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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和语言

时间:2023-09-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原来,除了实践作用于认识,人类在实践的亿万次重复中加深了对客观对象的理解而外,除了思维形式的存在而外,人类思维的实现又是不能脱离语言的。语言是在劳动实践和社会交往中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种物质符号体系,思维则是人类头脑这种高级的物质所产生的反映现实的精神属性。

在《绪言》章中,一开始就明确过思维是客观的概括的间接的反映。接着就谈到思维形式,说思维的实现一定要表现为思维形式。这地方还有另一方面我们就没有去说了。这另一方面即思维和语言的关系这一方面。

原来,除了实践作用于认识,人类在实践的亿万次重复中加深了对客观对象的理解而外,除了思维形式的存在而外,人类思维的实现又是不能脱离语言的。思维和语言有着不可分的联系,没有语言,思维便也不可能实现。语言也是思维得以实现的一种必不可少的形式。我们思维着的东西,不能不是用语言来标志它的。斯大林说:“对于会讲话的人(聋哑人除外),与语言材料没有联系的赤裸裸的思想是不存在的。”(斯大林《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45页)就是这个意思。

语言和思维之间的联系是如此之紧密,以至我们常常就把它们当作一个对象。其实它们是两种性质根本不同的对象,不应该把它们混为同一。

思维是被语言表现的,语言是表现思维的。被表现者和表现者之间有着明确的区别。语言是在劳动实践和社会交往中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种物质符号体系,思维则是人类头脑这种高级的物质所产生的反映现实的精神属性。这两者显然不同。

在现象方面,两者之不同也十分明显,比如“人”,是我们世界上各民族共有的概念,对这一个共同具有的概念,各种民族语言中,却是各有各的写法、读法的。

即使我们用的同一种语言——汉语,对同一个概念的语言表现形式也随不同的条件而有不同。[1]古说“目”今说“眼”,古说“涕”今说“泪”,古说“”今说“青马”,古说“)”今说“红马”……同是古,不同的地区又有不同的说法,如:“虎,陈魏宋楚之间或谓之‘李父’;江淮南楚之间或谓之‘李耳’,或谓之‘於[wū tú]’;自关东西或谓之‘伯都’。”(《方言》卷八)。如:“母亲”,现在我们对这样一个同一个对象、同一个概念,有的地区普遍都叫“妈妈”,有的叫作“姆妈”,有的叫作“妈”,有的叫作“娘”……[2]

这都说明了思维与语言确是两个对象,虽然它们之间的关系如是之密切。

我们说思想的实现一定要表现为思维形式,又说一定要表现为语言形式。这两种形式之间也有一种关系存在,即有相当、对应的关系,概念这种思维形式总是同词或同与词相等的词组[短语、仂(lè)语]这些语言形式相当、对应。如:“词”、“词组”、“句子的基本成分”,从语言方面看这是词或词组;从逻辑方面看则是概念。判断这种思维形式总是同句这种语言形式相当、对应,如:“语言是使思想物质化的工具”,“在语言学中有许多概念是反映关系的概念”,从语法方面看是句,从逻辑方面看则是判断。[3]

推理、证明等思维形式是由判断组成的,推理形式是句的复杂组合。一番议论、一部论著,从语法上看是句子的复杂的组合体,从逻辑上看则是判断的复杂组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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