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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三变”

时间:2023-09-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赴广西的途中病逝。王守仁“格竹”的失败,是他离弃朱学、另辟蹊径的一个重要原因。王学“三变”,其间经过了近20年的酝酿过程。农民丧失土地,背井离乡,卧雪眠霜,挣扎在死亡线上,出现了大量“流民”。再就是统治集团内部皇室与藩王的内讧、宦官与官僚、官僚与同僚之间争权夺利的倾轧不已。对上述种种丑恶现象,王守仁深恶痛绝。王守仁提出了著名的“致良知”论。

王守仁像

王守仁(1472—1529年),明代余姚(今属浙江)人,初名云,后改今名,字伯安,谥文成。曾筑室于绍兴会稽山阳明洞侧,学者称阳明先生。弘治十二年(1499年)进士。授刑部主事,改兵部。正德元年(1506年),因忤宦官刘瑾,谪贵州龙场驿丞。瑾诛,改任南京刑部主事。正德十一年(1516年),升任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官至南京兵部尚书。曾奉命赴江西、福建、湖南、广东、广西等地平乱擒藩。封新建公。在赴广西的途中病逝。

据钱德洪所作《年谱》、湛若水《阳明先生墓志铭》、黄绾《阳明先生行状》、李贽《阳明先生年谱》等的记载,其学凡三变:始泛滥于词章之学(一说初好仙、佛),觉得繁琐、浮虚;继而转向朱学,在江西从学朱学学者娄谅,娄谅对他讲述“宋儒格物之学,谓圣人必可学而至,遂深契之”,由此,王守仁便深信朱熹的格物之学,他利用随父亲寓居京师的机会,“遍读考亭之书”(《明儒学案·姚江学案》),并在以后的3年中付诸行动。明孝宗弘治五年(1492年),王守仁根据朱熹“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一旦豁然贯通”,就能把外在的“理”变成内在的“知”的说法,与钱友“穷格”亭前的竹子,友人格了3日,他格了7日,不但一无所获,而且双方都“劳思致疾”,病了一场。王守仁“格竹”的失败,是他离弃朱学、另辟蹊径的一个重要原因。明正德三年(1508年),他在贬谪贵州龙场驿时,有一天夜里,从梦中惊醒,又是欢呼,又是跳跃,“始知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全书》卷三十三《年谱》)于是他又从理学转向了心学。王学“三变”,其间经过了近20年的酝酿过程。

王学“三变”,不能仅仅看作是王守仁个人学术思想的变化,其中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因素。

中国历史发展到明代中叶,宗法制已经开始走向没落,社会矛盾十分尖锐。首先是地主与农民的矛盾,集中表现在土地问题上。这个时期,土地兼并极其严重。到16世纪初,皇庄和王府的庄园,占地达数十万顷。例如蜀王的庄田占了成都平原的耕地近2/3以上,大官僚严嵩占有家乡袁州的田地7/10,大官僚徐阶在松江一县就占田地4000顷。农民丧失土地,背井离乡,卧雪眠霜,挣扎在死亡线上,出现了大量“流民”。14世纪末,政府控制的户口有1600多万户,到15世纪末已减少一半。在王守仁生活的年代,农民起事不断发生。他分析其中的原因说:“乃必欲为此(按:指农民起事),其间想亦有不得已者。或是为官府所迫,或是为大户所侵,一时错起念头,误入其中……此等苦情,亦甚可悯。”(《全书》卷三十三《年谱》)这里,他清醒地把农民起事的主要原因归咎于统治集团和地主豪强背弃了“民为邦之本也,本固则邦宁。……君民一体,古今同符”(《计处地方疏》)的基本国策,而自食其果。再就是统治集团内部皇室与藩王的内讧、宦官与官僚、官僚与同僚之间争权夺利的倾轧不已。对上述种种丑恶现象,王守仁深恶痛绝。为此,他研究了“格面”(按:指行为)与“格心”(按:指意念)之间的关系,认为“格心”比“格面”更为重要,并且把那些腐败堕落、贿赂公行、贪赃枉法、丧尽天良的无耻之徒,作为“破心中贼”(见《全书》卷四)的主要对象。以此启发世人,保持和恢复先天固有的“良知”,人人从自我做起,推动社会进入为善去恶的轨道。王守仁提出了著名的“致良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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