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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的使命与意义

时间:2023-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伦理学的价值在于其广义的功利性,由伦理学的实用性、伦理学的使命和学习伦理学的意义共同体现。伦理学的这种学科特点决定了它的基本使命与其他学问无异,在于认知,只不过是关于各种道德问题的认知。伦理学的最终使命是通过对道德问题的研究而改善人类社会的道德生活,为此它有着极强的现实性。三是伦理学要为个人的道德实践和道德生活排忧解难。

第三节 伦理学的使命与意义

任何一门学问,都有其独特的价值,伦理学亦然。伦理学的价值在于其广义的功利性,由伦理学的实用性、伦理学的使命和学习伦理学的意义共同体现。

一、伦理学的使命

使命即重大责任。人类的每项事业都肩负着自己的特殊使命,人类学问作为人类事业之一也是如此。

人类的学问有两种,一种只负责向人们提供关于其研究对象的知识,另一种则在向人们提供这种知识的同时,也指向人本身,告诉人们应当如何行动,从而成为人类的实践理性。伦理学就属于后一种人类学问。伦理学的这种学科特点决定了它的基本使命与其他学问无异,在于认知,只不过是关于各种道德问题的认知。同时表明,从理论上研究道德问题并作出相应的说明,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还不是伦理学的最终使命。伦理学的最终使命是通过对道德问题的研究而改善人类社会的道德生活,为此它有着极强的现实性。

人类生活可以分为诸多领域。从生活的属性上说,有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之分;从生活的场所上说,有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和私人生活之分。“道德生活”不是与这些生活领域相区别的另一种有自己独立时空的生活领域,而是从道德维度审视人类生活及其各个领域的所指。因而所谓改善人类道德生活,其实就是指让整个人类生活及其各个领域的生活都更加符合道德的要求,更加有道德氛围。

要而论之,伦理学改善人类社会道德生活的使命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为整个社会的现行道德文化的设计和运行服务。每个社会除了要有自己的制度安排来建构基本社会秩序之外,还需要有自己的道德规范体系和以其为核心的道德文化,用于培养健康人格,使人际关系和社会各领域的生活达至和谐,以整合出良好的社会秩序并保障社会既定发展目标的实现。由于并非任何想当然的现行道德文化设计都能有效地达到这些效果,且社会中各种实存的道德文化类型均存在各自不同而又并非一目了然的正负价值,因而伦理学通过专门研究以为现行道德文化的设计、建构提供可资选择的思路和方案就成为必要。现行道德文化被设计建构出来之后,并不能自动地运行并开始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作用。这是由于道德文化的运行不仅与自身的合理与否有关,而且还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法律、科技、文化、宗教及各种不同形式的社会管理有着极为复杂的相关性。事实证明,只有道德文化与其他社会要素形成正相关关系,才有利于道德文化的运行,而负相关关系则不利于道德文化的运行。因而伦理学还要通过揭示这种相关性来为社会调控道德文化的运行提供可实际操作的方法。

其二,为建构公正合理的社会制度提供价值指导。社会制度是社会以明文化的方式制定的各种正式规则,用于规范人的行为,有体制、法律、法规、政策、政令、纪律、条例、规章等类型,分别以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名义存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制度由于有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对人行为的规范有硬性规定作用,在建构社会秩序方面往往比道德、习俗等非正式规则显得更为迅速、有效。但现实制度有合理不合理、公正不公正之分。事实上,只有公正合理的制度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而不公正合理的制度则恰恰相反,不仅形成不了良好的社会秩序,还会使社会矛盾激化,造成整个社会的动荡不安。制度作为行为的规范,具有价值规定性。由于任何制度的价值都不是自生自决的,而是源自道德并以道德为基础。因而只有以优良道德为价值基础的制度才有可能是公正合理的制度。这就意味着,伦理学不仅要通过构建优良道德为社会制度的建构提供价值基础,而且还要以优良道德为价值标准,对各种已有制度进行伦理审视,判断其好坏优劣,使之不断革弊存利,始终保证其公正合理性。

其三,为人类实践所遭遇的各种现实道德难题答疑解惑。无论是以个人为主体还是以整体为主体进行的人类实践,也无论是在哪个领域或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实践,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道德问题。通常,对这些道德问题只需运用伦理学已有的理论和方法或社会已有的与之相应的道德规范就可对付。但对于那些人类实践前所未有的全新道德困惑,如“是否应当克隆人”、“是否应当制造基因超人”之类,或者那些涉及面甚多、异常复杂的道德难题,如“效率与公平应以何者优先”、“环保与发展应如何兼顾”之类,仅用上述方式应对就不够用了。因而伦理学还要根据人类实践的需要,随时对这些疑难问题进行专门的研究,并通过深入、细致、全面、充分的探讨,提出解决这些疑难问题的具体思路、理论、方法、对策。

其四,为国际社会的交往制定公正合理的道德规范。不仅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需要道德规范,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交往同样也需要道德规范。但是,以往的各种道德文化及道德规范都是属于民族或国家的,并只在民族或国家的内部起作用。当代,随着经济全球化、文化全球化乃至政治全球化的推进,国家间的交往及各国间的人员往来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这就需要有一种超越国家民族的公正合理的全球伦理或全球道德来规范国际交往,以建构和谐的国际社会秩序。而这个任务,自然也只能由专门从事道德问题研究的伦理学来担当。因为制定能被各个国家民族全都认可接受的公正合理的全球伦理并非易事,必须通过整合各种道德文化而成,因而如果没有对全球各种道德文化的全面了解和正确评析是根本不行的。

其五,为个人道德生活提供实践智慧。人类道德生活的改善离不开个人道德生活的改善,伦理学对个人道德生活的改善是通过为个人提供实践智慧实现的,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伦理学要让个人了解美德的功能、意义、根据,和所有值得具备的美德德目,以解决其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的问题。二是伦理学要为每个正常人都注定会参与其中的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和私人生活制定优良的道德规范,以解决其在这些不同的生活领域中如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的问题。三是伦理学要为个人的道德实践和道德生活排忧解难。个人在世俗生活中总会遇到各种不尽相同的心理挫折与价值选择困境。前者如因人事关系、物质利益、社会权利、爱情婚姻、学业事业、抱负理想等事项的受挫或落败而引发的心理失衡、情绪失常、内心焦虑、精神紧张等情况;后者如在事业与家庭、理想与实惠、人情与原则、金钱与人格等问题上常会感到难以兼顾。所有这些对个人来说都不是无关紧要并可以随便处理的小问题,它们都关系到个人的人生路向。因而通过专门的理性深思,通过剖析、抒发自己的体验和描述概括他人的经验以为个人道德生活提供可资借鉴的参考和咨询也成为必要。

二、伦理学的意义

伦理学的意义可从两个方面考察:一是从人类社会的方面,一是从个人的方面。

了解对象的作用是了解对象意义的前提。如果说,伦理学的使命回答的是伦理学“要为什么而做”的问题,那么,伦理学的意义则是要回答“伦理学有什么价值或用途”的问题。一个东西的“价值”或“用途”总是相对一定主体而言的,因而伦理学的价值可以从社会主体和个人主体两个方面加以考察。

对人类社会而言,伦理学主要具有三个方面的意义。

其一,伦理学关于什么是至善的研究,对寻找发展方向的人类有认识论意义。“你是谁?从哪里来?将往哪里去?”是人类永远需要面对的“斯克芬斯”发问。迄今,人类对自己“是什么(即是谁)”和“从哪里来”的问题已有较为深入和相互接近的解,唯独对于“将往哪里去”的问题,还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向往共产主义,有人则说历史已终结于资本主义社会;有人在固守君主制,有人则幻想乌托邦;有人要建构充满“上帝之爱”的世界,也有人想抛弃现代文明退回天人合一的时代。至善的研究有望改变这种局面。至善是能决定其他一切具体之好的最好,也是人的最值得追求的社会终极价值目标。作为社会终极价值目标,至善是从实质上设定社会的好,而不是从样式上设定社会的好,正因如此,对于至善的研究,既能超越不同意识形态的壁垒,也能够避免许多不必要的枝梢末节的争论。于是,尽管设计一个大家都普遍赞同的理想社会模式非常之难,但通过探讨、对话来达成一个大家都普遍认可的至善共识则极有可能。而一旦至善共识得以达成,人类也就自然会有一个明确的发展方向。

其二,伦理学关于如何设计、建构当代道德文化的研究,对改善社会道德生活并使之合理化有方法论意义。社会道德生活的质量,与社会推行并要人们遵守的道德规范体系的质量密切相关。没有优良的道德规范体系,就不会有优良的道德生活。而恶劣的道德规范体系,必然导致恶劣的道德生活。道德规范体系都是人定的。很长一段历史时期,人制定道德不够自觉,随着人的历史主体性的凸现和社会变化越来越快,人也越来越主动、自觉地设计制定道德乃至整个道德文化。可是,要想设计建构出合乎人性和时代要求的当代道德文化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任务,首先必须有合理的方法,而这种合理的方法,就靠伦理学的研究来探寻。

其三,伦理学关于道德功能的研究和道德运行、运作的研究,对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有工具意义。道德是社会管理的工具之一,以规范人的行为来实现人的社会管理。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深入弄清下述问题,即:道德究竟是如何运行的?道德究竟是怎样发挥管理作用的?道德究竟是怎样对人施加影响的?道德作为管理工具的特殊性、必要性何在?如此等等,我们就无法真正将道德作管理工具来用,从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管理水平。

对个体的人而言,伦理学的意义主要体现于“学习伦理学有什么用”的问题上。人做任何事情都有一定的目的。那么,对每个伦理学的学习者来说,我们学习伦理学的目的又是什么?而这个问题,其实也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学习伦理学”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大致可从以下五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学习伦理学,有助于对社会的认识与把握。社会是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其中的大型复杂系统,既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等子系统,还有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等层级结构。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加以认识的。除此之外,社会还有是好是坏、是优是劣、是先进还是落后等价值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加以把握。如果说,对社会事实方面的问题要由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文化学去加以揭示,那对社会价值方面的问题,则只能由价值哲学和伦理学去进行评判。而伦理学在此的不可或缺性就集中表现为:能对现实的社会及社会生活的性质作出善恶判断,为改革社会或完善社会提供价值指导。

第二,学习伦理学,有助于确立一个正确的善恶观、人生观。在现实社会中,人们对善恶的看法不尽相同,如对于善,有的说是保身、全生、尽年,有的说是感官快乐,有的说是心灵宁静,有的说是知识智慧,有的说是德性人格,有的说是义务责任,有的说是人类幸福,还有的说是个人的圆满、大全,等等。与之相应,也有多种多样的人生观,如保生主义人生观、享乐主义人生观、功利主义人生观、宗教神学人生观、存在主义人生观、理性主义人生观等。面对如此多的见解,我们怎么办?伦理学关于善恶根源和至善的探讨与说明,能使我们知道究竟什么样的善恶观和人生观是可取的。

第三,学习伦理学,有助于对现实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批判性把握。在现实社会生活中起作用的道德体系及道德原则不止一种,道德规范更是不计其数。其中,既有传统的,也有现代的;既有中国的,也有国外的。它们相互之间,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甚至还有截然不同、相互反对的,如个人本位道德原则与社会本位道德原则的对立、利己主义道德原则与利他道德原则的对立、功利主义道德原则与道义论道德原则的对立等。在此情况下,我们到底以其中的哪些道德原则、哪些道德规范为准?这就有赖于伦理学所提供的智慧和方法来加以取舍扬弃。

第四,学习伦理学,有助于提高自己在社会道德生活中的识别能力和判断能力。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要面临道德评价和道德选择的问题。于是就得有一些这方面的专门知识,就得学习伦理学。当然,没有这方面的专门知识也不是说就根本不能进行道德评价或道德选择,只是其评价、选择的结果难以保证具有合理性。特别是在一些复杂的问题面前,比如“以索赔获利的个人打假是否道德”、“当事业与家庭不能兼顾时应当如何取舍”之类,如果我们没有对道德评价和道德选择所需的标准、依据、方法的系统了解,简直就无从下手。道德评价和道德选择直指个人道德实践,决定着我们人生的每一步。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而伦理学关于道德评价技术和道德选择方法的阐释,正可以避免此类悲剧在我们身上重演。

第五,学习伦理学,有助于改善自己的道德人格。人格有高尚与卑微之分。但无论高尚人格还是卑微人格都不是先天生就的,而是后天形成的。所有正直的人都想远离卑微,趋近高尚。于是就有“什么是高尚与卑微”、“高尚的人应该具备哪些品质”、“怎样判断实有人格的高低优劣”和“如何塑造理想的高尚人格”等问题。而对于这些问题,自然也只能通过对伦理学的学习来获得答案。

三、学习伦理学的要点

伦理学作为实践智慧,对我们的人生和人生实践极其重要。既然如此,我们自然应该好好地学习它。但也正因为它是实践智慧,说明学它与学一般知识会有所不同。这就是说,在学习伦理学的时候,除了要做到学习任何知识都需要的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开展讨论、用心作业……之外,还要满足一些学习其他知识所没有的基本要求。

首先是需要有一定的生活阅历。一般说来,学习数学、语文、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之类,只需要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理解能力就可开始。可学伦理学就还需要拥有一定的生活阅历。这是因为,伦理学作为实践智慧是用于指导我们的人生实践的。如果我们事先没有一些在生活中经历的善恶体验和由此而生的爱憎情感、良心良知,没有对各种人际关系及其复杂性的切身感受,没有对一定道德规范的实际使用和体认,那么,我们即便是非常用心地学习伦理学,也不会对伦理学所讲述的道理有深切的理解与把握。这就像我们没有办法向一个从未见过红色东西的人说清楚什么是“红”一样,我们也没有办法让一个从无善恶体验的人真正了解什么是道德上的善恶、应该不应该、正义非正义,等等。别尔嘉耶夫说得有道理,善恶首先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我们生命的直接体验。(16)因而对没有体验的人来说,我们即便是从语言文字上明明白白地向他交代清楚了什么是善恶,他还是会不明就里。与之相反,那些已经有相当多人生阅历、人际关系感受和善恶体验的人,在学习伦理学时,就能比较迅速地进入伦理学的语境,并能真正领悟、理解伦理学所讲述的道理。或许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亚里士多德甚至认为伦理学不是给青年人开的课程:“他们对生活尚无实践经验,而道德却是来自生活经验并说明生活经验。”(17)

其次是要有一定的哲学基础。前面讲过,伦理学是哲学的分支学科或二级学科。既然如此,我们自然应该在学习的次序上先学哲学后学伦理学。具体说来,伦理学对道德的起源、人或人性与道德之关系的解释,必然要用到存在论或本体论方面的哲学理论资源;伦理学对道德意识、道德行为以及道德知行关系的解释,必然要用到认识论或实践论方面的哲学理论资源;伦理学对道德价值、道德规范、道德评价、道德选择、道德与幸福之关系的解释,必然要用到价值论方面的哲学理论资源。正因如此,一个人倘若没有一点哲学的基础知识,学习起伦理学来就必定会比较吃力和困难。

再次是要批判地汲取人类历史上的所有伦理学理论。马克思主义一向主张,对于人类以往的一切文化,都要采取批判继承的态度。据此而论,要想学好伦理学,除了要学习、弄懂伦理学教材的内容之外,还要尽可能多地了解古今中外的各种伦理学学说。哲学及伦理学的发展不似科学。科学探讨的都是有关真假值的事实问题,于是哪种理论能揭示对象的真相、本质与规律,哪种理论就会成为真理和科学的范式。因而科学的发展方式从来都是新理论取代旧理论的淘汰式发展。在科学的发展过程中,一旦一种新的理论登场并获得最终验证,旧的理论就沦为谬误,只能立刻退出历史舞台。科学发展的这个特点,决定了学习科学专业知识的人,一般只需要学习最新的科学理论就足够了,而不必了解以往那些在科学史上曾经显赫一时的各种理论。而哲学及伦理学则不然,它们探讨的终极问题是意义问题、价值问题。这类问题与真假值无涉,因为对意义问题或价值问题的不同解释,并不是真与假的对立,而只是诉求的不同。于是哲学及伦理学的发展方式也就不是新旧交替的淘汰式发展,而是新理论不断加入、新旧理论同聚一堂的叠加式发展。虽然从哲学史看,凡是后来出现的新哲学理论总是以批判先前的哲学理论来为自己开辟道路,但批判的也最多只是前者的不足之处或局限所在,而不是前者的全部观点、理论和价值诉求。因此,古今中外的每种伦理学学说,都代表着一种人类智慧,能给人以不同的启迪,具有不朽的价值,值得我们去逐一了解,兼收并取,比较选优。

最后,要理论联系实际。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伦理学作为实践智慧,更要注重这一点。不仅伦理学的理论研究必须密切联系实际,以现实社会、现实生活为基础才会有生命力;对伦理学的学习也同样必须理论联系实际,否则学习的成效就会大为不同。不联系实际的学习只能是了解皮毛,纸上谈兵,学而无用;联系实际的学习才会理解深刻,把握真谛,学有所用。具体说来,在学习伦理学过程中的理论联系实际,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我们在学习伦理学的系列理论观点时,要结合我们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经历、事件、案例、感受、经验来进行体会、思考,如此才能对这些理论观点有深刻的理解。比如,在学习关于道德起源的理论观点时,如果结合自己道德意识的形成过程来加以理解,就会对此问题有更深刻的认识;在学习关于道德的社会功能的理论时,如果能结合道德规范在现实中对自己的实际作用来体会,就能加深对道德社会功能的具体感知和领会。其二,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伦理学是教我们如何做人做事的实践智慧,因而学习伦理学最终是为了将其运用于我们的生活中,以指导我们人生中的具体道德实践,使我们不论何时总能够按道德的方式做人做事,而不是为了沽名钓誉或只用于要求他人。因此学习伦理学最忌学而不用或者说一套、做一套。正确的态度应当是,一旦我们通过学习接受了一种伦理学理论,就要在现实生活中加以运用;一旦我们通过学习确认了一套道德规范,就要在自己的行动和修养中遵照执行。即便有时这种运用和执行会对我们自己产生不利的结果也不可动摇、不能放弃。只有这样,我们才会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个智慧的有德之人。

思 考 题

1.谈谈“道德”一词的中西词源意义。

2.以往人们对伦理学都有哪些不同的界定?

3.伦理学究竟应该如何界定?

4.伦理学的使命是什么?

5.试论伦理学的意义。

6.简述伦理学的性质。

7.试论伦理学与科学的关系。

8.试论伦理学的方法。

【注释】

(1)[苏联]季塔连科主编:《马克思主义伦理学》,黄其才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页。

(2)罗国杰主编:《伦理学》,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6、2页。

(3)魏英敏主编:《新伦理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14、116页。

(4)《荀子·礼论》。

(5)《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6)《荀子·强国》。

(7)《韩非子·五蠹》。

(8)《新书·辅佐》。

(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27页。

(10)[英]波普尔:《科学知识进化论》,纪树立编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8年版,第184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89页。

(12)苗力田编译:《亚里士多德选集·伦理学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页。

(13)[英]西季威克:《伦理学方法》,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5~26页。

(14)《蔡元培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40页。

(15)[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7页。

(16)[俄]别尔嘉耶夫:《精神与实在》,张百春译,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年版,第139页。

(17)苗力田编译:《亚里士多德选集·伦理学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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