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镇尧
在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约束下,政府部门花钱不再像之前那样任性,多数单位到年底都有一定节余,甚至有大笔资金花不出去。这是其一。同时在开展某项工作或某个项目时,申请经费习惯大幅提高,本来10万元就可以办好的事情,却要打20万元甚至更多的申请报告。一方面是因为审批时往往会只给80%左右的经费,老实打报告还真不行;另一方面多打点就容易捞占好处。财政部门不可能对每个项目都去准确核准,为了避免资金浪费,只好以打折方式给。这是其二,也恰恰是监督的重点。
加强预算资金监督,主要目的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但只要不改变申请经费比实际资金要高的习惯,仍然不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率。在支出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的情况下,一些部门把钱搞到手后,千方百计花钱的现象不时抬头:将不该花的钱花了,不该吃的饭吃了,不该出的差出了,不该买的东西买了。无论是减少沉睡资金,还是管住乱花钱之手,不让预算经费跑冒滴漏甚至出现腐败,都需要把预算水分拧得越干越好。比如每个项目花钱是否需要这个数,其中许多小项目的开支是否都货真价实地用到了实处。同样,出国搞展销活动也有不少项目开支,有人借监管缺失从中捞个“盆满钵满”也不奇怪。
由于预算编制不够细致,各方审议预算的时间往往较短,很难严格地审议每笔财政支出的合理性,政府部门难免有多报预算的动机。财政预算制作在文字上、数字上下功夫,尽量让人看得懂、理解得了,在接受与会代表监督的同时向社会公开,让更多的人来监督,可以把其中的水分挤出来。把每个项目开支的内容都公开,熟悉的人就可与同类项目比较,任何弄虚作假都逃不过专业的眼睛。有了这样的实质性监督平台,部门花钱才不敢大手大脚或有歪念头,才能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得其所,甚至有花小钱办大事的效果。
(作者系广东省开平市纪委常委)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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