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客关系,是以人意识到自己是“主体”为前提的。人的自我意识,首先是一种主体的自我意识,即自觉到“我是主体”的意识,确认和肯定“我”的主体地位的意识。
主体的自我意识,主要包括自立意识、自重意识、自信意识、自爱意识和自尊意识等等。然而,如果深究这些主体的自我意识,我们就会发现,蕴含在这些主体自我意识中的实质性内容,就是对人自身存在“意义”的自我意识。人们如何理解和对待自身存在的“意义”,就会如何理解和对待自己作为主体的存在。
人是现实的存在,但人又总是不满意和不满足于自己的现实,总是渴望把现实变为人的理想的现实。就此而言,主体的自我意识,总是表现为意识活动的理想性维度。这种意识活动的理想性维度,激发起人的求知、求善、求美的渴望,并以人的“目的性”要求而推动人的“对象性”活动,即以“实践”的方式去创造理想的现实。
从“意义”的视角看主体的自我意识,我们就会看到,主体的自我意识是人自觉到“我”的存在与价值的意识,是确认和肯定“我”的自主性、自为性和自律性的意识,是以“意义”的尺度去反思和评价“我”的存在价值的意识。“我”自觉到“我”是自己的思想与行为的主体,“我”以自己的思想与行为塑造自己的人生,因此“我”要为自己的思想与行为承担责任,并要以自我意识到的“意义”来要求和规范自己的所思所想和所作所为。
主体的自我意识,以自我感觉、自我观察、自我体验、自我分析、自我评价、自我塑造、自我超越和自我反思等形式,来形成关于生活“意义”的自我理解。主体的自我感觉就是感觉到自我的存在。德国诗人海涅曾经饱含激情地写道:“一个人的生命难道不是像一代人的命运一样珍贵吗?要知道,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与他同生共死的完整世界,每一座墓碑下都有一部这个世界的历史。”[5]每个人都是首先感觉到自我的存在,才会进而去探寻和追求自我存在的意义与价值。近代哲学所说的“人的发现”,首先便是人的自我感觉的发现,即在人的自我感觉中形成“我是主体”的主体自我意识。
主体的自我感觉,是在自我观察和自我体验中不断强化的。观察和体验自己的言语、思想和行为,观察和体验自己的喜悦、愤怒和悲哀,观察和体验自己的好恶、选择和追求,会使人更强烈地感觉到自我作为主体的存在。主体在对是非、荣辱、福祸、进退、成败、生死等等的自我体验中,会升华对生活“意义”的反省,也会形成较为系统的关于人生的反思的思想。
主体对生活“意义”的反省,更为深切地表现在自我分析与自我评价之中。帕斯卡尔在《思想录》中提出“思想形成人的伟大”,并作出这样的论证:“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用不着整个宇宙都拿起武器来才能毁灭他;一口气、一滴水就足以致他死命了。然而,纵使宇宙毁灭了他,人却仍然要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更高贵得多;因为他知道自己要死亡,以及宇宙对他所具有的优势,而宇宙对此却是一无所知。”“因而,我们全部的尊严就在于思想。正是由于它而不是由于我们所无法填充的空间和时间,我们才必须提高自己。因此,我们要努力好好地思想;这就是道德的原则。”[6]毫无疑问,帕斯卡尔把人的伟大仅仅归结为思想,这显然是片面的;但是,这种关于人的自我分析,却有力地撞击着人们的理论思维,促使人们深切地反思人类存在的意义与价值。
人与动物的区别,不仅在于有生的追求,而且在于有死的自觉。面对自觉到的而又无可逃避的死亡,人会强烈地体验到自我存在的感觉。自觉到死亡这个无可逃避的归宿,便是对人生之旅有限的自觉,因而也就成为对生的意义与价值的追问与追求,强化了自我存在的感觉与体验。体验自我对是非、荣辱、祸福、进退、成败、生死的感受,会强化自我存在的感觉。
自我分析,自我评价和自我反省,会使人发现真实的自我,并进而去塑造理想的自我。自我塑造和自我超越是自我感觉的升华和自我意识的实现。有的西方学者曾这样谈论现代化的问题: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过程,就是人的行为模式由指定性行为转变为选择性行为的过程,也就是人的行为模式由世代相袭的行为规范为指导转变为以理性的思考为基础的过程。不管究竟应当怎样评价这种观点,但由于现代化进程中的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生活方式的急剧转变,思想观念的不断更新,总是要求人们必须以强烈的主体意识去塑造自己和超越自己。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大家会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必须树立个人的能力本位观念、自主自立观念、平等竞争观念、开拓进取观念,以代替权本位观念、依附观念、特权观念、等级观念和保守观念。塑造自我,就是塑造适应现代社会的才智能力、价值观念、道德人格、思维方式和精神状态;超越自我,则是自我塑造的不断升华,使自我获得更加强烈的主体自我意识,并把自己塑造成为更加理想化的存在。
主体对“意义”的自我反思,并不是孤立的对“自我”的反思,而是对自我与自然、自我与社会、自我与历史、自我与他人的诸种“关系”的反思。正是在种种“关系”的自我反思中,作为个体的“我”才形成了关于自然、社会、历史和人生的自我意识。
关于“我”,黑格尔有一段颇为精彩的论述。他说:“因为每一个其他的人也仍然是一个我,当我自己称自己为‘我’时,虽然我无疑地是指这个个别的我自己,但同时我也说出了一个完全普遍的东西。”[7]
黑格尔的论述提示我们:“我”是个别与普遍的对立统一。从个别性看,“我”是作为独立的个体而存在,“我”就是我自己;从普遍性看,“我”又是作为人类的类分子而存在,“我”又是我们。作为个体性存在的“我”是“小我”,作为我们存在的“我”则是“大我”。“小我”与“大我”是“我”的两种存在方式。由于“大我”具有明显的层次性,诸如家庭、集体、阶层、阶级、民族、国家和人类,因此又构成多层次的“小我”与“大我”的复杂关系。正是这种多层次的复杂关系,构成了人的无限丰富的社会性内涵。
“我”当然首先是作为个体的“小我”而存在的。这正如马克思所说,“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8]没有作为个体生命的人的存在,当然不会有人类和人类的历史。但是,人的生命个体之所以能够作为“人”而存在,却又是因为每个人都是作为人的“类”分子而存在。由此便形成以“小我”与“大我”的关系为内容的个体性与普遍性、独立性与依附性、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价值取向与价值导向、价值认同与价值规范等等的矛盾关系。这些矛盾关系又构成了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伦理道德问题、价值规范问题、政治理想问题、社会制度问题、社会进步问题和人类未来问题。
人在把握对象世界的时候,它本身就是作为小我与大我的对立统一来构成主客体关系的。在这个小我和大我的矛盾当中,就出现了一系列更深刻的矛盾。人对世界的认识,它不是一个简单的感性和理性的矛盾,它蕴含着认知、价值、审美或者说知、情、意或者说真、善、美全部的矛盾。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丰富的矛盾关系呢?就是因为,虽然我是作为个体的小我去认识对象,但是我是作为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我是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果,我是作为“大我”在认识。如果“我”不是作为“大我”去认识,如果“我”不是人类文明的结果,“我”对世界的关系,不就和动物对世界的关系一样了吗?“我”还能从认知判断、价值判断和审美判断的统一中去把握“客体”吗?“我”还能用“概念”、“范畴”这些人类认识的“阶梯”和“支撑点”去认识世界吗?只要我作为“人”去认识世界,其实“我”就既是作为“小我”,又是作为“大我”,去认识世界的。人的实践活动更是如此。只要人同世界发生关系,每个人就既是作为“小我”,又是作为“大我”,同世界发生关系的。
在人同世界的现实的主客体关系当中,我们从总体上可以分解为两个方面的矛盾:一方面,我们从主体作为个体的存在,思考人的感性和理性的矛盾;另一方面,我们从人作为大我,作为类的存在,思考小我与大我、个体与类、我与我们之间的矛盾。按照冯友兰先生的说法,哲学是对人生的有系统的反思。这就切实地进入到人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存在。人类存在的最直接的矛盾就在于,人既是一个小我的个体的存在,又是一个类的大我的存在,所以“我”的矛盾就构成了整个社会的全部矛盾的丰富性。
二千多年来的人类的哲学思想,不管是西方的还是中国的,它面对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人自身的个体性与普遍性的关系。在人类存在的历史当中,有两种最基本的人类存在的状态:一种是“没有选择的标准的生命中不堪忍受之重的本质主义的肆虐”,另一种是“没有标准的选择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存在主义的焦虑”。为什么会构成这样两种存在状态?为什么有的历史时代凸显的是“不堪忍受之重”?为什么有的历史时代凸显的是“不能承受之轻”?从根本上说,就在于个体性与普遍性的矛盾。当我们用普遍性去压抑、扭曲、阉割、取消个体性的时候,人们是一种怎样的存在?是一种生命之中不堪忍受之重的存在!在这种状况下,你感觉到的是什么?是一种本质主义的肆虐!反过来看,当用个体性消解了、取代了、拒斥了普遍性的时候,你感到什么了?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我们用一个哲学的语言把它叫作什么?存在主义的焦虑!现代西方的存在主义哲学认为,存在主义哲学之前的全部哲学都是本质主义的哲学,只有存在主义才是存在主义哲学,而存在主义哲学却又陷入了“没有标准的选择”的焦虑。
在“小我”和“大我”的矛盾当中,最基本的最普遍的矛盾就是个体性与普遍性的矛盾。这种矛盾不是抽象的,它深刻地体现在人类的“文化”之中。文化自身有一种倾向,就是概念表达的单一性。人用概念去表达和把握存在的时候,就隐含着用普遍性去消解个体性。一旦用普遍性消解了个体性,把个体性全部归结为普遍性的时候,个体性就被淹没了。所以马克思说,每个人的全面的自由发展,与一切人的全面的自由的发展是分不开的。不能离开每个人的个人的自由的全面的发展,去说一切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人类文化的巨大的危险性就在于,二千多年来,它是以普遍性去阉割了、取消了、淹没了个体性。不仅仅传统社会是这样的,现代社会同样存在着这种巨大的危险性。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马尔库塞,写了非常有名的那本书,《单向度的人》,就是专门批判美国这个发达工业社会。美国的发达的工业社会,它最大的问题仍然是以普遍性淹没个体性。所谓后现代主义的哲学家们如福柯、德里达、罗蒂、利奥塔,他们所要求的就是消解普遍性对个体性的压抑。现在越是进入到信息社会,各种传媒越是发达了,越是感受到什么了?穿衣服跟着模特走,买东西跟着广告走,“侃大山”跟着传媒走,这不是自我的失落吗?这不是个性被淹没在普遍性当中吗?这是一个深刻的矛盾。作为个体的小我和作为类的大我,它构成了个体性和普遍性的矛盾,这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中的最重要的矛盾,其他的矛盾可以说是由它延伸或派生出来的。
哲学是“思想中的时代”。古代哲学、近代哲学和现当代哲学,分别以理论的方式表征了人的个体性与普遍性的矛盾。学习哲学,应当在理论的层面上深化对个体性与普遍性的理解。从总体上说,西方近代以前的哲学,是以理论的方式表现了一种“没有选择的标准的生命中不堪忍受之重的本质主义的肆虐”,也就是以理论的方式表现了普遍性对个体性的压抑,但同时又以理论的方式表现了人类对个体性与普遍性辩证融合的向往与追求。西方近代以来的哲学,则是以理论的方式表现了一种“没有标准的选择的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轻的存在主义的焦虑”,也就是以理论的方式表现了张扬个性与寻求意义的困惑。关于个体性与普遍性之间关系的现实理解,只有诉诸于“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才能从人与社会、人与历史的关系中得到合理的解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