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于1901年至1902年在印度定居时写了《大同书》手稿后,曾多次修改,这些修改,除增修编次、补充事例外,还反映了他思想上的演变。
《大同书》手稿没有分章节,以首卷为例,列“《大同书》第一”,一开始是“今本”《绪言·入世界观众苦》,下面序次是:
一曰投胎之苦,二曰夭折之苦,三曰废疾之苦,四曰蛮野之苦,五曰边地之苦,六曰奴婢之苦,水旱饥荒之苦,蝗虫,火焚,水灾之苦,火山之苦,地震之苦,室屋倾坏之苦,舟船覆沉之苦,汽车碰撞之苦,疫疠之苦,贫穷之苦,富人之苦,贱者之苦,贵者之苦,帝王之苦,圣神仙佛之苦,鳏寡之苦,孤独之苦,老寿之苦,愚蠢之苦,仇怨之苦,爱恋之苦,牵累、劳苦,愿欲,疫病无医之苦,刑狱之苦,苛税之苦,兵役之苦,压制之苦,阶级之苦。
“今本”则分章节,其目为:
绪言:人有不忍之心
第一章 人生之苦
第二章 天灾之苦
第三章 人道之苦
第四章 人治之苦
第五章 人情之苦
第六章 人所尊尚之苦
“今本”之“苦”,虽基本上和“手稿”相同,但它所分为六章,将各种“苦”按类排入,编次自与“手稿”有别。“手稿”中“蝗虫”、“火焚”、“劳苦”、“愿欲”下也一律加上“之苦”。说明“今本”是经过改动的。
“今本”甲部、乙部基本上是按照“甲、乙本”排印,“甲、乙本”是根据《不忍》原版付印的,《不忍》刊于1913年,也就是说:1902年《大同书》写出初稿后,到1913年《不忍》发表甲部、乙部,这十一年间,康有为是对它进行过增改的。
从“手稿”到《不忍》印出甲、乙两部时的增改,并不只是次序调整、章节另排,即内容也有增改,而这些增改,又与他游历欧美有关。如“今本”《贫穷之苦》中:
试观东伦敦之贫者,如游地狱,巴黎、纽约、芝加哥贫者亦然。菜色褴褛,处于地窖,只为丐盗,小儿养赡不足,多夭者,聚成大园,风俗愈坏,监狱愈苦,病须医愈多。英国特立部,岁费千万磅以恤之,终无补也。他日即机器极精,谋生较易,而贫民终不能免,议者至比为人之排泄物,尤为惨矣。(第32页)
这一段即为“手稿”所无。按:康有为虽曾在1899年赴英国,而他到法国和纽约,则为1905年。
美国之南科罗打市,一夕为海水没,吾尝观其影戏焉,惨哉!(第21页)
这一段,“手稿”也无。按康有为由加拿大游美国,系1905年。
犹太罗马及穆护教之抑女,亦犹是也。基督乐在天国,故亦土木其身,其清教徒苦行不食,栖山闭处,亦犹佛教焉。今西班牙之可度犹见之也……(第7页)
这一段以至最后两段(第7—8页),“手稿”均无,又如:
以欧土之化,而西班牙尚有气地拿之穴处人犹然也。(第12页)
若西班牙之气地拿人今犹穴处于迦怜拿大之故都焉。(第16页)
这二节也为“手稿”所无。按:康有为于1906年重游欧洲,至西班牙,这里虽未明言“吾见”,但谓“今在西班牙之可度犹见之也”,见“气他拿之穴处”,疑亦为游欧所见。
《大同书》也有游历后补记1902年后的见闻,如:
吾观意国奈波里之古城,犹可见惨状焉。其地近%苏%,火山裂后,百里之田庐人家沉没忽焉。今于二千余年后掘地下而古城发露,自城门、桥梁、街衢、庙宇、室庐皆如故也,室中衣冠会集筵宴如故,缝匠手针线缝衣如故,街中策马驰车如故,而大劫同尽,亿万众无可免焉。今此山尚数年十数年一大焚裂也。希腊哥林士之古城亦然。细细里岛近岁大灾,死者三万尤剧矣。(第22页)
以上加着重号(·)的,均为“手稿”所无;而最后“今此”以下,则为“今本”所增。按:康有为于1904年5月26日(四月十二日)自槟榔屿启行,经锡兰、亚丁至红海,穿苏伊士运河入地中海,经希腊群岛,6月中旬(五月初),至意大利,由巴的连诗登陆,经游奈波里而至罗马。6月27日(五月十四日),由罗马往游米兰,旋又游历欧洲各国,见所撰《欧洲十一国游记》;此后,又于1906年重游意大利。这里他将“观意大利”加上“吾”字,下面又增加希腊等,可知系1904年至1906年游意以后补加。
此外,《大同书》除甲、乙两部外,也有很多以欧美事迹作证的记述,虽未明言是“闻”或“见”,也极有可能是游历所得,于1902年后增补的,如:
伦敦、苏格兰、阿尔兰尚多乞丐徒跣者,意、班、葡贫人尤盛,则其不能尽教成才,尽养无憾,亦可见矣。妇女但依夫为食,日读小说,游戏清谈为事,则其不具人格,徒供玩具可见矣。(第189页)
以美国政体之美,而以风俗尚富之故,乃至多为纳贿杀人之事,其每“博洛”中之屋,众无赖居之,以日行剽劫棍骗为生,其他诈欺相杀之事不可胜数;意国尤甚,欧美多相若也。(第189页)
又若欧美行礼之时及跳舞之际,大宴之会,甚至来复日之夜食,大酒店之夜食,皆袒肩露臂,妇女勉强行之,多感冒致疾者,此等弊俗当亦大同世之所无;然若未尽除,尤孕妇产妇之所不忌,所当严禁者也。(第200页)
今欧美自由之风渐昌,平等之义渐出,女权日达,女学日明,美、法国且有为官吏学士者。(第203页)
由上可知,《大同书》中有着康有为于1902年以后游历欧美的见闻记录,且有的明显地标出“吾观”、“尝闻”。康有为在撰述《大同书》后,又曾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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