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摩罗什这样论述作为“无为法”的“涅槃”:
有为法有生有灭有住有异,无为无生无灭无住无异,而佛处处说,但有名字耳。[70]
在小乘法中,有为法依靠“六因四缘”等“众缘力”与“生”“住”“异”“灭”这“有为四相”化生为具体事物,从而实现“自性世界”与变化无常的现实世界的统一,即本质与现象的统一。而“涅槃”等无为法则断绝了因缘的造作生灭,不再有生、住、异、灭之相,代表着永恒实在之性,因而可被视为一种永远脱离了现象界的断灭。所以,小乘佛教讲生死世界与涅槃世界相对立,以为生死世界是以贪、瞋、恚、愚、痴为特质的“苦”界,而涅槃世界则是抛弃了生死世界的所有特质的另一个领域。对此,鸠摩罗什指出,即使是无为法,亦只是“名字”而已。他说:
烦恼即涅槃,故不待断而后入也。[71]
“烦恼”即“涅槃”,得到“涅槃”,并不需要否定烦恼。这个看似古怪的说法,其实表达着中观学派的思维特色。舍尔巴茨基在《大乘佛学》一书中论述道,“这一新的武器[72]结果证明了比经量部的奥卡姆的剃刀还要有效,特别是中观论者以破斥一切的决心挥舞这个武器的时候。中观论者的相对性(空性)概念涵盖了一切”[73];“无论从什么方面来讨论绝对者的问题,结论都是一样。如果现象世界并非真实,它也不会有真实的目标。如果为了改变现象界而保证涅槃之后它不再存在,又去设想现象界在未获涅槃前的实有,这本身就是幻见,应该越早破除越好。无论我们是采取毗婆沙师的见解而主张涅槃实有,其中意识与生命永远寂灭;还是与经量部观点合流,承认涅槃仅仅是世间过程的简单终结,两种情况下我们都假设了实有的东西……这便使得涅槃不仅是相对的,而且是某种因缘的产物”[74];“从而龙树宣称:‘取蕴取因缘,往来生死中;若不受因缘,如是说涅槃。’这个颂子可以这样改写——‘由注意到了(构成现象的)原因与条件,(我们称此世间为)现象界。(就是)这同一个世界,一旦我们无视原因与条件,(亦即作为整体的世界,永久之相下的东西)便称之为绝对之物。’”[75]这种思想方式大量存在于鸠摩罗什的讲论及其新译大乘经典中,它被称为“不二”。
鸠摩罗什新译的《维摩诘经》曾列举了“垢”与“净”、“有漏”与“无漏”、“有为”与“无为”、“世间”与“出世间”、“生死”与“涅槃”、“我”与“无我”、“明”与“无明”、“色”与“色空”、“身”与“身灭”、“明”与“暗”、“乐涅槃”与“不乐世间”、“实”与“不实”等相对立的概念,指出只要“见垢实性”,就能实现垢净不二;不起有漏无漏的分别想,就能不著于其差别之相;离数而心虚空,就能体会有为无为清净无碍;观照到世间性空,即能消融出世间之想;体察到生死真性,即知不须解脱即有涅槃,也就无所谓乐涅槃而不乐世间;了知我之实性,则知我无我不二;知道色性自空,则明白色与色空乃至五蕴与五蕴空均为统一;见到身之实相,则不起身、灭身之分别想;入灭想定,则观见诸法平等;以佛之慧眼所见,“实”与“不实”均可言之。最后,《维摩诘经》用维摩诘居士的“默然无言”总结了“不二”法门的本质,即种种差别不过是思想语言的概念分别,只要认识到这一点,即入“不二”法门。[76]这种“不二”法门亦在鸠摩罗什的讲学中被大力宣扬。
什曰:“本言空欲以遣有,非有去而存空。若有去存空非空之谓也。二法俱尽乃空义也。”[77]
什曰:“……由生死然尽故有灭,生死即不然无泥洹灭。泥洹灭真寂灭也。”[78]
鸠摩罗什在“空”与“有”(不空)、“我”与“无我”、“生死”与“泥洹”等对立性观念上运用“不二”方法,指出“分别”是“不如法”,而“无分别”才是“如法”。
鸠摩罗什根据中观学确立了烦恼与涅槃、世间与出世间的不二性,那么,下一个要解决的问题便是:为何涅槃与烦恼、世间与出世间是统一的。鸠摩罗什告诉我们,统一的根据还是“毕竟空”。
什曰:“凡说空则先说无常,无常则空之初门。初门则谓之无常,毕竟则谓之空。旨趣虽同而以精粗为浅深者也。何以言之?说无常则云念念不住,不住则以有系住,虽去其久住,而未明无住。是粗无常耳,未造其极也。今此一念若令系住则后亦应住,若今住后住则始终无变。始终无变据事则不然。以住时不住所以之灭。住即不住乃真无常也。本以住为有,今无住则无有,无有则毕竟空。毕竟空即无常之妙旨也。故曰毕竟空是无常义,迦旃延未尽而谓之极者,故自招妄计之讥也。”[79]
以“常”与“无常”、“不住”与“住”的不二性为例,“无常”即从“念念不住”上论证,由“念念不住”则可破“常”的观念。但是,如果人们将“无常”与“念念不住”视为绝对,则又属“妄计”。因为,如果“念念不住”,则至少有一念之住,有一念之住则有下一念之住。从“念念不住”,得出“念念住之”,由此看来,一旦我们承认变化是普遍实在,它就只能否定自身。由“毕竟空”,我们达到了对“无常”的真正认知。这也就是“实相”。
什曰:“若去我而有无我,犹未免于我也。何以知之?凡言我即主也。”经云:“有二十二根。”二十二根亦即二十二主也。虽云无真宰,而有事用之主,是犹废主而立主也。故于我无我而不二乃无我耳。”[80]
“无我”论分析:“我”可以拆释为眼、耳、鼻、舌、身、意等二十二个因素,“我”的本质就是“无我”。鸠摩罗什说,“去我”时,如果把“二十二根”看成与“我”相区别的实在,无疑是另立了二十二个“我”的真实主宰。所以,如果一个人秉持一个实在“无我”,逻辑必然性就会使他同时承认相对于“无我”的另一些实在。不管这些实在被称作什么,它们的实际意义只能是事物的真实主宰——“我”。因此,要彻底地坚持“无我”,唯有坚持“我”与“无我”没有分别(“不二”),也就是坚持“毕竟空”。
在相同的逻辑下,只有承认世间本来面目就是“毕竟空”,我们才能说“世间”与“涅槃”不二。由于世界“毕竟空”的本质,我们需要打破的是自己的分别观念而已,因为从最终真实处着眼,宇宙根本无物生起,本来寂静,这就是“涅槃”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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