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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对理学的批评

时间:2023-09-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黄宗羲晚年思想的基本精神,是对理学进行反省与批评。从求实的立场出发,黄宗羲改造了王守仁的“致良知”说。黄宗羲在思想上保留有王学的痕迹,但更多的则是对王学的改造。黄宗羲与王守仁及其多数弟子不同,在他看来,“心”的作用仅仅是知觉和思维,只有在“心”与其对象的结合过程中才能显示出本体,即真理。以气本论为基础,黄宗羲批评了分理气为二的观点。

黄宗羲晚年将注意力集中到学术方面,潜心研究理学、经学和史学。

黄宗羲晚年思想的基本精神,是对理学进行反省与批评。这种批评,是从经世的立场出发,结合着对明代学术思想的探究而得出,显示了史学家所具有的独特思想风格。

黄宗羲批评了理学学风。他说:“尝谓学问之事,析之者愈精而逃之者愈巧。……今之言心学者,则无事乎读书穷理;言理学者,其所读之书不过为经生之章句,其所穷之理不过字义之从违,薄文苑为词章,惜儒林于皓首,封己守残,摘索不出一卷之内,其规为措注,与纤儿细士,不见长短。天崩地解,落然无与吾事,犹且说同道异,自附于所谓道学者,岂非逃之者愈巧乎?”(《留别海昌同学序》,《黄梨洲文集》)这里说明无论是程朱理学抑或陆王心学,他们对理论的分析都很细密,使人抓不住他们的不足处,但他们的一个共同缺点是与社会实际脱节。他强调人们研究学术(学问之事)必须着眼于现实社会,表现出强烈的求实倾向。

从求实的立场出发,黄宗羲改造了王守仁的“致良知”说。他把“致”字解为“行”,将王守仁心学的本体学说改造为“工夫”的学说。他说:“‘致良知’一语,(阳明)发自晚年,未及与学者深究其旨,后来门下各以意见搀和,说玄说妙,几同射覆,非复立言之本意。……先生致之于事物,致字即是行字,以救空空穷理,只在知上讨个分晓是非。”(《明儒学案·姚江学案》)这里用“行”字解释“致”字,显然是黄宗羲的观点,而就王学本身来说,并没有解决朱学的“空空穷理,只在知上讨个分晓是非”之弊;在王学内部,之所以“各以意见搀和,说玄说妙”,正与王守仁“致良知”命题本身的抽象性直接相关。

黄宗羲在思想上保留有王学的痕迹,但更多的则是对王学的改造。在对于“心”的作用的看法上,就是一个突出例证。

在《明儒学案·序》中,黄宗羲有这样一段话:如果孤立地看头一句话,好像确是王学“心外无物”的意思,但细究其内容,与王守仁对“心”的看法有很大的不同。在王守仁看来,具有“良知”的“心”,既是道德和真理的本原,也是万物的本原。王门诸子矻矻于致良知之学,多数人实际未超出对“心”(现实人心)的体认,离本心、良知都有距离。黄宗羲与王守仁及其多数弟子不同,在他看来,“心”的作用仅仅是知觉和思维,只有在“心”(知觉和思维)与其对象的结合过程中才能显示出本体,即真理。因此,他说:“心无本体,功力所至,即其本体”,在这里,他强调本体(真理)是一个认识过程。这就摆脱了理学家把“理”看作是先天的、静止不动的观点,也抛弃了心学末流狂妄空疏的禅意。

盈天地皆心也,变化不测,不能不万殊。心无本体,功力所至,即其本体。故穷理者,穷此心之万殊,非穷万物之万殊也,……是以古之君子宁凿五丁之间道,不假邯郸之野马,故其途亦不得不万殊也。

由上述观点出发,黄宗羲又指出:“穷理者,穷此心之万殊,非穷万物之万殊也,……是以古之君子宁凿五丁之间道,不假邯郸之野马,故其途亦不得不万殊也。”这就再次肯定了独立思考在认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他看来,穷理的过程,也就是“心”(知觉与思维)的思考过程,因此,穷理不应该是从“万物之万殊”中体认“一理”,而应该有各自的独立见解,这就是“宁凿五丁之间道,不假邯郸之野马”的意思。

关于气是宇宙存在的根本形态的观点,在黄宗羲的文集以及《明儒学案》《宋元学案》中可随处见到,例如“盈天地皆气也”(《明儒学案·蕺山学案》),“天地之间只有一气”(《明儒学案·诸儒学案》),“大化之流行,只有一气充周无间”(《与友人论学书》,《黄梨洲文集》),“通天地,亘古今,无非一气而已”(《太极图讲义》,《宋元学案》卷十三引)等。这些说法,与罗钦顺、王廷相、刘宗周大体相同,很多处在文字上几乎一致,说明他采纳和吸收了前人的观点。

以气本论为基础,黄宗羲批评了分理气为二的观点。这里以他评论明初学者薛瑄为例。薛瑄以“日光飞鸟”喻理气关系,认为:理如日光,气如飞鸟,飞鸟载日光而飞行,故理气无先后可言,但日光并不与飞鸟同往俱灭,故气有聚散,理无聚散。这样的观点虽然认为理气无先后,但分理气为二,实质上是把理视为不变和永恒的,为主导,气则处于服从地位。而黄宗羲的看法是:“盖以大德教化者言之,气无穷尽,理无穷尽;不特理无聚散,气亦无聚散也。以小德川流者言之,日新不已,不以已往之气为方来之气,亦不以已往之理为方来之理,不特气有聚散,理亦有聚散也。”(《明儒学案·河东学案(上)》)

这里的意思是说,从客观总体上来看,气与理同样处于守恒的状态,不存在谁有聚散的问题,从这样的观点来看,不仅理无聚散,气同样无聚散;但是,如果从具体事物来看,气与理同样处于日新不已的变动状态,同样有聚散的问题,就会看到不仅气有聚散的变化,理同样也处于变化之中。这样的观点阐述了理气的变化——“日新不已”,包含有辩证思维因素。

与薛瑄的观点类似,主张理为主宰的,还有王守仁弟子季本的“理阳气阴”说(详见《明儒学案·浙中王门(三)》),曹端根据朱熹人马之喻而提出的“理驭气”说(详见《明儒学案·诸儒学案(上二)》),等等,这些都受到黄宗羲的直接批评。他申明自己的观点说:“理气之名,由人而造。自其浮沉升降者而言,则谓之气;自其浮沉升降不失其则者而言,则谓之理。盖一物而两名,非两物而一体也。薛文清(即薛瑄——引者)有日光飞鸟之喻,一时之言理气者,大略相同耳。”(同上)这段话点明:理与气作为概念(名),是不能与客观实在(物)相混淆的。①名产生于物之后,“由人而造”;②现象之名(浮沉升降者)与法则之名(不失其则者)统一于物,故称“一物而两名”。而“两物而一体”的观点既没有解决名与物的关系,也没有解决现象与法则的关系。

【注释】

[1]《宋元学案》系黄宗羲未完成的著作,后由其子黄百家及全祖望完成初稿,后人校订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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