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可通达各处的这一特性,在“道”的概念隐喻着不固执于特定的实在,而是在往来交错中的亲临与到达。道必然关联着“中”的话题。其汉字本义即指上下通,表示能贯通一切,容纳一切,“中”是我们最早、最古老的一个字。它在我们祖先“结绳记事”时候起,就有了“中”字的概念。那时候以一个“结”为“中”,表示“记住”或“解决”一个问题。这是文字的雏形最先在我们祖先中的思维反映,也是研究问题、思考问题的开始。《说文》,“中,和也,从口、丨,上下通”,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然而中者,别于外之辞,别于偏之辞也,亦合宜之辞也。”所谓“别于外”、“别于偏”,是说中是区别内外、偏正、上下的界限和标准,其基本意义是中正不偏,恰如其分,恰到是处。既然如此,那么符合中这个界限和标准的事物存在方位或存在状态就是“合宜”的,因而也就是合理的,故中字最早应是关于事物存在、适中、合适、合理的观念。
作为“中”的价值诉求在很早就与“道”发生关联,合称“中道”。以“道”的视角观之,在行道的过程之“中”以及道路联结之“中”、行于道之方位之“中”,分别构成了为哲理化的隐喻,分别对应存在的时间和空间之维。前者关联存在中的发生探索的过程,对于“中行”、“中道”,后者对应存在过程中的行为方式的选择,对应于“时中”、“执中”。“中即道也”、“道无不中,故以中形道。”(注:程颢、程颐,《二程集》,中华书局,2004年第二版,第606页。)两者均不能用对象化的理论处理,而只能作境域化的揭示使之显现。“中”意味着贯通,对于上下或现在未来的联结,即古人所言之天地、古今的话题“究天人之际,察古今之变”;“中”并不指向某一特定现成的标准或具体的存在者,还意味着选择、权衡,通达时机性的智慧(这时,“中”的读音也要相应地变为去声)当它一旦完成这种当下的选择权衡、通达了当下的智慧,它又成为一个特定的标准、成为一个特定的在者,而不可以作普遍性的规范、范例来看待,在中国古典思想中充满了对这种刻板而不知变通的否定性的批评。“中”之中渗透着“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法则,一方面依于规范和范例法则才能真正地了解世界,另一方面又需要随时随地领会变通才能真正地体味时机。践行“中”不是在任何普遍主义和定性划分意义——如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中”——意义上确立的概念化的“中”,而是能是在境域中,构成、调节式地把握“中”,亚里士多德的“中”主要是讲在两个极端之间居中,比如勇敢在懦弱和鲁莽之间,节制在放纵和冷漠之间(注: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注,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38-39页。),带有了静观化的色彩,而缺乏儒家实践和境域方面意义,儒家的“中”道更多的时候不是指向作为形式化标准化之中,而是指向主体的实践和选择方面的维度。在这个意义上,“中”永远那么难以言说、不可把捉,说只能应该说“中”的既成性(用《易》的语言可以表述为“既济”)的一方面,而对于中的未定性和时机性(用《易》的语言可以表述为“未济”)却不能说出任何东西,它在实践中永远在生成但也永远没有完成终结,正是这种向度构成了“中”的绝对性。
客观地讲,“中”的理念甚至要比“道”的理念要更为久远,“中”的这种玄秘性在中国思想史上有着悠远的思想传统,构成了包括儒家、道家在内各家所共同的思想预设。《尚书·大禹谟》中的“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的话语。在《易》的话语体系“中”关联着阴阳的相济相成。“易以道阴阳。”(注:《周易·说卦》。)阴阳之道是《周易》的核心,也是其“中和”思想的立足点和载体。儒道两实则对“易”这一古典智慧都有着深刻的神会和各自的表述语言,冯友兰曾指出:“中庸之道儒家的人赞成,道家的人也一样赞成。‘毋太过’历来是两家的格言。”(注: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26页。)
在表达儒家思想的《易传》里,天、地、人统一于“阴阳”、“刚柔”的交感:“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惟变所适。”(注:《周易·系辞下》。)阴阳相济相成的交汇超拔名相,无以言表,只能用察觉阴阳和合机变的“几”、“通几”来领会,在一阴一阳、生生不息的机变中最能体现“中”的智慧:“惟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惟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注:《周易·系辞上》。)《易传》中,“中正”、“中道”、“中行”、“得中”、“时行”等术语,亦屡屡出现,孔子对“中”的智慧高度赞扬,称:“中庸之为德也,甚至矣乎,民鲜久矣。”(注:《论语·雍也》。)“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适取,狷者有所不为也。”(注:《论语·子路》。)《论语》中使用了大量的“……而不……”的句式也透露出孔子所崇敬的中道思想。孟子对中道同样重视,“君子引而不发,跃如也。中道而立,能者从之。”(注:《孟子·尽心上》。)孟子提出了“执中而权”的原则,认为“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而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兴一而废百也”(注:《孟子·尽心上》。),明确地提出了要“权”的原则,并且孟子以具体的例子(叔救嫂)解了“权变”的重要性。荀子提出了“通”:“物至而应,事起而变,若是则可谓通士通矣”(注:《荀子·不苟》。)。“先王之道,人之隆也,比中而行之。”(注:《荀子·儒效》。)“百王之无变,足以为道贯。……故道之所善,中则可从,畸则不可为,匿则大惑。”(注:《荀子·天论》。)荀子还通过讲述“欹器”的故事来说明“中道”,孔子及其弟子在鲁桓公的庙里观察一个叫做“欹器”的器具。当此器具处于空无状态时,它是倾斜的;而当向里面注水恰好到中间时,它是端正的;但当水注满了以后,它就又倾覆而把水洒出了。“虚则欹,中则正,满则覆”(注:《荀子·宥坐》。),所以被置于座侧,作为“宥坐之器”。它直观形象地告诫人们,“中”是最好的状态,不足和过分,都会导致倾覆失败。人们应当时时以此为戒,恪守“中道”原则。“中”在《中庸》中被赋予了更为深沉的本体论的含义。“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论述了喜、怒、哀、乐等情感活动之未发潜在形态与已发外在表征之间的关联,突出了对人对自然情感的掌控和超越,人之情性应受礼之节制而不可过度。“中”在此获得了更进一步的深化。此处另用“和”来和“中”进行相互引发性和补充性的阐释,“和”指称着以差别性的存在为基础的相辅相成、均衡融合而达成的稳定的状态,抑或产生出不同于原事物的新质性,往往与“中”结合而成为“中和”一词,表征了一种价值理想,在此,“中和”还获得了一种价值本体论上的意义。荀子亦有言,“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注:《荀子·乐论》。)
道家同样继承了作为“中”的这一古老智慧,如果说儒学对于《书》、《易》里“中”的思想是直接的文本性的继承,那么道家关于“中”的思想更偏重于领会性的意旨性的继承。需要指出的是,古本《道德经》并不作“道可道,非常道”而是“道,可道也,非恒道也。”(注:《帛书老子》。)“常”、“恒”二字虽然在很多语境中可以互换,但却有着完全不同的起源,“恒”字在说文解字中解为“恒,常也。从心从舟,在二之閒上下。心,以舟施,恒也。”在这个意项中,“恒”体现出使舟处于微妙的可掌控状态之意,是一种动态之中的操控之道,“是一种在泛舟之际,如何在复杂水流的急与缓、动与静、深与浅、上与下、前与后的矛盾冲突中使舟保持平衡与平衡前行的状态。”(注:王庆节,《解释学、海德格尔与儒道今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13页。)如果说“常”字的长久意带有静态色彩,而“恒”字的长久意则带有动态的色彩。《道德经》中“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重为轻根”、“静为躁君”、“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依”、“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欲将废之,必固光之;欲将夺之,必固与之。”正是对“中”道家智慧方式表述,在老子眼中天道之中渗透着“中”的法则“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注:《老子·第七十七章》。)道德经有时也直接使用“中”或“冲”的来表述“天地之间,其犹橐籥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于中”(注:《老子·第五章》。)、“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注:《老子·第四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注:《老子·第四十二章》。),西周时无“冲”字,只有“中”字,老子文本中的“冲”正是“中”字,长沙马王堆《老子帛书》小篆做“中气以为和”。可见,在老子这里,道同样关联着“中”。《庄子》文本中无疑也延续了老子的这方面思想。如在面对“材”与“不材”的理论困境时,庄子做出了“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的回答,这个回答看似投机式的诡辩,但却带有更深层面的致思,即如果执着于“有用”与“无用”的选择,仍然是固执一端的体现,难免会为世俗事务所牵累,就实际情形来看,“有用”与“无用”因环境的变化其标准也变化不定,人到底应该“有用”到何种程度、“无用”到什么尺度,是一个难以准确言说的问题,只能在具体的事态中随机应变。正如庄子所言:“材与不材之间,似之而非也,故未免乎累。”(注:《庄子·山木》。)又有言,“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注:《庄子·齐物论》。)庄子的心性论上与儒家也有着一定的亲缘,如“养中”的说法甚洽合于《中庸》的思想“且夫乘物以游心,托不得已以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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