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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文精神与儒学心性论的关系

时间:2023-09-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如前所揭,唐君毅对中国传统文化和儒家文化的透视是通过“人文精神”这一基本范畴来把握的。这种人文精神与儒学心性论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唐君毅以人文精神为中国文化的“灵根”与“慧命”,认为这是中国人的一份骄傲。[56]这种“立人道”的思想,反映到人与天的关系上,唐君毅认为,中国人文主义的最高理想是“天人合德”、“天人不二”。

如前所揭,唐君毅对中国传统文化和儒家文化的透视是通过“人文精神”这一基本范畴来把握的。那么,唐君毅所理解的人文精神内涵如何?在他的理解视域中,中国传统人文精神展现为什么样的面貌?这种人文精神与儒学心性论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本节将围绕上述问题,去寻绎其思想的内在理路。

(一)中国人文精神发展的回顾

唐君毅以人文精神为中国文化的“灵根”与“慧命”,认为这是中国人的一份骄傲。在他看来,“中国儒家之人文主义,是已有之人类人文主义思想中比较合标准的”[45],同时,它也是中国未来文化复兴的基础。

唐君毅所理解的人文主义,不同于西方文化中的人文主义,它有其特殊的涵义,亦即是说,他所说的人文、人文主义、人文精神是专对中国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而言的。唐君毅说:所谓人文的思想,“即指对于人性、人伦、人道、人格、人之文化及其历史之存在与其价值,愿意全幅加以肯定尊重,不有意加以忽略,更决不加以抹杀曲解,以免人同于人以外、人以下之自然物等的思想。”[46]在他看来,中国的传统思想里虽然没有“人文主义”这个词,但“人文”的观念与人文的思想早就有了,并由此而断言:“人文这个词,原是中国固有的。”[47]他甚而认为,西方文化中虽有Humanism一词可与中国“人文主义”一语相对应,但前者与后者相比,其含义要狭窄得多。因为,“文”之一字,在中国的涵义特别丰富。“文之一字,使人直接联想到:文字、文章、文制、文教、文运、文思、文命、文明、文华、文化等。”而Humanism则不能令人联想到这些,好像会使人见人不见其他。所以,唐君毅认为,“把中国之人文主义译为Humanism,在字源上说是把意义缩减了”。[48]

依照上述对“人文精神”概念的阐发,唐君毅对中国传统人文思想的发展进行了回顾。在他看来,中国的人文精神可以说是源远流长,早在殷商时代中国文化中就已经孕育着一种人文的精神。但真正将中国传统人文中心的文化精神加以自觉的了解,并且抒发出它的意义与价值,形成一种思想传统,则是由孔子开创的。他说:“由孔子至先秦之一时期,即可称为中国人文思想之自觉的形成时期”,“孔子一生之使命,不外要重建中国传统之人文中心的文化。”[49]孔子的人文精神,直接为孟子和荀子所继承,虽有小异,但基本精神则保持着。孔子重人格,强调“文之质”、“文之德”;孟子重人性,强调尽心尽性,把天道与人道贯通起来;荀子则重礼制,强调文化的统类与人文世界的结构。孔子人文思想的核心是“仁”与“礼”。孔子身处礼崩乐坏的时代。处于这样一个时代,孔子“明是要特重‘文之质’或‘文之德’,以救当时之文敝”,要人们知道内心仁德是礼乐的根本,此仁德即是“文之德”。他说,“孔子之教,于人文二字中,重‘人’过于重其所表现于外之礼乐之仪‘文’,而要人先自觉人之所以成为人之内心之德,使人自身先堪为礼乐之仪文所依之质地”[50],并认为这才是孔子一生讲学之精神所在,也是孔子人文思想的核心。孔子学说的意义在于“在周代传下的礼乐仪文之世界的底层,再发现一人之纯‘内心的德性世界’”,孔子以后的儒家,从孟子到宋明理学,其整个学问的中心不外是探索“德性与人格之如何形成的智慧思想”[51],并自成一人文思想的新天地。

孟子人文思想的价值是发现了人性善。正是由于孟子发现的性善,孔子所说的人文价值与人内心之德性,有了一个先天的纯内在的人性基础,从而将由孔子开创的人文精神向前推进了一步。孟子“肯定心性之善,而由人之心性要素,以言礼乐之表现,为人情之所不容已。他由人性仁爱之流行的次序,必由近及远,以论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并由人性之为天所与我者,以言尽心尽性则知天,把人道与天道通贯起来”[52]。而荀子“言礼制,而复重礼乐制度之实效。此实效即树立人文世界,以条理化自然之天地与自然之人性”[53],则是先秦儒家人文思想由人道以通天道的发展。

由于唐君毅所说的中国人文思想,主要是以孔孟学说和宋明理学为代表的正统儒家思想。所以,他对汉代和魏晋时代人文精神的回顾显得十分简略。认为,汉代的人文精神主要体现为“通古今之变的历史精神”,而魏晋时代的人文精神则表现为“轻名教而贵自然”。在他看来,先秦以后的人文思想发展到宋明理学,才出现了又一个高峰。这主要在于宋明理学一方面是继承了先秦儒家的人文思想,另一个方面,就其内容与精神而言,确有超过以前儒家的地方。

那么,宋明理学对儒学人文精神的真正贡献是什么呢?唐君毅认为,就是“立人极”思想的提出,更进一步说,正是这种“人极”之“立”,使人道具有了形而上的究极意义,从而开辟出一条“由人文世界,以通超人文世界之天心天理”[54]的修养道路。

唐君毅指出:“中国思想与西方思想不同的地方,关键在于中国思想很早便特注意‘人’的观念。”[55]并且,中国人重“人”的观念,并不像西方人那样,是由于对治某种偏蔽的思想而产生的,而是由于中国人之自觉的反省自己之为人而起的。当人的心灵“清明在躬”时,便能有自觉和反省,而自知其为人,而求自立于天地间,即立人道。“此立‘人道’,好似依直线的向上方式而讲的。人之自身本来是一直不断生长和向上的,故孔子说人之生也直。在生理上,人可以由‘幼儿’成长为‘大人’,人在精神上,也同样可以由‘小人’修养成为‘大人’。人之自身要求生长和向上,并非由外在事物之压迫所引起之反抗而产生的。我们说,中国人传统的人文修养,是要把小人修养成为大人。但这个‘大人’的意义,不同于今所谓伟大人物。今所谓伟大人物,恒是含有英雄性和威胁性的。中国之‘大人’一词却不然,如‘夫子大人’,‘父亲大人’之类,全不带英雄与威胁性。此所谓‘大’的意义,是指‘心量’的大,和‘德量’的大。”[56]这种“立人道”的思想,反映到人与天的关系上,唐君毅认为,中国人文主义的最高理想是“天人合德”、“天人不二”。这是因为儒家看“人”,不单是从“现实的人”看,更主要的是从“理想的人”看;不单是从“普通的人”看,更主要的是从“人之最可能性”去看。由“理想”及由“人之最高可能性”看人,则人可以由小人成为大人,由普通人成为圣人。人一旦成就了自己,成了大人、圣人,便能以天下为一家,以万物为一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进而言之,如此心量与德量的扩大,便能与天地合德,人心通于天心。

宋明理学家认为,宇宙间有“太极”,人世间也应该有“人极”。这里的“极”就是大中至正。宋明理学依“太极”以立“人极”,于“人极”中见“太极”,并用理来说明天之极,而理在人即为性;人极之立,也就是由人的尽其性而天理流行以立。也就是说,“太极”只是一个实理,理在人即为性。人尽其“性”而天理流行,则“人极”立。这中间的哲学,是人道透视天道,以天道保证人道。但是,人如何才能“立人极”呢?先秦儒家教人由小人成为大人,宋明儒家则教人去掉内心的渣滓,因为这些渣滓是人心多余的东西,有碍于人的道德进步。因此,对宋明儒的“去人欲,存天理”命题,唐君毅认为,这个命题的意思不是要去了人欲,只剩天理,而是“人要去存天理,使天理下来”。“去人欲”,则是“人自己内部之天理要去人欲”。人欲去了,人才成为一与天合德的人。

所以,在唐君毅看来,宋明理学的人文思想是一种自觉能通贯到超人文境界之人文精神,其思想根据基本上与先秦儒家是一致的。因为,中国人文思想历来认为人类文化就是人的内部德性所绽放的光辉,所谓“德辉动于内,功业见于外”。不仅如此,唐君毅一反清代以来学术界对宋明理学的批评,极力彰显其意义与价值,充分肯定宋明理学在儒学发展史上所具有的作用。在他看来,与早期儒家相比,宋明理学家更加深刻地意识到了人的精神生活发展的内在障碍,他们能正视这种障碍并寻找到了对应的良方。宋明理学家认为,人的精神生活的内在障碍主要有不诚之意,包括私欲、习惯性的物质主义倾向、固执的意见、乖戾的脾气和种种凡心,它们深植而隐藏在人们的内心之中,只有那些深刻而内在的沉思或自省才能照亮并显露其道,以拔除此等障碍之根。并且,宋明理学家同早期儒家相比更具有形上性与宗教意识,拥有一种既为道德、又为超越道德的生活意识,“以理来贯通天与人,太极与人极,而人道人文、遂皆一一有形而上的究极的意义”。[57]因此,在他看来,中国儒学思想发展到了宋明理学,儒家阐扬的至崇高之人类精神生活观念的全幅意义才得以真正展现。

(二)儒学心性论是人文精神的核心

通过上述对儒家人文精神、人文思想的回顾,在唐君毅看来,中国人文思想希望并要求对人性、人道的价值的肯定与尊重,不依靠人以外的外部力量,而是依靠人自身。因此,他用其所发明的“自我寻找”这一概念来概括中国人文精神的特质,他说:“孔子、孟子以及宋明理学家所特具之德性之主要概念,乃认为德性为吾人人格之内在本质,其价值则内在于吾人之道德意识中而染有某种宗教意义,因而确切为精神价值。此一揭示之主要观念乃是‘自我寻找’之观念,此为孔子本人所传下而经后来所有儒家所阐扬之教训。”[58]在他看来,这种由孔子所传下而经后来所有儒家所阐扬的“自我寻找”,其基本意思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我们在一切伦理关系中必须对他人尽责任,但并不以此要求对方;第二,我们应该培养自己的德性与能力而不要求他人的赞美;第三,我们行动与意图的一切道德原则、道德理想与道德价值,都可以在自省中发现出来。

归纳起来,“自我寻找”观念的基本精神是视道德为一种严格的自省自律的行为,而不是来自任何的强制。即是说,儒家人文思想的本质是一种人格修养与道德学说,它所追求的是伦理道德中的“精神价值”。这种精神价值具有三个特性:(1)“由精神”所创造或认识者;(2)呈现或显示给精神者,即“为精神”者;(3)像在(1)与(2)中自觉认清者,其价值可在精神上加以论断,即“属于精神”者。从这里的“精神价值”出发,唐君毅进而寻找到了中国人文精神与宗教的关系,并彰显出儒学心性论在中国人文精神中的核心地位。

在唐君毅看来,宗教的价值在于可以为人提供“安身立命”的基础,满足人对“精神价值”的需要。宗教,按照唐君毅的理解,它是一种对于超越者的信念,因此,区别宗教与非宗教“唯以求价值之实现生发之超越的完满悠久为本”,而不应该以神为本或以人为本、以出世或入世为尺度。也就是说,在唐君毅看来,评判一种意识形态是否是宗教的标准应在于它形成和追求以及实现的价值理想是否具有超越性、完满性、永恒性,即具有绝对性。通过这种对宗教本质的界定,唐君毅认为中国人文精神,尤其是儒家精神同一切高级宗教一样具有宗教性。因为,在他看来,人类的本性除了求一般的幸福快乐、求客观社会上的正义的实现之外,还追求德性之完满。甚至,这种追求德性至善的愿望,才是人类求神与追求灵魂不灭的宗教意识背后的深刻动机。他说,“人之涵天盖地之宗教精神,与缘是而生之一切无远弗届之宗教信仰与思想内容,一朝被人自觉,即仍为属吾当下之人生存在自己的是也”。[59]这就是说,人的安身立命之所,可以在人自身中发现。“吾人尚须由此信仰本身之自觉,而生一自信。即自信于吾人能发出或承担此信仰中所信之超越的存在或境界,此信仰中之一切庄严神圣之价值之根原所在者。”[60]因此,在唐君毅看来,一切宗教形而上学中足资安身立命之所,都可求之于人之本心本性而无一遗漏。故而,他要求人们不能凭借自己的心灵的超越性与无限性,向外推扩遥契外在的超越实在、绝对者以形成各种宗教信仰,而应该回到自身,发现原来宗教信仰的各种庄严神圣价值皆根源于人自身的本心本性,形成人自身具备一超越的自我主体的信念。这种自信精神可以顺承人的一切宗教精神而不加以否定,同时又涵盖于其他形式的宗教精神之上。唐君毅坚信,这种自孔孟以降就一直奉行重求诸己的自省自知自信之精神,“终将为人类一切宗教之结局”。[61]它所成之教义“乃‘人之本心本性即天性天心’之天人合德之教”,也即是心性之学。

基于以上分析,唐君毅认为,中国人文思想具有自己的特质,它以儒学心性论为基础,强调价值内在,生命自持,甚至可以说只有这种“心性之学”才是中国人文精神的代表和中国学术思想的核心。因此,不深入了解儒学心性论,就无法真正把握中国人文精神。“余以中国文化精神之神髓,唯在充量的依内在于人之仁心,以超越的涵盖自然与人生,并普遍化此仁心,以观自然与人生,兼实现之于自然与人生而成人文。”[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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