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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的永恒性与历史性

时间:2023-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教会的永恒性与历史性汪维藩认为任何一个地方的教会,都是神的教会的一部分,因而带有永恒性,但神的教会又是具体存在于不同的时代和地区,因而任何一个地方的教会又具有历史性和地方性。汪维藩坚持奥古斯丁以来教会正统的立场,认为地上的历史中的教会中有罪恶和罪人的存在。

二、教会的永恒性与历史性

汪维藩认为任何一个地方的教会,都是神的教会的一部分,因而带有永恒性,但神的教会又是具体存在于不同的时代和地区,因而任何一个地方的教会又具有历史性和地方性(101)

汪维藩坚持奥古斯丁以来教会正统的立场,认为地上的历史中的教会中有罪恶和罪人的存在。作为历史中的教会从来不是圣洁没有瑕疵的,她始终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也有兴衰起落,从使徒时代起,地上的教会里就有罪恶的存在,甚至有时在某些地方,教会还曾被不义的人和罪人操纵过。他说:

“历史上的教会,难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人难以绝对分清‘麦子’和‘稗子’,教会之主也不让他的仆人去薅掉‘稗子’,免得连‘麦子’也被拔出来(太13:24-30,36-43)。”(102)

只有到了新天新地的时候,一个纯净无瑕的属天的圣城“新耶路撒冷”才会从天而降,永恒的、圣洁的、没有瑕疵的教会才完全“预备好了,装饰整齐”。但是历代的先知、圣徒又都列身于这一连绵不绝的,具有漫长历史的属灵教会之中,所以对于历史中的教会,基督总是“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弗5:25-27)。历史过程中的教会也要不断洗净自己,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成为圣洁。这一洗净的过程,也正是教会在历史中不断进行自我改革,不断建立自身的过程,中国教会的“三自”运动,“正是基督用水藉着道把他在中国的教会洗净的一个过程,最显见的,是洗去了中国教会‘洋教’的玷污”(103)

既然历史中的教会不是圣洁无瑕的,需要不断建立,这就有一个如何建立,如何建好的问题。关于历史中的教会如何建立,如何改革,特别是具体到中国教会的建立问题,汪维藩提出了很多具体的建议和意见。

“我们相信教会在神手里,相信教会是永恒的,但我们也相信具体教会的兴衰有人的责任在,惟其如此,我们必须面对教会所面对的问题以求得解决。”(104)

其一,教会的建立,首先是在祷告与代求上的建立。汪维藩认为,祷告与代求的建立是教会属灵分量的建立,一个没有祷告、代求、恳求的教会,是一个建立不好的教会,若没有祷告与代求,教会必然软弱而没有能力;必然冷淡而没有爱心;必然不可能流出活水,发出光热;必然徒有形式而没有属灵的分量和见证,必然是一个不能把万人的需求与困惑、软弱与忧虑带到上帝面前,并把上帝的恩赐与平安、力量与安慰带给万人的教会。

汪维藩说,根据保罗的教导,教会的祷告与代求应当为万人,这万人包括整个社会,整个民族,也包括“君王和一切在位的”(提前2: 2)。首先,这是因为福音是为万人所预备的,上帝“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因此教会也当为万人祷告、代求。其次,教会既然要将万人的祸福担在肩上,放在心头,就不能不为足以决定万人命运的“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祷告和代求,我们应当求主赐给“一切在位的”以公义、正直、智慧、聪明,好使我们的国家和社会长治久安,这不仅对万人有利,对教会的建立也有利(105)

其二,教会应当在圣洁和善行上建立自己。

汪维藩说,教会是神的家,是圣灵的殿,是基督的身体,一个没有圣洁和善行的教会,是一个不能发光的教会,是一个不能在社会上起作用的教会,甚至还可能为社会所轻看和不齿,从而不可能让父神藉它得荣耀,也不可能让基督藉它被人所认识。圣洁的建立是指心灵里面的圣化,圣灵的更新;善行的建立则是一个被圣灵所更新、所圣化的心灵的外在流露,因此,“教会的建立不只在于信徒数量的增多或事工的频繁,也不只在于表面上的轰轰烈烈,其根本乃在于信徒灵性素质的牧养和培植”(106)

其三,教会的建立还在于两种重要职分:监督和执事的建立。

汪维藩说,监督和执事是建立教会过程中两种重要职分,两种必不可少的服事和事奉,这和一般人所说组织建设并不完全相同,因为这两种职分首先必须从教会灵性建立这一意义上去理解。监督和执事并不是世俗的官衔与爵位,而是崇高、美善、神圣的事工,是从灵性和神学的高度服事教会、事奉圣徒、服事弟兄姊妹的仆人,是从灵性和神学高度守护并保卫群羊、照顾并照料群羊、关切并带领群羊的人。因此,担任监督和执事的人必须具备相当高的品质和条件。

“使徒和其他主的仆人,充其量不过是神家里的管家,他有责任把教会治理好,甚至有权安排其他同工的工作,但在主面前,他始终是奴仆,必须听命于主。”(107)

同样,教会中任何一个事奉主、事奉教会的人,他在教会中的属灵地位和威信,无不来自他的属灵品质和他服事众弟兄姊妹的实际行动。汪维藩说:

“从某一意义上说,中国教会能否得以建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会各级负责人的地位和权威,是否从他们的属灵品质而来,是否从他们服事信徒的实际行动而来。中国教会若没有一大批具有属灵品质和埋头服事信徒的各级负责人,中国教会的得以建立是难以想象的。”(108)

其四,历史中的教会应当有她的纪律和教规。

保罗要求哥林多教会:“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林前5:13)对那些犯有严重罪恶,而又屡教不改的恶人必须将其逐出教会,不如此,不足以严肃整饬教会纪律,不能使教会成为圣洁的“新团”。汪维藩说,保罗的这一要求对我们今天的教会仍然是适用的,对于少数地区个别名义上自称基督徒,但奸污妇女、诈骗钱财、道德败坏的人甚或是教会或聚会点的负责人,应当本着圣经的教训,“不可与他相交”,而且应该运用属灵的权柄,将其赶出教会,从而保证教会的圣洁(109)。没有这样严格的纪律,“教会不可能成为一个整体上纯洁、真诚的,糅合到一起,凝聚在一起的新团”(110)

“教会应当是为人瞻仰瞩目的山城,永远是处于时代前列……问题乃在于我们如何从真理之源,众光之父有更多的领受……澄清内部,整肃队伍,通过强有力的组织形式,使教会以山城的姿态出现于人类的面前。”(111)

其五,历史中具体教会的建立,还必须有一套适合有效的管理体制。

汪维藩认为,就具体教会来说,教会的纯洁不仅取决于教牧或负责人的灵性与品德,还要有一个有效的管理体制来制约、预防、克服并消除侵蚀基督身体的种种腐恶。他说,民主精神或民主原则是教会“治好”的根本,是教会管理体制建立并行之有效的根本,历代教会中有一些充分体现民主精神的管理体制值得借鉴:一,基督是教会的唯一元首,任何人不得凌驾于教会之上或享有无限权利;二,信徒是教会的主体,教会的管理机构由信徒民主选举产生;三,平信徒和教牧人员共同担负管理教会的重任;四,各地方教会之间一律平等,不存在从属关系;五,地方教会之上的机构或联合会,其使命只限于信仰或教义上的指导及事工上的合作(112)

汪维藩说,具体就中国教会的管理体制而论,“三自”在特殊时期起到了无可非议而又不可低估的作用,但“三自”毕竟只是一个基督徒群众的爱国组织,而不是教会机构,因此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基督教成立了“中国基督教协会”,“基协”对中国教会的建立起到了重要作用,并且基本上遵循服事众教会而非领导众教会的传统,但仍有不足之处。中国教会必须“认真探索一个适合于中国教会的管理体制,既要继承或博采原有各宗派传统中的长处,又要适合于中国的国情”(113)

“如果说整个教会历史是光彩各异的珠串,那么,现时期的中国教会应当被圣灵孕育成一颗更为瑰丽的珍珠,无愧于她所处的伟大时代!”(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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