实上就是事件在人们的关注中强化了人们的道德共识,即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共同思索与追求,同时也强化了人们的自我身份认同。
从伦理的角度考察,这里其实蕴藏了极大的道德共识建构资源——在媒介场域中,人们大多是选择性进入认同其道德立场与观点的圈子进行互动,而不是随意地选择进入任何一个圈子;不同于传统德育教育自上而下的单向传授甚至强制灌输的道德宣教模式,媒体平台的道德讨论是平等地参与、积极地互动,在参与的广度与讨论的深度上都是传统道德教育模式所无法比拟的。更重要的是,在社会道德的积极互动中,人们更容易达到关于道德问题的共识,而这恰恰是社会道德建构的基础。新媒介平台还蕴藏了极大的道德成就资源——个体在新媒体场域中构筑的圈子使得任何一个人都拥有空前的资源调动能力与行为能力,他能将其道德诉求通过新媒介进行跨时空、跨地域的辐射性传播,从而以极小的成本将其道德诉求信息达致社会公众,让那些不相识但有共同道德诉求的个体或群体同声协作。较之其他任何形式的道德讨论与互动,新媒体平台上的道德讨论与互动都更具群众性与实效性。“最美事件”之所以能成为当下社会关注度极高、参与度极广、思考度极深的社会事件,正是借助了新媒体平台的力量。不难看出,新媒体平台预示了新时期道德建设的全新实践模式,如何充分把握其中的规律以提升道德建设的实践机制就成为一个急需关注和重视的全新课题。
三、高校应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高地
高校作为人才资源的聚集地和文化引领的前沿,必须坚持正确导向,提高引导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先进文化的核心,对大学生思想道德养成和人格心理健康意义重大。高度重视当前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坚持立德树人,推进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深入推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如何促进大学生更好地认同、追求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高校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高地,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以师德提升为典范,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影响人。教育的本质是“生命影响生命的过程”,“教育更重要的使命是完成生命对生命的传递。”学校以师为名,教师是学校教学的形象代表,是学校办学的核心力量。如果一所学校没有好的教师,就难以培养出好的学生,学校的教学质量和长远发展亦无从谈起,大学立德树人、教化民众的根本任务也难以完成。因此,推进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首先必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教师,提升师德和师资水平,通过教师的典范作用影响学生。一是要不断提升高校教师的理论水平,以具备在学术上引领学生进入智慧殿堂的能力。二是要不断提升教师的人格修养,具备高尚的师德,用人格魅力影响和感染学生。教育是心与心的沟通,灵魂与灵魂的交融,人格与人格的对话。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授业”还要“传道”,教师必须以身作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拿出知识分子的精神和勇气,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道德、良知等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以渊博的学识激励学生,以高尚的人格感化学生,真正做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三是要精心创设有利于培育良好师德的制度环境和管理氛围。高校要积极开展倡导先进、学习先进,争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社会满意的优秀教师活动,积极评选“师德标兵”“最美教师”等,形成良好的师德培育氛围,通过师德典范承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影响和教育学生。
第二,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为平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通过系统地向大学生传授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使学生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理论品质,领会历史和人民为什么会选择马克思主义,选择中国共产党,选择社会主义道路,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是大学生认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前提和基础。高校必须充分利用思政课这一平台,加强对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改革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丰富教学手段,努力增强思政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价值观教育是一种深层的理想信念教育,是心对心的感召,教师只有牢牢抓住学生的“心”,做到情与理结合,理与趣结合,让学生深入透彻地了解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理念,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理念,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理念,让价值观从外在的要求转变成学生内心的需要,才能引领学生知行统一。另外,思政课教学必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组织大学生辩论研讨社会热点事件,引导大学生运用所学知识正确分析和思考现实中的问题,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从而理性地接受和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以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锻炼人。学习和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脚点是知行统一,将理论学习转化为实际行动。因此,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必须引导学生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以社会实践为载体,使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闻其声、践其行”,在实践中深化价值认知,多次实践之后内化为价值信念,以持续指导自己的行动,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高校要积极组织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参与各种类型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比如,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做义工、当志愿者、到农村基层锻炼等,让大学生真切感触社会,在社会舞台和实际的岗位上亲身体验和感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学生的要求,明确大学生肩负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更好地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进而潜移默化地认同、接受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以校园文化建设为阵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陶冶人。校园文化是大学教育软实力的体现,也是高校个性办学理念的具体展现。大学校园作为大学生成长的具体环境,其校园文化所体现出的价值理念、精神境界、思维方式及行为准则都是对学生进行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方面。因此,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当中,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和陶冶,是高校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校园文化建设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包含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公共精神和个体内心修养理念融入高校校园文化之中,使之成为校园文化的纲领和灵魂,内化为全校师生的价值目标和行为评判标准,具体体现为校园文化的存在样式,使之入眼、入脑、入心,并渗透到大学生的情感需求之中,以深深浸润青年学子的心灵,培养学生坚定的政治方向、良好的精神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这就要求校园文化建设在物质文化层面(各种校园物质产品和自然条件)、制度文化层面(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等)、精神文化层面(学校价值观念、群体目标及各种思想意识等)都要充分地艺术化、人文化,很好地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层内蕴,真正形成催人向善、求真、审美的良好文化氛围。通过科学的管理、完善的制度、创新多样的载体、丰富多彩的活动、富有内涵的校训标识等来营造一种和谐有序的校园文化,形成具有强大感召力、向心力和凝聚力的“大学精神”。
[1]陈寿灿(1962—),男,浙江余姚人,浙江工商大学教授,主要从事法治伦理研究。
[2][荷兰]斯宾诺莎:《伦理学》,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71页。
[3]亚里士多德把德性分为两种:理智德性与道德德性。参见[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第9版,廖申白译注,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35页。
[4][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第9版,廖申白译注,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36页。
[5]王刚、秦轩、冯洁:《地乱了,心却不乱:在大震灾里读日本》,《南方周末》201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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