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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识规律的存在

时间:2023-09-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规律的存在包括哲学原理的存在,也就是包括真理和辩证法的存在。但认识规律非常重要,规律是人类行为的准则,证明真理的标准,办事方法的法则。当然,错误的认识规律,运用错误的规律产生错误。我认为认识规律要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哲学的作用首先就是知道、知理、知规律。检验规律的方法中国历史上称为 “穷理”“究理”等。认识与认识对象的联系也是规律。人类就是通过这些科学来认识规律的存在。

规律的存在包括哲学原理的存在,也就是包括真理和辩证法的存在。哲学、真理、辩证法的存在,像刚出生的婴儿不知道吃奶也吃奶一样,尽管我们不知道规律,也运用规律,产生规律。但认识规律非常重要,规律是人类行为的准则,证明真理的标准,办事方法的法则。因为人类活动按规律活动,人类证明规律是用规律证明规律,人类办事是按规律办事。当然,错误的认识规律,运用错误的规律产生错误。比如:有思维一定有头脑,但有头脑的不一定有思维;有阶级斗争一定有阶级,但有阶级不一定有阶级斗争。过去不这样认识阶级和阶级斗争规律。认为一切思想矛盾都是阶级矛盾,一切阶级矛盾都发展为阶级斗争。结果错误地按这种观点实践,大搞阶级斗争,产生严重的错误。可见,认识规律难。从古至今,还没有人全面认识过规律。中国春秋时期的 《老子》一书就专门论“道”,《庄子》一书也多处提过 “道”,并在 《知北游》篇中就举了 “知三问道”“舜问丞道”“孔子问道”“东郭子问道”“泰清问道”“冉求问道”等例子。可是谁答对过 “道”呢?一个也没有。直到后来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现在的中外哲学,谁认识道、理、规律?只有我认识。我认为认识规律要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为什么说认识规律的总方法是哲学?

哲学的作用首先就是知道、知理、知规律。知道、知理、知规律是哲学的重要目的之一,也是哲学的方法之一。因为认识规律就是认识哲学,认识哲学就是认识真理。因为真正的规律就是真理。哲学是人的思维根据物质的运动、联系推断运动和联系结果,并反映出来为人类服务的学问。“推断联系和联系结果”,就是推断规律。因为联系和联系结果就是规律。整个哲学就是辩证认识规律,运用规律。认识规律,只有依靠哲学来认识。因为只有哲学才能看到看不见的东西,听到听不到的东西,触到触不到的东西。认识规律的方法,总的来说就是整个哲学的检验真理——真实的理 (规律)的方法,即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是哲学的方法。哲学的方法本身就是真理,所以,认识规律的方法本身就是唯物辩证法的真理哲学。

检验规律的方法中国历史上称为 “穷理”“究理”等。穷理、究理的方法是 “格物致知”。格物致知的方法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像医生做病理切片、微机扫描那样用思维的概念标准分析事物的联系和联系结果。所以,分析思维是哲学的斧头和解剖刀。哲学的分析是用头脑思维来分析。没有头脑思维的分析就没有哲学。中国隋朝的王通就认识了思维对认识规律的作用,即 “穷理”的作用。他说:“心者,非他也,穷理者也。”法国作家巴尔扎克说:“一个能思考的人,才是一个力量无边的人。”昆虫学家法布尔说:“在科学上最好的助手是自己的头脑,是思考。”思维的作用也正是哲学的作用。哲学借助已知的事物联系和联系结果来剖析事物,推理研究认识新的和更深层次的规律。并用比喻、寓言的方式来说明规律,用可直观的物质反映来反映规律。比如:把上游的水搅浑,上游的浑水流到下游,下游的水必浑。雕刻雕像的刻刀刀尖不能大过雕像,大过就不能雕刻比刀尖小的雕像。这些就是事物的联系规律。这些规律不能认识它的存在吗?当然是能认识的。认识与认识对象的联系也是规律。可见,认识规律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哲学的任务。人类就是通过这些科学来认识规律的存在。当然,认识规律不只是科学家才认识,也不是只有文凭的人才能认识;更不是只有在大学里才能认识。恩格斯说得对:“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05页)

(2)什么原因影响人们对规律的认识?

人类社会的发展让人类认识到事物的产生、灭亡、运动、变化存在一定的原因,即引起事物产生、灭亡、运动、变化的本原。并且,许多哲学家、思想家都对这个 “本原”进行过猜测。有人认为这个本原就是 “天命”。“天命难知,人不耐 (能)审。”(《论衡·命禄》)有人认为这个本原是这样,有人认为这个本原是那样。谁也说不清,谁也说服不了谁。为什么谁也说不清,谁也说服不了谁呢?问题在于对规律的认识问题。你不认识规律,你怎么说清规律?所以,认识规律是说清规律的先决条件。但是怎样认识规律呢?“新康德主义认为,自然界即 ‘纯粹思维’的产物,在自然和社会中并不存在客观规律性。”(《辞海》)马赫认为:“在自然界中,既没有原因,也没有结果。”他说:“我说过不止一次:因果律的一切形式都是从主观意向 (Trieben)中产生的;对自然界来说,并没有必要去同这些形式相适应。”(引自 《列宁选集》第2卷,第159、160页)毕尔生说:“科学的定律与其说是外部世界的事实,不如说是人心的产物。”“自然规律的广括性质应当归功于人心的机敏。”(同上,第161页)波格丹诺夫认为:“规律决不属于经验的范围……规律不是在经验中得出的,而是思维创造出来用以组织经验,和谐地把经验协调成严整的统一体的一种手段。”“规律是认识的抽象;正如心理学的规律很少具有心理性质一样,物理学的规律很少具有物理性质。”(同上,第169、170页)鲁·维利说:“我们从休谟的时代起就早已知道 ‘必然性’不是 ‘超越的’,而是纯粹逻辑的标记 (Merkmal),或者像我很乐意说的并且我已经说过的是纯粹语言上的 (Sprachlich)标记。”(同上,第165页)尤什凯维奇说的:“认识是充满了经验符号的,它在发展中走向更高度符号化的经验符号。”“所谓自然规律……就是这些经验符号。”(同上,第168页)

《老子》认为 “有物混成”,朱熹认为 “天下未有无理之气,亦未有无气之理”,但 《老子》又认为 “有生于无,无生于有”,但无是根本。朱熹又认为 “理在气先”。因此,《老子》和朱熹的观点都是矛盾的。这种矛盾观点给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都找到借口。道教观点认为:“世界的本源是大道,它 ‘浑无物,杳冥精’,即无形无象,无声无息。”并认为:“散形为气,聚气为神,阴有阴之道,阳有阳之道。道存则物成,无物则道依然存。”(《道教三字经》,第3、4页)唯物主义又运用《老子》“有物混成”和朱熹 “天下未有无理之气,亦未有无气之理”来说明规律依附着物质。这种观点,几乎中国道家学派都是这样认为。道家学派的另一位重要人物庄周写的 《庄子》中就坚持这种矛盾观点。《庄子》提出了 “怎样思索考虑才能了解道?怎样修行才能接近道?通过什么途径才能够得到道?”等问题 (见 《庄子·知北游》),但这些问题老庄并没有解决。虽然他们有时也认为道依附物质,道不会逃离在具体事物之外。他们不能解决的原因就是没有把道看成是物质联系及联系结果的本身,而是看成既依附物质,又脱离物质的非物质 “实体”。这样,就产生 “天下万物生于有形体的物质,物质生于无形体的 ‘道’”(见 《道德经》第四十章),“道不可能听到,听到的就不是道;道不可以观看到,看见的就不是道;道不可能说出来,说出来的就不是道”(见 《道德经》第四十章),“道不可言传身教,奉献给人”(见庄子 《南华经·天运》)等的错误观点。

影响人们认识规律的原因很多。从上述认识就可以看出,最基本的原因就是不认识规律的本质属性,不认识规律是物质的联系和联系结果。认识规律难的原因是事物联系不易认识,特别是看不见的二性物质联系不易认识。因为物质的二性物质现象看不到,所以,认识二性物质引起的规律,只能凭其他结果或其他规律来比较推理认识。

(3)规律是无貌像声色的非物质吗?

老子反映了 “道”的概念。老子反映的 “道”的概念,用意就是现在讲的 “规律”。但道与物质的关系,老子是矛盾的。他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老子》)道教观点认为:“世界的本源是大道,它 ‘浑无物,杳冥精’,即无形无象,无声无息。”并认为:“散形为气,聚气为神,阴有阴之道,阳有阳之道。道存则物成,无物则道依然存。”(《道教三字经》,第3、4页)即认为规律不是具有貌像声色的物质。实际上,这种认识是错误的。规律就是物质。规律是具有貌像声色的客观存在物质,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联系着,并产生联系结果的存在物质。不是物质不能联系,不能联系不能生生。物质有形体,具有貌像声色。规律是物质的联系,规律就有貌像声色。有貌像声色的规律是物质,不是非物质。规律是物质,认识规律的物质性就好认识规律了。

规律有些是看不到,听不见,触摸不到的。比如:思维的联系,反映的 “鬼神”与人的思想的联系,在没有联系结果的时候别人是感觉不到的。但它们总之还是有貌像声色的,物质的。人们最终还是可以通过它们的联系结果来认识。

(4)怎样认识物质和规律的先后存在?

中国古代认为 “气”“器”是可见器物。总是认为 “道先”“气先”“理先”“理先器后”“理在气先,理生气也”“理是根本”“无是根本”。实际上,这是片面的理解。规律先,还是物质先,只有经过推理,具体规律具体物质具体检验才能认识。谁都知道孩子是父母生的,但父母还有父母的道理。宇宙中的规律都是物质联系的规律,没有不是物质联系的规律。尽管新事物是规律产生的,规律先于新事物,但产生新事物的规律也是新规律。从古到今,规律和物质都是共同存在的,并不是谁先谁后,谁为根本的问题。规律是事物的联系和联系结果,规律的联系也是质。规律的质和物质的质是共同存在的。在因果关系上,事物联系在产生新事物之前。从全部物质来说,旧事物在新事物之前。总之,不论在任何时候,规律和物质都是共同存在的。没有可推断规律和物质单独存在的时候,也就不能证明规律在先,物质在后的时候。如果认为规律在先,物质在后,就把规律和物质分离开了。分离物质和规律是非常错误的。正如始行和到达的因果关系一样,规律指整个的联系和联系结果。规律也是物质,物质也是规律。所以,我们不能认为规律在先,物质在后;也不能认为物质在先,规律在后。但物质有不同的物质,规律有不同的规律;旧事物的联系产生新规律新事物。所以,规律是联系在先,联系结果在后。为了认识不同的规律,什么联系在先,什么联系在后,要具体事物具体检验认识。这看来矛盾,分析起来并不矛盾。因为物质的多样性,允许用不同的物质来说明不同的物质规律。

(5)人不能认识规律,就不能言传身教规律吗?

《道德经》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认为道是不可看见的虚体,空虚无形。《庄子·天运》说:“使道而可献,则人莫不献之于其君;使道而可进,则人莫不进之于其亲;使道而可以告人,则人莫不告其兄弟;使道而可以与人,则人莫不与其子孙。”按照这种认识,人当然不能认识规律。不能认识规律,就不能言传身教规律。但人是能认识规律的,也能把规律献君、进亲、告人、与人的。把规律献君、进亲、告人、与人,就是把物质的联系和联系结果献君、进亲、告人、与人。过去不认识规律是事物的联系和联系结果,当然不能认识规律,就不能言传身教规律。

现在我们认识了规律,也就可以把规律献君、进亲、告人、与人。就拿 《规律论》这幅画反映的规律来说:首先是树与天空的联系、与地球的联系。与天空的联系,原因是植物的趋光性形成的。与地球的联系是植物需要地球的水和营养,再加上避免牛顿揭示的地球引力防止翻倒,所以树不得不把根深扎在地球的土里。其次是斧头与树的联系,风与树的联系,人的拉力与树的联系。当然,还有特殊的看不见的人与人的联系,思维的联系。实际上,按人拉的方向看,砍树人是想要树倒向左边,而他砍右边是不对的。他违反了 “那边没有支撑倒向那边”的规律。其余的风与树的规律,人拉力的规律,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了。当然,这种解释只是献进、告与了规律的名 (反映)。如果要献进、告与规律的实,就必须献进、告与斧头、拉绳之类物了。其实过去不知道,凡宣传科技知识,认识科技知识,就是言传身教规律,认识规律。因为科技知识的定理、定律就是事物的联系和联系结果——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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