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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人的价值观念

时间:2023-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常识,它作为人类“共同经验”的积淀,不仅具有描述和解释世界的功能——构成人的思维方式和世界图景,而且具有约束和规范人的思想与行为的功能——构成人的价值观念、审美意识和生活态度。人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直接受到常识的思维方式和世界图景的制约,任何超越“共同经验”的思想与行为,都是对常识规范的亵渎与挑战,都会被视为“离经叛道”和“胡作非为”。与常识不同,科学的价值观念不是经验性的,而是理性化的。

我们再来看常识的价值观念、审美意识和生活态度。常识,它作为人类“共同经验”的积淀,不仅具有描述和解释世界的功能——构成人的思维方式和世界图景,而且具有约束和规范人的思想与行为的功能——构成人的价值观念、审美意识和生活态度。常识的规范功能,具体地表现在,它规范人们想什么和不想什么、怎么想和不怎么想、做什么和不做什么、怎么做和不怎么做。它既是人们的思想与行为的根据,又是人们的思想与行为的限度。常识对人的思想与行为具有“规定”(想什么和做什么)与“否定”(不想什么和不做什么)的双重规范作用。

常识作为人们的思想与行为的规范,是人类世世代代积累起来的、适应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以及一般文化环境的产物。它在最实际的水平上和最广泛的日常生活中发挥其对人类维持自身存在的生活价值。不仅如此,常识还以其独特的“隐喻”形式而拓展和延伸其适用范围和使用价值,从而使常识以“文化传统”的形式得以世代延续,由此构成人类的、民族的以及个体的具有普遍性的价值观念、审美意识和生活态度。

常识的规范作用,正如常识的思维方式和世界图景,同样是以经验的普遍性为内容的。人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直接受到常识的思维方式和世界图景的制约,任何超越“共同经验”的思想与行为,都是对常识规范的亵渎与挑战,都会被视为“离经叛道”和“胡作非为”。常识的经验性质决定了常识规范的狭隘与保守性。与常识不同,科学的价值观念不是经验性的,而是理性化的。科学是以系统化的知识体系和逻辑化的思维方式去规范人们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实证精神和分析态度是科学价值规范的实质。它不仅着眼于经验的普遍性,更着重于对经验的理性思考。它不仅着眼于“定性”式的论断,更着重于形成论断的“定量”化的分析。这就是科学价值规范对常识价值规范的简单性和绝对化的超越。

在科学的发展过程中,科学的思维方式及其所建构的世界图景,总是处于生生不已的历史性转换之中,从而不断地变革和更新了人对自己和世界及其关系的理解,即变革和更新了人们的世界观。世界图景和思维方式的更新,必然引起价值标准的更新。由于价值标准是人们的价值判断、价值取向和生活态度的根据,随着价值标准的更新,整个的价值系统就会发生历史性转换。这又是科学价值规范对常识价值规范的狭隘性和保守性的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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