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主德”
四主德就是智慧(wisdom)、勇敢(courage)、节制(temperance)和正义(justice),柏拉图对于在《理想国》中(主要是第四卷)对“四主德”的探讨不是理念式地玄思,而是对应于城邦中的三个等级和灵魂中的三个部分来深入论述。大致说来,“四主德”中的智、勇、节分别对应于城邦中的统治者、护卫者和生产者以及灵魂中的理性部分、激情部分(或曰发怒部分、血气部分)和欲望部分。最后,正义,它作为最高的德性具有统摄性,它关乎整体上的善,其功能在于使城邦和灵魂中的诸多部分彼此相安相处,从而把混杂的“多”造成和谐的“一”。
具体说来,智慧就是在慎思的基础上做健全的判断,这里的智慧更应当理解为实践智慧或政治智慧,而非哲学爱智意义上的最高智慧。但智慧也不是指诸如木工和织工之类的专门技艺,因为智慧关注的是整个城邦,统治者的智慧就在于统揽全局,谋求全城邦的整体利益。勇敢一方面是对该恐惧之事的正确信念,另一方面则是对快乐和欲望的抵制。就前者而言,勇敢离不开认知意义上的智慧,因为正确信念就是知识;就后者而言,勇敢也紧密地关联于节制之德。节制也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自我控制,即控制自己的欲望;二是自知之明,即要知道符合自己本性的地位和位置是什么。节制虽然涉及所有阶层,但尤其是针对作为被统治者的生产者来说,若他们能明白并坚守自己的政治地位,那就容易造成整体的团结与和谐。为此,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甚至不惜编造一个“高贵的谎言”,以缓和“治于人者”对于这种不平等所可能具有的抵触情绪。所以,节制又类似于上面已经提到的正义之德。由此也可看出,在柏拉图那里,“四主德”彼此之间有着相当复杂的内在关联,但它们都或隐或显关联于知识和理性能力。这同样反映出希腊哲学中的理智主义。
(2)中世纪“三圣德”
中世纪神学家们普遍认为希腊“四主德”是尘世的城邦美德,是主要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伦理德性”。他们在此之外添加了三种更高的“神学德性”,此即信(faith)、望(hope)、爱(agape)“三圣德”。信、望、爱是依照产生的先后顺序来排列的,但若依照完善性来排列,则爱最优先。因为对上帝的爱乃是基督教伦理学最崇高的德性,只有爱上帝,才能使人生充实、人格完善,才能实现对最高幸福的追求。
由此可见,古代西方哲学对于人的“好”或“优秀”的理解有一个逐步由外而内而上的过程。当然,这两种德性论相差很大,其间的转换有着深刻的原因。“四主德”主要由古典希腊哲学家们所提倡,代表了那个时期古希腊人对于人的优秀的普遍性看法,而这种看法又紧密地关联于城邦政治生活,也即以雅典民主制为主要特征的公民政治生活环境。但是到了中世纪,统一的罗马帝国扫除了古希腊时代城邦政治的界限,因而主要适应于城邦政治的公民德性被改造为更具普遍性和超越性的神学德性。看来,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各有其尊崇的德性,各自德性的目的不同与各自政治环境和信仰相连。但是,我们也可以清晰地发现,这两种德性皆共同指向人的完善与完整人格的塑造,故二者并不绝对冲突。
西方文明被习称为“两希”文明,因为其源头就在于古希腊哲学与希伯来宗教。基督教与中世纪神学给西方人贡献了太多的东西,也孕育了太多近现代观念的萌芽。黑格尔曾在其皇皇巨著《哲学史讲演录》中说,他要“打算穿七里长靴尽速跨过”漫长的中世纪,这个说法如今看来未免有欠公允。单从德性层面讲,西方人近现代以来最引以为豪的三大普遍价值——自由、平等、博爱——没有一个不是古希腊人所提倡的,没有一个不是主要由中世纪基督教文化培育出来的。此外,至少还有谦卑、同情、宽恕、隐忍等美德,也都来自于基督教伦理学。其中,谦卑不同于谦虚,谦卑是指“出于爱的自愿的自我贬低”。我们几乎可以把谦卑当作除了爱之外的最大的“神学德性”。唯有谦卑才能让我们服从于真理,听从于上帝;唯有谦卑才能让我们打消傲慢,赢获内心的喜乐与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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