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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与“五行”观念的形成与内涵

时间:2023-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阴阳和五行起初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思维模式,二者是两套观念系统。“六气”的观念与中医有关。阴阳观念的形成和发展,在中国古代思想的发展历程中是比较缓慢的。这些记载表明大约在殷周时期,“五”的观念已经形成。

阴阳和五行起初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思维模式,二者是两套观念系统。二者的结合是在研究具体的问题领域中实现的,比如作为中医的基础理论框架。二者能够成为一体性的理论模式,是因为它们在对自然的理解上是相通的。

1.“阴阳”观念的形成及其表征

阴阳观念并非来自《周易》,用阴阳解释《周易》中的思想是在《易传》当中。早期的阴阳指的是空间,与日光的照射有关。“水之北,山之南,之谓阳;水之南,山之北,之谓阴”。在空间意义上的阴阳在《诗经》中也有表现。到了春秋时代,阴阳逐渐演化为两种气的观念,属于“六气”——“阴阳风雨晦明”中的两种。“六气”的观念与中医有关。中医认为,人生病是由天的“六气”侵染所致。到了战国时代,《易传》开始用阴阳表达卦中的两个最基本的爻,即阴爻和阳爻。同时,阴阳开始演变为抽象的观念,并成为解释天地之道的基础性观念,“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一阴一阳之谓道”。需要注意的是,《易传》中对阴阳的理解不是把阴阳理解成两种具体的事物,而是理解为在万物中存在的两种基本的属性。正是在属性的意义上,阴阳可以代表各种各样的事物。凡是运动的、外向的、上升的、温热的、无形的、明亮的、兴奋的都属于阳;凡是静止的、内守的、下降的、寒冷的、有形的、晦暗的、抑制的都属于阴。如天为阳,地为阴;昼为阳,夜为阴;春夏为阳、秋冬为阴;火为阳,水为阴;动为阳,静为阴;等等。后来在《老子》中,阴阳也在宇宙观的意义上被使用,“万物负阴而抱阳”。

阴阳观念的形成和发展,在中国古代思想的发展历程中是比较缓慢的。在先秦时期的各家思想中很少出现,只是在秦汉以后,才成为一种固定的思维模式。这种情况可能与先秦时期的思想重人事而轻自然有关。并且,中国古代思想中对自然的把握不是在实体意义上进行的,中国古代的自然观是在天人一体的整体中对天地人关系的一种体悟。阴阳观念既是对天地整体性构成的更为具体化的理解,这种理解使得天地不再是混沌的整体,而是具体化为关系性的整体;同时,阴阳的对待性关系也成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思维方式中,相互对待的属性不仅仅是阴阳,而是所有具有这种属性的对待关系,这样的关系在《老子》中也有大量表现,如有无、大小、多少、上下、先后、长短、轻重、盈虚、主客、彼此、生死、正反、正奇、善恶、美丑、福祸、贵贱、荣辱、难易、进退、静躁、损益、盈冲、成败、兴废、治乱、古今、利害、开阖、张歙、始终、明昧、曲全、刚柔、强弱、智愚、巧拙等等。之所以把阴阳以及《老子》中存在的这些成对的语词称之为对待关系,是因为这些成对的语词多是在比较意义上的形容词,而并不是表达实体意义上的矛盾。这也表明,对于中国文献中的具有对待关系的语词不能机械的按照西方的矛盾观念去理解。《老子》中虽然出现了大量相互对待的关系属性,但阴阳观念还没有成为具有模式化的统摄这些属性的基本属性。《易传》用阴阳二性理解天地之道,才使得阴阳观念提升为具有思维模式意义的思想观念。

阴阳观念不仅是一种理解万物的思维方式,而且逐渐形成了阴阳关系的学说或理论,特别是在《黄帝内经·素问》中有比较系统的表达。首先,阴阳既可分又相互包含。阴阳属性可以在各自范围内继续分化为阴阳,新的阴阳又可以继续分为阴阳,这一过程从绝对的意义上说是无限的。《素问·阴阳离合论》说:

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万之大,不可胜数,然其要一也。

由于阴阳可分,故而阴阳可以相互包含,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例如:昼为阳,夜为阴;但白天的上午为阳中之阳,下午为阳中之阴;晚上的前半夜为阴中之阴,后半夜为阴中之阳。阴阳的这种可分性和包含性,表明阴阳的区分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一种相对的区分,是和一定的条件联系在一起的,而且可以相互转化。如男性属阳,女性属阴,但在母子关系中,母亲属阳,儿子属阴。再如四季中的春天,与冬天比较,属阳;若与夏天比较,则属阴。

其次,阴阳对立制约。阴阳的区分虽然是相对的,但在确定的阴阳关系中,阴阳因为属性的相反,从而呈现出对立和制约关系。需要注意的是,阴阳的对立制约不是绝对对立意义上的矛盾斗争关系,就是说,阴阳作为相对相反的属性是对立的,但二者不一定是斗争关系,如上与下、左与右、天与地、动与静、出与人、升与降十、昼与夜等等关系都只是相互对待意义上的对立,而不是斗争意义上的对立。只有在同一种事物中的阴阳二性才存在制约或斗争关系,如自然中的阴气和阳气,人的身体中的阴阳关系等。《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中说:“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

上述阴阳关系是阴阳的基本关系,在这种基本关系的基础上,还衍生出更具体的关系。从统一的方面来说,如阴阳互根互用,阴阳交感与互藏;从对立方面来说,存在阴阳的消长与平衡等等。这些具体的关系在中医学中有较多的研究和论述。

2.“五行”的来历及其内涵

“五行”是以“木、火、土、金、水”五种属性为基础形成的一种理解世界的思维模式。五行作为一种观念也是逐渐形成的。以“五”字概括各种现象和事情本身也有一个形成过程,《尚书》中存在大量用数字“五”来概括的生活中的事情,如五礼、五玉、五器、五教、五刑、五服、五典、五章、五用、五行等等。这些记载表明大约在殷周时期,“五”的观念已经形成。一般认为,五行最初来源于“五材”。“五材”是日常生活中的五种必备材料。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左传·昭公十一年》)

其具体内容先是表述为“六府”:

六府、三事,谓之九功。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左传·文公七年》)

“六府”即日常家庭生活中的六种材料,其中“谷”属于“土”,可以合并到“土”中,因而“六府”转化为“五材”。有了“五材”,人的生活就有了保障,也能够在江湖上通行无阻。这样,“五材”转化为“五行”。五行不仅从具体的生活中的物质上升为更具有普遍性的五种属性,而且也从生活中的材料上升为天地层次的大地所蕴含的属性。

则天之明,因地之性,生其六气,用其五行。(《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物生有两,有三,有五,有陪贰。故天有三辰,地有五行。(《左传·昭公三十二年》)

《尚书·洪范》最早对五行的特性进行了哲学意义的解释:

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日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爱稼穑。

具体来说,水之润下,是指水具有滋润、下行的特性,引申为凡具有滋润、下行、寒凉、闭藏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水;火之炎上,是指火具有炎热、上升、光明的特性,引申为凡具有温热、上升、光明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火;木之曲直,是指树木的枝条具有生长、柔和,能屈之能伸的特性,引申为凡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木;金之从革,指金有刚柔相济之性,金之质地虽刚硬,作兵器以杀戮,但有随人意而更改的柔和之性,引申为凡具有沉降、肃杀、收敛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金;土之稼穑,泛指人类种植和收获谷物的农事活动,引申为凡具有生化、承载、受纳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土。

五行从具体的五材抽象为“五性”,使得五行能够成为一种具有普遍解释力的思维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天地之间的各种存在都可以按五行表达的五种性质进行分类。

在五行分类的基础上,五行之间的关系成为五行学说的主要内容。五行之间的关系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相生关系,一个是相克关系。五行之间的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资生、助长和促进关系。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五行之间的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克制、制约关系。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士、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五行之间的生克关系是五行属性之间的一种性质上的关系,这种关系从性质上说是绝对的,但从实际的关系上来说,由于量的因素的作用,五行之间还会出现相乘和相侮的关系。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一行对其所胜之行的过度制约或克制,又称“倍克”。五行相乘的次序与相克相同,即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一行对其所不胜之行的反向制约和克制,又称“反克”。五行相侮的次序是: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导致五行相乘的原因是五行在量上出现了“太过”或“不及”两种情况。

阴阳和五行由于都是通过一种思维模式来把握整个宇宙万物,二者逐渐结合成统一的思维模式。这种思维模式有时又配以《周易》的八卦,以及天文学中的“天干地支”,成为中国传统文化解释宇宙万物的基本理论框架。这一理论框架对于中国文化中的天文学、地理学、风水学、预测学、医药学、建筑学、气功与武术以及兵法、政治等方面都有直接影响。在中国古代思想史当中,被称为“阴阳家”的邹衍提出了“五德终始说”,他的这个学说似乎成为阴阳五行思想的代表,但其实,他的学说不过是运用五行理论解释历史朝代的更替,并不是对阴阳五行的解说,并不能代表阴阳五行理论。阴阳五行理论最系统和成功的运用是在中医中药学当中,直到今天这一理论模式仍是中医中药学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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