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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致知”的求知论

时间:2023-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格物致知”的求知论二程兄弟都十分推崇《大学》,程颢作了《改正大学》,程颐也作了《改正大学》。二程的“格物致知”论,是一个完整的理论思想体系。因此,“格物致知”贯彻于二程的理学认识体系之中。这种“格物”不是认识外物,而是内求知心。基于这个思想主旨,二程对“格物致知”作出了自己的解释。

第三节 “格物致知”的求知论

二程兄弟都十分推崇《大学》,程颢作了《改正大学》,程颐也作了《改正大学》。他们都强调《大学》是“入德之门”。他们之所以特别重视《大学》,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大学》的“三纲领”、“八条目”所提出和阐发的理论体系和统治方术,可以发挥和引申出与他们的“天理”论完全相符合的认识论,这就是他们的“格物致知”论。

二程继韩愈、李翱之后,对《大学》推崇备至,抬高其在经书中的地位。他们在《河南程氏粹言》卷一中说:

《大学》,孔子之遗言也。学者由是而学,则不迷于入德之门也。

《大学》之道,明德亲民不分物我,成德之事也。

《大学》……理义精微,不可得而名言也,姑以至善之目,img12识可也。

治身齐家以至平天下者,治之道也。建立纲纪,分正百职,顺天揆事,创制立度,以尽天下之务,治之法也。法者,道之用也。

从这几段话中,可以看出二程对《大学》所重的原因,他们借用《大学》的思想资料,建立了与“天理”论相适应的“格物致知”论。

二程的“格物致知”论,是一个完整的理论思想体系。他们在《河南程氏粹言》卷一中说:

学莫大于知本末终始。致知格物,所谓本也,始也;治天下国家,所谓末也,终也。治天下国家,必本诸身。其身不正,而能治天下国家者,无之。格犹穷也,物犹理也,若曰穷其理云尔。穷理然后足以致知,不穷则不能致也。

格物,适道之始,思所以格物而已近道矣。是何也?以收其心而不放也。

《大学》于诚意正心皆言“其道”,至于格物则不言,独曰“物格而后知至”,此盖可以意得,不可以言传也。自格物而充之,然后可以至于圣人;不知格物而欲意诚心正而后身修者,未有能中于理者也。

这是说,“格物致知”是起点、开端、基础,由此出发,才能达到治国平天下的目的。因此,“格物致知”贯彻于二程的理学认识体系之中。

二程认为,人作为认识的主体,是有认识事物及其规律的能力的,人为万物之灵,人为万物中的高贵者,就在于“有知”。程颢说:

人心莫不有知,惟蔽于人欲,则亡天理也。[32]

程颐说:

知者吾之所固有,然不致则不能得之,而致知必有道,故曰“致知在格物”。

“致知在格物”,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固物有迁,迷而不知,则天理灭矣,故圣人欲格之。[33]

二程以“格物”为手段,来认识心中固有之知。在他们看来,人心中本来就有知,并且能知,由于被外物所蔽,而使心不能认识自己和天理,所以要通过“格物”、“即物穷理”而获得知识、认识自己、知性知天。这种“格物”不是认识外物,而是内求知心。程颢在《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说得最清楚。他说:

尝喻以心知天,犹居京师往长安,但知出西门便可到长安。此犹是言作两处。若要诚实,只在京师,便是到长安,更不可别求长安。只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知性便知天,当处便认取,更不可外求。

“心”是与“理”为一者,也是包容万物者,“人心莫不有知”,只要知心,就可知天,更可知物,能做到无所不知。因此,格物所得之知,即吾心固有之知,当然“更不可外求”了。基于这个思想主旨,二程对“格物致知”作出了自己的解释。

关于什么是“格物致知”,二程说:

“致知在格物”。格,至也,穷理而至于物,则物理尽。[34]

“致知在格物”。格,至也,如“祖考来格”之格。[35]

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也。穷其理,然后足以致之,不穷则不能致也。格物者适道之始,欲思格物,则固已近道矣。是何也?以收其心而不放也。[36]

“格”为“至”,“格物”为“至物”,通过“格物”而“穷至物理”,或者“穷理而至于物”。格物就是穷理,穷理方能致知,由于“心是理,理是心”,“理与心一”,所以格物是一种内省、反观自身的工夫。程颐在《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七中说:

“致知在格物”,格物之理,不若察之于身,其得尤切。

今人欲致知,须要格物。物不必谓事物然后谓之物也,自一身之中,至万物之理,但理会得多,相次自然豁然有觉处。

“心”具“理”,与理为一,一身之中,具备万理,所以格物之理,不如“察之于身”为切要。由此可见,二程的格物,主要是讲“格”身心。

尽管“格物”为“格”身心,但是毕竟客观事物是真实存在的,那么对这些客观存在的万事万物要不要“格”呢?二程认为,一物有一物之理,一事有一事之则,要认识事物之理,就要格外物。据《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九载:程颐在与弟子们讨论如何格物穷理的问题时,有一段问答:

问:“格物是外物,是性分中物?”曰:“不拘。凡眼前无非是物,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热,水之所以寒,至于君臣父子间皆是理。”又问:“只穷一物,见此一物,还便见得诸理否?”曰:“须是遍求。虽颜子亦只能闻一知十,若到后来达理了,虽亿万亦可通。”

物物皆有理,一物有一物之理,要穷知万物之理,就要格知万物。因此,要“随事观理,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然后可以至于圣人。君子之学,将以反躬而已矣。反躬在致知,致知在格物”[37]。“格物穷理”就是要“随事观理”,“一草一木”之理“须是察”。不要拘泥于一事一物,而要观察万事万物,遍求众物之理。

因此,二程提出了格物穷理的途径问题。他们认为,格物形式多种多样,穷理途径有千万条,不管怎样只要得“一道”能穷理就行。程颐说:

格物穷理,非是要尽穷天下之物,但于一事上穷尽,其他可以类推。至如言孝,其所以为孝者如何?穷理如一事上穷不得,且别穷一事,或先其易者,或先其难者,各随人深浅,如千蹊万径,皆可适国,但得一道入得便可。所以能穷者,只为万物皆是一理,至如一物一事,虽小,皆有是理。[38]

凡一物上有一理,须是穷致其理。穷理亦多端,或读书,讲明义理;或论古今人物,别其是非;或应接事物而处其当,皆穷理也。[39]

格物穷理的途径包括多种,这里举出了读书讲明义理,论古今人物是非,应接事物处其当否三种方法。在《河南程氏粹言》卷一中回答弟子关于“学必穷理。物散万殊,何由而尽穷其理”之问时,说:

诵《诗》、《书》,考古今,察物情,揆人事,反复研究而思索之,求止于至善,盖非一端而已也。

因为客观事物是多种多样的,人要认识事物之理,亦要因事物的多样性,而采取多种途径、方法而研究、思索、穷致其理。这物理当然包括自然物理和伦常之理。

二程对“格物致知”、“格物穷理”的过程也作了说明。凡物都有理,既须一件一件格,又不能把宇宙一切事物都格过,而是通过一件一件格,积习久了,积累多了,其他可以类推,做到闻一知十,到后来达理了,虽亿万亦可通,这就是“脱然有悟”,“脱然贯通”。所以说:

人要明理,若止一物上明之,亦未济事,须是集众理,然后脱然自有悟处。然于物上理会也得,不理会也得。[40]

所务于穷理者,非这须尽穷了天下万物之理,又不道是穷得一理便到,只是要积累多后,自然见去。[41]

或问:“格物须物物格之,还只格一物而万理皆知?”曰:“怎生便会该通?若只格一物便通众理,虽颜子亦不敢如此道。须是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42]

二程认为,要认识万物之理,既不能只格一物之理而可通万物之理,也不能穷尽天下万物之理而知其理,而是要认识众理,经过遍求,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积累多了,于一事上穷尽,其他可以类推,经过类推,就可以达到“脱然贯通处”,“脱然有悟处”,“自有贯通处”,“豁然有觉处”。二程的这些说法,虽然有一定的合理因素,但却表现出佛教神学的顿悟、觉悟痕迹。

在二程的“格物致知”论中,还表现出重内轻外的思想倾向。他们强调研究“道之本”,而贬抑研究具体事物——“道之末”。认为研究具体事物是“玩物丧志”。程颐在《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五中说:

学也者,使人求于内也。不求于内而求于外,非圣人之学也。何谓不求于内而求于外?以文为主者是也。学也者,使人求于本也。不求于本而求于末,非圣人之学也。何谓不求于本而求于末?考详略,采同异者是也。是二者皆无益于身,君子弗学。

在程颐看来,“一身之上,百理具备”,因此,“务穷天地万物之理”,只要“察之于身”,则“其得尤切”,如此说来,当然不必求于外,只要求于内,求于本,就是有益于身的“圣人之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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