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的可知性,是指人的意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是可知的,并且,是已知的,以知为前提的。真理不但是可知的问题,而且是必须知、已经知的问题。真理的可知性,就是真理的可认识性。这是不可否定的结论。我们研究真理的目的,就是要让人们知道什么是真理。如果真理是“空无寂”的、无形的、玄妙得不可知的,那还研究它干什么呢?既然真理是不可知的,那么人类又创造 “真理”这个字眼来干什么呢?波普尔认为:“真理……我们也许永远不能得到它,也许即使得到了它,也不知道。”因为 “它是在我们可及的范围以外的”,“它隐藏得很深,我们不能深入其深处”。(《猜测与反驳》,第25页)
真理是可知的。真理的可知性在于真理是人的意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反映。“事实不一定是真理,但真理必须是事实”。由于真理都是事实,事实是物质运动和运动结果的真实存在。因为物质运动和运动结果的真实存在是有貌像声色的,所以是可感觉和感知的。人只要认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并正确的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就是认识真理。因为它在头脑中的正确反映就是真理。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只要这样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都会被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9页)“不可知论”否认人能认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他们认为世界是不可知的,人类理性是有限的,在感觉之外是什么也不能存在的。18世纪的休谟和康德就持这种观点。休谟认为:“客观实在是否存在的问题是不可能解决的。”他断言:“我们不仅不知道事物本身是怎样的,甚至也不知道它们是否真实地存在着。”在休谟看来,因果联系不是自然规律,而是一种习惯。他否定了事物的物质基础和因果性,因而得出 “在人的意识中只不过是一连串心理的知觉,它不能发现什么规律”的结论。列宁在 《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对休谟和康德等人的不可知论作了揭露和批判。列宁说:“当康德承认我们以外的某种东西,某种自在之物和我们的表象相符合的时候,他是唯物主义者;当康德宣称这个自在之物是不可认识的、超验的、彼岸的时候,他是唯心主义者。”(《列宁全集》第14卷,第203页)波格丹诺夫说:“没有也不可能有客观真理,真理只是,人类经验的思想形式——人类经验的组织形式。”列宁说:“波格丹诺夫对客观真理的否定,就是不可知论和主观主义……自然科学关于地球存在于人类以前的论断、是客观真理。自然科学的这个原理是同马赫主义的哲学以及他们的真理学说是不可调和的:如果真理是人类经验的组织形式,那么地球存在于任何人类经验之外的论断就不可能是真理了。”(同上,第121页)当然,真理在人的思想中时确实是一种经验的组织形式,但不讲清它是一种什么样的组织形式,或者只说它是一种经验的组织形式,就不能说明真理。因为经验不符合外界,也是经验。而真理必须是符合外界的经验。
真理是存在的,是可知的。比如:“劳动只有获得物质才能致富。否则,愈劳动愈穷。”这就是真理。这样的真理是可知的,并且是以知为前提的。不知就不是真理。一切真理都有知的性质。认识真理的可知性对于我们破除迷信,防止上伪真理的当有很大的帮助。既然真理是可知的,并且是已知的,那么我们不知的是不是真理呢?不是。任何人,只要他对那种事、那种物,那种事的规律、物的规律不认识,他就没有那种事、那种物,那种事的规律、物的规律的真理。就算鹦鹉能学舌,两岁的娃娃会背几十首诗,但他们还是没有全部对象性的真理。在认识问题上,真理是人人平等的。它不给不认识的人有真理,而只给认识它的人有真理。所以,当我们自己不认识真理的时候,不要装作懂得真理。人们上当受骗往往就是因为不懂得而满以为懂得,往往不知而为知,所以才上当受骗。通过真理的可知性认识,我们要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不要上伪真理的当。别人认识的真理我们自己不一定认识,我们自己不认识的真理跟随别人说自己认识,那是极大的错误。不认识没有什么可难为情的,所谓:“种田人识不完谷,打鱼人识不完鱼”,科学家认识不完科学,理论家讲不通所有的理论,政治家搞的不一定都是正治,那是难以避免的。盲从附和,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新中国成立后一切“左右”倾思潮、学潮、邪教的经验教训应该吸取。正如罗马尼亚人葛奥尔吉乌说的:“任何时候,人都应该做到:‘即使知道世界末日,今天也种我的苹果树’。”不知也信是迷信。迷信是不行的。迷信就是迷迷糊糊的信,不清晰的信。“迷信与无知从来是一对孪生兄弟。” (黄享 《良剑期乎断》)“迷信是恐怖、软弱、无知的产物。”(普鲁士 《腓特烈大帝》)“愚蠢的迷信就是在区区小事之中也要搬出神的威力。”(李维 《历史》)迷信不论蛮荒和文明时代,科学和信息时代都存在。原因不同,但本质相同的迷信是不可能退出人类历史舞台的。因为它与意识有关。意识的存在,与意识存在的迷信就会存在。尽管迷信的 “氢气球”被科学真理一个个击破,但科学时代的迷信还是会以它的不同形式出现。
人类要破除迷信,就得认识真理。认识真理靠真理来认识。这正如列宁说的:“自然界只有通过自然界本身才能理解。”上帝只有通过上帝本身才能理解,客观事物及其规律也只有通过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才能理解,真理也只有通过真理才能理解。认识真理就是认识被正确反映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因为被正确反映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就是真理。而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并不是那么好认识的。因而,真理是可知的,但不都是那么容易就知道的。有的 “真理不是一种铸币,现成地摆在那里,可以拿来藏在衣袋里。”有的 “真理是在漫长地发展着的认识过程中被掌握的,在这一过程中,每一步都是它前一步的直接继续。”(莱辛 《黑格尔小传》第48页)“不用相当的独立功夫,不论在哪个严重的问题上都不能找出真理;谁怕用功夫,谁就无法找到真理。”(《列宁全集》第19卷,第136页)马克思说:“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6页)真理不容易知道的原因是真理的哲学性以及真理反映对象的规律性难知。但是只要我们认识真理的物质性,把真理看成是对物质运动、联系和运动联系结果的正确反映,就容易知了。不但真理可知,整个哲学理论都得依靠真理的可知性来知。因为真理是具体的,而有的哲学反映看上去是抽象的。对抽象不抽象的哲学反映只有依靠真理来证实和认识。
真理是可知的,并且是已知的。还未知的 “真理”不是真理。“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真理。不可知的真理是不存在的。真理是物质,认识真理就是要认识物质。但是,认识真理不仅是认识简单的物体的形质,更主要的是要认识物的运动和联系及其运动和联系结果的本质。这样,才能全面的认识真理,反映真理。
真理的可知性仍然涉及对产生绝对真理、相对真理、永恒真理、瞬变真理的宇宙和宇宙间以质划分的个体物质及其规律的有限可知,还是无限可知。“有限可知”,是指可知客观存在的部分;“无限可知”,是指可知客观存在的全部。有限可知只能反映相对真理,无限可知才能反映绝对真理。但有限可知的相对真理和无限可知的绝对真理都存在永恒真理和瞬变真理,也就是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都存在永恒真理和瞬变真理。
真理以知为前提,是说真理是包含知 (认识)的。首先要知,不知的 “真理”并不是真理。这是由真理的定义决定的。真理是人的意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你认都不认识就反映,你反映的意识会是正确的意识吗?认识真理的可知性和以知为前提可以使我们防止上当受骗。凡是我们自己不知的,都不要认为我们自己掌握着真理。这样,就能防止我们的行为出错。
认识真理虽然要认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但认识真理和认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是有区别的。真理是已经被正确反映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所以,它已经包含正确的认识和意识在内。认识已经包含正确认识和意识的真理是容易的,因而是可认识的。相反,人们对客观存在的事物及其规律,有的是不能认识的。这点,我是 “真理是可知的”的 “真理可知论”者,但也是 “不可完全彻底的认识世界”的 “不可知论”者。我认为,过去对赫胥黎等人断言 “人的认识能力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及发展规律”的批判是正确的,但对 “否认彻底认识世界的可能性”的 “不可知论”的批判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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