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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构主义译学范式的不足

时间:2023-09-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解构主义译学范式为我们带来了结构的解体、视角的多元、语境的开放,带来了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但也对翻译研究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结构的解体带来了规范的缺失;外部因素的着意强调造成了文本研究的边缘化;非理性因素的扩张代替了理性的反思;语言由可把握的客体变为了纯思辨的对象;主体意志的张扬更是代替了评价标准的客观性。其二,解构主义译学范式在为我们奉上了丰盛的狂欢盛宴之后,也让我们陷入了无尽的迷茫和忧虑。

解构主义译学范式为我们带来了结构的解体、视角的多元、语境的开放,带来了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但也对翻译研究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结构的解体带来了规范的缺失;外部因素的着意强调造成了文本研究的边缘化;非理性因素的扩张代替了理性的反思;语言由可把握的客体变为了纯思辨的对象;主体意志的张扬更是代替了评价标准的客观性。试想,意义的无限衍异怎能避免评价中相对主义的出现?文化、历史、社会等外部因素何以能够取代文本在翻译中的中心地位?失去了语言这一中介,翻译又如何能够进行下去?下面,就让我们来看一看这一译学范式存在着哪些缺陷和不足。

其一,解构主义译学范式在拆解了结构之后并没有为研究者提供理解和评价作品的可行性方法和标准,在赋予了译者、读者和批评者高度阐释自由的时候,却没有进行适时的限制和控制,结果在肯定译作拥有多元化的阐释空间的同时却忽略了原作内在的客观性。当意义被彻底消解,差异被无限放大,作品被肆意解读的后现代语境中,试问我们应当如何去考察一部译作的优劣,如何判断译者翻译的好坏,又如何评价自己的认识和阐释?文本的理解和阐释究竟有没有一个限度?保罗·利科(Paul Ricoeur)认为,文本一经产生,它所代表的意识形态、思想感情等就以语词文字的形式固定了下来,因而具有一定的自律性,拒绝读者对之进行任意的阐释;但是,文本的意义并不是封闭静止、一成不变的,它向读者开放,容许读者个性化的解读,并在读者的阅读过程中不断得以丰富;而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也会向文本敞开自己,在为文本补充自身理解的同时,自己的视域也会得到扩大,最终会获得一个扩展了的自我。意大利著名符号学家安贝多·艾柯(Umberto Eco)也指出: “说诠释(‘衍义’的基本特征)潜在地是无限的并不意味着诠释没有一个客观的对象,并不意味着它可以像水流一样毫无约束地任意‘蔓延’。说一个文本潜在地没有结尾并不意味着每一诠释行为都可能得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安贝托·艾柯,“诠释与历史”,艾柯 等著,柯里尼 编,《诠释与过度诠释》,王宇根 译,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第25页。 为了说明这一观点,他提出了“文本意图”的概念作为文本意义之源。那么,如何获知文本意图呢?艾柯认为,经验读者(the empirical reader)依据自己的意向去阅读文本,并推测文本中隐含着的“标准读者”(the Model Reader)的类型,而标准读者则能够进行无限的猜测,其“积极作用就在于能够勾勒出一个标准的作者(model author),此标准作者并非经验作者(empirical author),它最终与文本的意图相吻合。”安贝托·艾柯,“过度诠释文本”,艾柯 等著,柯里尼 编,《诠释与过度诠释》,王宇根 译,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第68页。 这样,读者就能够获得文本解释的客观性基础,并对无限诠释进行一定的限制。据此,译者在解读和翻译一部作品的过程中,也必然会将自己的意向性,即“心灵的一种特征,通过这种特征,心理状态指向,或者关于、论及、涉及、针对世界上的情况”约翰·塞尔,《心灵、语言和社会》,李步楼 译,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第64页。投射于文本。这一意向性交织着译者的目的、旨趣和动机,也包含着意识形态、伦理道德、价值观、世界观等对译者潜移默化的影响,代表着译者翻译的指向性和倾向性。最理想的情况自然是译者的意向性恰恰暗合了作者心目中“标准读者”的意向性,然而,在二者相背离的情况下,译者会选择向哪一种意向性靠近,也就反映了他的翻译策略、动机和目的: 选择“标准读者”的意向性,就意味着他要放下自己的一部分价值观和伦理观,遵从文本意图,接受一种新的考虑问题和认识事物的方式,可以说这时的译者更加忠实于原作;而如果原作中所包含的意向性与译者所处的社会语境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很难为译作读者所接受的话,译者有时也会模糊或者改变原作中所包含的作者的意向性,以便使译作更容易得到读者的认同和接受,这时的文本意图也是批评者用以评价译作的较为客观的标准,可以防止意义的无限衍异带来的混乱和歧义,并避免误译和误读的产生。

其二,解构主义译学范式在为我们奉上了丰盛的狂欢盛宴之后,也让我们陷入了无尽的迷茫和忧虑。作品产生之后,作者真的就抹去了自身的痕迹了吗?译者真的可以随意涂改原作吗?拆解的文本结构真的不再具有影响力了吗?其实不然。在德里达为边缘化的阐释者立言的时候,我们不应该忘却作品中永远有着作者显在或者潜在的叙述声音。也就是说,在作者的中心主体地位被消解的时候,他作为阐释主体的影响力依然存在,我们可以否定其解释的天然合法性和权威性,却无法抹去他在作品中留下的身影抑或“痕迹”,作者的原意仍然是译者需要特别关注的部分。即便作者已经宣告了死亡,那也只是作为一个中心主体的退场;即便他的解释不再具有权威性的效力,也仍然会影响读者对于文本意义的解读。E.D.赫施(Eric Donald Hirsch)曾经说过,“我们应该尊重原意,将其视为最好的意义,即最合理的解释标准。”E. D. Hirsch, “Three Dimensions in Hermeneutics”, in New Literary History, 1972, Vol. 3, p.48. 作者的原意潜藏于作品之中,有待译者的解读和发掘,并且会形成文本的客观方面,构成对读者无限阐释的限制;要深入理解原作,译者必须回到文本中寻找作者留下的各种“痕迹”,在追寻作者原意的途中理解文本的内涵意义。因为文本本身就是作者意图及思想的迹化,是通过语言的按规律进行的创造。我们只能从作品给我们展示的世界中去寻找作者的意图,从文学结构、语言规则所暗示给我们的内容去寻找。作者所写的每句话都隐藏着他的意图,或明或晦,但尽在其中。这需要我们从作品本身进行“向心式细读”,从文本中去发现,而绝不是从其他什么地方去寻找。吕俊,“翻译: 从文本出发——对等效翻译论的反思”,《外国语》,1998(3): (34-39),第37页。

其三,解构主义译学范式在张扬主体个性、衍异文本意义的同时,也让文本陷入了无法理解更无法阐释的困境,更为阅读中的曲解和误读大开了方便之门。解构并不是一种方法或途径,因此文本最终会在不断追求差异的过程中解构自身Kathleen Davis, Deconstruction and Translation, 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2004, p.87.。既然不同译者的个性化阐释都是合理的,意义又可以在阅读过程中不断生成,那么我们何以能够界定一部译作的优劣?何以确立翻译批评的标准?又何以解释翻译批评甚至整个译学研究存在的必要性?没有限度的阐释会带来解释活动的无意义甚至终结。如果意义都是合理的,那么我们还需要对文本进行阐释、交流和评价吗?事实上,正如意义的阐释有一定的限度,文本也不可能向任何方向开放,同样,也不可能所有的译作都是可以接受的或者是合理的,因为不论是蕴含在原作中的作者的主观意向,还是其试图传达的有关生活世界的客观信息,都构成了文本理解的客观方面,也形成了对译者理解的限制。“哲学解释学中出现的相对主义、非理性主义倾向,否定文本解释的客观性、合理性,就是在对解释主体历史性的强调中遗忘了解释客体的存在,遗忘了解释这个对象性活动的客观方面。”曹志平,《理解与科学解释: 解释学视野中的科学解释研究》,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259页。 文本的敞开是以寻求理解与解释为目的的,但是这绝不意味着任何的解释都能够为公众所接受。正如我们承认有“说不尽的莎士比亚”,但是莎士比亚绝不会被看作巴尔扎克;而“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是读者也不会将哈姆雷特与李尔王混淆起来。因此,译者对原作的大肆增删、曲解和改动,一定会招致读者的不满和指责。即便不同的人对于同一文本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差异,我们还是会对文本形成较为清晰的认识,会理解作品的深意,会对作品背后的作者报以会心的微笑,会为作者能够触及我们灵魂的最深处而产生强烈的共鸣,甚至潸然泪下,这是因为我们可以就同一文本的理解达成共识。这种共识并不要求绝对的同一性和不能变更的认识和理解,而是为主体间的沟通和交流提供了保证,它促使主体就某一问题进行商谈甚至争论,也让参与商谈的主体在平等对话的基础上对文本形成较为一致的认识。我们可以将这一认识视为对文本较为客观的理解和解释,即共识性真理。我们认为,在对话和交流的基础上形成的共识性真理,要远胜于让意义无止境地衍异下去。

总体而言,解构主义译学范式过分强调了非理性的重要性,由此边缘化甚至忽略了理性的存在;它在过分强调译者和读者的阐释自由的同时,又将主体的意志、情感、直觉等非理性因素过分放大了,最终像语文学译学范式一样走向了神秘主义;它夸大了主体间的差异,忽略了主体有达成共识的可能,从而让意义不断衍异,让文本阅读变成了没有终点、没有中心也没有目标的语言游戏,自然也就招致了“单调”和“无深度感”的批评Thomas Carmichael, “Postmodernism and History: Complicitous Critique and the Political Unconcious”, Edited by John N. Duvall, Productive Postmodernism: Consuming Histories and Cultural Studies,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2002, p.30.;而且由于坚执否定性,它最终陷入了怀疑主义和虚无主义。因此,这一译学范式在拆解结构、祛除中心、消解意义之后,并没有为我们提供可供参考的标准和较为合理的规范,最终在放大了矛盾与冲突之后,也走向了无序和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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