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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活动论构想

时间:2023-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人类活动论构想在研究生学习期间,除了上课之外,自己也有计划地读一些书,主要是西方哲学著作,也有一些中国学者的书。但鉴于这种狭义化的理解已成为一种通常的用法,为避免混淆,只好以人类活动作为广义的实践的同义语。

二、人类活动论构想

在研究生学习期间,除了上课之外,自己也有计划地读一些书,主要是西方哲学著作,也有一些中国学者的书。前一类书中令我着迷的主要是黑格尔的著作,后一类书中,景天魁先生的《打开历史奥秘的钥匙》一书则对我启发颇大。景先生在其著中提出了一种极富创新性的思想,即认为可以以劳动概念为基础,以劳动、劳动的异化、异化的扬弃为基本线索,建构起一个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框架。受其启发,我想,能不能将劳动概念扩展为实践概念,从而以其为基础构建起一个类似的一般哲学的逻辑框架来?

这是一项极其宏大的工程,我当时自觉还没有能力进行这一工作,但想可以为此做一些准备。由于受黑格尔的影响,我对辩证法问题颇感兴趣,因此,我选择了《〈资本论〉中的辩证法问题》作为硕士论文的题目。在这篇处女作中,我给自己设定的目标是如何把从抽象到具体、矛盾分析或矛盾进展以及逻辑与历史相一致这三个原则把握为一个具有内在统一性的有机整体。论文得出的结论是:《资本论》中辩证方法三原则的内在统一性的基础在于矛盾进展原则,矛盾进展规定着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矛盾进展又是逻辑与历史相一致原则的内在依据,矛盾进展原则是马克思辩证方法的实质。马克思的辩证法源于黑格尔。但黑格尔的辩证法从普遍性、无限性出发,把有限性、特殊性只看做前者的展现或释放,从而所实现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无限与有限的统一只是限于思维之中,缺乏真实的特殊性原则,并且这一缺陷还导致一种绝对机体主义,否认了非有机性的客观实在性。而作为辩证法对立面的形而上学的旧唯物主义,却又坚持感觉为知识的唯一来源的经验论原则,从根本上否认了普遍性的东西,因而在那里便无作为普遍性与特殊性对立统一的辩证法可言。马克思则从人的实践中发现了普遍性与特殊性,理性与感性的真实统一的基础,克服了旧辩证法的唯心性和旧唯物主义的直观性,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建造起了自己的辩证方法大厦。但基于现实的人类实践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与黑格尔的绝对观念那样的有机整体不同,只是一种相对的统一,因此马克思辩证方法的对象也便是一种相对有机整体。这种相对有机整体是现实性事物,因而这种辩证法就有可能用于对现实事物的研究。

硕士论文只是个开头,我决心把这项研究进行下去,博士学位论文的写作或许可以实现那个“蓄谋已久”的想法。但这个题目对于博士论文来说仍然是太大了。在博士论文的后记中,我曾写道:“笔者深知自己选择了一个超出了自己能力的大题目,犯了学位论文写作之大忌……这倒非笔者刻意求大,而是纯粹出于数年来心中所怀有的一种强烈的愿望,即在现代哲学的背景下,以一种基本原则将马克思哲学构建为一个完整的逻辑体系。这样一种强烈的愿望横亘在心中,便很难再有空间去思考其他问题了。因而,尽管自知能力不足以完成这样的愿望,但由于在主观上别无选择,还是不自量力地选了这个题目。”

在研究中,我认识到,要完成这一目标,需要解决两个方面的根本性问题:一是要确定一种基本原则,将马克思哲学的各个环节贯通起来;另一则是要找到一种方法,把马克思哲学的逻辑体系完整地表述出来。

前一个方面的问题主要在于人们对实践概念的狭隘理解,即只把实践理解为物质生产实践。因而,按当时许多人所持的关于实践的观点,以实践概念为基础,亦即将劳动概念扩展为实践概念去建构体系,就会碰到一个巨大的困难,那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只需说明作为人类劳动创造物的人类社会历史,而一般哲学则必须能够说明社会历史之外的自然界。人类实践能够说明人类的创造物,却难以说明实践之外的自然界。这一困难导致有人将实践唯物主义批评为唯心主义,它也使我想到有必要扩展实践概念。在1989年完成的博士学位论文《人类活动论导引》(经修改后于1993年出版)中,我将实践概念扩展为了人类活动概念,它包含三种基本样态:实践活动、理论活动、艺术活动或审美活动。对应于三种活动样态,人所创造的人类世界或人化自然也有三种样态:实在的人化自然、观念的人化自然、审美的或理想的人化自然。这样,那个困扰人的自然界问题,在某种意义上便获得了一种解决,即那些我们所知的存在于人类实践之外的自然,也是一种人化自然,一种观念的人化自然。于是,我们便能够以扩展了的实践概念即人类活动概念为基础而统一地说明全部人类世界,并进而建构起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来。

这一扩展虽然受到了一些质疑,但我以为,尽管马克思本人没有使用过人类活动这个概念,但这一扩展在精神实质上是符合马克思本人的思想的。因为马克思用得最多的praxis一词,是一个含义相当广泛的概念,在古代,它意指一切其本身就是目的的活动,而马克思及其同时代的人们则赋予了它更为宽泛的含义,除了包括马克思所特别强调的物质生产活动外,仍然保留了古代的那种含义。因而,这种广义的实践即praxis是可以视为人类活动的同义语的。但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所用的practice一词,却主要是指物质生产活动。这显然是将实践概念狭义化了。但鉴于这种狭义化的理解已成为一种通常的用法,为避免混淆,只好以人类活动作为广义的实践的同义语。当然,我们也可以重新界定实践概念,使之恢复马克思所赋予的那种广泛性。很明显,两者在实质上是一样的。

这种扩展在理论上导致了一些重要结论。首先,这一扩展使我形成了一种新的哲学观,即把哲学看成是对于人类生活的一种自我认识,对于人类生活根本性矛盾的一种象征性的解决。而人类生活的根本性矛盾,在我看来,则可以描述为广泛意义上的自由和必然的矛盾或二律背反。以往的哲学由于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而将哲学的对象抽象化了。由此,哲学的基本问题在古代便被抽象化为了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而在近代则被抽象化为了抽象的思维与抽象的存在的关系问题。只是到了马克思这里,才达到了哲学是对于人类生活的一种自我认识,对于自由与必然的矛盾的象征性解决的自觉,哲学基本问题也就由此被具体化为对于人类生活根本矛盾即自由与必然矛盾关系的一种把握,对于人类活动的能动性与受动性关系,亦即精神性活动与物质性活动的关系的一种把握;从而与以往把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划分抽象地视为谁派生谁、谁反映谁不同,现代意义上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划分只在于视人类活动中物质性因素与精神性因素何者具有优先性或首要性,马克思的现代唯物主义的基本含义也就被具体化为了肯定物质性活动对于精神性活动具有基础性的制约作用。这样,我们便有了一个关于哲学的理论框架,在其中,精神性活动与物质性活动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是任何一种哲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而自由与必然的关系问题则是哲学的最高问题,是一个体系的逻辑终点。任何哲学都要对基本问题做出一种回答,或采取一种立场,从而亦由之而对最高问题做出一种解决。任何一种哲学体系,一旦以某种方式解决了最高问题,在理论上扬弃了必然,达到了自由,不论其真实与否,便都终结了其体系,没有了其他问题。用这一理论框架,我们便不仅能够描述任何一种哲学体系,而且能够根据对于自由与必然问题解决的具体性程度而对其合理性做出评判。据此,马克思哲学的合理性就在于它比以往的哲学更为具体地解决了哲学基本问题,从而解决了最高问题。基于这一理论框架,在《人类活动论导引》中,我初步地构造出了一个马克思的现代唯物主义的哲学系统来。在其中,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如人化自然与自然辩证法问题、交往与劳动异化问题、准认识论与知识的公共性问题、分工的消灭与自由王国问题等,都得到了一种新的理解。

前一个方面的问题,虽然不尽如人意,但总算在某种程度上获得了一种解决,而后一方面的问题,即方法论问题,却令我大伤脑筋。我的硕士论文虽然对马克思《资本论》中的辩证法进行了某种研究,也得到了前辈学者的积极评价,但我发现要将它运用于表述我所理解的马克思哲学,却还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对于这一困难,我当时的想法还比较简单,那就是认为,《资本论》虽然唯物主义地运用了辩证法,但由于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实证科学只是对于人类活动特定方面的把握,而哲学则是对于人类活动的总体性把握,因而,《资本论》中的方法在将其推广为总体性的哲学方法之前,是不能直接运用于这一目的的,而我的硕士论文的缺陷就在于未能实现这种推广。因而,尽管一种能够完整地表述马克思哲学的方法论体系还不现成地存在,尽管我的学位论文只能以一种非辩证的方式表述,但我还是乐观地认为,我们能够从马克思和黑格尔的思想宝库中发掘并构造出一种辩证法体系来。后来我才逐渐认识到,问题远非如此简单。在哲学史上,只有黑格尔把辩证法体系完整地表述了出来,但黑格尔辩证法的主体是单一的绝对精神,因而所谓的辩证运动就只是这一主体的自我否定以及否定之否定而已。这种唯心主义辩证法是其绝对唯心主义的必然结果。但对马克思来说,对辩证法的唯物主义改造绝非只是简单地将辩证法的主体从绝对精神改变为绝对物质,而是涉及对人与世界关系理解的根本性转变。但这是后话。无论如何,在博士论文中,我的哲学思考算是告一段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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