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真理的发展问题,涉及一个过去的认识问题。过去认为,真理是在斗争中发展,不可能和平地发展。这种认识引用了毛泽东 “马克思主义必须在斗争中才能发展,不但过去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将来也必然还是这样。正确的东西总是在同错误的东西作斗争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真的、善的,美的东西总是同假的、恶的、丑的东西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当着某一种错误的东西被人类普遍地抛弃,某一种真理被人类普遍地接受的时候,更加新的真理又在同新的错误意见作斗争。这种斗争永远不会完结。这是真理发展的规律,当然也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规律”(《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观点来 “确证”。说:“真理不但同错误相比较而存在,而且是在同错误作斗争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为什么真理只能在斗争中发展?难道不可能 ‘和平地’发展吗?不可能。历史证明,一种新的真理在刚刚出现的时候常常得不到多数人的承认。反动的阶级要来压迫它(不但用错误的思想来压迫它,而且用政治手段来压迫它,历史上许多先进人物为此牺牲了生命),人民群众也往往不能一下子认识它。如果不斗争,它就不能战胜反动阶级的压迫,也不能使人民群众认识自己,怎么谈得到发展呢?”(《唯物辩证法大纲》,第497~499页)
不可否定,在斗争中发展的真理是存在的。向错误斗争坚持的真理,就是经过斗争发展的真理。有的真理刚刚出现的时候得不到多数人的承认,有的还受到打击和迫害,但这不是所有的真理都受到同样的对待。有许多自然科学的和社会科学的真理从刚出现时就受到人们的尊重和热爱。把一切真理都说成是经过斗争产生的和发展的有悖客观事实。斗争是指矛盾的双方互相冲突,一方力求战胜另一方而言。有的真理产生时并没有它的另一面错误存在,所以,并没有同错误斗争。有的虽然有错误存在,也可以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错误,纠正错误,不一定非得通过斗争改正错误。今天我反映了成百上千个哲学基础理论,我相信其中一定有真理。有真理,我与什么阶级什么人斗争呢?如果中央提出建立 “和谐社会”也要经过斗争,那么,和谐也就不可能的了。把当前和平环境中产生的真理都称为 “经过斗争的真理”,实在是危言耸听。我想,还是不能把斗争扩大化,不要好不好就斗争。斗争首先是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没有斗争的对象就不要鼓吹 “斗争”。这个问题一定要辩证认识,不能一概而论,整齐划一。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就是发展马克思主义。这怎么都能说是经过斗争发展呢?难道说相互学习认识,继承运用就不能发展吗?当然,该斗争的还是得斗争,不该斗争的不能斗争。这个问题涉及矛盾论。“矛盾论”也要创新,过去的 “矛盾论”认为矛盾的联系都是斗争的联系,联系的结果都是斗争的结果。实际上,矛盾的联系也存在和谐的联系,联系的结果也存在和谐的结果。所以,真理不能只靠斗争来发展。哲学不能只是 “斗争的哲学”,也应该包括和谐的哲学。理论不能只是制造矛盾的理论,也应该是创建和谐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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