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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幸福的基石

时间:2023-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人与自然的和谐:人类幸福的基石大自然是一切生命之源泉,它滋养着万物,默默造福着生于其上的人类。因此,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无疑是人类共同的价值取向。反观中国5000年的传统文化,儒道释三家从不讲“征服自然”,相反均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强调人类应当认识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而不能破坏自然,反对一味地向自然索取。

第一节 人与自然的和谐:人类幸福的基石

大自然是一切生命之源泉,它滋养着万物,默默造福着生于其上的人类。大自然中充盈着阳光雨露,充满着诗情画意,可以陶冶人之情操、启迪人之心智,“本身就是幸福的源泉之一”[7]。因此,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无疑是人类共同的价值取向。然而,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人类在“物质幸福观”的驱动下,无尽地向自然界索取,结果在不断吞噬自然这一“人的无机的身体”的同时,人类自身也难逃自然的屡屡报复。美国女教育家塞西尔・安德鲁斯博士在其所著《返璞归真——重回美好的生活》一书中郑重指出:“不仅人类难以生存,地球也正在走向灭亡,也许我们的绝望是濒临死亡的地球的反映。我们周围的一切都濒临死亡: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变薄,空气和水受污染,水土流失,森林滥伐——随着地球的灭亡,我们又如何感到生机?变态的人和变态的星球是密切关联的。”没有了地球,没有了青山、碧水、蓝天……纵使有“金山银山”,人类又何以幸福?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爱因斯坦——这位揭开原子序幕的伟大科学家曾说:“原子裂变改变了世界的一切,但没能改变人类的思维方式。因此,人类正在走向空前的灾难。人类在科学技术上的发展是飞速的,但在精神领域的进步却显得缓慢。”[8]恩格斯早就向人类敲响了警钟:“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因此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绝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相反的,我们连用我们的血、肉和头脑及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9]1992年世界1575名科学家发表的一份《世界科学家对人类的警告》开明宗义地说,人类和自然走上了一条相互抵触的道路。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我们须臾不能离开自然,自然环境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人类的幸福与大自然息息相关,大自然才是人类不折不扣的幸福之源。“人类只是一个后来加入者;地球生态系统的主要价值在人类出现之前早就各就其位。大自然是一个客观的价值承载者,人只不过利用和花费了自然所给与的价值而已。”[10]如果人类一味地“征服自然”,自然终会将人类“征服”得无以生存。所以,现在该是人类醒悟的时刻了。

反观中国5000年的传统文化,儒道释三家从不讲“征服自然”,相反均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强调人类应当认识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而不能破坏自然,反对一味地向自然索取。倡导“天人合一”,“道法自然”,“因缘和合”,“表现为一种力图使人自身适合于外部自然环境,使外部自然环境有利于人的生存,从而实现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的双向互动性文化”。[11]2000多年前我们的圣人孔子就曾指出:“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对于大自然无声胜有声的慷慨情怀,一方面,从情感层面上,我们除了以感恩之心待之,更应生起崇拜和敬畏之情,所谓“畏天命”。另一方面,从实践层面上,始终遵循“立命”“克己”的思想,主动去认识自然、掌握自然规律,对大自然需求有度、行为节制,“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孟子的“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孟子・梁惠王上》),更是强调了人类应该按自然规律办事,懂得取物以时,取物适度,千万不可竭泽而渔。道家强调“道法自然”,人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而要与自然和睦相处。“道”作为世界的本原,虽“生万物”,却对其生化之物“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这是自然无为的典范,也是万物“和”的体现。在整个自然面前,人是十分渺小的,因此不应妄自尊大,更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应该遵循“自然无为”之道,自然规律才是宇宙万物和人类世界的最高法则,人类应该维护世界万物生长变化过程的自然本性,“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谨记老子告诫“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妄做凶也”,追求庄子所云“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与天和者,谓之天乐”(《庄子・天道》)的天人合一的境界。即便是以“出世”著称的佛家,也认为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有着与人相同的佛性,谓“一切有情皆有佛性”,所以众生平等,万物皆有生存的权利,倡导以慈悲之心待天下众生。又说“青青翠竹皆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在佛家眼中,自然万象给人以幽雅静谧、欢欣与慰藉,所以人类善待自然便是善待自身,“佛家的不杀生和无过欲、素食,直接体现了一种对待自然资源的环境伦理态度,可以说是实现和谐的具体措施”。[12]

由此可见,中国传统文化中无论是儒家的“天人合一”、道家的“道法自然”或佛家的“众生平等”,都是对人类自我中心主义的修正,以利于缓解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人类与自然的紧张关系。如果我们能够以先哲智慧为鉴,并从思想与行动两个方面将传统文化智慧内化为“自律”准则,以“知天”和“行天”作为人生的最大满足,追求超然物外的乐天情怀和与天地同流的精神境界,自然能使人与自然相得益彰,重新找回“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幸福境界便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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