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性兼善恶的人性论
司马光在天命论的基础上,从封建伦理关系方面建立了他的人性论。
司马光认为,人性是天命所授予的,因此,他把人性和天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人性就是天命,人性是由天命决定的。他说:
性者,天与之也。[25]
成不可更,性也。……性,天命也。[26]
就是说,人性是上天授予人的,一个人具有什么样的人性,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已经形成了,后天环境教育和个人努力都是不能改变的。
司马光从伦理道德观念上说明人的善恶,因而断定这种受命于天的人性,是兼有善恶的。圣人也不能一点无恶,愚人也不能一点无善。关键是由所受于天命的多少而决定的。所受于天的善很多而恶很少,则为圣人;所受于天的恶很多而善很少,则为愚人;所受于天的善与恶各占一半,则为中人。由于圣人的恶不能战胜其善,愚人的善不能战胜其恶,所以圣人之恶与愚人之善就消亡了,于是便产生了“唯上智与下愚不移”的差别。据此,司马光不同意孟子的性善论,也不同意荀子的性恶论。他说:孟子认为人性是善的,其所以有不善者,是由于外物引诱造成的;荀子认为人性是恶的,其所以为善者,是由于教化的结果。这两种人性观点都是偏颇的看法,不是全面的人性观点。他指出,所谓人性,就是人之所受于天并得之以生者也,是善与恶兼而有之者。因此,司马光同意扬雄的性善恶混论。他主张性兼有善恶,人性是善与恶杂于人身之中的。他说:
孟子以为人性善,其不善者,外物诱之也;荀子以为人性恶,其善者,圣人教之也。是皆得其偏而遗其大体也。夫性者,人之所受于天以生者也,善与恶必兼而有之。是故虽圣人不能无恶,虽愚人不能无善,其所受多少之间则殊矣。善至多而恶至少,则为圣人;恶至多而善至少,则为愚人;善恶相半,则为中人。圣人之恶不能胜其善,愚人之善不能胜其恶,不胜则从而亡矣。故曰:唯上智与下愚不移。……故扬子以谓人之性善恶混,混者善恶杂处于身中之谓也,顾人择而修之何如耳!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斯理也岂不晓然明白哉!如孟子之言,所谓长善者也;如荀子之言,所谓去恶者也;扬子则兼之矣。韩文公解扬子之言,以为“始也混,而今也善恶”,亦非知扬子者也。[27]
司马光的人性观点是赞同扬雄的“性善恶混论”,不同意孟子的“性善论”和荀子的“性恶论”。他明确批评孟子的“性善论”。他说:“孟子云:‘人无有不善’,此孟子之言失也。丹朱、商均自幼及长所日见者尧、舜也,不能移其恶,岂人之性无不善乎?”[28]就是说,如果像孟子所说的“人无有不善”,人性都是善的,那么尧之子丹朱,舜之子商均,他们自幼及长都同尧、舜在一起,但却不能改恶从善,这能证明人性都是善的吗?司马光以历史传闻来论证人性是善恶混一的,而不是纯善或纯恶的。
司马光还把仁义礼等伦理道德规范说成是“天性自然,不可损益”的,人如果“阙一则不成人。”[29]他认为,仁义礼等伦理道德规范是人性所固有的,是天所受于人的,所以是“天德”。他说:
仁义,天德也。天不独施之于人,凡物之有性识者咸有之,顾及所赋有厚薄也。……物性各于其类自有善恶。[30]
在这里司马光把封建伦理道德规范赋予先天属性,说成是天授予的,性中固有的,这就为封建伦理道德找到了先天的根据,证明封建伦理道德教化、统治的合理性。
既然人性是善恶混一的,那么如何使人增加善性,减少恶性,而改恶从善呢?司马光主张通过教育、学习、修养,方可使人由恶变善。因此,人要努力学习、修身,即使是圣人,亦要如此,至于愚人,尤要如此。因为“不学则善日消,而恶日滋;学焉则恶日消,而善日滋”[31]。所以他主张积学成善,圣人亦不例外。他说:
必曰:圣人无恶,则安用学?必曰:愚人无善,则安用教?譬之于田,稻粱、藜莠相与并生。善治田者,耘其藜莠而养其稻粱,不善治田者反之。善治性者,长其善而去其恶,不善治性者反之。[32]
通过学习、教化、修身,养善去恶,长善消恶,这个思想是合理的。
司马光认为,由于恶性是物欲所引起的,是与仁义礼智之善性相对立的,为了去恶长善,就要从内心中排除物欲之蔽障和引诱。他在解释孔子《论语·子罕》中的“毋意、毋必、毋固、毋我”的“四绝”时,说:
或问:子绝四,何以始毋于意?迂叟曰:吉凶悔吝,未有不生乎事者也。事之生,未有不本乎意者也。意必有欲,欲既立于此矣,于是乎有促有违,从则有喜有乐有爱,违则有怒有哀有恶,此人之常情也。爱实生贪,恶实生暴。食暴,恶之大者也。是以圣人除其萌,塞其源,恶奚至哉?[33]
除却物欲之恶,就要拔其本,塞其源,即排除恶的意念发生,就不会有恶行出现。司马光与同时代的理学家一样,都把物欲视为恶的根源。为了杜绝物欲、排除恶行,而要“正心”、“修德”。他在《才德论》中具体说明了这个思想。他认为,“才”为天生,“德”为人成,“才德”不能两全其美时,要舍“才”取“德”。“才”虽可用,但“德”更可靠,创业时用才,守成时用德,因此,他十分注意“修德”。他说:
世之所谓贤者,何哉?非才与德之谓邪?二者殊异,不可不察。所谓才者存诸天,德者存诸人。智愚勇怯,才也。愚不可强智,怯不可强勇,四者有常分而不可移,故曰存诸天。善恶逆顺,德也。人苟弃恶而取善,变逆而就顺,孰御之哉?故曰存诸人。……钧之不能两全,宁舍才而取德。……为国家者,进取莫若才,守成莫若德。[34]
“才”由天生,不由人修;“德”由人修,不由天生。人性虽善,不称其为德,培养善性而成善,方可称为德。人要修德为善。“才”是天所赋的,所以是人力不可改变的,“才不可移”。
与这个思想相联系的是司马光主张天才论,认为人的知识才能是天生的,教师的教育只是启发才能的发挥。他说:
才者,天也,不教则弃。教者人也,不才则悖。故人者受才于天,而受教于师。师者决其滞,发其蔽,抑其过,引其不及,以养进其天才而已。[35]
教师要想使人的天才充分地发挥出来,关键在于教人正心修德,摒弃物欲之诱。他指出,人的本性、常情都是好善恶恶、慕是羞非的。然而现实中却是善者很少,恶者甚多。为什么是这样的呢?就是因为多数人经受不住物欲的引诱。因此,司马光主张以圣人之道“治心”、“正心”,以此修德行善,才是真正的善。由上述可见,司马光的认识论、格物论、人性论、修养论都与天命论紧紧地联结在一起的。应该说他以天命论为基础,来构建他的哲学思想体系。
【注释】
[1]苏轼:《司马文正公行状》。
[2]苏轼:《司马文正公行状》。
[3]《宋元学案》卷七《涑水学案上》。
[4]苏轼:《司马文正公行状》。
[5]《宋元学案》卷七《涑水学案上》。
[6]《宋史》卷三三六《司马光传》。
[7]《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七十四《迂书·士则》。
[8]《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七十四《迂书·士则》。
[9]《法言注》卷五。
[10]《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七十四《迂书,齿》。
[11]《论语·季氏》。
[12]《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七十二《学士院试李清臣等策目》。
[13]《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七十四《迂书·学要》。
[14]《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七十四《迂书·治心》。
[15]《易说》卷二。
[16]《易说》卷三。
[17]《易说》卷三。
[18]《资治通鉴》卷七十三《魏纪五》。
[19]《资治通鉴》卷七十三《魏纪五》。
[20]《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三十六《作中丞初上殿劄子》。
[21]《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七十一《中和论》。
[22]《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六十二《答范景仁书》。
[23]《易说》卷三。
[24]《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七十一《致知在格物论》。
[25]《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七十三《疑孟》。
[26]《太玄注》卷七。
[27]《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七十二《善恶混辨》。
[28]《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七十三《疑孟》。
[29]《法言注》卷三。
[30]《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六十七。
[31]《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七十二《善恶混辨》。
[32]《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七十二《善恶混辨》。
[33]《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七十四《绝四论》。
[34]《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七十《才德论》。
[35]《易说》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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