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满昌
《环境影响评价监督机制研究》是一本学术专著,为教育部人文社科“西边”青年项目的最终成果,中国环境出版社2013年9月出版。
一、获奖成果的内容摘要
(1)中外环境影响评价监督机制比较。探讨了国外先进的环评监督机制及其可资借鉴经验。(2)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督功能。研究了预防原则、比例原则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督功能之间的关系,并探讨了战略环境评价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功能的完善。重点研究了环境影响评价的新发展——“区域限批”制度的法理基础、实施效果和制度完善等方面的内容。(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机制。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三同时”制度、环境监理制度、风险评价机制和环评的专家责任制度等方面探讨了建设项目环评的监督机制的完善。(4)战略环境评价的监督机制。从战略环境评价的审查、跟踪评价等方面研究了战略环境评价的监督机制。(5)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监督机制。从法理依据、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程序、制度完善等方面研究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监督机制的重要性和意义。(6)环境影响评价的司法监督机制。司法监督机制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一种外部监督和救济机制,又可分为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机制,其中关键的问题是司法审查的强度、标准和诉讼的证据等问题。本书分别对此进行了理论和实证探讨,并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督机制的衔接问题进行了研究。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是环境预防原则的直接体现,其有效性有赖于监督机制的完善。本书对国际上典型的国家和地区的环境影响评价监督机制进行总结,分析了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构建和完善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监督机制的建议,有助于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的预防功能,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力、促进环境影响评价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环境决策质量。并进一步提高环境源头治理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获奖成果的主要创新点
(1)提出了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督功能和过程监督机制共同构成了完整的环境影响评价监督机制的观点。(2)探讨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区域限批”制度的法理基础,认为环评“区域限批”是一种行政命令和具体行政行为,否定了对“区域限批”是一种“连坐效应”的批判,并对“区域限批”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3)针对目前环境影响评价领域的专家责任缺失问题,借鉴了其他专业领域如注册会计师、律师和医师等领域专家责任的研究和实践,探讨构建环境影响评价领域的专家责任制度。(4)司法监督作为最后的救济手段,环境影响评价的司法监督机制的完善有助于落实环境污染的源头治理、减轻和消除不良环境影响,并将可能引发的环境群体性事件引入法治的解决渠道。
三、获奖成果的主要贡献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我国现阶段环境管理的重要制度之一,是实现源头治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但是多数研究是从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方法、标准和经验分析等方面进行,而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制度尤其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督功能和监督机制方面的文献较少。本书作为第一部专门研究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督机制方面的学术专著,将填补这方面的研究空白。可供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技术的人员参考,有助于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水平和有效性,落实环境保护的预防原则。
作者简介
吴满昌,男,1973年生,福建永定人,工学博士,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律师,具有国家专利代理人资格。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2.4—2013.4)。主要研究方向:环境法律及政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和制度、环境技术与知识产权保护等。主持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1项,其他项目4项。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1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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