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1. 正确处理义与利的关系
义与利是人生历程中经常遇到的一对矛盾。如何正确对待义与利,怎样才能摆正义与利的关系,是人生中一个很重要的课题。
所谓义,是指思想和行为符合一定的道德原则。所谓利,即利益、功利,主要指物质利益。义与利的问题,实际上是道德原则和物质利益的关系问题。人们对道德原则和物质利益关系的基本观点和态度,就是人们的义利观。在中国历史上,有各种各样的义利观念,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重义轻利”观。孔子在《论语》中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认为君子之所以为君子,是因为他们明白义,重视义,小人之所以为小人,是因为他们只了解利,追求利。孔子把重义或重利作为区别君子和小人的重要标准,把义和利完全对立起来,要求人们“见利思义”。“重利轻义”观。韩非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物质利益关系,君臣之间也是互相利用的关系,如果互相利用得好,则“君不仁臣不忠可以霸矣”。“义利并重”观。墨子认为:“义,利也”,主张义和利是一致的,要把道德和利益结合起来。荀子则主张义利结合,兼义顾利。
历史上的这些义利观都有其合理因素,但由于思想方法的片面性,都不可避免地带有历史的和阶级的局限性。
唯物史观认为,义与利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应该既承认道德的重要作用,也坚持物质利益的原则。
第一,义与利的关系是对立的。义与利在社会发展中各有各的作用,两者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互相代替。如果以义代利,就会导致“道德万能论”,忽视或否认物质利益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如果以利代义,就会导致“金钱万能论”,忽视或否认道德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另外,义与利之间的对立和区别还表现在它们之间具有不等值性,即不能进行等价交换。道义无法用物质利益来衡量,物质利益也很难换取崇高的道义。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第二,义与利之间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两者之间具有统一性。一方面,利益是道德的基础,道德会随着社会经济利益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另一方面,道德对利益又有巨大的反作用,崇高的理想和道德情操,为人民获得更多、更大的利益,以及为利益的分配调节,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义与利的辩证统一关系要求我们正确对待人生过程中的义利,树立正确的义利观。
第一,明确义利标准。唯物史观认为,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有利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思想和行为就是义,否则就是不义。利,有正当的利和不正当的利。通过正当途径和合法手段获得的个人利益,就是正当的利,正当的利是应该努力争取的。通过非道义和非法的手段获得的个人利益,是不正当的利,是不应该攫取和享用的。
第二,坚持义利统一原则,摆正各种义利关系。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里,国家、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从根本上是一致的,义利的统一已成为必然的趋势和方向。但这并不等于说义和利不存在矛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使人们的价值观趋于多元化,这就必然影响着人们在义利问题上的认识和行为。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义利统一原则和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原则,摆正各种义利关系。
2. 正确处理生与死的关系
“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是毛泽东对刘胡兰的评价。刘胡兰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而献身,是她在人生道路上的正确抉择。如何对待生与死?历来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生死价值观。毛泽东说:“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
生与死是每个人都要遇到而又必须正视的人生问题。
人既是自然存在物又是社会存在物。自然意义上的生,是指人的肉体产生、延续的全过程;社会意义的生,则是指个体生命的社会价值的实现。自然意义上的死,是指人的肉体生命的结束;社会意义上的死,则是个人社会存在价值的丧失。
生与死是一对人生矛盾,两者是辩证的关系。
第一,生与死是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生是个人活动的前提,有生命存在,才能有所作为,才可以思维、劳动、工作、学习。死是生命的终结,一旦失去生命,一切活动都将停止。
第二,生与死又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没有生就无所谓死,没有死也无所谓生。从自然意义上说,生命有机体的发展过程就是新陈代谢,就是人体组织的死亡和新生过程。科学研究表明,人体内的组织蛋白平均每80天就有一半报废,体内的细胞每天平均有百分之一二要死去,血液中的红细胞,平均寿命只有10天,一个人每天要死大约2 000亿个红细胞。同时,也有大量新的组织蛋白、新的细胞、新的红细胞在产生,为人体注入新的活力,以保证人体的健康发展。这说明,生命过程本身就是生与死的有机统一。
第三,生与死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这一点从社会意义上看表现得最为明显。有些人“死而不亡,与天地并久,与日月并明”。 无数革命先烈,他们为了民族的独立,人民的幸福,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他们虽死犹生,虽死犹荣。而有些人如行尸走肉般,他们虽然肉体还活着,精神却早已垮掉了,虽生犹死。
我们只有认清了生与死的辩证关系,才能树立正确的生死观,进行正确的人生选择,从而正确地对待人生道路上的生与死。
第一,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生命是宝贵的,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人人都应珍惜生命,让短暂的生命发出更多的光和热。我们要反对那种听天由命,消极无为的生死观,也要反对那种将希望放到死后的来世,放弃对生活的追求,放弃战胜困难的勇气的生死观。我们要积极面对人生,正视人生旅途上的欢乐和痛苦,成功和失败,勇于攀登,勇于挑战自己。
第二,崇尚真理,视死如归,关键是要死得有意义、有价值。有的人不珍惜生命,轻率地把死亡作为苦难的解脱,这是愚昧和懦弱的表现。正确的生与死的价值标准应该是看是否有利于人民的利益和社会的进步。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上,有无数英雄人物用自己的鲜血体现了他们对生与死的真谛的认识。如方志敏、刘胡兰、焦裕禄等,他们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崇尚真理,视死如归,他们就死得有意义、有价值。
又如,1912年,豪华客轮泰坦尼克号沉入冰海,这次海难死亡者多达1503名,仅704人获救。幸存者约定,每隔10年到瑞士洛桑城举行一次集会,以纪念这次事件。每次聚会,都打开了他们的记忆闸门。最令人感动的是史密斯夫人的一段回忆:当时我的两个孩子已被抱上救生艇,因为超载,我不能上了,出于母爱,我喊了一声:“让我上船吧,孩子不能没有妈妈!”闻听此言,一位已经坐上此艇的女士离开了座位,回到了泰坦尼克号,并把我推上了小艇。刹那工夫,船便沉没了,那位女士连自己的姓名都没留下。在生死系于一念的时刻,人们却可以为了亲人,甚至为了不相识的母亲,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样的死是有意义的。
3.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我们作为社会主义中国的青年,要树立正确的尤其是共产主义人生观。
人生观是指生活于一定社会环境中的人,依据某种世界观和个人的生活体验形成的对人生的意义、理想、目的、态度等的根本看法和信念。人生的意义即人生价值,是指人的生活、生存实践对自我、他人和社会所产生的意义及影响。这种意义和影响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产生积极意义和影响的人生应是人们所追求的,而产生消极作用的人生,应是人们加以避免的。人生目的是指人在其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和确立起来的,随着人的生活实践的变化,人生目的也会发生变化。人生理想是人为自己设定的并为之奋斗的高尚的、长远的目标,是人所憧憬、向往的美好愿望、道德理想、社会理想等。理想总带有幻想和未来的成分,但它的根基是现实生活,是现实的社会实践。人生态度是指怎样做人,做什么样的人,是积极进取、努力向上、有所作为,还是消极颓废、庸庸碌碌、无所作为。人生观的这些方面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其中人生意义即人生价值是人生观的核心,它对人生观的其他方面有着重要的影响。
人生观人皆有之,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人生观,我们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所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就是要明确人生的意义。人生一世主要不是索取和享受,而是为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幸福作出贡献。我国自古就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天下为公”的思想。所以要树立并努力去实现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因为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人生观,是中国共产党和一切拥护社会主义事业的人的人生指针。不论是在革命战争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它都指引着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为人民的解放和人民的幸福去奋斗,去献身。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不少英雄人物把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人生观,落实在一言一行上,身体力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中创造出了不平凡的业绩。雷锋精神就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人生观在新的历史时期所结出的丰硕果实。在当前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更需要人们树立起社会主义人生观,在为人民服务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人生观的基本内涵,还包括在坚持集体本位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原则的前提下,处理好个人利益、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这三种利益之间的关系,以为人民服务、为社会进步作贡献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崇高目标。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既要提倡个人对集体、对国家的奉献精神,提倡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又要认识贯彻按劳分配、等价交换、有偿服务的原则,做到权利和义务相结合、义和利相结合、奉献和报酬相结合。人们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以符合人民的共同利益为前提。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和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要使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和国家利益,发挥顾全大局、先公后私、无私奉献的精神。
2006年4月,感动中国人物丛飞和全国模范教师北京大学教授孟二冬相继病逝,他们的事迹感动了众多中国人。当丛飞过着清贫的生活而把钱用来帮助失学儿童时,当孟二冬在很多人浮躁的校园里安心做学问时,他们觉得是在做牺牲吗?他们觉得自己太苦吗?如果是,就很难持久。人生观是一种人生态度,正是由于理性选择了奉献这种人生态度和生活方式而且乐在其中,他们才能年复一年地按照他们认为正确的人生观生活、工作。对物质享受和名利按低要求且知足常乐,对帮助他人、促进社会公正按高要求且不懈追求,这是丛飞和孟二冬的共同特点,也是他们共同的高尚的人生观,这对我们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很有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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