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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觏的农业思想

时间:2023-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六、李觏的农业思想经济思想是李觏思想中有着重要价值的思想,而农业思想又是其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李觏的农业思想正是在他的义利观指导下及对现实观察思考中得出来的。“农人,国之本也”是李觏“厚农”思想的核心,也就是要求政府要重视农业,把它放在百业之首的位置。

六、李觏的农业思想

经济思想是李觏思想中有着重要价值的思想,而农业思想又是其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1.李觏农业思想的思想基础

李觏是位具有进步倾向的思想家,他冲破传统的束缚,提倡“义利”并行,反对“贵义而贱利”。提出“焉有仁义而不利者乎?”的观点,认为:“人非利不生,曷为不可言?”(《原文》)“治国之实,本于财用。”(《富国策·第一》)正视“利”,不必反对求“利”,只要求之有度,受“礼”的约束,追求利则是合理的;同时,他提出:“是故圣贤之君,经济之士,必先富其国焉。所谓富国者,非巧筹算,析毫末,厚取于民以媒怨也,在乎强本节用……”(《富国策·第一》)他所说的“本”即“农业”这个本,也就是要发展农业生产,把农业生产放在首位来抓,这样才能达到“民用富而邦财丰”的目的。

任何一种社会思想的产生都有其现实基础,都是有本之木、有源之水。中国古代社会是农业社会,历代统治者都很重视农业,因为无农不稳。但历代都没有从根本上管理好农业,没有使农民脱离贫困,尤其在北宋这一问题更加突出。就全国而言,当时虽然边境与辽、夏等的战事不断,但内地人口增长快,而农田面积的增长速度却不及。北宋初期皇帝为笼络臣僚,鼓励他们“多积金币田宅以遗子孙”,国家“不抑兼并”。当时大官僚、地主占有全国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土地,形成了“富者有弥田,贫者无立锥之地”的局面。由于战争需要消耗大量的国家财力物力,这些支出又必须出自于百姓,并且朝廷为了一时的安定,与辽、金、夏等签订和约,以财物换取短暂的和平,这些又转嫁到了百姓的头上。正如当时朝中大臣余靖所说:“西戎不宾,契丹恃强,人心动摇,战守不足,而军百物,皆出于民。”[4]然而,赋税制度不平等,广占田地的大户人家往往缴纳的赋税少,而耕田种地的农民却要负担高额的税收。

李觏生活在乡村,对于农村的现实状况有切肤之感。他父亲也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农民,一生以种地为生。李觏自己虽苦苦挣扎,但没有摆脱农夫般的生活,而长期生活在盱江边上,终日与农民为伍,他自称“草野之人”、“南城草民”等,在《寄祖秘丞》诗中也说:“我本山田人。”他对农民倾注同情,对农民的命运十分关注。这种感情在他的诗文中时有流露,由于对农民同情,而对社会现实给予揭露与批判,对那些酷吏则进行了鞭笞。如:《感事诗》:“官家的的要宽征,古时什一今更轻。州县酷嫌民渐富,几多率敛是无名。”“君家岁计能多少,未了官家一饭钱。”又如《村行》:“朱门仍奢侈,柴门转窭贫。”

李觏的农业思想正是在他的义利观指导下及对现实观察思考中得出来的。

2.“农人,国之本也”

在李觏看来,民以食为天,要吃饭就要种粮食,就要重视农业,发展农业。所以他提出了“厚农”的主张。他在《富国策》中把农业提高到百业之首的地位。因为“民之大命,谷米也,国之所宝,租税也。”(《富国策·第二》)就是说粮食是百姓的命根子,也是国家租税的来源。因而“农业是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国家自立的基础。”没有农业一切无从谈起。“农之业在劳”,所以“农人,国之本也”。(《平土书》)因而必须加强对农民的管理,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作用。让农民在农忙之时耕田种地,空闲之时则让他们习武,这样就可以“以之足食,以之足兵”。(《平土书》)

在李觏看来,只有抓好了农事,才能强国富民。至于商业,当然也“不可无之”,也应重视,但不可与农业比轻重,农业必须摆在重要地位。为此要“强本抑末,驱逐游惰”。“所谓末者,工商也。”对工商业要适当控制,它的发展速度、规模不能超过农业,还是应以农业为主体。驱逐游惰就是要使那些冗食者回到农业生产中去,让他们参与农业生产,让他们有事可干。这样才能“人各有事,事各有功”。使冗食者“一心于农,一心于农则地力可尽矣”。“人无遗力,地无遗利”。农业生产上去了,乡野无闲人,自然就能国泰民安了。

所谓“冗食者”主要是不在“四民之列”的“释老之徒”、“冗官冗吏”、“巫医卜相”、“歌女戏子”。这些都是驱逐归本的对象。“释老之徒”“广占良田利宅,媺衣饱食,坐谈空虚以诳曜愚俗。”同时,因为他们的存在,“男不知耕而农夫食之,女不知蚕而织妇衣之。”这支队伍越来越庞大,对社会对国家危害也越来越大,已“驱我贫民,夺我农时”,且“民屠以殚,国用以耗”。如果将他们驱至于农,则“农夫不缀食”,“织妇不缀衣”,“徭役乃均,民力不困”,“财无所施,食无所斋,民有羡余”。(《富国策·第五》)“冗官冗吏”也应驱之于农,在李觏看来,在官府中的官吏或杂役也太多了,他们“冒名待阙,佣书雇纳,请嘱之流,动以千计,内满官府,外填街陌,交相赞助,招权为奸,狗偷蚕食,竭人膏血。”(《富国策·第四》)李觏认为必须通过整顿吏治,打击贪官污吏,将那些不称职的官吏驱逐出官府,让他们去务农。而“巫医卜相”、“歌女戏子”或“托淫邪之鬼,或用亡验之方,或轻言天地之数,或自许人伦之鉴,迂怪骄妄,猎取财物,或群行类聚,往来自恣,仰给于天。”这些人“志在逸”,“不在劳”,于社会无裨益,务必采取措施驱之于劳,务之于农。

为此,李觏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办法:或“止度人而禁修寺观”,或“中明宪令,慎择守宰。法严而吏罕,则无所措手。”或“立医学以教生徒,制其员数,现以精深,治人不严,书以为罪”,或“令民家毋得用乐”。通过这些具体措施铲除他们的生存土壤,消除他们的生存空间,迫使那些“冗食者”“一心于农”。李觏很有信心地指出,只要“驱之有术,复之有业,然而不力于农者,未之信也。”(《富国策·第四》)通过增加农业生产的投入,发展农业生产是完全可以办到的,这样就能使“人无不耕”,“地无不稼”,“人力可尽”。“农人,国之本也”是李觏“厚农”思想的核心,也就是要求政府要重视农业,把它放在百业之首的位置。强本抑末,驱逐游惰,要重视“农人”,给予“农人”土地,加强对农民的管理,使农民尽心尽力于农田。这样就可以发展经济,国泰民安,万世永乐。

3.“平土均田”

马克思说:“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土地问题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立足问题,是一切物质生产的首要条件。在古代生产力相对低下的背景下,土地尤为显得重要,离开了土地就无所谓农业了。李觏已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在李觏看来发展生产不仅要强本抑末,驱逐游惰,还要解决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土地问题。如果这一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上述问题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当然也就无法解决“积弱积贫”的社会顽症。李觏认为土地不均,“耕者无田,不耕者田广千亩,贫者无立锥之地,而富者田连阡陌。”这种土地不均的现象是形成社会贫富不均的根本原因。所以李觏作《平土书》,提出了平土均田的主张。在《平土书序》中指出:

生民之道食为大。有国者未尚不闻此论也。顾罕知其本焉。不知其本而求其末,虽尽智力弗可为也。是故,土地,本也,耕获,末也。无地而责之耕,犹徒手而使战也。法制不立,土地不均,富者日长,贫者日削,虽有耒耜,谷不可得而食也。食不足,心不常,虽有礼仪,民不可得而教也。尧舜复起,未如之何矣!故平土之法,圣人先之。

李觏在《平土书》篇首开宗明义,指出平土均田的重要性。他非常推崇周代的井田制。他在《潜书》中也曾说:“吾乃今知井地之法,望民之权衡乎!井地立则田均,田均则耕者食,食足则蚕者得衣,不耕不蚕,不饥寒者希矣。”在《平土书》中对《周礼》中的井田制进行了美化,认为:“井田之善者,皆以均则无贫,各自足也。”由于商鞅变法,废除井田制,才兴起兼并之风,引来祸患。

李觏通过对历史上的井田制兴废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考察,觉得“尧舜复起,未如之何矣!故平土之法,圣人先之。夏、商以前,其传太简,备而明者,莫如周制”。李觏认为要清除贫富不均,就要平地均田,并以“周之制”为蓝本提出了平地均田的具体方案,方案包括“均田”和“限田”两方面的内容。“均田”就是国家把土地分给农民,即把土地划分成许多“井”字形状的块地,每块为一百亩,中央一块为国家所有,周边的八块分给八户农民耕作,其收获归农民自己,这样农民除了宅田外还有这一百亩井田,这就是农民的私田。中间那块为公田,由周边的八户农民共同耕种,收获归国家所有。另一方面就是限田,即对王宫、贵族、百官占田也要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不准他们随意兼并土地,扩大田亩。公私之田、官民之田还要有明确的分界,“以官地为沟途,不害民田。”对“游民”限人占田各有顷数,不得超过规定。只有人人有了土地可供耕种,并从土地中获利,从而仓禀充实,百姓富裕,称颂之声四起,天下就太平矣。李觏说:“今宜远取秦汉,权设爵级,有垦田及若干顷者,以次赏之。富人既不得广占田而可垦辟,因以拜爵,则皆将以财役佣,务垦辟矣。如是而人有遗力,地有遗利,仓廪不实,颂声不作,未之信也。”(《富国策·第二》)李觏的平土均田主张依据的是“周之制”。如按李觏的主张,必然要损害到达官显贵的利益,要实施之必然会受到来自他们的阻力,实施起来有一定的难度。

4.保护农民积极性

要发展农业,还要重视对农民积极性的保护,如果农民对于农业生产积极性不高,他们有了土地,不耕种也是荒地一块,照样不能多打粮食,多交租税。于是李觏提出几条保护农民积极性的措施。

(1)实行平籴之法,克服“谷贵伤农,谷贱亦伤农”的不合理现象。李觏对于北宋时期谷贱伤农,谷贵亦伤农的社会现象进行了细致、中肯的分析。驳斥了过去“谷甚贱则伤农,贵则伤末”的说法。他在《富国策·第六》中是这样论述的:

古人有言曰:“谷甚贱则伤农,贵则伤末。”谓农常粜而未常籴也,此一切之论也。愚以为贱则伤农,贵亦伤农,贱则利末,贵亦利末。盖农不常粜,有时而籴也;末有常籴,有时而粜也。以一岁之中论之,大抵敛时多贱,而种时多贵矣。夫农劳于作,剧以病也,爱其谷,甚于生也。不得已而粜者,则有由焉。小则具服器,大则营婚丧。公有赋役之令,私有称贷之责。故一谷始熟,腰镰未解而日输于市焉。粜者既多,其价不得不贱。贱则贾人乘势而罔之,轻其币而大其量,不然则不售矣。故曰:敛时多贱,贱则伤农利末也。农人仓廪不盈,窦窖既不实,多或数月,少或旬时,而用度竭矣。土将生或无种也,耒将执而或无食也,于是乎日取于市焉。籴者既多,其价不得不贵。贵则贾人乘势而闭之,重其币而小其量,不然则不予矣。故曰:种时多贵,贵也伤农而利末也。

李觏对于这一问题不仅著文,还写诗,不停地反映问题,呼吁政府重视。诗如《喜雨》,诗云:

人皆喜膏泽,我独忧丰年。岁凶已贱粜,年丰安得钱?

赋役忽惊骇,仓廪甘弃捐。铢铜苟可换,富贾宁我怜?

归来官事了,相吊柴门边。农夫未尽死,谷价应常然。

王心幸仁圣,分职当忠贤。谓谷贱为美,咄咄无欺天。

由于商贾在农民粜和籴的过程中或压低谷价,或抬高谷价,所以农民粜时则价贱,籴时则价贵。因此无论谷贱还是谷贵,受害的都是农民。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李觏主张实行“平籴之法”,打击和制止商贾的不法行为。如何严格实行“平籴法”呢?李觏认为:“广置本泉,增其籴数,则蓄贾无所专利矣;仓储之建,各于其县,则远民可以得食矣;申命州郡,必使廉能,则奸吏无以侵刻矣。”平籴之法实施之后,则可收到大益,“盖平籴之法行,则农人秋籴不甚贵,大贾蓄家不得豪之矣。”(《富国策·第六》)实行平籴法是于国于民都有利的事情,必须全面推广,切实施行。

(2)在农业税收方面,李觏提出按田亩收取赋税,按人口征徭役的主张。征收赋税,还要有规律,目的在于让百姓对交纳赋税能有所准备,杜绝商贾趁机牟取暴利。同时又能制止滥收税赋的现象,征服徭役也应根据农时而安排,因为“地之所生,各有其宜”;违背农时,违背农业规律,则于农业生产不利。

李觏还主张取消茶叶的专卖制度,“一切通商”。在李觏看来,“茶非古也,源于天下,浸淫于近代。君子小人靡不嗜也,富贵贫贱靡不用也。”茶叶虽然不是生活必需品,但使用还是十分广泛。政府专营也存在着很多弊病,政府收购来的茶叶往往质量差,卖不出去,大量地存放在仓库里又容易变质,还得防火等,这样损失也颇大,国家不要说赚钱,连本钱都会搭进去。他说:“是以邦之泉布竭于市而积之亡用之地,息未收而本或丧矣。”而另一方面,私茶质量较好,买的人多,利润厚,贩卖私茶现象虽有严刑以禁而不能绝。所以,“今日之宜,亦莫如一切通商。官勿卖买,听其自为。而籍茶山之租,科商人之税,以此校彼,殊途一致。且商人自市,则所择必精;所择精,则价之必售,价之售,则商人众;商人众,则入税多矣。”放开经营后,茶叶的销路广了,茶税收入多了,并且“不滞本泉,不烦威狱,利国便人,莫善于此。”(《富国策·第十》)

(3)修水利,备水旱。水旱灾害,虽然是自然界所形成的,是不可抗拒的,但是人们还是可以通过防范将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水旱灾害往往是由于水利长年不修而造成的。他说:“水官不修,川泽沟渎无有举,掌机巧趋利之民,得行其私,日侵月削,往往障塞,雨则易以溢,谓之大水,岂天乎?霁则易以涸,谓之大旱,岂天乎?”(《国用·第五》)因此必须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工作,变“水害”为“水利”;此外,他还提出了修缮农具的主张。他认为农具要不断更新,以更加适用于耕作;水利设施抓好了,水旱灾害得到有效的控制,农具得到修缮更新,农业增收的保障系数增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也更高了。

李觏作为一介书生,无职无位,但位卑未敢忘忧国,积极探索改良社会的方法与途径,这种精神已是难能可贵的;他的思想主张自成体系,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他的思想是针对现实而提出的,但他自己无法实践自己的思想,只好期待有人能吸收他的思想,根据他的思想去变革社会;他作为“草民”一个,希望自己的主张能被一些有实权的人掌握并付诸实施。他也曾多次写信向人举荐自己,并把自己的一些文章寄给人家读,如余靖、苏绅,他也曾借着上京应试的机会,带着文章找过一些朝中大臣,诸如:聂冠卿、宋庠、李淑、叶清臣、王尧臣、富弼、刘沅、吴育等等,一方面是希望他们能引荐自己涉足政坛。另一方面希望自己的思想主张能被他们接受。

当然,在这些人当中,还有两人——范仲淹和祖无择在传播或推行他的思想主张起着重要作用,范、祖二人都是李觏的好朋友,交往甚密。祖无择对李觏的思想很清楚,李觏每次写完一篇文章总会寄给他读;李觏把自己文章结集后,祖无择还为他作序——《退居类稿序》。序中说:“泰伯退居之明年,类其文稿,第为十有二卷,以寄南康祖无择,且嘱为序,无择既受之,读之期月不休。”李觏与范仲淹相识时间也长,李觏在第一次落第后,往鄱阳拜范仲淹,虽不遇,可后来多有书信往来;李觏也多次寄文给范仲淹,范仲淹也多次举荐他,也正是范仲淹的举荐,他才得到了将仕郎试太学助教一职。范仲淹在庆历新政中也吸纳了李觏很多思想主张,李觏也由此被人视为范仲淹实施“庆历新政”的理论支持者,然而新政并没有实行多久就流产了。新政的一批实践者的地位也因之而发生动摇。尽管这些思想没有得到很好实施,但对当时的施政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对后来的王安石变法影响非常明显。李觏的得意弟子邓润甫直接参与了王安石的变法,王安石在变法中,提出了抑兼并、兴水利、实行方田均税等主张,这与李觏的农业思想有着许多相似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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