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道德调节的地位及作用
在社会转型时期,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是交替出现的。于是介于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之间或之外的非营利性、非党派性、志愿自律、自主管理的社会公共组织以及社会公共道德及其协调机制应运而生,它是社会性公共权力的载体,并通过社会性经济组织、社会性政治组织和社会性文化组织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作用。
社会性经济组织(如“市场中介组织”)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功能主要有:
(1)规范市场行为。会计师、审计师、律师事务所、公证和仲裁机构、资产评估和资信评级组织的主要职能是审查和评价市场主体,规范市场行为;质量检测和计量监测机构、商品检验中心、消费者协会、市场公正交易协会等组织的主要职责是保证市场公正交易、公平竞争,稳定经济运行秩序;行业协会等自主性市场中介组织的职能之一就是依据市场规则制定会规、行规或公约,实行集体自律,反对不公平竞争。
(2)维护市场秩序。经纪行、结算中心、计算中心、报价系统等中宏观经济研究中介组织的发展,为产销直接见面、加速商品流通及循环提供了秩序和保障。
(3)减轻政府负担。市场中介组织的发展,承担了政府原来的一些职能,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并推动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有些中介组织,如各类咨询组织,承担了政府从前虽管却管不了、管不好的事。
(4)组织市场交易。金融、证券、期货、产权、房地产、劳动力、技术、信息等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表现在:为交易者提供理想的交易场所,从而使资源得以优化配置;有效约束交易主体行为,防止各种违规、欺诈交易行为发生;促进市场交易安全可靠、成本低廉、高质快速地进行;协调政府、企业、个人之间的矛盾,使原本由政府、企业、个人直接面对面的交锋关系得以转化。
社会性政治组织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功能是发挥协调机制的作用,表现在:一是沟通政府与企业、社会成员的联系,像工会等社会团体这样的组织,发挥着政府意向传递和社会意愿反馈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二是减轻政府的管理负担,如通过城乡的社区自治组织,协调社区内居民间的矛盾,开展社会互助和服务等活动,可以减轻政府的负担。
社会性文化组织(如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大众媒介机构)对构建和谐社会主要功能起协调作用,表现在:一是及时发现市场运行中的新问题。大众媒介往往先于政府和市场主体发现市场运行中的问题,及时将问题提出来讨论,可以引起政府、市场主体警觉,并可为政府或市场主体提供解决问题的决策思路。二是监督政府行为、市场行为。大众媒介对政府部门和市场的不规范行为及时曝光,可以督促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轨道内运行。只要社会性文化组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就能有效发挥其社会协调机制的功能。
其中,社会道德协调机制在对人的观念和行为的教化、引导、凝聚和约束上具有重要作用。从“看不见的手”中可以看出,追求财富增加是每个人和社会的目标;利己是个人从事经济活动的动力;市场把个人利己的行为引向有利于整个社会发展。但是,这并不必然得出,利己等于自私或贪婪。自私或贪婪是把他人当作追求私利的手段因而会把社会带入“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其实,斯密在《国富论》之前就倾注三十年心血写作了《道德情操论》。《道德情操论》从人具有的同情心出发,论述了利他主义的伦理观。“道德情操”一词意指人判断克制私利的能力。斯密设想中理想的市场经济是一个有道德的市场经济。如果没有同情心、诚信这些最基本的道德观念,那么市场经济就会引发灾难。
自利是市场经济的逻辑前提。对损他行为除依靠法律规约外,还必须依靠道德谴责。道德力量的调节是介于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之间的另一种调节。道德调节蕴涵了无形之手和有形之手的功能。道德调节是一种无形的调节——道德自律。自律不需要外在的强制管理,也不需要社会舆论的约束。自律可以使人自觉抑制私心和贪欲,发挥比法律更自觉、持久、潜移默化的社会协调作用。同时,道德调节也是一种有形调节,如规则、惯例、习俗、协议,等等。只要市场和政府调节存在遗漏之处或失灵的情形,那么道德调节就可以填补空白。道德调节是一种可以超越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的特殊调节。在没有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的情况下,道德力量是唯一的调节。有了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后,道德力量调节依然存在,并时刻发生作用。社会生活是一个广阔的领域,经济活动、交易活动只是其中一部分,还有一部分属于家庭关系、同乡关系、邻里关系、朋友关系、师生关系以及学术活动、社交活动、公益性活动,等等,这些都与经济交易行为不直接相关,所以不能用市场规则来约束这些关系。还有企业文化建设、社区文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既不是靠市场调节,也不是由政府调节,而属于道德力量的调节。有了道德力量调节,市场运行就更正常,政府调节就更有效。
作为道德调节的重要表现之一的“第三次分配”,这些年来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和重视。通常说,第一次分配是通过市场实现的收入分配;第二次分配是通过政府财政而进行的收入分配;而第三次收入分配就是个人出于自愿,在习惯与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赠出去,以实现社会公益发展和个人发展。在第一次分配和第二次分配之后,社会协调与发展方面依旧留有空白。从收入分配的角度来看,“第三次分配”就有了“用武之地”。由于“第三次分配”是人们自觉自愿的一种捐赠,因此它的影响是广泛的,发挥着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所无法比拟的作用。第三次分配应当面向转轨中的弱势群体,如农民、进城打工者、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失业者、老弱病残等。不仅要给他们带来慈善性的福利,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争取参与的权利,实现社会公正。
贫困是各国社会的普遍现象,贫困是滋生犯罪的土壤,贫富悬殊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当今世界,为了解决社会贫困问题,各国除了重视国民收入再分配外,还努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在美国,富裕阶层的企业和个人,每年通过各类基金会做出的慈善公益捐助有6700多亿美元,换言之,通过第三次分配的财富,占到了美国GDP的9%。相比之下,一份慈善公益组织的调查显示,我国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有过捐赠纪录的不超过10万家,即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20)。
慈善事业无疑是调节贫富差距的一个平衡器。尤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有利于消除社会的贫富差距,缩小两极分化。因此,要在全社会倡导慈善理念,要使慈善理念成为每个公民的内在道德要求。要大力发展慈善组织,健全慈善机构和机制,鼓励富豪自愿从事社会慈善事业,如捐款搞慈善助学,资助品学兼优而生活贫寒的学生,出资参加慈善义拍、义演,为贫困人群筹集救助帮困经费。一旦富裕阶层把捐赠献爱心看成是一种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时,那么我们的社会文明程度将会大大提升,社会关系将会高度和谐。
道德调节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上的优势有:一是贴近基层的优势。许多社会组织以社会弱势群体或边缘性社会群体为服务对象。坚持自助、互助的原则和自主解决社会问题的精神,具有减少市场机制的负面效果,超越国家机制的官僚作风,增进人际和谐的功能。二是灵活优势。社会公共组织在组织体制和运行方式上具有很大的弹性和适应性,便于根据不同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它们擅长从事小型发展项目,对社会基层的要求迅速作出反应。三是效率优势。在社会管理与发展的一些空白领域和一些传统上由政府从事活动的领域里,道德调节往往比政府做得更好、更有效。
总之,在现代社会发展中,市场机制、政府调控、道德调节三者是一种互补互动、相辅相成的关系。从社会发展来讲,市场是基础,市场机制利用供求规律来激发经济活力,提高经济效率;从治理国家来讲,政府是主导,政府制定法律、法规、政策以实现宏观管理和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健康运行;从管理社会来讲,社会公共组织和公共道德是主力,它对协调政府、企业、个人三者关系,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塑造公民自主自律精神,实现社会公平、公正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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