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是物质的运动及其结果,没有物的运动就没有事。事由物质的运动来体现,由物质的运动结果来证明。产生事的主体、载体、承担者、反映者都是物质。非物质不是物,不是物就没有物质。非物质和没有物质都不会产生运动,不会产生运动就没有事。恩格斯认为:“没有物质的运动是不可想象的。”列宁也认为:“运动总得是从某个东西开始的。”(《列宁全集》第38卷,第238页)狄慈根说得对:“当然,没有实物的力是没有的,没有力的实物也是没有的。没有力的实物和没有实物的力都是无稽之谈。如果唯心主义自然科学家相信力是非物质的存在,那么在这一点上他们就不是自然科学家,而是……看到幽灵的人。”(《人脑活动的实质》1903年版,第114页)所以,无物质、非物质不能运动产生事。一切认为无物质、非物质能运动产生 “事”的理论都是谬论。王充提出 “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精”,“形神相即”,即任何反映都有主体的理论是正确的。
事是理是规律,理和规律也是事。事从运动的理和规律始,到运动的理和规律终。事不在理之前之后,理也不在事之后之前。理和事是共同存在的。事是运动和运动结果主体的反映。任何反映都有物质主体,任何物质主体都有反映。无物质、非物质不是主体,也不是客体,所以无物质、非物质不能产生事。但从宇宙空间来说,空间是物质运动的条件,没有空间就没有运动的条件,没有运动的条件就没有运动。所以,物质运动的根本原因是物与空间的联系;与空间的联系也就是与时间的联系,因为时间是存在。存在才能产生事物及其规律的运动,不存在的不能产生事物及其规律运动。所以,无物质、非物质不能产生物质运动和运动结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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