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是反映和被反映构成的,检验真理要检验反映和被反映。检验反映特别要检验理论,因为理论是反映的重要手段。理论都讲不通,实践理论的实践就难行得通。理论有 “言论”和 “文论”之分,理论活动和理论结论之分。言论和文论,理论活动和理论结论都很重要。不检验不能认识理论反映什么。比如:“矛盾论”“论矛盾”“实践论”“论实践”“种菜”“菜种”等这些,不检验你知道反映什么?历史上专门说明检验理论的文章我只知道王充的 《论衡》。《论衡》是书名就讲清检验理论的。但历史上论述检验理论的说明可不少,凡论都不能不包含检验的内容。荀况说:“凡论者贵其有辩合,有符验。”(《荀子·性恶》)韩非认为:“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奸劫弑臣》),“循名而责实”(《定法》)。其中,“论”“名”“言辞”都指的是理论。理论是思想反映。理论正确,是思想正确;理论错误,是思想错误。哲学真理的反映不只是理论,更不只是反映哲学的理论。当然,哲学真理的理论反映比什么反映都深刻、明确。因此,哲学真理的理论反映十分重要。它反映着人们认识世界,创造世界的主义、思想。对于反映哲学的理论,它揭示了人类思维与思维对象的关系,解决了这个关系引起的真理错误问题,使人们能够更好地认识世界来为人类服务。理论是对“理”的论述。对 “理”的论述就是对规律的论述。刘勰在 《文心雕龙》中说的 “圣哲彝训曰经,述经叙理曰论”,“理形于言,叙理成论”是正确的。我们已经说过,“理论”有两个定义:一个是指讲理,论述规律的活动;一个是讲理和论述规律的结论。对规律的论述包括确定理论论述的规律是否是事物联系和联系结果的规律,事物的运动、联系会产生什么规律的论述等。理论不是对规律的论述,就是错误的论述规律。错误的论述规律,就是把不是规律的当成规律,说 “是规律”;把是规律的不当规律,说 “不是规律”。比如把不是马列主义原理的说是 “马列主义原理”,不是阶级斗争规律的说是 “阶级斗争规律”。“物质运动快就时间倒流”“今赴越而昔到”,这些是规律吗?检验理论,就是检验这些是不是真正的规律的 “理论”。
不论从讲理的活动和讲理的结论讲,理论需要思维和思维指导下的语言、文字和其他行为作出反映。因此,理论包括思维、语言、文论和理论活动的范畴。这些范畴内的活动和结论因为都是人的反映,都可能存在正确和错误。所以,为区别正确和错误,必须检验。检验理论就是判断语言。判断语言的能力,就是检验真理的能力。检验真理主要检验理论的言论和文论,但绝不是只检验言论和文论。检验言论和文论不只是检验言论和文论与对象的一致,还要检验作出言论和文论的人的目的、动机——意识。否则,判断力再强,也难免错误。实际上,认识和理论是否正确都涉及真理。所以,检验真理也涉及检验理论,特别是检验由实践产生已经脱离实践的理论结论。但检验真理是否只是检验理论呢?根据原来的错误,我们不得不谈这个问题。
理论是人的意识反映,是人用语言文字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和非客观非事物非规律的摹写。理论是哲学真理的主要反映手段。哲学真理的作用和力量主要是理论的作用和力量。理论是用来指导实践的。理论的巨大作用是指挥人的头脑,并通过指挥人的头脑来指挥人的肌体活动。哲学真理要起作用和力量,必须有强而有力的理论支持。理论有正确的理论和错误的理论。正确的理论是真理。错误的理论是谬误。谬误是没有对象的空洞理论。毛泽东说:“空洞的理论是没有用的,不正确的,应该抛弃的。”(《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17页)实践要正确,必须被实践的理论正确。因此,检验真理必须检验理论,看理论是真理还是错误。检验理论反映的真理必须用理论来检验。这也是不可否定的定论。但是,检验真理只是检验理论吗?根本不是。因为真理是人的意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所以,检验真理应该包括真理的整个构成内容,即人的意识反映和被反映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等,绝不只是检验理论。除了检验理论,还包括检验未反映成理论的意识——目的和动机。人的意识是多种多样的,目的不同,动机不同,意识也就不同。不同的目的、动机并不都是用理论的形式来反映,而是用不同的形式来反映。比如:人的身体动作的反映,人借助反映工具 (如录像、电视、电脑)的反映,这些反映就不是用理论来反映。难道我们检验真理能放过这些反映而只把检验的对象定为理论吗?电影、电视、电脑,特别是现在利用高科技转载的人的意识的反映形形色色、太多太多。虚拟世界的真实杀戮在不断进行,他们都不一定是对理的论述。不是对理的论述就称不上理论。对这些不是理论的意识反映载体转载的反映也可不检验吗?不能。因为它们存在的正确和错误也必须检验。否则,错误也会危害社会。所以,检验真理绝不仅仅是检验理论,更需要检验首先与理论无关的反映。有时检验实践,也不是检验理论。检验理论的对象,也不是检验理论。但是,不是检验理论的真理最终也是检验理论,靠理论来检验理论。因为检验语言文字反映外的行为和行为结果是否是真理,也只有通过理论的形式来检验。否则,就没有什么办法检验。所以,检验真理最终是把理论作为检验对象来检验,用理论检验理论,用正确理论作标准检验。
理论一旦流传,就起着鼓动的作用,不是起这方面的鼓动作用,就是起另一方面的鼓动作用。为了保证理论起为绝大多数人利益的作用,理论必须作为检验真理的检验对象。理论作为检验真理的检验对象,它除了理论时与其所理论的内容本身是否相符合外,还因为有的理论会由于理论对象 (被理论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事过境迁、瞬息万变不再与理论结论符合。所以,对理论的运用,在运用前一定要检验。检验理论由于还是用理论判断理论的方法,所以,理论检验理论的过程经常反复出现。理论不但检验理论,正确的检验还运用正确的理论作标准来检验。这似乎是奇怪的,其实这是真实的。比如学生论证了 “1+1=2”的十进制数学真理,老师检验学生论证用的还是这套论证的理论。并且,检验论证的标准用的还是这个真理。过去认为,用理论检验理论是唯心主义。其实,这是过去不认识检验标准,错用标准的缘故。如果标准正确,决不会存在唯心主义。
正确的理论,即名副其实的理论。名副其实的理论必须检验名与实。从理论方面讲,“名”是言论和文论,即语言和文字;“实”是语言和文字所代表的实际内容。不理解这一点,就不能认识理论的检验。不能认识理论的检验,就不能认识检验真理。因为,检验真理最终公开检验的是理论。检验理论最终是检验真理。法院的审判程序非常明显的反映了这一观点。检验谁有理谁没有理必须检验事实,这种对事实的检验最终是在检验原告、被告的理论上进行的。通过检验名实之后的比较来认识真理,坚持真理。因此,检验真理不只是检验理论,但最终公开检验的是理论,即任何反映如果搞不清是真理还是错误时,就用理论来检验理论。看理论是否是正确的理论,即是否是符合现实的理论。
检验理论包括检验反映方的思想、言论和文论。反映方的思想、言论和文论都属于理论的范畴、检验的对象,并且,这个检验对象包括一切人的思想、说的话、写的文章。为什么思想、言论和文论,人说的话、写的文章都属于理论的范畴呢?因为一切思想、言论、文论、人说的话都不外乎对理的论述,产生理论。古人就认为 “谈,语也。语,论也”。是一组递相为训的近似语素,他们的区别段注作了深入的辨析:“谈者,淡也。平淡之语也。与人相答问辩难谓之语。”论,以仑会意。仑部曰:“仑,思也;理也。”凡言语循其理,得其宜,谓之论,“议者,谊也。谊者,人所宜也。言得其宜谓之议”。(《汉字学初探》,第280页)可见,一切言论、文论都存在规律 (理)。言论和理论是不可完全分割的。刘勰在 《文心雕龙》中把 “论”和 “说”归于理论,古人把一切言论、文论都归属于理论的原因有两点。一点是任何言论、文论都有规律 (理),一点是一切言论、文论都为了论述规律 (理)。对理论 (包括 “说”)这个反映的检验,首先得检验想的是什么、说的是什么、写的是什么,即说的和写的反映什么。搞清反映后,用被反映的来与反映比较。比较结果反映和被反映相一致的是真理,不一致的是错误。如果不能比较证明反映是否与被反映相一致的,只能做 “不可比较”和 “不能确定反映和被反映是否相一致”的定论处理,而不是盲目地实行和履行反映要求做的事。
理论是通过理论来证明的。理论的证明包括理论对象的证明。理论是哲学的重要反映,没有理论就没有哲学。因为理论是通过真理 (正确理论)来证明的,所以,正确的理论是真理和真理的标准。理论是实践的眼睛,是政治的手段。没有实践的眼睛,没有理论,就没有政治。正确的理论——真理,是政治的游戏规则。因此,检验真理必须检验理论,但不单检验理论,还需要检验理论的对象——被理论,看理论和被理论是否相符合,是否是真理。除此之外,检验真理还要检验实践。不只是检验真理的实践,包括一切实践都必须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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