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一)国内研究现状
1.幸福学的研究现状
幸福(happiness),作为人类的终极目的和永恒追求,可谓历久弥新。国内关于幸福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多为小规模的实证调查研究。研究对象主要是一些特殊群体,如女性、老年人、大中小学生、教师、农民等。研究的内容大都是关于在某一特定时期或阶段内不同群体的主观幸福感特征及相关的幸福指数差异,或者研究在同一时期内不同群体主观幸福感的差异情况,以及造成此差异的因素等。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随着经济、科技的快速发展,人类的幸福面临着共同的挑战和冲突,出现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及人与自我心灵之间的不和谐状态,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危机,如生态危机、道德危机、精神危机等,这些危机最终演化成人类的幸福危机,导致了人类的幸福困惑、幸福悖论等问题日益凸显。与此同时,人类对幸福的渴求却又日益强烈。有鉴于此,学术界试图从不同角度创造性地提出或论及幸福学这门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的学科。
专著方面:国内研究幸福的主要代表人物及作品有:陈瑛的《人生幸福论》,孙英的《幸福论》,江畅的《幸福之路:伦理学启示录》,孙瑞坤、孙岩的《幸福》,高兆明的《幸福论》,陈根法、吴仁杰的《幸福论》,高恒天的《道德与人的幸福》,奚恺元的《撬动幸福》,冯俊科的《西方幸福论》等。这些著作或从伦理学角度,或从社会学角度,或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的方法阐述了幸福的内涵、幸福的要素、幸福观的类型等问题。其中陈瑛教授的《人生幸福论》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详尽论述人生幸福的学术著作。可以说,他们是国内研究幸福问题的领军人物。
论文方面:美国芝加哥大学终身教授奚恺元等在《从经济学到幸福学》一文中指出:在传统经济学看来,增加财富是增加幸福最主要的方法。有鉴于此,传统经济学一直把研究的重点放在如何增加社会的财富上面。但是,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财富的增加并不一定能有效地增加人们的幸福感。针对此论点,作者认为:传统经济学转变了方向,出现了新方向——幸福学。[14]可以说,奚恺元是将幸福学引入我国的第一人。
梁德淳在《幸福学:一门待建的具有终极意义的新学科》一文中指出:幸福学是一门研究人类幸福的本质规律,并总结为一定的理论方法,用以指导人类获得幸福的应用性科学。幸福学的创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它将有助于人类在理性认识幸福实质的基础上获取幸福。认为就学科地位而言,幸福学具有终极意义,因为站在幸福学的立场,可以对各类学科进行甄别、审定,判明其存在的价值。[15]充分肯定了幸福学创建的意义及其存在的价值。
陈湘舸、姚月红在《论幸福学在社会科学中的“母学”地位》一文中分析:当前人类面临的一系列危机的主要原因是未能解决好什么是幸福,怎样才能获取幸福这个根本问题。因此,需要创建幸福学,并且确认它是其他社会科学的“母学”,也就是其他社会科学的理论基础与指南。在幸福学的统领与指导下,各门社会科学围绕人类的终极目的联合“攻关”,可望在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解决幸福问题,从而完成幸福世纪的幸福革命,实现建设幸福国家和幸福世界的目标。文章指出,以幸福为研究对象,以增进和保持人类幸福感为宗旨和目的的幸福学不仅是必要的,而且具有终极意义。[16]这是继梁德淳之后,再次重申了创建幸福学的意义,肯定了幸福学在社会科学中的“母学”这一特殊、重要地位。
陈湘舸、王艺在《论经济学的“幸福革命”》一文中分析指出:现代经济学已经蜕变成一种“不幸福的经济学”了,要真正克服乃至根除“不幸福经济”现象,必须在经济学领域内掀起一场彻底的“幸福革命”,从根本上恢复经济学的幸福本质。指出,必须立足于“幸福”这一终极价值和目标,在深刻扎根于“母学”的基础上,广泛借鉴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政治学等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及方法。[17]
朱院利在《试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幸福学意义》一文中指出:人类幸福与否不仅仅取决于收入水平高低,更关注心理感受。这种心理感受除了受到收入影响,还会受到诸如社会环境、和谐人际关系、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睦的家庭关系、健康等等因素的影响。结论说,人类与环境间良性的物质交换关系是幸福获得的前提条件,环境是人类获得幸福的物质基础。生态安全成为人类在发展中关注的焦点,成为幸福与否的关键所在。[18]
卢苓霞在《“幸福学”为决策指出新方向》一文中分析说:传统经济学有两个重要假设:一是理性人假设;二是经济人假设。但在实际生活中,传统经济学的这两种假设往往不能奏效。文章指出,“幸福学”作为一门全新的研究人们幸福规律的理论、科学,正在颠覆着传统的决策理论,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审视现代决策问题,为我们的决策指出了新的方向和理念。认为,新的人性假设应该是“幸福人”,人们追求财富只是为了获得幸福,“追求财富”是手段,而“幸福”才是根本目的,而且“增加财富”只是达到“幸福”的手段之一,却并不是唯一手段,也不是最重要的手段。[19]
另有学者从公共政策、企业管理的层面研究幸福学的意义与作用。如苗振国的《幸福学视角下的公共政策价值重塑》一文指出:我国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是一种以效率和公平为基点的双重价值取向,但效率和公平之间的冲突不利于公共政策方案的选择和评价。而幸福学的研究为公共政策的价值重塑提供了全新的视角。据此认为,我国的公共政策应将幸福确立为终极价值取向,从而形成由幸福、效率、公平构成的三维价值取向。因此,应该创建一门研究人类幸福的本质规律并总结为一定的理论方法、用以指导人类获得幸福的应用性科学,即幸福学。[20]可以看出,这主要是从政策的层面高度强调幸福学的重大意义。
2.传统文化幸福思想的研究现状
学界研究此问题的专著较少,较有代表性的有:林在勇的《道破幸福的天机:〈论语〉里的人生智慧》、李煌明的《宋明理学中的“孔颜之乐”问题》、王建光的《如是我乐:佛教幸福观》。
论文主要有:
沈利华在《中国传统幸福观论析》一文中指出:长生久视、功名富贵、知性自足这三方面是过去中国人生活中居主导地位的幸福观念。其中知性自足是中国人传统幸福观的核心,也是人生幸福必要条件。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主流学派儒、道、佛在知性自足这一点上都有一致而明确的表述。诸家皆认为“道出性生”,故求道皆以内求为共同方法,不但追求主观精神的满足,且无不以“自省”“自悟”“反求诸己”为唯一途径。[21]强调了传统文化幸福思想的共同之处及其包含的幸福之道术。
刘绍斌在《至善、幸福、德行——亚里士多德与儒家幸福观比较》一文中,从至善德行与仁爱好德的角度分别比较亚里士多德与儒家的幸福观。指出,儒家把寿命、富贵等幸福的要素看成是外在的,由上天或命运决定的,而认为“攸好德”是主观可以追求的。就此认为,儒家的幸福标准在精神和道德方面。在儒家的思想中,幸福只不过是道德的附属物,唯有道德才是幸福。指出,儒家的幸福观实际上有两条:一是道德、精神的快乐;二是普天之下的共同快乐。[22]
张刚在《儒家幸福论——读李煌明著〈宋明理学中的“孔颜之乐”问题〉有感》一文中指出:幸福一定是快乐的,不快乐一定不会幸福。因此,只有先确定快乐的性质,幸福的定义才可能被界定。而对于快乐是什么这一问题的回答,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分析产生快乐的种种需要;一是通过揭示快乐内涵在历史发展中的种种演变来自发乃至自觉地涵养出快乐的定义。前种方法经常被西方学者或接受了西方教育理念的中国人使用;后者则是一种典型的中国传统“德性”思维模式。认为李煌明博士的著作无疑采用了后一种思维方式,这为已饱食“西餐”的中国人,奉上了一盘地道的中式“佳肴”。认为这是对“幸福是什么?”这一问题的全新理解。[23]
刘峰在《道家学派与斯多亚学派幸福观之比较》一文中分析:中国的道家与古希腊的斯多亚学派都主张逃避乱世的烦恼和痛苦,希望过一种恬淡宁静的幸福生活。指出,在幸福取向问题上,道家学派主张幸福是德性,天人合一,物我无分,成为至人、圣人、全人的状态。老子主张以身循道,达到和同于尘世的幸福状态;庄子则主张通过一系列道德修养途径达到“无我”、与天道合一的幸福境界。[24]
王强在其硕士论文《安时处顺适性逍遥——庄子幸福观初探》中认为:庄子哲学以“道”为核心概念,以效法自然为基本精神。因此,庄子幸福观具有崇尚自然的品格。指出幸福是一种体验。逍遥与自由就是一种幸福,而获取幸福的方法在于“心斋”“坐忘”。[25]
王建光《佛教幸福观今论》一文认为,佛教是人类的一种文化遗产和精神文明的成果,其人文价值有着更为宽广的应用价值,在很大程度上而言,佛教幸福观的精髓已经成为人生的精神食粮之一。认为,影响人们获取幸福的主要障碍是“迷”“执”“痴”“贪”等。因此主张用佛教正道指导人生,方可获得幸福。[26]
可以看出,以上学者均是从正面、积极的角度阐述中国传统文化的幸福观。当然也不乏学者从正/负、积极/消极两个方面分别阐述传统文化的幸福观。如:
何保林在《中国人的幸福观与精神健康》一文中指出,道家、佛家的幸福观均注重对道的追求,其方法在于对主体自己“安心”的求索,只要求得自己心安,就会体悟到一己之道,以至于儒、释、道终于在“反求诸己”的心性论基础上达到了三教合一。同时指出,他们的幸福只是标榜为大多数人的幸福而努力,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只是关注个人自己的幸福,而很少能够实现民众和国家的幸福。[27]文章一方面指出了其幸福观的合宜性,同时也指出了其实践层面的缺陷和不足之处,可以说这是一种非常中肯的评价。
陈红岩在《孔子德性幸福观的缺失》一文中指出,孔子的幸福观可以分为纯粹德性幸福、抽象德性幸福和现实德性幸福三种。认为,孔子的德性幸福观、幸福感着重于理想的层面或是针对理想而言,此种幸福观连最起码的亲情都不看重,因此不宜完全奉为生活指南。[28]这无疑是对孔子幸福观的最强烈的批判和否定。
3.传统文化幸福思想的当代价值研究
陈湘舸、杜敏在《幸福文化及其价值定位》一文中分析认为,市场经济的冲击,造就了文化的“空场”和文化时空中真正的“见物不见人”,这是当今人类综合性幸福危机的根源。指出,如果有良好的“文化场”,这种幸福危机应该是可以避免的。而中国的传统文化以幸福为思想内核和价值取向,以研究和实施正确的幸福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幸福观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形态和文化现象。其核心理念是如何把一种正确的、合理的、科学的幸福理念植入人们的生活,使人们的决策与行动遵循幸福的准则或幸福的特性,即幸福文化所倡导的基本原则,包括简单原则、适度原则、道德原则和和谐原则等,在这种幸福原则的指导下,人们才得以科学、有效地获取和享受幸福生活。[29]因此,作者所倡导构建的幸福文化就是传统文化。
王刚的博士论文《中国传统幸福观的历史嬗变及其现代价值》中,以历史发展的时间顺序为线索,剖析了先秦时期儒、墨、法、道四家的幸福观。指出,中国传统幸福观在诠释幸福的内涵上,不仅仅重视人的主观内在感受,更重视个人幸福同自然、他人、社会的相互关联,这与现代和谐社会思想的理路是基本一致的。因此认为,重新审视传统幸福观,通过恰当的理论方法必定会萃取出珍贵的现代价值,为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30]
穆艳杰在《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幸福观》一文中指出: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以“仁爱”和“性善”为特征的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和幸福观以及强调集体主义和无私奉献为核心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幸福观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和批判,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价值观、幸福观却为很多人认同和接受,并渐成两股思潮。这股思潮的蔓延和泛滥已造成深刻的社会危机。为了有效遏制这股思潮的泛滥、急需建构新的能为国人理解和接受的具有社会导向作用的现代幸福观。而中国传统文化为建构现代幸福观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31]
(二)国外研究现状
1.幸福学的研究现状
综观国外研究动态,国外有关幸福的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经济迅速发展,国民收入显著增加,但生活质量却未相应提高,这一现象引起学界的关注。1955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斯在《富足社会中》提出了“生活质量指标”的概念,这是“幸福指数”的前身,由此拉开了幸福研究的序幕。主要偏重于对主观幸福感的研究。自20世纪50年代至今,研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描述性研究阶段(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期),研究重心在资源分类和人口统计项目上。研究者只是将各类人群的幸福感进行了简单的测量,并描述了相应的幸福感水平。(2)理论建构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创建了许多关于SW B的心理理论模型,并深入研究、验证、解释SW B(Subjective Well-Being)的模型。(3)实证性研究阶段(20世纪90年代至今),研究重点是结合多种方法测量幸福感,探讨提高人们幸福感的方法。近年来,对于幸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幸福相关理论的进一步探讨上,如幸福的内涵、影响幸福的因素、获取幸福的途径等。
现当代从事幸福研究的代表人物及其著作有:
丹麦尼尔斯・托马森(Niels Thomasen)的《不幸与幸福》(Ulykke og Lykke)一书中,通过对人生主题——“何谓幸福生命的自由观”“分裂与和谐意味着什么”,以及“不幸与幸福如何相互成就”等等问题的讨论与剖析,阐释了一种幸福生活的自由观。[32]
英国贝特兰・罗素(B.Russell)的《幸福之路》(The Conquest of Happiness)一书,主要从心理学、哲学角度出发,深入分析了造成不快乐(不幸)的各种因素、促使快乐(幸福)的源泉以及如何获得快乐(幸福)等问题。指出人们的不幸大多是由于错误的伦理、心理和生活习惯造成的,其中自我沉溺、忧郁、竞争等是主要因素,而幸福主要源自爱和知识,如亲情、友情、爱情、工作、情趣等等。进而指出获得幸福的方法有节制、外向、注重统一性等。北京大学教授何怀宏曾高度评价:亚里士多德论述过哲学家纯粹思辨的幸福;帕斯卡尔描述过圣者皈依洞见的幸福;至于最大多数人如何把握日常生活中的幸福,我认为,罗素在这本书的论述是最为精彩纷呈和使用有效的。[33]
英国约翰・格雷(John Gray)在《人类幸福论》一书中,讨论了什么是幸福以及如何才能获得幸福。在格雷看来,人的需要有两种,“一种是作为有生命的生物所固有的需要;一种是作为有理智的生物所特有的需要”,认为在这两种“自然的需要”没有获得满足以前,人是不会得到幸福的。而对于造成这种不幸福的原因,格雷将其归于当时的资本主义制度。认为在这种制度下,对于物质和精神的需求,都无法实现,因而都是不幸的。或者说,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无论贫穷抑或富裕均是不幸的。因此,他利用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学说,尖锐地批判了地租和资本的剥削行径,要求把劳动者所创造的财富全部归还给他们,以实现劳动者的幸福。[34]虽然格雷的这种思想曾受到马克思高度的赞扬,但也充满了乌托邦式的空想社会主义的色彩。
英国学者弗格森(Ferguson)在《幸福的终结》一书中指出:西方宗教认为上帝是幸福的本原,因此人只有通过接近上帝才能最终获得幸福。可是因为“我们对上帝无知,我们无能达至‘幸福之界’——那是‘上帝的此在’”,并分别从信心、信念、道德、激情、感官性五方面,具体分析了西方现代社会在宗教社会学层面上的幸福价值观。[35]
法国学者阿兰(A lain)《幸福散论》一书,以诗化的语言、随笔的形式,阐述人们烦恼的根源在于自身。如,情绪冲动而不能自控,对不可知的未来的恐惧纯属虚构的想象,以及耗费无谓的精力去想象、追求、逼近某一不切实际的目标等。指出,如果人们能够合理地控制情绪,放弃一些无谓的妄想,烦恼将不攻自破,幸福触手可及。[36]
美国学者Julia Annas在《幸福的道德》(The Morality o f Happiness)一书中通过对幸福和美德的基本概念,其在伦理辩护中的自然作用以及对于自我与他人的关注之间的关系的考察,指出古代道德理论不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最为集中的是接受道德伦理,并且认为古代关于美德在幸福中的地位的争论类似于现代对道德要求的争论。
国外关于幸福研究的论文:
2002年,英国学者Andrew E.Clark和Andrew J.Oswald《衡量生活事件对于幸福的影响程度的统计方法》(A Simple Statistical Method for Measuring How Life Events Affect Happiness)一文指出,生活事件如疾病、婚姻、失业对于人们有重要的影响,但没有一种公认的方法去测量这些因素对于人们的幸福和心理健康的影响程度。经济学家借助幸福回归方程,研发出一种方法——即通过收入和生活事件对于幸福影响的相关系数,去计算每一种生活事件的货币补偿数量对于幸福的影响程度。[37]
2006年,纽约大学Christine Vitrano在其博士论文《幸福的结构》(The Structure of Happiness)中,具体阐述了幸福与快乐、幸福与满足、幸福与道德、幸福与主观感受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指出,幸福不是作为动机的存在,而是一种与自我价值观相契合的满足状态,这种状态是一种超越满意度、愉悦感下限的状态。鉴于此,他认为个体的幸福就是其主观感受得以满足的状态,合理的幸福观即是物质财富与道德理想的双重满足。[38]
2006年,普林斯顿大学Dimitrios Dentsoras的博士论文《美德、知识与幸福》(Virtue,Know ledge,and Happiness:Stoic Moral Theory and Its Socratic and Platonic Antecedents)中,深入探讨了斯多噶学派的禁欲主义幸福观与苏格拉底、柏拉图的德性幸福观的异同。[39]
2007年,佛罗里达大西洋大学Sinisterra Diana的博士论文《哥伦比亚人的幸福》(Colombian Happiness)中,通过对哥伦比亚人生存状态的考证及其生活满意度的调查,探讨了职业、教育及其生存地域对人的幸福满意度的相关性影响。
Luo Lu在《理解幸福:民间心理学探析》(Understanding Happiness:A Look into the Chinese Folk Psychology)一文中运用民间心理学的方法解释中国人对于幸福的看法和理解,认为幸福由以下因素决定:满意和满足的精神状态,积极的情感/情绪,和谐的动态平衡,成功和希望,以及免于疾病等。认为幸福是一种存在的和谐状态,个体具备发现、知足与感激、给予、自我修养等智慧有望获得幸福。[40]
2.传统文化幸福思想的研究现状
中国传统文化在明清之际,通过西方耶稣会士、东学西渐,传播到了欧洲一些国家。其中对法国的影响最大,法国成为当时欧洲中国文化热的中心。从17世纪开始,中国的一些儒家经典如《论语》《大学》等就通过法国传到了欧洲其他国家。法国18世纪的启蒙思想家很少有不受中国文化影响的。如笛卡儿、卢梭、伏尔泰、孟德斯鸠、狄德罗、霍尔巴赫,他们对中国文化都极为推崇,伏尔泰就曾在礼拜堂里供奉着孔子的画像,把孔子奉为人类道德的楷模。德国哲学家莱布尼兹、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直到费尔巴哈等人都研究过中国哲学,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过中国文化的影响。20世纪以来,国外在《老子》研究上取得了很大的学术成就,国外学者把《老子》视为智慧宝典。其中将《老子》思想与现代科学发展结合起来是国外学者研究《老子》的一个新视角。他们认为《老子》思想不仅可以促进当代及未来科学的发展,而且有助于挽救目前面临的人文主义危机。
而国外学者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幸福思想的研究较少。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德国汉学家鲍吾刚(Wolfgang Bauer)所著的《中国人的幸福观》(China and the Search for Happiness)。该书以历史为线索,着重探讨了中国思想史上的天堂观和乌托邦观念,从先秦、汉代、魏晋、宋明理学思想家们对于幸福的探索,到近代民主改良先行者们的幸福冲动,直至现代中国变革理想及其对幸福的实践。可以说,本书是对中国幸福史的一次较为全面的考察。在作者看来,中华民族始终在思考和探索幸福问题,这其间既包含着对于传统幸福观的继承与发展,又包含着对于当前幸福的理解与把握,更充满着对于未来幸福的憧憬与向往。可以说,中国人的幸福观主要是在儒道释思想的影响以及现代西方思想的杂糅下,呈现出自己鲜明的特色,即天堂观、乌托邦思想和有关理想世界的观念幸福观。[41]
综观目前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现状,我们不难发现:首先,就国内方面而言,学术界关于幸福问题的研究已蔚然成风,多倾向于从经济发展、人类幸福的角度提出建立“幸福学”这样一门具有终极意义和在社会科学中居于“母学”地位的学科。同时,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幸福思想的研究也崭露头角,多倾向于研究儒道释三大主流文化的幸福思想,尤其是对于儒家幸福思想的研究偏多,研究道家的幸福思想侧重点在老庄,研究佛(释)家幸福思想的是少之又少。但是,这些研究多是从宏观上研究传统文化的幸福观,或是从中观上研究某一流派的幸福观,而未能深入、具体地研究其幸福思想所包含的幸福内涵、幸福特征及获得幸福的方法、途径等,更没有对传统文化某一流派代表作的幸福思想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或者说从幸福学的角度去解读某一著作的幸福思想。这其中的原因可能在于:一方面,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博大精深,值得研究、有待研究的方面层出不穷,应接不暇;另一方面,中国传统文化的幸福思想太过强调个体的内在修养、人格的提升、精神层面的追求,因此这种幸福观是一种苦乐兼有、喜忧参半的幸福观,过于理性、压抑,与现时代市场经济大潮下“唯物是尊”的享乐主义幸福观显然有些格格不入,难免会招来强烈的反对之声。因此大多数学者另辟蹊径,转而研究西方的幸福论、快乐论、主观幸福感等理论,导致了对于传统文化幸福思想的研究出现了现今的薄弱状态。其次,就国外方面来说,国外对于幸福的研究虽由来已久,且不断地从理论论证阶段进展到实证研究阶段,但其研究多是从心理学、哲学、伦理学的角度出发进行探讨,而不能运用幸福学的理论较深入地进行剖析,理论依据显得有些单薄,加之地域、文化等的差异,很难较深入地探讨中国传统文化的幸福思想。
有鉴于此,本研究尝试以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主流思想的经典著作,即儒家的《论语》、道家的《道德经》、佛家的《心经》为研究对象,深入剖析其中的幸福思想,包括对在此幸福思想指导下,中国传统生活方式的幸福实践的研究,以及中国传统文化幸福思想的当代价值的分析与探讨,以期指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幸福理念和幸福取向,缓解当前人类的幸福危机和幸福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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