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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反客为主

时间:2023-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道德反客为主道德反客为主是道德历史悲剧的第二种类型,也是道德退化的表现,这个悲剧在每个文明民族的历史上都有形式不一的表现。由董仲舒奠基的中国封建社会的纲常道德文化是一个道德反客为主的典型。因此,道德反客为主乃是统治阶级欺骗、愚弄被统治阶级的一个阴谋。所以导致道德反客为主悲剧的社会根源,仍然是社会内分裂出了利益相互对立的集团。

第二节 道德反客为主

道德反客为主是道德历史悲剧的第二种类型,也是道德退化的表现,这个悲剧在每个文明民族的历史上都有形式不一的表现。

一、道德反客为主的历史表现

对道德的起源与本质的揭示表明,人是创造道德、使用道德的主体和目的,道德则是用来满足人的需求的客体与工具。而道德反客为主却逆转了这二者的地位,道德变成了人的主宰和终极目的,人却变成了实现道德的仆人与工具。

由董仲舒奠基的中国封建社会的纲常道德文化是一个道德反客为主的典型。纲常道德文化把“天”作为道德的本原。这个“天”乃“万物之祖”(7),“百神之大君”(8),既是创造并支配宇宙的神,又通过构成宇宙的天地、阴阳、五行来呈现自己。“天”以天地、阴阳、五行的演化呈现自己是有一定之规的,故“天”有“天道”。“天道”是根本之道,人间的“人道”则是从属之道,只能“上类天”、“配天”,与“天道”同一。这是因为“天人同类”,人也是“天”的创造物,“人之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乃上类天也”(9)。“人道”“上类天”而成,有诸多体现。一如爱人之仁,就是“取仁于天而仁也”。而“天”的“仁”,就在于“天意”、“天志”是周而复始地化育万物而不求任何回报。二如“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阴阳一卑一尊,决定了“天下之尊卑随阳而序位”(10),即君尊臣卑、父尊子卑、夫尊妻卑。三如金木水火土“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11)。“五行”乃“天次之序”,子孝父、臣忠君的规范,符合五行之间的相互派生之关系。正因如此,“是故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12)。总之,“天”及“天道”是无比神圣的,人只能听天由命,“人道”只能服从于“天道”,所以“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13)。这就是说,中国封建社会的纲常道德文化,把道德变成了本体,规定了人要服从天意、天志、天道,只要宇宙自然或天地阴阳五行的运行规律不变,不论何时何地,也不论社会有何变化发展,人都只能无条件地信奉道德、遵从道德,而绝不能对道德有丝毫的改变。朱熹对纲常伦理的解释也是道德本体论的套路,只不过他是以“理”为宇宙之本:“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无该载了!有理,便有气,流行发育万物。”(14)并把“道”、“天道”换成了“天理”:“且所谓天理,复是何物?仁义礼智,岂不是天理!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岂不是天理!”(15)并特别强调“天理”是纲常之本:“未有这事,先有这理。如未有君臣,已先有君臣之理;未有父子,已先有父子之理。”(16)既然纲常伦理是“天理”,自然万古不易,永远有效,人只能遵从。

还有历史上的各种宗教道德文化基本上也都属于将道德反客为主的道德文化。不论哪个宗教的神,都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既是真理和至善的化身,也是人的主宰,而各种道德规范就是神对人下达的谕旨。对神的谕旨,人只能照做,而不必问为什么,更不能表示一丝一毫的怀疑。于是,道德也成为与神一样神圣的东西,高高在人之上,同样成为人的主宰,而人则沦落为盲目听凭道德摆布的工具。人遵从道德已不再是为了人本身,而是为了神。由神以神谕方式下达的道德,自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存之千古而恒真的绝对真理,因此不论天南地北身在何处,也不论世事沧桑如何变化,神谕道德都永远有效而不需要也不会发生任何改变。因此在宗教道德文化中,人已经完全丧失了其创造道德、改变道德的主体地位,对道德只有永远绝对服从的份儿。

再就是在东西方文化中均有一定表现的“为了道德而道德”的道义论,如孔子的“朝闻道,夕死可矣”(17),康德的“为了义务而义务”之类,也有将道德反客为主的倾向,它把道德置于人之上,让人永远无条件地绝对遵从,并把对不变道德律令的遵从视为比人的其他所有事情乃至幸福和人本身都更为重要的事情。

二、道德反客为主的实质与根源

道德反客为主的实质也属于道德异化,即道德这种由人当初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创造出来的工具,却脱离了人的控制,变成了人的主宰,而人对道德却只有被动服从的义务,再无选择修改的权利。只不过这种道德异化,没有像道德因人而异那样,让统治阶级或剥削阶级幸免于外。也就是说,在道德反客为主的异化中,道德既变成了普通劳苦大众的主宰,同时也变成了统治阶级的主宰,人不论尊卑贵贱贫富,全都要臣服于道德的统治。

尽管道德反客为主也包括道德对统治阶级的主宰,但这种道德异化的出现仍与统治阶级的利益直接有关。我们已知,阶级社会中的主流道德,都是由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制定的,是有利于统治阶级而不利于被统治阶级的道德。而统治阶级要想让被统治阶级心悦诚服地遵从这种对自己不利的道德,一个好用而有效的方法,显然就是设法让这种道德变得客观而神圣。将道德变得客观,其奥妙在于表明道德不是由人制定的,这样,被统治阶级即便发现这种道德对自己不利也不会去怪任何人,包括统治阶级;将道德变得神圣,其奥妙则在于要把道德抬高到人类智慧不可企及的高度,于是所有的人对它就只有信奉而不敢有任何质疑。而道德反客为主,正是这种能将道德变得客观而神圣的方法。因此,道德反客为主乃是统治阶级欺骗、愚弄被统治阶级的一个阴谋。虽然统治阶级为了实现这个阴谋似乎也要付出被道德主宰的代价,但是由于这种道德本来就是由统治阶级制定的对自己大为有利的道德,所以统治阶级其实也完全乐于被这种道德所主宰,并乐见这种道德千古不变。所以导致道德反客为主悲剧的社会根源,仍然是社会内分裂出了利益相互对立的集团。

不过,并不是所有类型的道德反客为主都是由统治阶级的阴谋造成的,都可以追踪到社会内分裂的社会根源。事实上,除了纲常道德文化类型的道德反客为主之外,其他类型的道德反客为主,即各种宗教道德文化中的道德反客为主和各种义务论所体现的道德反客为主,主要都是由认识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阶级社会历史中的各种主流宗教道德文化虽然在整体上也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但在它们的早期阶段其实并不代表任何阶级,若一定说有阶级性,代表的也是被统治阶级,因为很多宗教,最初都是穷人的宗教,都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18)。早期宗教既然与统治阶级的阴谋无关,那它把道德归之于神自然就有另外的原因。道德规范是要让众人遵守的,如果出自凡人之口,显然缺少权威性,不能令人信服,若要想让众人信服,就必须能给出充分的理论论证,但道德这种人为的价值规定其实是很难被从理论上证明其必然性的,尤其在那个时代更为困难,何况当时无论是中国先秦时期的百家争鸣还是古希腊时期的百家争鸣的毫无结果都告诉人们,证明道德规范的真理性,的确是一件非常困难甚至就是根本无法做到的事情,于是宗教创始者就只有让道德出自神之口,这样才能既不用给出任何理由或论证,又让众人不再怀疑地信服道德、遵从道德。所以,所有宗教道德文化的道德反客为主,其根源都在于摆脱认识论困境的需要。

由思想家立论的义务论中的道德反客为主倾向,同样是出于认识方面的原因。康德是义务论的最为著名的代表,他为了避免以往对道德规范解释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想方设法证明道德规范的客观性和必然性,并自认为用他所独创的纯粹实践理性推论法推出了这样的道德律令。这种道德律令的客观性表现为可以普遍化,对所有人有效,没有任何个人主观色彩;必然性则表现为它是绝对命令,在遵守执行的时候没有任何条件可讲。既然如此,他的道德理论也就必然要得出“为了义务而义务”或“为了道德而道德”这种将道德反客为主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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