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戒律为行为准则
佛陀的生活方式和创立的宗教制度,包括在法与毗奈耶之中:法是为精神修学而说的,包括定和慧;毗奈耶就是佛所说之戒律,包含美德、语言和身行,说的是道德修养,是佛教行为的准则。戒、定、慧为成佛的基本教义,潜心修学圆满以后,就可使人的精神生活得到升华,从黑暗走向光明,从有欲变成无欲,从混乱得到安宁。
戒与律原有不同的意义,“戒律”并用,意谓维持佛教教团之道德性、法律性的规范。“律”为维持教团秩序而规定的种种规律条项及违犯规律之罚则,属于形式的、他律的。“戒”为内心自发性地持守规律,属于精神的、自律的。戒与律平行地共同维持教团之秩序。佛陀制定的行为准则,成为人类幸福安乐、实现善良愿望的精神和心灵基石,它促进人们之间团结与和睦,从而促使社会安定。修持禅定的学者精勤于戒律的修习,即能给精神生活以营养,使精神稳定和安静。
佛陀提出,修道的起点是戒。在道德行为上要遵守戒律,就必须努力制伏瞬息变幻的心念,保持心境平衡,不被外境迷惑。道德观念对佛教修持之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严持戒律,坚持生活方式的纯净,就能建立起很好的道德基础。五戒是道德的起点。五戒不限定在某个特殊日期或地方才遵守,而是终生经常在一切地方都要遵守的。没有法律或规定,没有人强迫,自愿守戒,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假若违戒,就努力改正,不再违反。遵守戒条的唯一目的是控制感情冲动,控制邪恶的倾向和错误的行为,这是为清净和快乐铺平道路。
佛像
佛教关于伦理、道德的范畴极其广泛,并且往往借助于戒律达到要求。而戒的作用则只有一个,就是将人们的言语、思想和行为纳入规范,促使言语、思想和行为的纯洁,发自内心地持守戒律,达到精神的自律。在印度佛教中,戒律是所有佛教徒必须遵守的,以实现佛陀教导的最后目的——心解脱。但是戒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因为戒对定有极大的帮助,定又是获得真实智慧的一种手段。由于戒,身和语的一切恶行得到很好的控制,内心平静,助于心境的安定。在前述八正道中,正语、正业、正命即可以归入戒的部分。佛陀解说正道、劝导出家、依于纯真之动机。动机真纯,一旦中途出现错误和过失,也容易改过。而动机不纯,勉强学佛,欲使其心向真道,实际上却难以成功。佛陀所重,尽管完全基于自觉、精神方面的修养,但也需要外在戒律约束,否则,就不会产生如下情况:“何因何缘,昔沙门瞿昙施设少戒,然诸比丘多得道者?何因何缘,今沙门瞿昙施设多戒,然诸比丘少得道耶?”(54)
佛陀传道之初,出家者动机纯净,所以获得解脱者较多;后来,有很多是依附僧伽之势力而出家,自律不严,因此得道者少。
佛教戒律有五戒、十善乃至二百五十戒等。五戒指五种制戒。为所受持之五种制戒:
《中阿含经》
(1)杀生戒,防止杀害生命的戒律,又称断人命学处、杀人戒、杀戒。所有起杀心、自杀、教人杀、遣使杀等,都属于杀生之列,必须戒绝。由于杀为体性罪,体是本体,性是本性。戕害体性,毁灭根本,罪孽深重,故于五戒或十波罗夷(极重罪)中列为首位。
(2)偷盗戒(不与取),偷盗是不善业,故必感恶果。明知为他人之物,起盗心将其移离原处,五缘具而得波罗夷(极重罪),此即所谓五种取。
(3)邪淫戒(非梵行),即不得侵犯人(父母、兄弟、姊妹、夫主、儿子、世间法、王法等)、法(指出家受戒及在家而受一日戒)所守护之妇女;或指男女双方不得非支(指行淫于产门以外之器官)、非时(指胎圆满时、斋戒时、病时等)、非处(指于灵庙中、大众前等处所)、非量(指过量而行)、非理(不依世间礼法,自行欲、媒合他等)而行淫。
(4)妄语戒(虚诳语),禁止一切妄语。总说过人之法,谎称得到圣道,或受天龙鬼神之供养等为大妄语者,其他一切不实之言语谓小妄语。
(5)饮酒戒,“诸饮酒者,心多纵逸,不能守护诸余律仪,故为护余,令离饮酒”(55)。
《阿毗达摩俱舍论》作者世亲
不犯十恶,则谓之十善。十善的内容是:一不杀生,得止杀、放生之善;二不偷盗,得止盗布施之善;三不邪淫,得止淫清净梵行之善;四不妄语等行实语之善;五不两舌拨弄是非,得和睦之善;六不恶口,不发粗犷恶言骂辱他人,得柔和软语之善;七不绮语,不花言巧语,得质直正言之善;八不贪欲,不贪情欲尘境,得清净梵行之善;九不嗔恚,不生愤怒之心,不嗔恨于人,得止嗔慈忍之善;十不邪见,不偏邪异见得正信正见之善。
至于具足戒(56),就是具足圆满之戒。比丘有二百五十戒,比丘尼有三百四十八戒。二百五十戒,即佛制比丘所必须遵守之戒律,包含波罗夷四条,僧残(犯了重戒将堕未堕,如人犯重罪,将濒于危,仅留残命之情)十三条,不定(谓实犯与否及所犯何戒犹未审明)二条,舍堕(由于贪心而积贮无用之长物,助长生死之业,遂堕落三途,故舍弃此等之财物、贪心、罪业,称为舍堕)三十条,单堕(为“舍堕”之对称。单对他人忏悔即可得清净之堕罪,又称单提)九十条,提舍尼(波罗提舍尼之略,为比丘、比丘尼所受持之具足戒之一)四条,众学(修行僧衣、食、住、行之细则戒法)一百条,灭诤(止灭僧尼诤论之法,又作止诤)七条。各部派所传不同律藏中的戒条数目略有出入,但大致以二百余条为基准。
敦煌莫高窟菩萨手印
佛教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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