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巴哈(Feuerbach,1804—1872)的唯物论与本编第二章第一节所述的各家初无大别。不过他为引起辩证唯物论的学者,所以我们把他并入本节,并拟加以比较详细地说明。唯物论到了福氏,可以说是有了极显著的进步。在他,存在于宇宙间的东西只有物质。物质具有延长的性质和运动的能力。运动有种种不同,因之一切事物也有种种不同。宇宙万象无一不可由物质与运动加以说明。在福氏,并无所谓神与精神的实体的存在。我们之所以承认精神,无非因为我们对于身体所起的变化之中只能察知外部的运动而不能察知内部的精微的运动的缘故。这种错误都从把自己看做二重的东西发生出来。我们于世界之外相信有神的存在,以为世间种种祸福的原因都由于神。这种见解的错误当然与上述的错误一样。其实,一切精神都由感觉而生,而感觉乃系脑分子的运动。脑分子为纯粹的物质分子,其运动与其他物质的运动毫无区别。这种物质分子相结合时则生感觉。就此可知精神的力都从身体的力导引而出。至于神,乃系一般教徒所主张的自欺欺人的愚说。宇宙为存在物的总体,实无假定神的必要。他论意志,主张决定论而排斥目的论。他又以为灵魂不灭论是迷妄的见解。
在认识论上,照福氏讲,我们表象的对象是与我们的表象本身不同的。换句话说,物本身是与我们所谓物有别的。为什么呢?因为后者不过为前者的一部分或一方面的缘故。在他,味觉神经与盐同为自然的所产,而味觉神经所感到的“咸”乃系盐的客观的性质之主观的表现,并不就是盐的客观性质。所谓感觉,实系客观地存在于我们外部的物本身对于我们感官波及作用的结果。感觉为客观的世界之主观的映象。这样,现象与物本身之间,在他,是有差别的。不过他所谓差别,并非是那种观念论者所主张的神秘的差别。他以为把物本身转化为我们所谓物这件事就是认识。所以经过这种转化后的物就是我们关于物本身所得的知识了。他是反对物本身的不可知论的。
他也承认自然里面的客观的合法性或客观的因果性。在于福氏,这种客观的合法性的承认是与物体的客观的实在性的承认不能分离的。所以他所主张的实为彻底的唯物论。他彻底反对着一切观念论。在他,把因果性不从外的世界而从意识或理性等加以抽出这件事,不仅把人类的理性与自然加以分离,并且结局会把自然看做理性的一部分的。他明白主张理性乃系自然的一部分,以为自然的客观的合法性是可由我们的头脑加以近似地反映的。
十八世纪法国的唯物论及福氏的唯物论对于打破观念论和宗教固有相当的贡献,但是也未始不含极大的缺点。这些唯物论者对于“发展”根本未曾理解。他们都是形而上学者。所谓形而上学乃是指把自然及社会里面的必然的发展加以否定而把一切事物在普遍的相互关联之外加以观察的那种见解。形而上学不仅在观念论的立场上得以存在,就在唯物论的立场上也是能够存在的。这些唯物论者既把自然看做固定不变的物质的总体,所以他们仍不免为形而上学者。他们固然主张物质都在运动,可是他们所谓运动是不会引起物质的质的变化的。在他们,一切物质都是由最小的原子结合而成。所以原子永远在运动之中。但是在运动之中,新的东西却永不会产生。与过去一样,在现在,原子不过在空间中变换位置与重新结合罢了。我们所能观察到的一切变化都是表现的,并且是非本质的变换。对于自然的那种永久不易的本质是丝毫不能加以变动的。这些唯物论者于研究由一物产生他物时,又不注意二者的关联。他们把世界看做是孤立的和固定不变的物质之机械的总和。这样,他们的见解是机械的。这就是他们重大的错误了。实际讲来,在宇宙,除了不绝地发展着的自然之外,更无所谓永远的存在。一切的物,都在另一物的里面,有它的自然的基础。物从另一物产生,而这一物的里面又包含着此后变化的根源。所谓对于现象的说明,换句话说,就是要找出现象的发生的原因,也就是要在自然的普遍的发展的连锁中间找出这个现象的地位。科学发现了动物及人类的发生的原因,观念论就不得不抛弃物种神造说及物种不变说。形而上学的唯物论者一面固在反对宗教,可是他们却找不到宗教的发生的原因。他们不把宗教看做历史的发展之必然的产物,却看做民众的错误与教徒的欺骗。同样他们也不能对他们所竭力攻击着的社会的各种矛盾的发生加以说明。所以历史,在他们,乃是为着偶然的各种事情的发生因而引起的人们的各种意见的结果。这些唯物论者以为意见支配着世界。这样,他们不能把自己的唯物论应用到社会现象上面去,于是在社会现象的领域,他们就不得不转入于观念论的立场了。总之,机械的及不能依据唯物论说明社会现象这二点,乃是过去的唯物论的最大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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