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秦思想家群体中,可以说老庄是最善于从反面静观社会弊端的。在他们看来,“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技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老子·第57章》),因此提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第57章》)、“以辅万物自然而不敢为”(《老子·64章》)的思想主张。正是立足于这种“无为”思想,老庄对他们所处的时代、社会作了全面而深刻的批判。
首先,老庄把批判的矛头指向统治者的违背自然之道的统治行为。
“闻在宥天下,不闻治天下也。在之也者,恐天下之淫其性也;宥之也者,恐天下之迁其德也。天下不淫其性,不迁其德,有治天下者哉?昔尧之治天下也,使天下欣欣焉人乐其性,是不恬也;桀之治天下也,使天下瘁瘁焉人苦其性,是不愉也。夫不恬不愉。非德也;非德也而可长久者,天下无之。”(《在宥》)
“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龁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虽有义台路寝,无所用之。及至伯乐,曰:‘我善治马。’烧之,剔之,刻之,雒之。连之以羁絷,编之以皂栈,马之死者十二三矣!饥之渴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前有橛饰之患,而后有鞭筴之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陶者曰:‘我善治埴。’圆者中规,方者中矩。匠人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钩,直者应绳。夫埴木之性,岂欲中规矩钩绳哉!然且世世称之曰:‘伯乐善治马,而陶匠善治埴木。’此亦治天下者之过也。”(《马蹄》)
这两段话都是根据老庄哲学的核心观念,即“道法自然”、“道恒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原则所作的阐发、发挥。庄子在《应帝王》中所讲的“浑沌之死”的寓言,更为深刻地表明了统治者应该“无为”的政治思想。
其次,老庄进一步批判统治集团的意识形态和社会思想文化。
“故尝试论之:世俗之所谓知者,有不为大盗积者乎?所谓圣者,有不为大盗守者乎?……田成子一旦杀齐君而盗其国,所盗者岂独其国邪?并与其圣知之法而盗之,故田成子有乎盗贼之名,而身处尧舜之安。小国不敢非,大国不敢诛,十二世有齐国,则是不乃窃齐国并与其圣知之法以守其盗贼之身乎?”(《胠箧》)
“……德又下衰,及唐、虞始为天下,兴治化之流,枭淳散朴,离道以善,险德以行,然后去性而从于心。心与心识知,而不足以定天下,然后附之以文,益之以博。文灭质,博溺心,然后民始惑乱,无以反其性情而复其初。由是观之,世丧道矣,道丧世矣,世与道交相丧也。道之人何由兴乎世,世亦何由兴乎道哉!”(《缮性》)
所谓田成子盗窃“圣知之法”,唐、虞“兴治化之流”,均为托言批判统治集团的意识形态;所谓“文灭质,博溺心”,“世与道交相丧”,则是批判由统治集团的意识形态所影响、所控制的社会思想文化。在这衰乱之世,不仅田成子盗窃“圣知之法”,表明统治集团意识形态的虚伪性,而且,即使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刁民、盗跖之徒也是“盗亦有道”(《胠箧》)。因此,庄子深刻地指出:“故天下皆知求其所不知而莫知求其所已知者,皆知非其所不善而莫知非其所已善者,是以大乱。”(《胠箧》)这句话很有警省意义。在衰乱之世,“不善”固然可非,但所谓“已善”者,从另一种角度而言,可能更需要加以揭露和批判。
第三,老庄更进一步地批判当时整个社会的一般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
“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人谓之不死,奚益!其形化,其心与之然,可不谓大哀乎?”(《齐物论》)
“知士无思虑之变则不乐;辩士无谈说之序则不乐;察士无凌谇之事则不乐:皆囿于物者也。招世之士兴朝;中民之士荣官;筋力之士矜难;勇敢之士奋患;兵革之士乐战;枯槁之士宿名;法律之士广治;礼乐之士敬容;仁义之士贵际。农夫无草莱之事则不比;商贾无市井之事则不比;庶人有旦暮之业则劝;百工有器械之巧则壮。钱财不积则贪者忧,权势不尤则夸者悲,势物之徒乐变。遭时有所用,不能无为也,此皆顺比于岁,不物于易者也。驰其形性,潜之万物,终身不反,悲夫!”(《徐无鬼》)
这两段话中,第一段是抽象的、概括的批判,第二段则是具体的、分类的批判。庄子为整个社会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感到悲哀,表明他对人类本性的自然存在状况被异化的情况特别敏感、特别深刻。这种人类的异化现象[31],简直可谓“天刑之,安可解”(《德充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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