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道德与伦理的基本涵义
什么是伦理学?一般认为,伦理学是关于道德的学问。进一步说,伦理学是关于什么是善或什么是恶、人们应当如何行为的学问。自古以来,伦理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对人类道德生活进行系统思考和研究的学科,因而伦理学也被称为道德哲学或道德学。
在西方,伦理学的历史悠久遥远,其源头可以追溯到最古老的史诗与神话。在西方的古代文化中,“道德”(moral)原指风俗、习惯,也含有规范、原则、品质及善恶评价的意思。古代西方伦理学试图从理论上构建一种指导人们如何行为的规范体系,即研究“我们应该有怎样的行为”,“我们为什么这样行为”。
在古代中国,“伦理”和“道德”在辞源上有其特定的内涵。“伦”和“理”最早并不是一个专有名词,而是两个词。我国古代典籍《礼记·乐记》把伦和理联用:“乐者,通伦理者也。”之后,伦理一词就被广泛使用,伦理也具有了固定的涵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说:“伦,从人,辈也,明道也;理,从玉,治玉也。”从词源涵义上来看,“伦”是指一种辈分、等第、秩序、人际关系的意思;“理”是指条理、道理的意思。伦理含有分类条理、规则规范的意思。至于“道”和“德”的含义,《说文》曰:“道,所行道也。”在中国古代,“道”表示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或人们在处事、做人、交往中必须遵循的社会行为的准则、规矩、规范。至于“德”,朱熹说:“德者,得也,行道而有得于心者也。”“德”即“得”,指人们认识“道”、遵循“道”,内得于己,外施于人。外施于人称为“德”。《论语》中有“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这里的“德”指人的品质。所以“道”与“德”可以做同解。中国最早把“道”与“德”作为一个概念使用的是战国末期的荀子。他在《劝学》篇中说:“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意思是说,如果做任何事情都能按“礼”的规定,就达到了道德的最高境界。由此,我们可以把“道德”的内涵阐释为:人们由于遵守了行为规则而使自身获得某种内在的属性和品质,如信念、情感、品格、精神境界等。总之,在中国思想史上,“道德”有时指人的思想品质,修养程度,善恶评价;有时指风尚习俗和道德教育活动,但主要是指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以及一个人存在的状态及其发展所达到的境界。
不难发现,“伦理”与“道德”这两个概念也是有差异的。表现在:第一,伦理的核心是正当与不当,而道德的核心是善恶与好坏;第二,伦理的评价尺度是是非、真伪,其规范带有强制性,是一种他律,而道德的评价尺度是好坏、善恶,其规范带有自觉性,是一种自律;第三,伦理的要求具有普遍性、双向性,而道德的要求具有独特性、单向性;第四,伦理是一种手段,是一种最基本的价值,而道德是一种目的,是一种超越性的价值。
尽管从辞源角度看,“伦理”、“道德”具有不同含义,但是,从伦理学角度看,道德是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可以定义为:道德是调整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由社会经济决定的并反映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形式之一,是一种通过社会舆论、良心信念、风俗习惯来实现的评价标准,道德是一种内在于人的需要并体现人类主体精神自律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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