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社会矛盾激化,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扫荡了门阀世族的势力,经过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赵匡胤建立了宋朝。在北方的契丹族与女真族相继建立了辽、金政权,与宋对峙。其后,蒙古族兴起,兼并金、宋,建立了统一的元政权。朱元璋利用农民起义,建立了明王朝,恢复了汉族统治。明末,李自成领导农民起义,灭亡了明朝。在明朝内乱之际,满族乘机入关,建立了清政权。宋元明清时代是汉族与少数民族经过斗争而达到融合的时期,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交互错综,科学和艺术都有高度发展,哲学思想也达到了新的高峰。
宋元明清哲学是以理学为特征的。理学思潮兴起于北宋中期,南宋时有了进一步发展,元、明、清时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哲学,到清代中叶逐渐开始衰落。理学以儒家孔孟学说和《周易》的哲学思想为基础,汲取道家和佛教的思想,以独特的方式更加深入广泛地讨论了各种哲学问题,开创了一个新的哲学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的哲学,除了理学之外,还有其他各种思想派别。不同学派之间既有对立和斗争,又有相互影响和渗透。这一时期的哲学理论主要是围绕理气、心性、知行,两一、古今等问题展开的。
一、理气、道器
理与气,是宋代哲学家在探讨世界本原问题时提出的的一对重要范畴。张载主张“气”为万物之本原,并以“气”为最高范畴建立了哲学体系。王安石则主张,宇宙万物以“元气”为体,以“冲气”为用。程颢、程颐以“理”为最高范畴建立了哲学体系。朱熹兼采张、程,以理为第一本原、气为第二本原,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哲学体系。明代罗钦顺、王廷相对程朱理学有所批判,强调“理在气中”。明清之际的王夫之以及后来的戴震都肯定气是第一性的,理不能脱离气而独立存在。
理气范畴导源于宋初易学的发展。周敦颐在其《太极图说》中提出了天地万物生成演化的图式,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他以无极为世界的最高本原,认为“无极而太极”(另一版本作“自无极而为太极”),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阴阳相互作用而生五行,阴阳五行生成万物,人是万物中最灵者。无极指无形无象,太极指最高最大。无极与太极的关系,因原文语意不明,后人有不同的解释。周敦颐以阴阳为“二气”,以五行为“五气”,太极是不是气,他没有说明。朱熹作《太极图说解》,把太极解释为“理”。而周氏在所著《通书》中谈到理时,未说理即太极,但朱熹的解释却产生了深远影响。邵雍也从易学入手,建立其哲学体系,提出“道为天地之本,天地为万物之本”,又说“道为太极”,“心为太极”,把心与道统一起来。他的观点对程朱都有一定影响。
张载以“气”的变化说明世界的万事万象。他在《正蒙》中批判了道家“有生于无”的客观唯心主义和佛教否认客观世界的主观唯心主义,提出“太虚即气”的观点,肯定“凡有,皆象也,凡象,皆气也”,把气看成是物质性的客观存在,认为气具有“浮沉升降动静相感之性”,即运动变化的功能,气的聚散变化过程谓之道,还认为气的变化有一定法则,称之为“理”。理是“物之理”,“理不在人皆在物”。
程颢、程颐继承并改造了先秦哲学中“理”的范畴,认为天地万物统一之“理”是宇宙的本原。二程所说的理具有自然规律和道德准则的双重含义,认为二者是同一的。程颢提出“天者理也”的命题,指出“道”与“器”的区别,承认二者的统一关系。程颐严格区分“形而上”与“形而下”,认为“气”是“形而下”的,不是世界的最高本原,“理”或“道”是“形而上”的,是天地万物的最后根据。朱熹更明确地说:“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他认为从形而上下的关系来说,应说“理是本”。朱熹又宣扬“理在事先”,“理在物先”,肯定了理对于客观事物的第一性。
罗钦顺对程朱理学提出了批评,肯定理在气中,指出:“盖通天地,亘古今,无非一气而已”,认为气有动静,往来、阖辟、升降的变化,形成万物万事,气的运动变化有一定秩序,这就是理。理不是气外的另一个实体。与罗钦顺同时的王廷相肯定气是唯一的实体,认为“天内外皆气,地中亦气,物虚实皆气,通极上下,造化之实体也”。他提出“理载于气”的命题,反对“理可离气而论”的观点。程朱强调“万物一理”,而王廷相认为“天地之间,一气生生,而常而变、万有不齐,故气一则理一,气万则理万”,肯定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理。王廷相推崇张载之学,他的理气学说是张载哲学的进一步发展。与王廷相相比,王夫之则把张载的学说发展到了更高水平。他提出,“气者理之依也”,“气外更无虚托孤立之理也”,认为理依凭于气,不能脱离气而存在。王夫之还提出“天下惟器”的命题,说“天下惟器而已矣,道者器之道,器者不可谓之‘道之器’也”。他明确地把道归结为具体事物的规律,从属于客观事物。
清代颜元、戴震是反理学的思想家。颜元说“理气俱是天道”,认为理与气是道的不可分离的两个方面。戴震肯定张载以气化为道的观点,认为气的变化有一定的规律,这就是理,就是道。他强调理是事物之间的区别,认为“理者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也”,“是故明理者明其区分也”,不承认超越一切事物的形而上的理。
理气、道器问题,以中国特有的形式探讨了哲学的基本问题。“气”“器”指物质存在,“理”“道”指客观规律,气、器是理、道的物质基础,理、道是气、器的运动规律。理气、道器问题实质上就是运动规律与物质、思维和存在之间的关系问题。
二、心性、心物
宋明理学家继承了孟子的观点,又受佛教思想的影响,注重研究心性以及心物关系的问题。张载首先提出关于心性的学说,认为天地万物有统一的本性,此性就是变易,“性与天道云者,易而已矣”。人禀受这统一的性,叫作“天地之性”,人由于身体结构而形成的性,叫作“气质之性”。张载认为人有性又有心,心的特点就是知觉,知觉是“内外之合”,是由外物引起的,即主体与客体的结合,因此他说:“人本无心”,“因物为心”。同时他又提出“心统性情”的命题,认为心包括性与情,从一方面说,心包括性,从另一方面说,性又是心的来源。
程颢也将人性区别为“天命之性”与“气禀之性”,认为“天命之性”就是理。程颐则明确提出“性即理也”的命题,认为性的内容是仁、义、礼、智。他强调:“性之有形者谓之心”,心是性的具体化,心有体、用两个方面。朱熹继承张载、二程的学说,也把性分为“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张载所谓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区别是气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不同,朱熹所谓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区别则是理与气的不同。在心性问题上,朱熹认为心之“体”是性,心之“用”是情,有理有气然后有心,心是人的知觉,“有知觉谓之心”,心的存在有待于气,“理与气合,便能知觉”。他否认心即理,认为心与性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但心中有性,性才是理,所以说心中含具万理,“理具于心”。
陆九渊提出“心即理”的命题,认为心性非二,心即是性,性即是理,所以心亦是理。他进一步推论说:宇宙只是一理,而此理即在吾心之中,所以说“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他还认为,仁义礼智之心即是本心,主张“发明本心”。以其主观唯心主义与朱熹的客观唯心主义相抗衡。明代王守仁继承陆九渊学说,更强调“心外无物,心外无理”,建构起了“心学”体系。
明清之际主张“理在气中”的思想家,反对程、朱所讲“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区别,认为性即是气质之性。王夫之说:“气质之性者,犹言气质中之性也。”颜元强调“非气质无以为性,非气质无以见性”。戴震还提出关于性的新定义,说:“性者,血气心知本乎阴阳五行,人物莫不区别焉是也”,认为性的内容就是血气心知。他既不承认程、朱所谓“性即理”,也不承认陆、王所谓“心即理”,而认为理是外在的、客观的,存在于事物之中,不存在于心中,但心具有认识作用,能辨识客观事物中的理。他说“理义在事情之条分缕析,接于我之心知,能辨之而悦之”。
三、闻见、知行
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知”,即是指认识,包括对一般事物的认识和对道德的认识。所谓“行”是指行为,包括日常生活中的一般行为和道德行为。张载论“知”,分别了“见闻之知”与“德性所知”。认为“见闻之知”是“耳目内外之合”,是关于事物的认识,“德性所知”是“合内外于耳目之外”,是关于天道的认识。他没有直接谈到知行问题,而是强调认识与道德的联系:强调“德性所知”来自道德修养,否定“德性所知”与“见闻之知”的联系,陷入神秘的直觉主义。
程颐也区别“闻见之知”与“德性之知”,他所说的“德性之知”主要是对“理”的认识,同张载所谓“德性所知”有一定区别。程颐论求知方法,强调格物,说:“今人欲致知,须要格物。物不必谓事物然后谓之物也,自一身之中,至万物之理,但理会得多,相次自然豁然有觉处”。认为只要研究了自己身心和天地万物之理,就能觉悟最高本原之理了。程颐着重讨论了知行关系,认为行“须以知为本。知之深则行之必至”,主张知先行后。朱熹继程颐之后,也认为致知方法在于“即物而穷其理”,“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然后“一旦豁然贯通”,就达到最高认识了。朱熹注意了知行的关系,认为知在行先。他说:“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
陆九渊认为朱熹“即物穷理”的方法过于烦琐,主张直接求理于心。他认为“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能反省内求,此“理”自然明白起来。陆九渊也主张知先行后说。王守仁提出“知行合一”说,强调知行不是二事,认为“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又说:“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这实际上是抹煞知与行的界限,以知为行。王夫之批评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论,认为“其所谓知者非知,而行者非行也”,是“销行以为知”。他指出:知行“相资以互用”,既相互区别又相互依赖。二者之中,行是基础,“知也者固以行为功者也,行也者不以知为功者也,行焉可以得知之效也,知焉未可以得行之效也”。
四、两一、变化
先秦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在宋元明清时代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张载提出“一物两体”说,认为气是对立面的统一体。由于对立,所以产生变化,由于统一,所以变化神妙不测。他还认为,由对立统一引起的变化有两种形式,一是显著的,称之为变;一是细微的,称之为化。变与化相互转化,构成事物的发展过程。程颢强调“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必有对待,生生之本也”。他肯定了对立是变化的根源。程颐则强调“物极必返,其理须如此。有生便有死,有始便有终”。他认为事物的发展,达到一定限度,必然转向反面。朱熹更是提出“一中有对”之说,认为东西、上下、寒暑、昼夜、生死,“皆是相反而相对”,“一便对二,形而上便对形而下。然就一言之,一中又自有对。且如眼前一物,便有背有面,有上有下,有内有外,二又各自为对”。他所说的一中之对即是内在矛盾。朱熹所举事例主要是静止状态的对立,但也承认对立是变化的根源,他说:“凡天下之事,一不能化,惟两而后能化”。这是对于张载学说的发挥。
王夫之以“大辨”与“至密”说明一切对立面的相互关系,认为对立面一定是有根本区别的,可谓“大辨”;二者又是密切联系的,可谓“至密”。他又指出,“两端”的统一是两者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关系,并非另有一个统一体把两者结合起来,“非合两而以一为之纽也”。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观点。
五、古今、理势
在宋代,朱熹和陈亮等学者曾就三代与汉唐的历史评价问题展开论辩。朱熹推崇夏商周三代,卑视汉唐,他认为秦汉以后,“千五百年之间,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尝一日得于天地之间”。陈亮则认为“汉唐之君,本领非不宏大开阔,故能以其国与天地并立”。朱熹尊古卑今,宣扬历史退化观点,认为三代先王之道有永恒的价值,但其中也含有批评现实政治的意义。
明代王廷相提出了“道有变化”的新观点。他指出,道是气中之道,“气有变化,是道有变化”。他举例说:“揖让之后为放伐,放伐之后为篡夺,井田坏而阡陌成,封建罢而郡县设,行于前者不能行于后,宜于众古者不能宜于令。”认为道是因时而变的,肯定了古今制度变化的必然性。王夫之也肯定道是随时代而改变的,“洪荒无揖让之道,唐虞无吊伐之道,汉唐无今日之道,则今日无他年之道者多矣”。他认为,历史的发展过程有其必然的趋势和内在的规律。他提出理与势统一的观点,认为“势之顺者即理之当然者已”,“只在势之必然处见理”,肯定了历史规律即在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之中。这是中国古代历史观中最为深刻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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