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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价值观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伦理尺度

时间:2023-09-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文化领域的价值观就是伦理。首先,兼顾公平与效率是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其次,民主与平等是社会发展的人权目标。贫富差距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问题。发展经济是消除贫困与提高人的尊严的重要手段。再次,诚信与合作是社会发展的道德追求。二是诚信也是促成社会财富增长的一个激励条件。最后,快乐与幸福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

文化领域的价值观就是伦理。美国学者德尼·古莱认为:“发展伦理学的重要任务是使得发展行动保持人道,以保证在发展旗号下发动的痛苦变革不产生反发展,反发展摧毁文化,付出过度的个人痛苦并牺牲社会福利。”[4]所以发展必须遵循伦理规则。

首先,兼顾公平与效率是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促进发展和维护公平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有人认为,经济发展与道德观念之间存在一种不可消解的“二律背反”,经济发展必然以道德沦丧为代价,道德进步则必须以牺牲效率为前提。应当说,这些论点不论在历史中还是在现实中都可以找到事实的依据,但是难道社会发展与道德进步真的是不可调和吗?答案是经济与道德不仅可以并行不悖,而且还能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没有道德的经济发展是不可持续的,更不可能达到理想境界;同样,缺乏经济效率的道德一定是有缺陷的,更不可能完善人格。20世纪70年代以来,联合国制定第二个十年(1970—1980年)国际发展战略时,针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战后照搬西方片面追求效率的做法作出了反拨,把社会公平作为特别重要的目标加以关注,主张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必须把公平作为一个基本目标,必须注重满足大多数人的社会需求,优先解决关系社会公平的就业、教育、公共设施建设等问题。效率与公平兼顾,是现代社会发展中经济与道德良性互动、协调一致的趋势的反映,也是人的本质需求中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统一的反映。

其次,民主与平等是社会发展的人权目标。民主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与发展委员会所倡导的全球伦理的核心要素,它是指人民有权自己决定如何组织他们的社会、选择什么样的未来。民主与发展相互依赖、互为因果。成功的经济发展必须依靠民主制度,而经济社会发展又是民主繁荣的必备的条件。发展不是某种官僚主义行为,可以自上而下由中央政府贯彻落实到地方政府中去,相反,它需要社会全体成员的积极广泛参与。如果社会成员普遍感到他们的公民权利得到实现,他们对于国家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道路有发言权,他们参与发展行动的热情就会更加高涨。公正的人权理论认为,人生来平等,无论人们在阶级、性别、种族、地区方面有何差别。为每个人提供能够体面生活所需的基本社会经济条件,为每个人提供能够彻底行使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机会,特别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是对人性最重要的关怀。任何国家或政府都要维护人的生存权、发展权,使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公平和公正的权利。难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强调,“所谓发展,最重要的就是维护人权”[5]。贫富差距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问题。发展经济是消除贫困与提高人的尊严的重要手段。收入的不平等会影响人在社会中的不平等。而社会公正的理想状态就是,赋予每个人全面发展的能力和机会,努力使经济发展的成果为大众所分享,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再次,诚信与合作是社会发展的道德追求。“诚信”作为一种伦理原则,就是诚实与守信。在经济活动中,诚信就是诚实劳动、诚实交易、信守合同、忠于职守。道格拉斯·C.诺思说:“在重复交易中,声誉是一个有价值的资产。”[6]在社会交往中,保持诚实、正直、信誉的特质,对交往中的每个人都是有利的,可以提高合作行为的收益,实现效益最大化。诚信能增加社会财富,一是在于经济活动中诚实交易、信守合同可以大大降低交易成本。二是诚信也是促成社会财富增长的一个激励条件。[7]如果一个社会欺诈成风,通过欺骗可以轻易地获得财富,人们将不得不花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去防范道德风险,人们也就缺乏进行生产的努力和资源投入的动力,社会财富就必然减少。现代制度经济学和博弈论都充分证明,合作是人类经济发展的真正奥秘,而合作的有效达成需要合作者之间具有互利、共赢的意识。如果合作只对一方有利而使另一方受损或无利可图,合作就不可能进行下去。利己固然是人的经济行为的动力之一,但是只有自利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任何道德能够成立的基本前提之一,就是对他人是有利的。如果没有一定的利他精神,像见义勇为、扶危济困等社会正义事业,就不会有人去做。在一个社会,形成普遍的互利意识,遵循诚信的原则,才能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势互补,社会各方的和谐与协调。

最后,快乐与幸福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8]20世纪70年代,美国南加州大学经济学教授理查德·A.伊斯特林教授通过研究发现,经济增长与国民快乐之间存在着不一致的问题,即随着收入增长到一定程度,国民的快乐与幸福感不再随着收入的增长而增长,这被称为“伊斯特林悖论”现象,亦被称为“财富悖论”现象。它是在“有增长无发展”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难题得到解决后,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同时遇到的“有发展无(幸福指数)提高”的经济社会发展新难题。实际上,“伊斯特林悖论”现象的产生并非偶然,它是忽视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价值,只顾物质利益(工具价值)中心主义而不是快乐幸福中心主义,特别是对“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快乐”终极价值原则的忽视的结果。由于只顾物质利益,导致了经济社会发展路径对快乐幸福社会发展路径的偏离,因此需要一个根本性的理念转变,用快乐幸福的终极价值理念替代以国内生产总值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即把人类行为与经济发展真正转变到以人的快乐幸福生活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基于这种认识,喜马拉雅山南麓的小国不丹的决策者三十多年前就用“国民幸福总值”取代了“国民生产总值”,并把它具体化为四大支柱:一是环境和资源保护,二是公平和可持续的经济发展,三是传统文化的保留,四是优良的治理制度。三十多年来,不丹取得了令人羡慕的成果,全民免费享受医疗福利和教育福利。国内生产总值是不丹30倍的美国也不能为国民提供免费的医疗福利;拥有更多消费品的美国人也未必比不丹人有更多幸福。不仅如此,巴西学者也要研讨一套具体的幸福定位指数,提供给南美洲国家。从这些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取向上看,快乐与幸福理论会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决策选择产生重大影响。有人说,美国发展模式的神话在金融海啸中破灭,“后美国”时代的反省和探索很可能催生一次社会发展模式的思想革命,这很可能是一次“范式转移”(paradigm shift),是基本理论的结构性变革,就像从中世纪的地心说转移到哥白尼的日心说。地球不是宇宙的中心,国内生产总值也不是发展的中心。[9]这些判断具有相当强的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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