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仁《传习录》
释义:
“知”与“行”是不可割裂的统一体,行为本身即为获得真知的过程,无法付于行动便不能认为是真正获得了知识。
点题:
王阳明是宋明哲学中心学一派的集大成者,主张“知行合一”: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在王阳明看来,圣人之学实为“身心之学”,用心体悟尤为重要,而身体力行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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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仁《传习录》——
某尝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古人所以既说一个知又说一个行者,只为世间有一种人,懵懵懂懂的任意去做,全不解思维省察,也只是个冥行妄作,所以必说个知,方才行得是;又有一种人,茫茫荡荡悬空去思索,全不肯着实躬行,也只是个揣摸影响,所以必说一个行,方才知得真。
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此为学者吃紧立教,俾务躬行则可。若真谓行即是知,恐其专求本心,遂遗物理,必有闇而不达之处,抑岂圣门知行并进之成法哉?知之真切笃实处既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先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
延伸悦读:
《传习录》云:“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意指外在于知的道德行为和外在于行的道德认知都是没有根据的。在王阳明看来,知行本为一体,互为体用,须臾而不可离。
“知”与“行”实为儒家哲学的两个重要概念,有荀子“知之不若行之”、有程颐“知了方行得”、有朱熹“知先行后、知轻行重”等,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学说无疑是儒家道德实践论乃至中国思想史上的又一座高峰。它强调的是人作为道德行为的主体,既有意识的自觉性,同时也具有实践精神,二者的统一便是人达成自我实现的方式与途径。
“知行合一”指道德意识与道德行为的一致性。传统中国一向将道德置于无上地位,“崇德为体”“为政以德,譬如北辰”“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等诸多言论,皆表明“德”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然而在王阳明所处的明朝中叶,正是动荡的历史变革时期,爆发出深刻的社会危机和道德危机。在这种社会背景之下,王阳明认为,“天下所以不治,只因文盛实衰,人出己见,新奇相高,以眩俗取誉”。他还进一步提出,矛盾皆源自道德意识与道德行为的脱节:人大多具有正确的道德观念,但未必能够将之付诸实践。而王阳明之所以提出“知行合一”,其目的在于使人们把道德落实到行动,而不仅停留于言论,希望人们能够言行一致。
将王阳明的知行理论放在当今语境中理解,便可知其“知行合一”的观点对于正处于转型时期的我国社会而言,仍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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