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地讲,自然世界的共在互存的存在论法则和共生互生的生存论法则一旦贯注为生态化综合的内在品质规定,它就必然要指向生存实践领域而获得其实践论精神。生态化综合的实践论精神就是生生精神。生生精神就是张扬生命,使其生生不息地存在、繁衍、发展的精神。生态化综合方法强调生态整体论,主张个体与整体、具体与类、现实与潜在、当下与未来的共在互存和共生互生,其实质指向就是生生不息,就是个体与整体、具体与类、现实与潜在、当下与未来的生生化。
生态化综合方法所蕴含的这种生生不息的实践论精神,可以用三个字来概括,这就是生、变、通。生、变、通,此三者构成了自然宇宙、生命世界共在互存、共生互生之道的实践论表达。自然的共在互存的存在之道和共生互生的生存之道,就是“生”、“变”、“通”的实践之道。这一实践之道融进了天道、地道、人道。在其天道、地道、人道三者之中,“生”是其“道”之首务,因为只有生,才有自然,才有生命,才有人,才有学业与智慧,才有精神与财富,才有进步与发展。
从根本论,天下万物,只有“生”,才能“活”:不生则死,生者即活。“生活”这个概念,其根本内涵可以表述为:生命诞生了,就必须要“活”;为了“活”而必须去“生”,而“生”的唯一正确路子就是想方设法的改善自己。无论是个人,还是个民族国家,或者是时代社会,只要脚踏实地去改善自己,他就“活”了,他就有了“活”路;反之,就必定会堕落入死境。西方哲人把“是存在还是死亡”作为一个中心问题来思考不止。当代诗人臧克家说:“有的人死了,但他却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但他却已经死了。”讲的都是同一个问题,那就是“生”的问题:“活”与“死”的分界线就是“生”。有生,就是走向活,就是活路;没有生,就走向死,就是死亡。艰苦创业,努力奋斗,勇敢拼搏,追求发展,锐意创新,这就是生;反之,则是非生,则是沉寂,则是堕落。我们通常讲,做人就得做出个“活法”,这个“活法”,不外乎是抛弃后者而选择前者而已。人要活着,要活下去,要活得有骨气,有朝气,有浩然天宇的大气,不仅需要“生”,而且还需要“生生不息”。
在实践论层面,无论是个体或社会、国家,以至于整个人类及其地球上的任何物种生命,要能够生生不息地活,必然要涉及到“变”。老子讲“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以抱阳。”所强调的是一个“变”字。在中国哲学中,其《易经》中的“易”思想,以及老子大道哲学中的“反者道之动”思想,都讲的是一个“变”字。在这个具有芸芸众生的宇宙世界里,“生”是起源,“活”是目标,“变”才是动力。因为万物存在则必要“生”,万物因其存在而“生”,却需要活力,这种活力却是需要不满足于现实的“变”才得到。
“变”首先是相对“生”而言。因而,要求“生”,就得讲求“生”的法则。这个求“生”的基本法则就是老子所讲的“负阴以抱阳”。这个“负阴以抱阳”的基本精神就是一个“全”字:即真正意义上的“生”,就是“顾全”:不残损、不偏执、也不太过。要做到这一点,就得事事求平衡,处处显协调,时时留照顾。比如就人类整体来讲,要发展自我,改造自然,开发资源是非常必要的,但如果这种想法太偏执,作为太过分,那就会造成对自然世界、对地球生命的残损,其结果是必然会损及人类自我的继续求“生”。今天我们所面临的全球生态危机和世界风险,实际上都是我们人类自己错用和滥用向自然界求“生”的法则所造成的恶果。人类的整体求“生”是这样,个体的人的求“生”也是如此。比如你跨入商海,当然要追求发财,但梦想发财是一回事,能够发到财又是另一回事。假如你为了自己能够发财而不顾一切地去赚钱,想法太偏执,行为太过分,事事损人,处处残物,其结果可能是你的努力和你的梦想之间的距离越拉越大,求“生”的路子越来越窄。因为真正的商业经营是讲求服务,讲求助人于己,讲求诚信,讲求取予并行。而这些在实质上都涉及到“顾全”问题:在任何行业、领域的生存竞争中,只有“全”人才能“全”己;只有“生”人才能己“生”。
从求“生”的角度看,“变”即是求“生”的动力方法。而“顾全”是求“生”的根本方法,这种方法可称之为求生的本体性方法。这是每个人的生存都必须遵守的方法,也是每个时代、每个国家、每种社会的存在发展都必须遵循的方法。所以因求生而“变”的“顾全”方法,具有其共性特征。比如,个人与群体、个人与政府,个人与国家,以及群体与群体、群体与政府、国家之间必须考虑其求生的根本方法,即顾全方法,无论是群体,或者是政府或国家,都必须以顾全方法为其治理的根本方法,具体地讲,集体组织、政府,绝不能以任何方式与民争利,更不能一味地或者无止境地采取各种“合法”的借口去争夺民利。因为这都是致民于死境的方法。
因生而活,为活而生,由生而谋变的生生方法的运用,还应该遵循宇宙律令、自然法则、生命原理和人性原则。具体地讲,“变”既要遵循共同的生命原理,维护每个物种生命都具有的最基本的生命需要、存在权利;“变”同时更要遵循共同的人性原则,维护人人都具有的最基本的人本需要,既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去无意伤残其共有的人性原则与人本需要,也不能有意地为了自己的“生”而对他者有所损害,一定要顾全他们,假如你在求“生”的过程中发生了这样的冲突时,那么就应该克制自己的欲望,降低或者削弱自己的利益要求,来维护这种“顾全”,也许当时你受损了,但从长远来看,你这是在更好地求“生”。
从根本上讲,“变”的动力是因为求“生”,而求生是为了“生”得更好。为了求生,为了生得更好,都必须得顺人、顺时、顺事、顺势而变:变则生,不变则死。但“变”的目的却是“通”:求“变”而必要“通”,通则“活”,不通则阻挡、阻碍、阻塞、梗阻,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就得迅速灵活再变,通过新的“变”而使之通,否则,阻而不求变,必死。这是为什么在汉语里面会把“变”和“通”连起来组成“变通”一词的道理:“变”是“通”的前提,“通”是“变”的成功体现。没有“变”,是绝对不可能有“通”;但有了“变”,却并不一定必然要“通”。这就说明:无论是自然宇宙、生命世界,还是地球生物圈和人类整体,或者是国家、民族、群体、个人,要求生,就得变;要变,就得选择和运用得体、正确的变法。只有所选择和运用的“变”法得体、正确,其求“生”的努力才真正通络、通畅、通达,只有因生而求变的努力行为通络、通畅、通达了,这时才算是“活”了。活了,就是生;活络不断、变通不息,就是生生。因为“活”有双重语义,即“活”的表面语义和“活”的本质语义。“活”的表面意义是指“生→变→通”所结的果实;“活”的本质意义则是指那样一种没有最后终结、没有顶峰的、开放性的和不稳定性的状态,这种状态之所以是不稳定的,是开放性的,就在于一旦为了“生”而求得体、得法的“变”,并通过变而通畅无阻,于是就“活”了;但这并不表明你就可以此而一直“活”下去,或者它并不能保证你以此能够一直可以无视一切地“活”下去。无论是个人或群体、国家或人类,如果想要保证做到这一点,或者还希望自己在今后比现在还要“活”得更好,那就得在当前的“通”中求新“生”;一旦要顺应人生社会和人类自然的这一本来规律,那就得再“变”再“通”:宇宙的律令,自然的法则,生命的原理、人性的要求和人生的法则,就是为活而求生,因生而谋变,变而必要通,通而达向求新生,由而再须变,变之务要通达……这样以至无限,生生不息,这就是“活”。从这个角度看,“通”既是“生”的美好结果,又是谋求新“生”的开端与动力。因此,“通”就是“生生”。只有生生,宇宙才不灭;只有生生,自然才常新;也只有生生,生命才不息。这就是生态化综合方法的实践论精神的全部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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