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通古今之变的辩证法
“通古今之变”是讲历史发展变化的辩证法。这一论断显然是与董仲舒的“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形而上学划清了界限。
司马迁认为,宇宙中的万事万物,都是发展变化的,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只有以“变”的观点来认识事物,适应变化,与时俱移,才能真正的认识事物,取得成功。司马迁父子之所以推崇道家,其道理就在于此。由于道家“无成执,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道家能“因阴阳之大顺”,“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21]只有识变、应变、用变,方能究万物之情,事少而功多。
关于事物变化、运动、发展的形式、过程、终始,司马迁作了极好的论述。他说:
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渐久矣。[22]
物盛而衰,固其变也。[23]
物盛则衰,时极而转,一质一文,终始之变也。[24]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有一个渐进过程,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矛盾长期积累的结果,“渐久”而成的,这是渐化的量的积累。当矛盾积累、发展到顶点、极致时,就要发生突变,这就是物盛而衰、物极必反、时极而转的质的飞跃。人们只有这样认识事物的发展、变化,“原始察终,见盛观衰”,“天人之际,承敝通变”,以此“通古今之变”,而“略协古今之变”[25],方可适应事物发展规律,正确解决各种社会矛盾。
司马迁就是以这种历史的辩证法观点,来认识、揭示历史事件的发展变化和社会制度的变革更替。他说:
夏之政忠。忠之敝,小人以野,故殷人承之以敬。敬之敝,小人以鬼,故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小人以僿,故救僿莫若以忠。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周、秦之间,可谓文敝矣。秦政不改,反酷刑法,岂不缪乎!故汉兴,承敝易变,使人不倦,得天统矣。[26]
然战国之权变亦有可颇采者,何必上古。秦取天下多暴,然世异变,成功大。传曰“法后王”,何也?以其近己而俗变相类,议卑而易行也。学者牵于所闻,见秦在帝位日浅,不察其终始,因举而笑之,不敢道,此与以耳食无异。悲夫![27]
要从发展变化的观点,考察历史实际,认识历史的变迁,朝代的更迭,不能“奉天法古”、“法先王”,亦不能囿于偏见、浅识,耳食不知其味。究其实,历史发展,就是盛与衰、变与敝的不断转换,极盛而衰,积敝易变,这似乎“若循环,终而复始”,但是本质则是“承敝易变,使人不倦”,故要“法后王”而求近俗之变。如此“原始察终”,“承敝通变”,才能认识历史事实的真相,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取得成功。
司马迁所说的“法后王”而求近俗之变,是告诉人们要详今略古,因为“其近己而俗变相类”“而易行也”,而不是否定古代,排斥先王。相反,他要人们“通古今之变”,以古鉴今,以历史为镜子,对照当今,区别古今。所以说:
居今之世,志古之道,所以自镜也,未必尽同。帝王者各殊礼而异务,要以成功为统纪,岂可绲乎?观所以得尊宠及所以废辱,亦当世得失之林也,何必旧闻?于是谨其终始,表其文,颇有所不尽本末;著其明,疑者阙之。[28]
以古为镜,古今不同,注重近世,不守旧闻。特别要以秦朝苛政而短命灭亡为镜子,对照当时的武帝政权,“原始察终,见盛观衰”,更有其现实意义。司马迁的历史辩证法,确实是卓识智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