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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于“自然”的仁义批判

时间:2023-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学界有一种观点认为,今本《老子》否定仁义,而简本《老子》则肯定仁义。先看通行本《老子》中的仁义思想。“道”、“德”是仁义礼的形而上的根据或本源,只要遵“道”守“德”,那么仁义礼也就自然蕴涵在其中了。然而,一旦违“道”失“德”,不合自然本性,那么所谓仁义礼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

学界有一种观点认为,今本《老子》否定仁义,而简本《老子》则肯定仁义。究竟是否如此?先看通行本《老子》中的仁义思想。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也。是以大丈夫居其厚,不居其薄;居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老子·第38章》)

这段话的意蕴原非只是肯定道德而否定仁义礼,实际上它表达的是这个意思:“道”是天下万物的本体、根据,“德”是事物的自然本性。“道”、“德”是仁义礼的形而上的根据或本源,只要遵“道”守“德”,那么仁义礼也就自然蕴涵在其中了。因此,所谓“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上仁为之而无以为”,表明“上德”与“上仁”都是符合“道”的自然而然的特性。在这个意义上,老子显然是肯定仁义礼的。然而,一旦违“道”失“德”,不合自然本性,那么所谓仁义礼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不幸,在老子生活的春秋时代,正是霸权迭兴、智谋相竞的动乱年代,正所谓“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史记·太史公自序》)。这是一个礼乐崩坏、道德沦丧的时代,“夫不通礼义之旨,至于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则犯,臣不臣则诛,父不父则无道,子不子则不孝。此四行者,天下之大过也。(《史记·太史公自序》)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就难怪老子要提出以下严厉的批评了: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老子·第18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老子·第19章》)

上述老子对仁义的批评,显然不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否定。它的前提或基础是处于所谓“大道废”、“国家昏乱”这样一个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实际上,老子所批判的,是当时作为“口号”或“旗帜”的虚伪的仁义道德,而并非根源于自然本性的真仁义。如此理解老子的仁义论,应该是比较符合老子本意的。因为,即使是在今本《老子》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老子对于“仁”的正面的肯定。老子不仅讲“必善渊,与善仁”(《老子·第8章》),还提出“三宝”说。其中所谓“慈”,诚然包含仁慈、仁爱之意。所以,正如许抗生先生所说:“老子激烈地抨击了礼教的虚伪性,但他并没有完全否认传统文化的作用,不过他只是把礼义仁爱的思想,放到了他的‘道德’思想之下,成为次要的东西加以保留。”[27]

再看郭店竹简《老子》中的仁义论。

《老子》丙:“故大道废,安有仁义;六亲不和,安有孝慈;邦家昏乱,安有正臣。”

《老子》甲:“绝智弃辩,民利百倍;绝巧弃利,盗贼亡有;绝伪弃诈,民复孝慈。”[28]

在老子看来,所谓智辩、巧利、伪诈,都是有悖“自然”的,因此必须摒弃、弃绝。这种对智辩、巧利、伪诈的摒弃,“不仅不是对儒家思想的批判和否定,而是对儒家思想从负面的补充。它不是一种儒家正面的‘应该这样’的思维路向,而是一种‘不应该这样’,才能‘这样’的思维路向。”[29]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儒道是互补互济的。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老子也曾正面提出一种“应该这样”的思维路向,即所谓“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馀;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邦,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然哉?以此”(《老子·第54章》)。这与儒家讲究修齐治平的观点是相通的。另外,从整个简本《老子》来看,尽管简本《老子》中也有一些探讨宇宙论的章节,但其更多的内容却是阐述伦理思想,也就更清楚地表明它与孔子思想是相通的。这是值得注意的。

综上所述,今本《老子》与竹简《老子》关于仁义思想是一致或相通的,都是立足于“自然”的前提下加以肯定,而对有违“自然”的仁义,则加以批判。这也反映了老子关于“道法自然”的核心思想。

同样,庄子的仁义论也是基于“自然”立场,既有对虚伪仁义的批判一面,也有对真实仁义的肯定一面。这可以说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去伪”与“存真”是统一的。这里首先阐述庄子对仁义的肯定一面。他说:

“大道不称,大仁不仁”(《齐物论》)。

“吾师乎!吾师乎!韲万物而不为义,泽及万世而不为仁,长于上古而不为老,覆载天地、刻雕众形而不为巧。此所游已!”(《大宗师》)

“商大宰荡问仁于庄子。庄子曰:‘虎狼,仁也。’曰:‘何谓也?’庄子曰:‘父子相亲,何为不仁!’曰:‘请问至仁。’庄子曰:‘至仁无亲。’大宰曰:‘荡闻之,无亲则不爱,不爱则不孝。谓至仁不孝,可乎?’庄子曰:‘不然,夫至仁尚矣,孝固不足以言之。……以敬孝易,以爱孝难;以爱孝易,而忘亲难;忘亲易,使亲忘我难;使亲忘我易,兼忘天下难;兼忘天下易,使天下兼忘我难。夫德遗尧、舜而不为也,利泽施于万世,天下莫知也,岂直大息而言仁孝乎哉!”(《天运》)

显然,以上所谓“不仁”、“不义”并非真正要批判、否定仁义,而是基于自然主义立场肯定真正的仁义。“虎狼之仁”只是一种比喻,表明真正的仁义不是人为刻意做出来的,而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境界。这种境界的主要特征是“道法自然”、以“人”合“天”,所谓“知道易,勿言难,知而不言,所以之天也;知而言之,所以之人也,古之人,天而不人”(《列禦寇》)。这就是为什么庄子强调“大道不称,大仁不仁”的缘故。在庄子看来,只有这种“不仁之仁”、“不义之义”的大仁大义才是符合自然之道的,是可以肯定的;反之,对那些违反自然之道、残身伤性的“仁义”,就要给予批判否定。

“骈拇枝指出乎性哉,而侈于德;附赘县疣出乎形哉,而侈于性;多方乎仁义而用之者,列于五藏哉,而非道德之正也。是故骈于足者,连无用之肉也;枝于手者,树无用之指也;多方骈枝于五藏之情者,淫僻于仁义之行,而多方于聪明之用也。”(《骈拇》)

“故尝试论之: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故此数子者,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骈拇》)

“夫不自见而见彼,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者也,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夫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虽盗跖与伯夷,是同为淫僻也。余愧乎道德,是以上不敢为仁义之操,而下不敢为淫僻之行也。”(《骈拇》)

由此可见,庄子对所谓“仁义”的批判,主要是因为这种仁义伤害、扭曲了人的自然本性,从而变成桎梏人心的僵化教条。庄子说“天在内,人在外”(《秋水》)。这里的“天”,是指自然之性,也即人的内在本性,“天在内”是以“天”(“自然”)为人的内在本性。[30]“人在外”是指人的情欲、认识、仁义说教等等为外在的东西,不是人的内在本性所固有的。所以,“天在内,人在外”表明了庄子关于“天”、“人”之间的一种价值定位与选择:“天”是第一位的、主要的,“人”是第二位的、次要的。所以,庄子强调“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大宗师》)。

值得注意,庄子之批判仁义,还有其更为深刻的社会历史内涵。

“夫小惑易方,大惑易性。何以知其然邪?自虞氏招仁义以挠天下也,天下莫不奔命于仁义。是非以仁义易其性与?”(《骈拇》)

“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虽重圣人而治天下,则是重利盗跖也。为之斗斛以量之,则并与斗斛而窃之;为之权衡以称之,则并与权衡而窃之;为之符玺以信之,则并与符玺而窃之;为之仁义以矫之,则并与仁义而窃之。何以知其然邪?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胠箧》)

这两段话表明,自人类历史进入文明时代以后,统治者已把仁义意识形态化,使之变为一种笼络、统治人心的工具。而仁义一旦意识形态化,也就面临着僵化、形式化的危险。在庄子看来,统治阶级的“仁义”只是一个幌子,只是一种扭曲的社会意识,它并不能掩盖不仁不义的社会现实。“名,公器也,不可多取;仁义,先王之蘧庐也,止可以一宿而不可久处。”(《天运》)这句话实际上已经深刻地指出,仁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作为一种阶级道德,是不可能恒久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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