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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书》是康有为在—年避居印度时所撰

时间:2023-09-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去国界合大地》是《大同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7]康有为说是“昔入”,说明《大同书》不可能成于1899年前。同时,又以康有为在印度定居,对印度情况的了解,也较欧、美各国更多,因而在《大同书》中,关于印度情况的记载,也就更较欧、美各国为多。

我以为《题辞》《绪言》是倒填年月,康有为在1884年并没有《大同书》的撰述。因为:

第一,《大同书》中以“太平世”(大同)的社会组织形式,是全世界设立一个统一的整体,最高的中央统治机构叫作“公政府”。他认为要达到这个“理想”,需要通过“弭兵会”来解决,他说:

俄罗斯帝之为万国平和会也,为大地万国联邦之始也。(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75页,下同)

夫近年以大同纪年,当以何年托始乎?凡事必有所因,端必有所指。大同因之所托,必于其大地大合之事起之;近年大地万国大合之纪事,其莫如荷兰喀京之万国同盟矣。是事也,起于己亥,终于庚子。庚者,更也;子者,始也;庚子之冬至为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耶纪以为二十世开幕之一年者,当即以庚子春分为大同元年托始之正月朔日。(第90页)

按:此指1899年5月18日由俄皇尼古拉二世倡议,在荷兰首都海牙召开的“海牙和平会议”。这一类的“国际和平机构”,实际为帝国主义的一些大国利用的工具。而康有为却把资产阶级的虚伪民主,把资产阶级专政的联邦及其所操纵的“国际和平机构”看作“大同之先驱”。除从上引“是事也,起于己亥,终于庚子”,可以确证是他1900年以后的记载外,更重要的是这一观点,贯穿在“去国界合大地”的全部。作为“大同之进化”“略不出此”的《大同合国三世表》也载该部。其他如丙部《去级界平民族》、辛部《去乱界治太平》亦有阐发。《去国界合大地》是《大同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康有为的社会政治理想以此为最具体,而立“公政府”“欲去国害必先弭兵破国界始”,更为全部的枢纽。那么,康有为不是在1884年即有《大同书》的撰述,再经1900年以后的增补,而是撰于1900年“海牙和平会议”以后,这是康有为受了帝国主义所宣扬的“世界主义”理论影响以后的撰著,是1901年至1902年间的作品。

第二,《大同书》中记载1884年以后的事例甚多,康有为不可能在1884年即已撰有此书。

《大同书》中有记1885年事者:

自十三世涵沧公丁明末之难,全族亡尽。涵沧公以幕营业,创此老屋,前年崩倒,倾压一人,而吾行经洋城华德里,飞砖压顶,幸隔寸许,不然,吾死于光绪乙酉岁矣。(第24页)

乙酉为公元1885年。

有记1887年事者:

若光绪丁亥香港东洋船之惨祸,先自火焚,焦头烂额,中于烟毒,船客尽焚,已而沉下,予几不免焉。(第25页)

丁亥为1887年。

有记1888年事者:

吾妹琼琚静贞好学,生有三子,夫丧中年。以贫自伤,数载遂殒。(第28页)

按:康有为的妹婿游湘琴卒于1887年,他的三妹琼琚卒于1888年,均见《康南海自编年谱》。

有记1895年事者:

吾门人陈千秋通甫者,绝代才也,为吾门冠,年二十六,以肺痨卒。(第14页)

按:陈千秋卒于1895年,即光绪二十一年乙未。有记1897年及1898年后事者:

故弱冠以还,即开不缠足会,其后同志渐集,舍弟广仁主持尤力,大开斯会于粤与沪上,从者如云,斯风遂少变。戊戌曾奏请禁缠足,虽不施行,而天下移风矣。(第141页)

按:康广仁经理之上海不缠足会,于1897年7月成立;《大同书》又称:“戊戌曾奏请禁缠足”,则应为1898年戊戌以后;称“虽不施行,而天下移风矣”,则应为戊戌政变以后的词句。

第三,《大同书》中有不少游历欧美后的见闻记录,提到印度或印度史事的记载尤多,可知《大同书》是政变以后,康有为游历欧美,避居印度时的撰述。

《大同书》中所载游历欧美后的见闻记载有:

即欧、美诸国,近号升平,而吾见其工人取煤熏炭则面黑如墨,沾体涂足则手污若泥,自以其所耕之地大于中国。(第15页)

试观巫来由及烟剪之器物,无不丑恶,其与进化之害莫大焉。(第37页)

以吾所见,檀香山人、巫来由人,皆棕黑者也,印度则黑如鬼者也,皆怪丑者也,而欧人、华人多娶其妇,美人、英人多娶烟剪女者。盖凡人久居其地,则心目移易,视为固然,虽有恶者不知其恶也。吾尝问一娶檀山女、印度女者皆云然。(第121页)

吾昔入加拿大总议院,其下议院长诸女陪吾观焉。吾谓:“卿等具有才学,何不求为议员?”议长诸女胡卢大笑,谓:“吾为女子,例不得预。”目吾为狂。此外频与欧美女子言之,皆笑吾之狂愚也。(第130页)

而观欧、美之俗,男女会坐,握手并肩,即艳质丽人,夜香满座,虽忘形尔汝,莫不修礼自持,鲜有注目凝视,更无妄言品评者。(第160页)

乃至至无知之腊鱼,则亦有母子之亲焉。是鱼也,生于北美加拿大之海滨,腹大如鲤,生子百数十,群从某母出而游泳焉。既则复入母腹而宿焉。昔吾从者尝猎得狨之母子,群狨列树而长号,及将烹其子也,其母号哭甚哀,啮从者之手而俱死焉。吾欲放之而不及也。(第168页)

一欧人闻吾言中国父子之道而极慕叹羡之。一美妇与吾论人伦,谓但须得富,不必子女,有子女无益,反增累耳。吾所识英星加坡两巡抚或不娶妻。而近年法国妇女皆不愿产子,下胎无算,否则弃之于婴堂者不可胜数。故数十年来法国丁口日少,昔者在四千万外,与德战争时民数过德,方今德人几增半而法人不加,今不及四千万焉。法、美妇人尝语吾,已有一子,不再须矣,皆以多子为不可,其薄父子之效可见矣。(第177页)

吾与欧、美人游,寡见有抚其孙者,况曾玄乎。(第178页)

上述记载,清楚地说明康有为在戊戌政变以后,远涉欧、美的亲历见闻[6]。他自己也明白记着:“吾见”、“以吾所见”、“吾尝问”、“吾昔入”、“而观”、“吾所识”,以及欧美人“闻吾言”、“与吾论”、“尝语吾”。所述事实,且多可考稽。如康有为于1899年游历美洲,当时报纸皆记其事,谓:“康有为同李西庚游历美洲,美洲官绅商民与之谈洽者颇多。”[7]康有为说是“昔入”,说明《大同书》不可能成于1899年前。又如康有为于1900年3月1日(光绪二十六年正月初二日)至新加坡后,即正式接受美国的保护。8月,美国新加坡代理领事J.A.斯韦登汉(J.A.Swettenham)邀往槟榔屿,住总督署中。1901年9月,英政府正式任命J.A.斯韦登汉的兄弟F.A.斯韦登汉为新加坡总督。《大同书》中所谓“吾所识星加坡两巡抚皆不娶妻”,即指新加坡总督斯韦登汉兄弟[8]。可知他不可能记于1901年9月以前。书中述及法国“妇女”,则为1905年游历法国以后所补。又如“美国总统麦坚尼,……其死之遗嘱也,以其遗财二十余万镑尽与其妻,仅以千镑赠其母……且观麦坚尼,一切大会皆与其妻同之,不闻其母与焉”。按麦坚尼(William Mckinley)卒于1901年,则应记于1901年以后。

同时,又以康有为在印度定居,对印度情况的了解,也较欧、美各国更多,因而在《大同书》中,关于印度情况的记载,也就更较欧、美各国为多。我曾将中华书局本《大同书》里有关印度的记载作过统计,发觉提到印度或记述印度史事等情况的,共有四十余次以上,其中如“以吾观英人之久居印度二三世者,面即黄蓝,华人亦然”(第116页),应为居住印度时所“观见”。又如:

若夫印度之抑女尤盛,虽极贫贱,必有红布数尺以蔽其首面,出行则以手持之,目仅见足,曳踵圈豚,盖目为布蔽,不见前面也。间有操作,一见男子,辄复蔽面,故终日以右手执操作之物,左手牵蔽面之布。尤甚焉者,全身全面皆有布掩,仅露双目,而眉间布缝以小锁之,未持其钥,惟夫命乃开,身有穷#,扃锁亦同,皆惟持钥。此则狱吏之待重囚不若是矣。印中妇既孀守寡,则独处高楼,去其下梯,绳缒饮食,如此终身,此则欧美杀人之罪终身监禁者,不过此矣。印度富贵家女,有看演剧者,以布帷之,时穷小孔,仅露双目,外人不得见焉。(第139—140页)

这种记载,不是亲历,是不会写得如此具体的。

为什么《大同书》中有不少欧美见闻?为什么《大同书》有关印度的记载特多?因为他在政变后亲历欧美,避居印度。

第四,康有为的大同“三世”说,源于儒家今文学说,而他的“明今学之正”,渗透今文,是1888年以后的事;康有为以《公羊》“三世”学说和《礼运》“大同”、“小康”学说相糅则在更后。康有为不可能在“明今学之正”之前的四年,已经撰有《大同书》。

根据《康南海自编年谱》的记载,康有为在1880年曾著《何氏纠谬》,专门攻击西汉今文经学大师何休。直到1888年第一次“上书不达”以后,即不谈政事,复事经说,发古文经之伪,明今学之正。那么,在今文经学中汲取需要的思想资料,是1888年以后的事。要说康有为在未曾信奉今文以前,即已撰有《大同书》,这是不可能的。这点,下面还将述及。

第五,康有为的弟子在政变以前,都没有看到《大同书》。梁启超在1901年撰《南海康先生传》时,介绍了康有为的“大同学说”,最后说“先生现未有成书”;介绍“先生所著书”中关于“孔教”时,谓“《教学通议》,今已弃去;有《新学伪经考》,出世最早;有《春秋公羊传注》《孟子大义述》《孟子公羊相通考》《礼运注》《大学注》《中庸注》等书,皆未公于世”,也未说撰有《大同书》。直到后来梁启超手写《延香老屋诗集》,在《大同书成题辞》下加以脚注,始云:

启超谨案:先生演《礼运》大同之义,始终其条理,折衷群圣,立为教说,以拯浊世。二十年前,略授口说于门弟子,辛丑、壬寅间(1901—1902年)避居印度,乃著为成书。启超屡乞付印,先生以为方今国竞之世,未许也。

梁启超这一记载,倒是真实的。康有为每每倒填年月,以明“一无剿袭”,梁启超却不为师讳,能道其实。

梁启超手写的《延香老屋诗集》在刊行时,康有为是为他撰序的,《大同书成题辞》的梁启超脚注,刊在该书的第一叶,康有为不会没看见,假使不是事实的话,康有为为何不予“更正”?

正由于康有为在政变前“未有成书”(《大同书》),所以梁启超于1901年撰的《南海康先生传》中,只有“大同”、“大同境界”、“大同学说”等称谓,没有《大同书》的记录。“大同”不等于就是“大同书”;政变前的“大同境界”、“大同学说”,也不等于他在1901年到1902年所撰的《大同书》。

如果将“大同”和《大同书》混同看待,对《大同书》的评价,也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综上所述,《大同书》不是康有为早期的著作,以至在《大同书》中有不少是康氏自称撰写《大同书》的1884年以后,甚至1898年戊戌变法以后的记载,有不少他在政变后游历欧美,避居印度的见闻记录。康有为援用儒家今文学说以论政事,以《公羊》“三世”学说和《礼运》“大同”、“小康”学说糅合,都是1884年以后的事情;康有为的弟子,在政变以前,没有看到他的是项撰著,而《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却是参与辑校的,因此,康有为不可能在1884年即撰有《大同书》。梁启超所说,到“辛丑、壬寅(1901—1902年)间康有为避居印度,乃著为成书”,是可信的。

这样,我对《大同书》成书年代的论文发表后,虽有一些人反对,有的还语气很重,我的观点仍岿然不动。

【注释】

[1]见《大同书》甲、乙卷合册,孔子二千四百七十年己未三月版;又见《大同书》,中华书局1939年本卷首。又,康有为:《共和平议》第一卷也说:“吾二十七岁,著《大同书》,创议行大同者。”

[2]《康南海自编年谱》在光绪二十一年乙未合注:“此书为光绪二十一年乙未前作,故叙事止于是岁。”“光绪二十四年戊戌”后记:“九月十二日至日本,居东京已三年。岁暮书于牛"区早稻田四十二番之明夷阁”,则全谱应成于1899年初。

[3]李泽厚:《论康有为的〈大同书〉》,《文史哲》1955年第2期。

[4]见《文史哲》1957年第1期。

[5]两文分别载《历史研究》1959年8月号、11月号。

[6]康有为在1902年以后,又数度游历欧美,这些见闻,有的还有1902年以后增补的语句。

[7]见《格致益闻汇报》第79号,光绪二十五年四月十八日(1899年5月27日),梁启超在光绪二十五年三月二十四日的家信中也说:“惟昨日忽接先生来一书,极言美洲各埠同乡,人人忠愤,相待极厚,大有可为。”见《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

[8]见Walter Makepeace,One Hundred Years of Singapore,第一卷,第124—129页,1921年伦敦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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