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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论争的实质

时间:2023-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五节 朱、陆论争的实质南宋乾、淳以来,理学分为三派:朱学、吕学、陆学,三家虽同时,又皆为理学,但却有分歧,朱熹主格物穷理,陆九渊主发明本心,吕祖谦则兼取其长。这就是中国哲学思想发展史上有名的朱、陆之争。朱熹和陆九渊的两次论争,第一次主要是讨论“为学之方”,即认识和修养论的问题;第二次主要讨论宇宙观,即本体论的问题。因此,朱熹反复强调“无极而太极”的思想。

第五节 朱、陆论争的实质

南宋乾、淳以来,理学分为三派:朱学、吕学、陆学,三家虽同时,又皆为理学,但却有分歧,朱熹主格物穷理,陆九渊主发明本心,吕祖谦则兼取其长。为了辨明是非,争得正统,朱熹与陆九渊便发生了争论。这就是中国哲学思想发展史上有名的朱、陆之争。

公元1175年(宋孝宗淳熙二年),吕祖谦为了调和朱熹和陆九渊之间矛盾分歧,使两派“会归为一”,邀请朱熹和陆九渊及其兄陆九龄会于江西上饶鹅湖寺,还有其他几位学者,讨论学术思想问题,史称“鹅湖之会”,这是第一次讨论。第二次讨论是朱熹和陆九渊在公元1187年到1189年(宋孝宗淳熙十四年到十六年),通过书信所进行的关于“无极”、“太极”、“形上”、“形下”的讨论。两次讨论,朱、陆双方都坚持己见,未能“会归为一”。

朱熹和陆九渊的两次论争,第一次主要是讨论“为学之方”,即认识和修养论的问题;第二次主要讨论宇宙观,即本体论的问题。

公元1175年的“鹅湖之会”,朱、陆双方围绕着“为学之方”,即就求知和道德修养的方法、途径问题,展开了争论。“元晦之意,欲令人泛观博览,而后归之约。二陆之意,欲先发明人之本心,而使之博览。朱以陆之教人为太简,陆以朱之教人为支离,此顿不合。先生(陆九渊)更欲与元晦辩,以为尧舜之前何书可读?复斋(陆九龄)止之。”[68]由此可见,朱熹主张“泛观博览,而后归之约”,即由外而内的求知路线;二陆主张“发明本心”,“而后使之博览”,即由内而外的求知路线。“心”是主观意识,“理”是主观意识的外化,究其实没有本质区别和不同。

朱、陆双方为了阐明自己的为学求知之方,各作诗一首。

陆九龄在赴会途中,先赋诗一首。诗云:

孩提知爱长知钦,古圣相传只此心。
大抵有基方筑室,未闻无址忽成岑。
留情传注翻榛塞,着意精微转陆沉。
珍重友朋勤切琢,须知至乐在于今。

陆九渊的和韵诗云:

墟墓兴衰宗庙钦,斯人千古不唐心。
涓流积至沧溟水,拳石崇成太华岑。
易简工夫终久大,支离事业竟浮沉。
欲知自下升高处,真伪先须辨古今。

三年后,朱熹和诗云:

德业风流夙所钦,别离三载更关心。
偶扶藜杖出寒谷,又枉篮与度远岑。
旧学商量加邃密,新知培养转深沉。
却愁说到无言处,不信人间有古今。[69]

从这三首诗中,可以看出,朱、陆为学之不同。陆氏兄弟作为心学家,都是从“本心”说起。他们认为,一个人从孩提时代有爱父母

之心,长大后有敬兄长之心,临墟墓有哀痛之心,入宗庙有肃敬之心,这就是古圣贤相传、千古不变的本心。这个本心是人人都具有的、无所不备的万善之心,发明了这个本心,则万理具备,无所不知。所以发明本心是为学和修养的前提,这便是“易简工夫”。这个“易简工夫”是长远久大的,而朱熹“泛观博览”的“支离事业”,终究是要沉沦的。朱熹则认为,为学之方、求知之要是要经过“泛观博览”、逐渐积累、不断研讨,才能日益邃密、深沉,而陆九渊“发明本心”的所谓“易简工夫”,则是“太简”,其最终结局是沦为佛教的空无静寂的虚无境界。

关于读书问题,也是“鹅湖之会”辩论的一个重要内容。朱熹认为,万物之理其“精神已具于圣贤书”,所以要“读书以观圣贤之意,因圣教之意以观自然之理”[70]。为此他把读书作为“格物穷理”的重要方法,主张“泛观博览”。陆九渊则认为,只要“先立乎其大者”,“发明本心”,就是有了根基,有了这个根基,站稳了立场,即使“不识一字,亦还我堂堂地做个人”[71]。心不正,多读书,也不过是“假寇兵,资盗粮”。陆九渊肯定圣贤之书不都是真理,而“圣贤垂教,亦是人固有”的。所以要减担子,不必多读书。他在“鹅湖之会”时,反问朱熹:“尧舜之前何书可读?”

“鹅湖之会”,辩论了三天,没有达到吕祖谦“欲会归于一,而定其所适从”[72]的善意目的。朱、陆两家见解的对立并未统一,而且继续对立。黄百家说:

鹅湖之会,此三诗乃三先生所论学旨者,其不合与论无极同。盖二陆诗有支离之词,疑紫阳为训诂;紫阳诗有无言之说,识二陆为空门。两家门人,逐以成隙,至造作言语以相訾毁。[73]

其实,鹅湖之会的朱、陆之争,虽是“为学之方”的争论,但也牵涉宇宙本体的问题。朱熹主张“性即理”,陆九渊主张“心即理”。由于朱、陆对“理”的理解不同,而导致了为学之方的分歧:朱熹主张“格物穷理”——“道问学”,陆九渊主张“发明本心”——“尊德性”,由此而展开了争论。

随着这种争论的深入,而有了第二次关于“无极”、“太极”,“形上”、“形下”的争论。

朱熹认为,“太极”是无方所、无形状、通贯全体、无所不在的宇宙本体,“无极而太极”,即无形而有理,“太极”是形而上的道,是万理之总汇。他说:

所谓太极乃天地万物本然之理,亘古亘今,颠扑不破者也。

太极者何也?即两仪、四象、八卦之理具于三者之先,而监于三者之内者也。圣人之意,正以其究竟至极,无名可名,故特谓之太极。……太极则又初无形象方所之可言,但以此理至极而谓之极耳。[74]

“太极”是无形的超越时空和万物的,并为万物总根源的形而上者。朱熹强调“无极而太极”的说法,“无极即是无形,太极那是有理”,因为“无形而有理”,所以“无极而太极”,只有言“无极”,才能使“太极”成为“万化之根”。朱熹说:

不言无极则太极同于一物,而不足为万化之根。不言太极则无极沦于空寂,而不能为万化之根。[75]

就是说,在朱熹看来,不讲无极,即不肯定太极的超时空、超物质的形而上的性质,太极就与一物相同,而不能成为产生万物的根本

性实体。为了证明太极为万物的根本实体,就必须承认并强调无极的概念。不强调太极是实有之理,就会沦为佛、道的空、无之境,太极也不能成为万物的根本。因此,朱熹反复强调“无极而太极”的思想。

陆九渊坚决反对“无极而太极”的说法。他怀疑《太极图说》是周敦颐作的。他认为不应当“以无极二字加于太极之上”。他说:

梭山兄谓:《太极固说》与《通书》不类,疑非周子所为;不然,则或是其学未成时所作;不然,则或是传他人之文,后人不辨也。……夫太极者,实有是理,圣人从而发明之耳。……其为万化根本固自素定,其足不足,能不能,岂以人言不言之故邪?《易大传》曰:《易》有太极。圣人言有,今乃言无,何也?作《大传》时,不言无极,太极何尝同于一物,而不足为万化根本耶?[76]

陆九渊认为,太极就是实有是理,作为“万化根本固自素定”,从《易大传》始,人们对此并不怀疑。在《太极图说》言“无极而太极”以前,人们从没有把太极误认为“同于一物,而不足为万化根本”。

关于形而上与形而下的问题。陆九渊说:

《易》之《大传》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又曰:“一阴一阳之谓道”,一阴一阳,已是形而上者,况太极乎![77]

陆九渊把阴阳理解为宇宙中一切事物对立双方矛盾运动的总规律和表现,故为形而上者。朱熹则认为,“理”为“形而上者”,为“生物之本”,“气”为“形而下者”,为“生物之具”。在这个问题上,朱、陆亦发生了争论。

陆九渊指出,由于朱熹的“无极而太极”和“形而上”与“形而下”之论,而使人“转加糊涂”,不晓文义,这是“设有愚谬”之论。陆九渊认为,“太极”之上加“无极”二字,“正是叠床上之床”。[78]这种画蛇添足,毫无必要。陆九渊对“极”作了自己的解释。他说:“盖极者,中也,言无极则是犹言无中也,是奚可哉?”[79]把“极”训为“中”,“中”为“极”致,为最好。如此说来,“太极”上面不能加“无极”,下面不能着“真体”。就是说,“叠床上之床”与“架屋下之屋”[80],都是不可以的。

朱、陆两家之争,各抒己见,终未能“会归于一”。他们的争论主要是就宇宙本体展开的全面辩论,即围绕着宇宙观和认识论而展开各个方面的争论。这种争论,在当时是无法统一的。黄宗羲说:

先生(指陆九渊)之学,以尊德性为宗,谓“先立乎其大,而后天之所以与我者,不为小者所夺。夫苟本体不明,而徒致功于外索,是无源之水也”。同时紫阳之学,则以道问学为主,谓“格物穷理,乃吾人入圣之阶梯。夫苟信心自是,而惟从事于覃恩,是师心之用也”。两家之意见既不同……于是宗朱者诋陆为狂禅,宗陆者以朱为俗学,两家之学各成门户,几如冰炭矣。[81]

朱熹主张“性即理”,即要“格物穷理”,而“理”是主体意识的客观化,“理”虽在天上,却又在“心”中,故“师心之用”。这是朱熹的“以道问学为主”的理学宗旨。陆九渊主张“心即理”,只要“发明本心”,便无所不知,“心”是主体意识,又是万物之本,存此心则得物理,故为“易简工夫”,这是陆九渊的“以尊德性为宗”的心学宗旨。不论是“尊德性”也好,还是“道问学”也好,最终都是万物与吾一体,实际是百虑而一致,殊途而同归。朱、陆两家思想,就其唯心主义实质来说,没有本质区别。所以黄宗羲说:

二先生同植纲常,同扶名教,同宗孔、孟。即使意见终于不合,亦不过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谓学焉而得其性之所近。原无有悖于圣人,矧夫晚年又志同道合乎!

黄百家亦说:

二先生之立教不同,然如诏入室者,虽东西异户,及至室中,则一也。[82]

黄氏父子的这个评价是确切而中肯的。

【注释】

[1]《陆九渊集》卷二十八《陆修职墓表》。

[2]《陆九渊集》卷十《与路彦彬》。

[3]《陆九渊集》卷二十七《全州教授陆先生行状》。

[4]《陆九渊集》卷三十六《年谱》。

[5]《陆九渊集》卷九《与杨守》。

[6]《陆九渊集》卷三十六《年谱》。

[7]《陆九渊集》卷三十六《年谱》。

[8]《陆九渊集》卷二十二《杂说》。

[9]《陆九渊集》卷十一《与李宰》。

[10]《陆九渊集》卷一《与曾宅之》。

[11]《陆九渊集》卷三十四《语录上》。

[12]《陆九渊集》卷十九《敬斋记》。

[13]《陆九渊集》卷三十四《语录上》。

[14]《陆九渊集》卷十《与邵叔谊》。

[15]《陆九渊集》卷三十五《语录下》。

[16]《陆九渊集》卷三十五《语录下》。

[17]《陆九渊集》卷二《与朱元晦》。

[18]《陆九渊集》卷三十四《语录上》。

[19]《陆九渊集》卷十二《与赵咏道》。

[20]《陆九渊集》卷十一《与朱济道》。

[21]《陆九渊集》卷十五《与唐司法》。

[22]《陆九渊集》卷三十二《拾遗》。

[23]《陆九渊集》卷一《与侄孙浚》。

[24]《陆九渊集》卷一《与邵叔谊》。

[25]《陆九渊集》卷五《与舒西美》。

[26]《陆九渊集》卷三十二《拾遗》。

[27]《陆九渊集》卷三十四《语录上》。

[28]《陆九渊集》卷三十四《语录上》。

[29]《陆九渊集》卷十《与詹子南》。

[30]《陆九渊集》卷三十五《语录下》。

[31]《陆九渊集》卷三十五《语录下》。

[32]《陆九渊集》卷一《与邓文范》。

[33]《陆九渊集》卷五《与高应朝》。

[34]《陆九渊集》卷三十五《语录下》。

[35]《陆九渊集》卷三十五《语录下》。

[36]《陆九渊集》卷三十四《语录上》。

[37]《陆九渊集》卷三十四《语录上》。

[38]《陆九渊集》卷三十五《语录下》。

[39]《陆九渊集》卷二十三《荆门军上元设厅皇极讲议》。

[40]《陆九渊集》卷三十五《语录下》。

[41]《陆九渊集》卷一《与曾宅之》。

[42]《陆九渊集》卷三十二《拾遗》。

[43]《陆九渊集》卷三十二《拾遗》。

[44]《陆九渊集》卷三十四《语录上》。

[45]《陆九渊集》卷三十四《语录上》。

[46]《陆九渊集》卷三十五《语录下》。

[47]《陆九渊集》卷十九《武陆县学记》。

[48]《陆九渊集》卷三十五《语录下》。

[49]《陆九渊集》卷三十四《语录上》。

[50]《陆九渊集》卷三十五《语录下》。

[51]《陆九渊集》卷十一《与王顺伯》。

[52]《陆九渊集》卷三十五《语录下》。

[53]《陆九渊集》卷三十四《语录上》。

[54]《陆九渊集》卷三十五《语录下》。

[55]《陆九渊集》卷十二《与赵咏道》。

[56]《陆九渊集》卷三十《天地之性人为贵》。

[57]《陆九渊集》卷三十二《拾遗》。

[58]《陆九渊集》卷三十《天地之性人为贵》。

[59]《陆九渊集》卷三十四《语录上》。

[60]《陆九渊集》卷三十五《语录下》。

[61]《陆九渊集》卷三十五《语录下》。

[62]《陆九渊集》卷三十五《语录下》。

[63]《陆九渊集》卷三十五《语录下》。

[64]《陆九渊集》卷三十六《年谱》。

[65]《陆九渊集》卷三十四《语录上》。

[66]《陆九渊集》卷三十五《语录下》。

[67]《陆九渊集》卷三十五《语录下》。

[68]《陆九渊集》卷三十六《年谱》。

[69]《宋元学案》卷五十七《梭山复斋学案》。

[70]《朱子语类》卷十。

[71]《陆九渊集》卷三十四《语录上》。

[72]《陆九渊集》卷三十六《年谱》。

[73]《宋元学案》卷五十七《梭山复斋学案》。

[74]《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答陆子静》。

[75]《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答陆子美》。

[76]《陆九渊集》卷二《与朱元晦》。

[77]《陆九渊集》卷二《与朱元晦》。

[78]《陆九渊集》卷二《与朱元晦》。

[79]《陆九渊集》卷二《与朱元晦》。

[80]《陆九渊集》卷二《与朱元晦》。

[81]《宋元学案》卷五十八《象山学案》。

[82]《宋元学案》卷五十八《象山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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