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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实践的思考与回应

时间:2023-09-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这是廉政建设最重要而有力的保障力量。李婉琳,女,法学博士,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地方立法研究院副教授,副院长,硕士生导师。中共云南省委依法治省专家咨询小组专家,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助理,昆明市普法与依法治理人才库专家,昆明理工大学廉政法治建设学科方向团队负责人。

李婉琳 杨武振

一、内容摘要

面对新形势,反腐败斗争也变得更加尖锐、复杂和困难,如何进行有效治理,文章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法治路径

这是廉政建设最重要而有力的保障力量。一是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的针对性、操作性与科学性。二是设置独立的专业化廉政机构。三是以过程为导向,建立严格的财产申报制度。把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德治路径

一是对不同主体要求不同,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更为严格。二是努力形成一个由党领导,依靠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来共同参与的廉政工作格局,从而使各方力量得到有效的整合。三是要实现廉政建设思想道德教育内容的系统和完整,并力求教育形式的不断创新。

(三)社会路径

主要指依靠社会民间力量来助推廉政建设。一是党和政府要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这是保障公民参与的重要前提。二是需要进一步扩展和健全各类社会主体向党和政府表达自身的渠道。三是要加强建立合法有效的公众监督机制。

(四)文化路径

通过廉政文化的建设来推进廉政建设主要是基于文化的渗透功能。一旦形成具有廉政特色的文化,廉政理念就会渗透到人们的心灵,凝聚于人们的观念,深化为社会的风尚。

二、主要创新或特点

论文的创新主要体现为研究视角的创新。鉴于廉政建设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论文从整合社会资源的角度出发,对各种路径进行了考察和分析,在权衡每种路径所具有的优势和劣势的基础之上,还对每种路径在廉政建设过程中所需要完善的地方给出了具体的建议,以期实现不同路径间的优势互补、功能整合,使廉政建设的效能最优化。

三、主要贡献

(一)论文的选题与当前党建的核心任务十分吻合,彰显时代意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特别强调,反对腐败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这充分反映出党对腐败问题严重性的认识,以及党坚决反对腐败的决心。

(二)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提供可能的路径选择

腐败现状和反腐败的要求决定了单纯地依靠某种方式来治理腐败问题,都可能遭遇“治标不治本”的结局。因此,论文在考察实践的基础之上,系统地对各种反腐的方式做出了梳理,以期各种路径之间可以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实现反腐倡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丰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理论成果

论文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廉政建设的实际效果为切入点,从不同的路径分析了如何推进廉政建设,与以往的研究视角有所不同,丰富了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李婉琳,女,法学博士,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地方立法研究院副教授,副院长,硕士生导师。中共云南省委依法治省专家咨询小组专家,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助理,昆明市普法与依法治理人才库专家,昆明理工大学廉政法治建设学科方向团队负责人。主要从事立法学、法社会学与法人类学方面的研究。主持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0余项,先后获得不同级别的科研奖励1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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