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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和消灭什么规律

时间:2023-09-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创造、转移、改变和消灭事物的联系和联系结果,就是创造、转移、改变和消灭事物的联系性、对立统一性、重复性、复现性、必然性、自然性、因果性等规律的本质属性。人如果不能消灭 “天花”和 “非典”病毒,那么由 “天花”和 “非典”病毒引起的规律就不能消灭。而不是宇宙中的任何事物都能产生和消灭所有的宇宙物质的规律。人就是在创造、改变和消灭规律中认识规律和利用规律的。人能办什么事就能产生什么事的规律。

人能创造一些规律,也能转移、改变和消灭一些规律。人能创造、转移、改变和消灭一些规律的意思就是人能创造、转移、改变和消灭一些事物的联系和联系结果。创造、转移、改变和消灭事物的联系和联系结果,就是创造、转移、改变和消灭事物的联系性、对立统一性、重复性、复现性、必然性、自然性、因果性等规律的本质属性。比如:人能创造电报、电话、电视、电脑、机器人、宇宙飞船,由这些电报、电话、电视、电脑、机器人、宇宙飞船引起产生的规律就被创造了。这些规律的产生,原有的规律就被改变了。人类要消灭水患的规律,就创造水利的规律来消灭水患的规律。人如果不能消灭 “天花”和 “非典”病毒,那么由 “天花”和 “非典”病毒引起的规律就不能消灭。

人能不能创造、改变和消灭规律的问题,与人能不能创造和消灭物质一样,是一个相同的问题。因为事物和规律是一体的,不是分离的,事物就是规律。因此,人用物质去创造规律,人用规律去创造物质,指的是一回事。人用物质去创造物质,人用规律去创造规律,都不外乎物质和规律的产生。物质的产生,是在宇宙物质中加加减减的形式变换中形成的。物质的质变,就存在规律的质变和规律的产生和改变。比如:“石在火种就不会灭绝。”人认识摩擦可以生火,就用摩擦生火,利用火。这不能不说是人产生和运用规律。当然,如果不想产生这个规律,就不做摩擦的事。要想消灭这个规律,就消灭火。

人能创造、改变和消灭的规律,是人能创造、改变和消灭的事物联系的规律。这点同宇宙中的任何事物都能产生和消灭一些规律,但能产生和消灭的规律都是自身能产生和消灭的规律一样。而不是宇宙中的任何事物都能产生和消灭所有的宇宙物质的规律。这就是俗话说的,“老天不容虱子长大”的原因。老天容虱子长大,被虱子吃害的人还能存在吗?总之,天命的规律是存在的,但有些天命的规律是人类能产生和消灭的。所以,人类不能不加分析地不讲 “天命”和 “听天由命”。人不能创造、改变和消灭的规律,是人不能创造、改变和消灭的事物的规律;人能创造、改变和消灭的规律,是人能创造、改变和消灭的事物的规律。人就是在创造、改变和消灭规律中认识规律和利用规律的。人不能创造、改变和消灭规律,人就不能利用规律。因此,一概像毕尔生说的,“人是自然规律的创造者”,“人把规律给予自然界”。或一概说 “自然规律是人的创造者”,“自然界把规律给予人”都是不辩证的。应该说:自然规律是人的创造者,人也是自然规律的创造者。自然界把规律给予人,人也把规律给予自然界。

规律是有本质属性条件的,具备规律的本质属性条件才有规律。所以,创造和消灭规律是创造和消灭规律的本质属性条件。有人可能会认为,“人能创造、改变和消灭的是事物,而不是规律。事物是一回事,规律是另一回事。因为规律是自然的,不是人创造、改变和消灭的”。我说这种认为有一半是对的,有一半是错的。自然确实是自然的。但要知道,人也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也像天上的一颗星星,地上的一棵草木。自然性和必然性是依附物质的,脱离物质的自然性和必然性是没有的。如果说人创造和消灭了事物没有消灭规律,那么,就把依附事物的规律看成是一种会逃离事物的东西,当人们消灭事物时,它已逃离事物了。这种认识显然是荒谬的。人也是物,因此自然性和必然性也依附着人物。所以,由人引起的自然也属于自然界的自然。我们知道钻木取火、摩擦生电是自然,也是必然。我们钻木就自然产生火,摩擦就生电,自然就被我们产生了。恩格斯和列宁就说过:“如果我们注意到思维和意识 ‘是人脑的产物,而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那么我们发现思维规律和自然规律相符合,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列宁选集》第2卷,第157页)自然界的统一是由自然界的物质性所形成的。包括人的意识都是物质,都属于自然界的统一物。人是自然界的产物,规律是自然界的产物,自然物产生自然物是自然的、可能的。所以,我们才肯定我们创造事物的同时创造了规律。如果规律不是自然的,是上帝和神规定的、制约的,是他们的规定和命令,那么我们当然不能说规律人可创造、可改变和可消灭了。人是自然物,人创造的自然、改变的自然、消灭的自然、产生的自然,还是自然。只是创造、改变和消灭了一种自然,又产生一种新的自然而已。这就是:旧事物是新事物之祖,旧规律是新规律之祖。如果我们把事物和自然分割开来,自然也就同 “道”“理”一样被神化成 “天命”和 “上帝”了。

马克思说:“自然界不能制造机器、火车头、铁路、电报机、自动纺织机等。所有这一切都是人类活动的产物。”(《辩证唯物主义论文集》,第319页)他还说:“为要从事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经过这些社会的联系和关系,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历史唯物主义》,第72、73页)列宁说:“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还说:“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列宁全集》第55卷,第182、183页)人制造了机器、火车头、铁路、电报机、自动纺织机就创造了机器、火车头、铁路、电报机、自动纺织机的规律,和由机器、火车头、铁路、电报机、自动纺织机引起的规律。

当然,人只能凭人的本领办事。人的本领有多大,就只能办多大的事。人能办什么事就能产生什么事的规律。并且,能与不能要从反映和反映对象上来辩证的认识。消灭与不能消灭指向不同,结果不一样。这正如:“恶异可以善行除,善瑞可以恶政灭。”能除不能除,能灭不能灭都是存在的。都得由具体的反映对象来确定。关于规律能否创造的问题,马克思说:“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3页)“人们按照自己的物质生产的发展建立了相应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些人又按照自己的社会关系创造了相应的原理、观念和范畴。”(同上,第108页)请不要忘记:关系产生规律,原理就是规律。马克思还说:“每个原理都有其出现的世纪。例如,与权威原理相适应的是11世纪,与个人主义原理相适应的是18世纪。推其因果,我们应当说,不是原理属于世纪,而是世纪属于原理。换句话说,不是历史创造原理,而是原理创造历史。”(同上,第113页)马克思的这一论断充分说明了创造历史的人创造了原理,并且人是通过创造原理创造历史。邓小平也讲过一个这样的例子。他说:“马克思、列宁从来没有说过农村包围城市,这个原理在当时世界上还是没有的。但是毛泽东同志根据中国的具体条件指明了革命的具体道路,在军阀割据的时候,在敌人控制薄弱的地区,领导人民建立革命根据地,用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了政权。”(《邓小平文选 (1975—1982)》,第121页)

荀子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可他又说,“制天命而用之”。人既然能制天命而用之,就能制规律了。虽然规律是两个或多个方面的联系,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也是产生规律的联系。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产生了人类社会的规律。不同的人类联系产生了不同的社会规律。人特别能创造思维与思维对象的规律。人创造了思维与思维对象的规律就创造了哲学、真理和唯物辩证法的规律。人如果不能创造规律就没有人,就没有人的哲学科学真理、唯物辩证法。没有哲学真理、唯物辩证法,就没有人的科学技术进步。人能创造、改变和消灭规律的重要证据之一是新的联系在增加,新思想新事物增加。即新的规律增加,新的哲学、真理、唯物辩证法增加。如:新的物质品种的增加,引起了新的规律。如:新的水稻品种——杂交稻的试验成功,提高了粮食产量,产生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规律。不良物种入侵,带来生态环境不良反应的规律。重要证据之二是规律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事物联系产生的,从中抽掉一个事物就不存在原有的规律而产生新的规律。如:人类破坏了环境,引起生态恶性发展的规律。人类灭绝了某一物种,引起食物链变化的规律;环境变化的规律。过去,在科学技术不发达的时代,轻于空气的东西是不能上天的。人不能自己拿自己的心脏玩耍,但这些规律都被人改变了,还能认为规律不能创造和消灭吗?现在的时代,已经是人能够用金属来帮助人思想的时代,还说人不能创造规律,那就太落后于时代了。人创造了科学的联系,也就创造了科学的规律。因此,不能形而上学地否定毕尔生 “科学的规律是人的认识能力的产物”的观点。承认 “孔孟之道”“马克思主义原理”,而不承认人能创造规律,就把 “孔孟之道”和 “马克思主义原理”看成不是孔孟的规律 (道)、马克思的规律 (原理),而是神的规律了。

列宁反对 “人是自然规律的创造者”的说法。他批判毕尔生的这个观点,否定 “人把规律给予自然界”这一说法,而是坚持 “自然界把规律给予人”这一相反观点,并把 “人把规律给予自然界,而不是自然界把规律给予人”称为 “唯心主义”。他说:“‘人把规律给予自然界’这个康德主义——马赫主义的公式是信仰主义的公式。”(《列宁选集》第2卷,第161、162页)在这个问题上,我是折中主义者。我认为环境创造人,人同样创造环境。自然规律是人的创造者,人也是部分自然规律的创造者。自然界把规律给予人 (有时是强加于人),人也把规律给予自然界 (有时也是强加于自然界)。因为人的创造力也是大自然的创造力的一部分,大自然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这个创造力也包括人的创造力。这点是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因为人也是自然界的物。自然界的物的相互作用,相互给予并不是空洞的、神奇的。人的创造和其他宇宙物质的创造没有本质的区别。“天行有常”,是指具体的存在物运行有常。如果这个存在物被人搞得不存在了,就不能有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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