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会的属灵地位
关于教会的属灵地位,汪维藩基本采纳新约圣经中的教会观:
(1)教会是神的家,“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教会的这一属灵地位表明,所有神的儿女都是这一家庭里的弟兄姊妹,既应体贴父神的心,又当彼此切实相爱。教会是属灵真理不可动摇的柱石和根基,“她应当杜绝一切异教之风和异端邪说,敢于同罪恶相争(来12:4),勇于为真道竭力争辩(犹3-4),不容神的道受到任何歪曲和败坏”(115)。
(2)教会是神的殿(林前3:16-17,弗2:19-22)。主基督耶稣是这一属灵圣殿的基石,是她唯一的根基(林前3:10-11)。这就要求各教会都要以耶稣基督为基础,相互之间联络得合适、渐渐成为完美无缺的圣殿,而且既是圣殿,她就应当有如上帝的崇高、尊严与圣洁,不容玷污,不容损害。
(3)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教会是他(基督)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弗1:23);“他(基督)也是教会全体之首”(西1:18)。前文已有详细论述。
(4)教会是基督的新妇(弗5:25-32,启19:7)。基督爱他的教会,曾为她舍去生命,付出过血的重价,尽管历史中的教会常是多灾多病,但恩主基督总是保养顾惜,用永恒之爱抚摸她的伤痕,洗去她的血污,擦干她的眼泪,为使教会成为圣洁,基督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使她可以献给自己。
(5)教会是圣灵的殿(彼前2:4-5)。蒙神拯救来到主面前的他的儿女,都是一块块“生命之石”,同被建造成为“灵宫”,成为一座“圣灵的宫殿”。
(6)教会是神所耕种的田地。在“撒种的比喻”里(太13:24-30,36-43),主将整个世界看为上帝自己的田地,而教会,可以说是上帝自己耕种的一块“试验田”。在主耕种的过程中,亚波罗,保罗等圣徒都不过是“执事”,都只不过是神的佣人、按照“主所赐给他们各人”的不同恩赐,引导信徒在信心上有所长进。
汪维藩指出,“教会的属灵地位并不等同于历史过程中现实教会的状况,但却给历史过程中的现实教会指明了一个应当追求的方向,和一个应当攀登的高度”(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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