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庄子的“逍遥道”与“齐物论”
庄子不仅继承了老子的思想,而且发展出自己的“逍遥”思想。如果用“道”概括庄子的思想,庄子之道是“逍遥道”,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自由道”。庄子追求的“逍遥”的实现很大程度上与人的思想有关,即突破思想的局限,在这一方向,庄子提出了“齐物论”,这一理论是庄子之道的“理”。
1.“逍遥道”
庄子的“逍遥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精神方面
《庄子》的第一篇就是《逍遥游》。在这篇的开始,庄子讲述了一条大鱼及其化身大鸟,即鲲鹏: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庄子·逍遥游》)
这段描述利用艺术化的想象,一方面把人的思想从现实事物的局限中解放出来,一方面表达了鲲鹏的逍遥状态,借此表达了庄子之道在精神上所追求的逍遥境界。
庄子认为,当时的战乱纷争使人的生命受到极大的束缚与压迫,就等于用绳子吊起来,或用枷锁锁起来一样,是一种极不自由的状态。庄子对现实的这种理解实质上是超越了生存忧患的对人的生命的忧患,所以庄子所思考的是如何“解悬”,如何去“枷锁”“解其桎梏”(《庄子·德充符》),也就是寻求生命的“逍遥”之道。但是,庄子的思路首先不是思考如何解决束缚人的外界压力,而是思考人自己如何获得精神上的自由,这种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因为在天地万物中,有许多看似自由的现象,如大鹏的奋飞,列子的御风(见《庄子·逍遥游》),其实这些现象并不是真正的自由,因为这些自由的获得是依赖于外界的,这就是“有待”,只有“无待”才是真正的自由。“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所以,庄子所追求的自由不是解决现实中的各种束缚,而是着眼于人的精神生命,在根本上实现自由,因而这种逍遥首先是一种精神上的自由。精神上的逍遥就是一种超越世俗的境界,在精神上追求自由自在,天人合一,物我两忘的状态和境界。
第二,思想方面
庄子认为,人的自由从自身方面来说是自己限制自己,这种自我限制是在思想观念上以“我”的观念去衡量万物,把“我”作为评判万物的标准。这样,人们就各是其是,各非其非,处于争论不休之中,也就无法摆脱世事纷争的痛苦。所以必须从个人狭隘的思想中解放出来,才能达到自由的境界。庄子通过许多寓言表达的思想都蕴含着思想自由的倾向,上面所说的鲲鹏,也是用文学想象的方式突破思想局限追求思想自由的一种表现。庄子的关于思想自由的思想主要通过“齐物论”表达出来。“齐物论”也可以说是庄子的“理”,我们把这个内容放到下面关于庄子的“理”的问题里具体阐述。
第三,人生方面
精神自由与思想自由不能替代现实的人生自由,而在混乱的社会中也无法达到人生的自由。所以,所谓人生自由就只能降为保全自己,获得相对的自由。在人生方面,庄子的思想并不是很一贯,而是呈现出一种纠结。这种纠结正是在混乱的社会里很难真正达到人生自由的表现。庄子受老子的影响,重视“无”。对于人的自保,庄子起初主张“无用”,他用“无用的栎树”“越人纹身”等故事说明无用的道理,主张人只有“无用”才能保全自己的生命;但是后来遇到了“鸣雁不杀”的事情,这就和“无用”产生矛盾,这样,庄子就转而提出处于“材与不材之间”。这种人生之道被称为“混世主义”,关于这一思想的著名表述是:
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葆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庄子·养生主》)
但这种“混世”只是不得已而为之,庄子的理想还是自由,他说:
材与不材之间,似之而非也,故未免乎天累,若夫乘道德而浮游,则不然。无誉无訾,一龙一蛇,与时俱化,而无肯专为。一上一下,以和为量,浮游乎万物之祖,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耶。(《庄子·山木》)
可以看出,庄子所向往的人生自由在混乱的年代是无法实现的,因而转向比较玄虚的合于大道的主张,这种主张明显的在精神层面的意义大于现实层面。正是由于人生的自由与逍遥是很难实现的,庄子才会发出“知其不可奈何安之若命”(《庄子·人间世》)的退守主张。
个体的生存与发展与社会现实关系密不可分,因而,对个体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对社会问题的解决。对于社会问题的解决,庄子也主张“无为”而治。“无为”就是要达到“安其性命之情,”实现“天放”。庄子是这样描绘他的理想社会的:
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命曰天放,……当是时也,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立,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庄子·马蹄》)
这种社会是一种纯自然的社会,是人类社会的原始状态。
庄子的思想是对老子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在庄子那里,道家之道已不全是退守的自保之道,而是有了积极的追求,这种追求就是生命的自由。由于现实并不因人的改变而改变,所以,庄子的“逍遥道”是精神性与思想性的。在这种精神中表现出极高的天人合一的境界,用冯友兰的话说,是人生的天地境界。这种境界的开启极大地解放了人的思想,并在人的生命的自我理解与提升方面开拓了思想空间。正因为如此,《庄子》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尤其是在中国的文学、艺术、武术等方面影响更深。可以说,中国文化的丰富、活泼、精彩多与庄子的思想有关。
2.“齐物论”
庄子认为,人的不自由与人的思想的主观性有密切关系。思想的主观性就是用“我”的眼光来看待和理解事情。“我”把人对万物的理解局限在自己的思想范围内,就如同井底之蛙,人们对此没有自我意识,就会出现以自己的主观理解为标准去衡量各种事情,造成是非之争,以及万物的差异。人们陷在这种主观性中,就很难看清真相,也难以获得思想的自由。
那么如何获得思想自由呢?庄子认为,要用“道”的眼光来看待万物,这样看万物就不会以自己的标准去衡量万物的“大”“小”“长”“短”“夭”“寿”,万物就是平等的,以这种眼光看生死,生死就是齐一的。“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这样来看,万物就各有各的意义,而不必为谁是谁非而苦恼了,这种以“道”看物的方式,不仅可以使人获得思想上的自由,还可以解决人们实际生活中的是非纷争,从而摆脱人为造成的束缚。“独与天地精神向往来,而不傲睨于万物。”达到天人合一的自由境界。
庄子的“齐物”理论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齐是非。庄子认为,人们所理解的是非并不是事情本身的是与非,而是人们站在我的立场和视界中理解事情人为造成的。对于人的主观性,庄子描绘了常人生活的各种状态:
大知闲闲,小知间间;大言炎炎,小言詹詹。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与接为构,日以心斗。缦者,窖者,密者。小恐惴惴,大恐缦缦。(《庄子·齐物论》)
对于人们造成的是非之争,庄子认为,是非是由于不能从道的角度来看:
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庄子·齐物论》)
庄子总结道:
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是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
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庄子·齐物论》)
庄子还用“朝三暮四”这个寓言说明是非的一齐:
狙公赋芋,曰:“朝三而暮四。”众狙皆怒。曰:“朝四而暮三。”众狙皆悦。(《庄子·齐物论》)
第二,齐生死。庄子认为,人的生死不过是人的观念,从“道”的眼光看,生死也是齐一的。庄子通过“丽姬出嫁”和“庄周梦蝶”的故事来说明这种生死观。
丽之姬,艾封人之子也。晋国之始得之,涕泣沾襟,及其至于王所,与王同筐床,食刍豢,而后悔其泣也。予恶乎知夫死者不悔其始之蕲生乎?梦饮酒者,旦而哭泣,梦哭泣者,旦而田猎。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梦之中又占其梦焉,觉而后知其梦也,且有大觉而后知此其大梦也。而愚者自以为觉,窃窃然知之。(《庄子·齐物论》)
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遽遽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庄子·齐物论》)
庄子的生死一齐生死观,使他对死亡抱有达观的态度,甚至有些不可理喻。他的妻子死后,庄子竟“鼓盆而歌”,认为他的妻子从自然来又回到自然是值得庆祝的事情。庄子对自己的死也很达观,认为死了以后埋了或者不埋都可。
第三,齐万物。庄子认为,从“道”的眼光看待万物,万物就是一齐的,没有大小、夭寿之分:
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太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
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庄子·齐物论》)
万物的区分其实是从不同角度理解的结果,而事情本身在这些不同理解中是很难确定的:
民湿寝则腰疾偏死,鳅然乎哉!木处则惴栗恂惧,猿猴然乎哉?三者孰知正处?
民食刍豢,麋鹿食荐,鲫蛆甘带,鸱鸦耆鼠,四者孰知正味?……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正色哉?(《庄子·齐物论》)
从“道”的眼光看待万物,就会按照万物自身的存在去理解它们,而不是以“我”的观念去看待和对待它们,这样,万物就能自然和谐相处,而不会出现人为的纷争,人也会因此跳出自己观念的束缚而达到自由境界。
庄子的“齐物论”是在思想上突破自我限制,达到无我的人与道合一境界的理论。这一理论是如何在思想上达到“逍遥”境界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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