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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五行”观念中的自然观

时间:2023-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阴阳五行”观念中的自然观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人类历史早期阶段处于中心地位。我们对《周易》及阴阳五行的介绍,主要是要借此说明中国文化及哲学中的自然观问题。从阴阳五行观念也可以看出,中国古代哲学的整体性思维也就是关系性思维,整体源于关系,具体的各种关系都是一个整体,离开关系的整体不再是中国文化观念中的整体。

二、“阴阳五行”观念中的自然观

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人类历史早期阶段处于中心地位。虽然人类的各种文化最初都是在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形成的,但在对待这一关系的倾向上却有不同,这种不同的倾向也影响了哲学发展的方向。西方古代哲学的重点在自然,其思想观念是在对自然的认知路向上形成的;而中国古代哲学的重点在人,其思想观念是在对自然的体悟中形成的。

先秦时期的诸子百家,其思想的直接针对性是解决社会问题,因而很少直接研究自然。道家思想把人与社会的问题置于更广阔的天道范畴,才有较多关于自然的思想。但从总体上说,诸子百家中关于自然的理解不是中国文化中主流的自然观。中国文化中的自然观直接来源于《周易》以及阴阳五行观念。我们对《周易》及阴阳五行的介绍,主要是要借此说明中国文化及哲学中的自然观问题。在上一章中我们对《周易》所蕴含的思维方式做了介绍,本章我们主要对阴阳五行观念中蕴含的自然观进行介绍。自然观作为哲学意义上的观念具有思维方式的意义,因而,在下述内容中,自然观与思考自然的思维方式具有相同的含义。

1.天人合一的整体观

在关于中国古代哲学发生背景的介绍中,我们知道,中国人的生活世界是一个具有封闭性的“熟悉”的世界。在这种生活世界中,由于长期历史积累下来的丰富的生活经验,使得人们对于其所生活的自然世界形成了足以满足生活需要的“充分”了解,从而失去了产生“惊异”心理的可能。这样,中国人对于自然界的认知不同于西方人追问万物之所“是”的认知,中国人对自然万物的认知终止于对万物的命名与实用,这种认知实质是以人为中心在人与物的关系中的认知,而不是对于万物“本身”的“客观”认知。也可以说,中国人的认知活动不是把人与外物截然分开的认知,不是西方文化中那种建立在“主客”二分基础上的对象性认知。正由于中国古人的认知活动不是一种对象性的认知,因而没有形成对象性自然观。

中国古代以农业为核心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中国古人对自然界的依赖。这种依赖决定了中国人按照自然的节律而展开生活的生活方式,“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正是这种生活方式的写照。中国人的生产、生活方式表现出中国人与自然时空的一种“合一”关系。此外,中国人生活于熟悉的自然世界中会对自然世界“日久生情”,形成对自然事物的情感联系,从而把自己当成自然环境的一部分,自然环境与事物也成为人的生活的一部分,“美不美家乡水”,“叶落归根”是这种情感的自然体现。在这种关系中,人与自然浑然一体,物我不分。

正是在中国古人特殊的生活世界中,形成了中国古代哲学特殊的整体性自然观。

中国古代哲学的整体性自然观类似于西方的“系统论”与“全息理论”,但整体与要素不是实体性关系,而是内在的相关性关系。这种相关性从“天人”关系来说是一种“天人同构”关系,《易传》中的“天地之大德曰生”的观念就是这种“天人同构”关系在天合于人意义上的表现,而董仲舒的“人副天数”观念则是“天人同构”关系在人合于天意义上的表现。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观念表达的就是中国古代哲学的整体性自然观,在这种观念中,天与人的合一是从始至终的,不像西方文化思维方式那样在天人之分的前提下再进行统合。

上一章中已经讲到,《周易》的形成既是整体性思维方式的成果,也开创了中国文化整体性思维方式的传统。中国文化中的阴阳、五行思维模式也是整体性自然观的具体化、模式化,中医的思维基础正是这种由整体性自然观塑造的阴阳五行思维模式。

中国人的整体性自然观主要来自于中国人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但中国人的社会关系也对整体性自然观的形成起到了促进作用。中国人的社会关系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家族、宗族是基本的社会关系体。在这种社会关系中,个人是缺乏独立性的,每个人都从属于家族及宗族,是整体中的一分子或者整体性社会关系的一个环节。除了血缘关系外,由社会流动性很差的农业社会所形成的地缘关系也是中国人的重要社会关系,地域成为一个人的重要身份符号,在地缘关系中,个体也是这个地域中的一部分。血缘关系与地缘关系共同形成了中国人的“熟悉人”的社会生活世界。即便把个人视为中心,个人也不是独立的个体,而是从属于由各种关系构成的“差序格局”整体。“差序格局”的本质是“人伦”,从中国古人最基本的“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伦关系来看,个人就是在这些人伦关系中存在的。在“差序格局”的整体中,个人、家庭及家族、国家也是一个同构的整体。上述社会关系可以说是一种平面的、横向的社会关系,由于中国历史的连续性,中国人的社会关系中还有和时间密切相关的立体的、纵向的关系,这种关系即与祖先和后代的关系。中国人的家族是以“九族”为基本结构的关系体,这种关系是一种纵向的立体关系,而且这种关系可以向过去与未来“无限”延续,家谱、族谱是这种关系的记录。以时间为基础的纵向社会关系决定了中国人还处于血缘代际延续的整体当中,在这种关系中,个人既要为祖宗负责又要为后代负责。这样一种时空交织、纵横交错的整体性社会关系在社会生活中强化了中国人的整体性思维。在黄仁宇著名的《万历十五年》中具体呈现了从属于整体社会关系中的社会上层中国人的生活状态。

如前所述,由《周易》中表达的中国古代哲学的整体性自然观中的整体,不是西方文化观念中由个体性的要素构成的整体,而是由各种要素之间的复杂关系所构成的关系体。阴阳五行观念所表达的整体,也是一种关系体,而不是实体性要素构成的机械整体。从阴阳五行观念也可以看出,中国古代哲学的整体性思维也就是关系性思维,整体源于关系,具体的各种关系都是一个整体,离开关系的整体不再是中国文化观念中的整体。阴阳五行所表达的关系,之所以不像西方文化中的实体性关系及其构成的机械整体,根本原因在于,阴阳五行都不是实体性的物质存在,而是在关系中存在的属性。因而,通过阴阳五行观念表达出来的关系实质上是事物所具有的属性之间的关系,而不是物质之间的关系。这是中国古代哲学在理解自然方面所形成的独特的思想观念。

2.“属性关系”基础上的关系思维

对于中国古代哲学的整体性关系思维,其实是不应分开来讲的,之所以将二者分开来讲,是由于中国古代哲学中的关系性除了要素之间的“质”的关系之外,更主要的表达的是要素之间的“属性”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具有中国文化独特性的思想发现,甚至可以说,中国古代哲学的整体性关系思维的存在基础是中国人对人与自然的“属性”的关系的体认。正是这种关系的特殊性与重要性,此处结合中国古代哲学的思维方式问题对这种“属性”的关系集中探讨。

关系从其存在的意义上来说总是建立在关系者基础上的。就是说,关系的存在从始源或发生的意义上来说是次生的,关系总是关系者的关系,先有关系者,后有关系。对关系存在的这种理解实际上是排除人与世界的关系从世界本身理解关系所得出的逻辑发生意义上的结论。当人进入世界或对于有人存在的世界来说,关系的存在会发生重大甚至根本性的变化。从人的角度理解世界,世界总是存在于人的出现之前的,这就意味着人已经存在于关系的世界中了。这些与人的活动无关的关系是如何形成的虽然也可以去探究,但对于人的存在而言,这些关系已经先于人而存在了,以这些关系构成的世界成为一种既定事实和人所面对的现实。这种区别对于理解关系来说最重要的分别在于从人的存在理解关系,关系可以作为原生性事实而不必再追究关系的来源,现存的关系已经可以作为人所面对的事实世界的开端或起点。总结上述理解,概要地说,从存在的意义上理解关系有两个角度,即无人的世界与有人的世界。在无人的世界中,关系是次生的,依附于关系者的;在有人的世界中,关系可以被视为原生的,不必再追寻关系背后的原因。

区分关系存在的这两种视角的分别不是无意义的。这种区分正是中西哲学不同走向的重要原因之一。西方古代哲学对世界的把握正是从无人的世界开始的(当然,这种所谓的无人世界是观念上的,自觉把人排除在世界之外的),而中国古代哲学对世界的把握总是从有人的世界开始的。西方古代哲学从无人的世界开始思考世界,关系就不是根本的问题,关系背后的关系者才是根本问题。中国古代哲学从有人的世界开始思考世界,关系本身就是世界的起点,关系背后的关系者反而是不重要的。这样,西方古代哲学跳过关系去关注关系者,而中国古代哲学则停留在关系世界本身;西方古代哲学关注的关系者即自然世界本身,中国古代哲学在关系世界中关注的是人自己的生命。这种分别正如牟宗三所概括的:西方哲学的重点在自然,中国哲学的重点在人的生命。[1]

尽管中国古代哲学直接从关系开始,但关系毕竟离不开关系者,对关系者的不同把握才是中西哲学对于关系理解的根本分歧所在。

在西方古代哲学当中,关系者是实体性的。实体性的关系者即决定关系存在的要素,反过来说,关系是实体性要素间的关系。关系从实体要素的依赖性来说即实体要素的属性。对实体性存在可以归结为“质”,因而,实体性存在(要素、关系者)所形成的关系可以概括为“质的关系”,就是说,按照西方古代哲学的实体观念,所有存在都是实体性的,关系也是由实体性要素所构成的实体性存在。这样,关系在西方古代哲学中不具有根本性,实体性要素才具有根本性。因而,西方古代哲学的思维只能是实体思维。

由于中国古代哲学是从关系性世界开始的,关系已经是起点和本源,因而关系背后的实体存在不在中国古代哲学的视野之内,因为在中国古代哲学的观念中,关系先于实体性关系者。正是由于中国古代哲学从关系本身开始理解世界,而且又“忽视”关系背后的实体性要素,中国古代哲学才能超越以实体性要素为基础的“质的关系”,发现和把握不以实体性关系为基础的另一种关系,即非实体性关系或“属性的关系”。

所谓非实体性关系或“属性的关系”不是依附于实体性存在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建立在实体关系之上的关系。在中国古代哲学的观念中,世界已经是关系世界,但构成世界的关系者并不是同一性质的,而且从关系整体来看关系者,关系者之间具有从关系整体得到的不同属性。就是说,在中国古代哲学的观念中,世界本身就是关系体,这种关系体不能通过还原为关系者去理解,关系体中的关系者与作为实体性存在的关系者是不同的,在关系体中的关系者具有由关系整体所带来的新的属性,这种属性对于实体性关系者来说是不存在的。由于中国古代哲学忽视实体性存在,因而关注的关系也不是实体性关系。中国古代哲学关注的是在实体性关系基础上的新关系,这种关系是实体性关系者在实体性关系中所形成的新的属性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一种非实体性关系。

上述理解通过具体的中国古代哲学观念可以得到证明。中国古代哲学中具体呈现出来的非实体性关系或“属性的关系”最典型的是阴阳、五行关系。阴阳以及五行中的水、木、土、火、金都不是实体性要素或关系者。阴阳以及五行是在关系整体中关系者之间的新的关系,这种关系是超越了实体性关系的非实体性关系。阴阳及五行对于实体性要素而言可以视之为这些要素的属性,但这些属性如果脱离了关系整体则不存在,而其存在是实体性要素在关系当中才具有的属性。因而,这种属性具有整体关系的依赖性,是在整体中才能存在的属性。中国古代哲学研究的就是这种非实体性属性及其关系。如果说阴阳、五行具有玄虚或人为设定的色彩,不足以正面所谓的非实体性关系或“属性的关系”,那么,我们还可以通过中医当中对中药的理解来说明上述关系。在中医观念中,人体与外界的关系不是实体性关系,人生病不是由身体的物理、化学变化引起的,而是由身体的湿热、寒燥等关系的不平衡引起的。身体与外界的关系也是非实体性关系。各种中药对人体的作用不是物理、化学性的,而是非实体性的“属性”关系。比如,人参具有温热的属性,可以解决人体的虚寒问题。人参所具有的这种属性是相对于人体的虚寒而言的,在这种关系之外,单独、孤立的一颗人参是不存在温热属性的。因而,温热的属性是在人的身体关系属性中才存在的。按照西方文化观念,研究人参的化学成分作为药用与中医中对人参的使用完全是两回事。在中医中对各种中药的理解都是非实体性的关系,是无法用实体性方法研究和理解的。

上述实例表明,中国古代哲学把握的关系不是实体性的而是非实体性的,并且是对实体关系之上的基于实体关系的一种新关系的把握,这种关系是实体在关系整体中具有新属性之间的关系,因而是一种“属性的关系”。阴阳、五行都是这种属性,其中的关系即“属性的关系”。

中国古代哲学所发现的阴阳、五行等属性及其关系不是人的主观构造,这些属性及关系也是客观存在。这种存在不是实体性存在,在实体性意义上,这些关系是非存在,是无,但在非实体性关系中,这些属性与关系又存在,是有。因而,中国古代哲学发现的这种属性及关系相对于实体性存在及关系来说是“无有”或“虚在”。

中国古代哲学发现的整体之中的属性关系作为中国文化的基底呈现出思维方式的特征。中国人对自然关系的理解,对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关系的理解都是以关系性思维为基础的。除了上述阴阳五行、中医之外,像天文、风水、预测、建筑、艺术等文化形式都是建立在关系性思维基础上的。正是由于关系性思维的根本性以及在中国文化中的基底地位,关系性思维才是一种哲学思维方式。在关系与整体不可分割的意义上,中国古代哲学理解自然的基本思维方式是一种基于“属性的关系”的整体性关系思维。

3.中国式的辩证观

整体性自然观是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自然观,但其内容并不局限于整体及关系,还涉及人的主体性因素以及动态变易的因素等等。从整体与关系本身来说,这种自然观是一种辩证自然观。从思维方式上来说,辩证自然观是一种辩证思维方式。

辩证思维是西方哲学中为克服形而上学思维而形成的思维方式。在西方哲学中,辩证思维的基础也是实体性要素,只不过在辩证思维中,对于实体性要素的理解是建立在矛盾统一体中的。矛盾统一体及其实体性要素具有西方哲学的色彩,但辩证思维的要义在于从整体出发把握整体中的要素,并且对于事物的把握置于时间过程之中,从变化发展的角度理解和把握事物。因而,辩证思维的根本在于从整体和过程把握事物。如果抛开西方哲学辩证思维形成的实体性要素基础,辩证思维就具有超越不同文化特质的普遍性。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中国古代哲学的整体性关系思维也可以用辩证思维来理解。中国古代哲学的整体性关系思维本身就是辩证思维。这种辩证思维就是总是在天人合一的整体以及具体关系的整体中思考问题。

中国古代哲学所把握的世界不是在人之外的纯客观世界,而是人在其中的整体世界。中国古代哲学的辩证思维也不是纯粹的关于客观世界的辩证思维,而是有人在其中的辩证思维。中国古代哲学的世界观念始终是包含天、地、人及其关系的世界。在这样的世界中,当实体性的自然世界被当作已知的和人不可左右的现实存在时,对自然世界的把握就上升到精神层面以及事物的关系属性方面。对世界的精神层面的把握实质上是把人的精神因素投射到自然世界当中,反过来又把这种投射理解为自然世界本身的精神表现。如在《周易》中对天、地的把握,不是把握天、地的实体,而是把握其乾、坤的精神。对天、地自然之精神因素的把握其目的并不在于把握天地本身,而是为了给人的行为提供来自自然世界的根据。为人的精神修养提供效法的对象。在精神层面把握世界以及这种把握的目的,表明在天人关系中是以人为基础和目的的。人虽然处于天、地的关系当中,具有从属地位,但从人能起作用的方面来说,人对天地只能顺应、效法而不能改变,人只能对自身进行改变,这样,中国古代哲学对世界的理解是从人的精神方面进行的,因而这种理解具有人的主体性;从人对自身精神方面的改变来说,这种倾向也具有主体性。这样看来,在中国古代哲学的辩证思维中,其思维的整体不是客观物质世界的整体,而是有人在其中的整体,这种整体是真正天人合一的整体。从天人合一整体的意义上来说,中国古代哲学的辩证思维是主客统一的辩证思维。

辩证思维除了从整体上理解和把握事情之外,还从动态、变化的方面把握事情。动态、变化从根本上说,也是从属于整体的。就是说,整体不是静止的而是处于变易过程当中的。从动态的角度来说,中国古代哲学当中也蕴含着从变化、过程理解世界的思维方式,无论是《周易》还是阴阳、五行观念都蕴含着对世界变易的把握。因而,中国古代哲学从整体、关系、变易的方面理解世界的思维方式就是辩证思维。中国古代哲学的辩证思维与西方哲学的区别在于,中国古代哲学的思维方式一开始就是辩证性的,西方哲学的辩证思维是从形而上学思维中发展出来的,其基础是孤立、静止、机械思维。从辩证思维的构成来看,西方哲学的辩证思维前提是孤立、静止的实体及其对立,是在对立基础上的统一,而中国古代哲学的思维前提是统一和整体,并且在统一体中的要素关系不单纯是对立而是相互作用、相互转化关系,比如阴阳五行当中的各种属性的关系不是对立关系,而是相互对待以及生克、相乘与相侮关系。阴阳五行所表现出来的属性之间的关系,打破了西方文化中基于主客二分的世界的矛盾关系的普遍性。从中国阴阳五行的观念理解世界,世界的基础并不是简单的二分性的矛盾体。这表明,西方观念中的矛盾也只是理解世界的一种观念而已。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阴阳五行观念表达了一种中国式的独特的理解把握世界的观念。以阴阳五行为基础的中国古代哲学的辩证观是一种中国式的辩证观。在中国式的辩证观中,各种属性的关系不是机械的固定关系,而是在具体的整体中的具体关系。这种辩证思维以追求整体的和谐与平衡为主旨,从变易过程来看,是从统一中的平衡到不平衡再到新的平衡的关系。中医中的辨证施治理论是中国式辩证观的具体表现。总之,中国古代哲学的整体性自然观也是一种特殊的辩证观,其中蕴含着特殊的辩证性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的基础及着重点又与西方哲学的辩证思维有着根本区别。

中国古代哲学虽然从总体上不以自然为中心,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人没有与自然的关系。在中国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形成的通过阴阳五行思维模式表现出来的独特的自然观,是具有哲学性的自然观。这种自然观不仅对于中国人与自然的直接关系中发展出来的文化有直接影响,而且对于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身的关系中形成的各种观念也有重要影响。中国古代哲学中效法天地精神的思想倾向就与阴阳五行思维模式所表现出的整体性关系思维具有直接关系。因而,对于中国古代哲学的理解,不能忽视自然观问题,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应当以阴阳五行的思维模式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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