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是人的意识对客观事的反映、物的反映、事的规律的反映和物的规律的反映四个方面的反映。从这四个方面讲,检验真理并不是只检验规律,它还包括检验事和物的检验。但由于事是物的运动和运动结果,规律是物的运动产生的联系和联系结果。因此,归根结底,反映还是物的反映、对物的反映。检验也就是对物的检验,对规律的检验,也就是检验真理最终检验物,检验物的存在、运动和联系的检验。当然,凡物都是联系,凡联系都是物。物质是联系,也是联系的结果;是联系和联系的结果就是规律。因此,检验物也是检验规律。这就是王充 “验之以物”的道理。过去人们由于受封建迷信宣传的影响,不认识这个道理。因此,在人们的心目中,总是认为真理是非物质的;规律是“形而上学”的,即物质形体之上的、脱离物质的、非物质的。这样,由于人们无法对非物质的东西进行检验,也就谈不上对真理的检验。但毕竟还是要对这些错误反映进行检验。
关于检验真理是不是只检验规律,甚至是不是检验规律的问题,实际是解答真理定义中的 “人的意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的 “及其”两字问题。有一次我们在谈及真理的检验时,我指着面前的树说:“真理就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比如:‘这是一棵树。’我说的符合客观存在的这棵树,所以就证明我说的正确;我说的是真理。是不是真理,就用我说的话与这棵树比较,比较一致就是真理。”当时在场的有个国家公务员说:“你说的不是真理,也不是检验真理。”我问他:“为什么不是真理,也不是检验真理?”他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真理,什么是检验真理,反正你说的不是真理,也不是检验真理。”有个老师说:“真理的标准是实践,实践的过程就是检验的过程,实践就是检验真理。”当问他 “什么是实践,实践怎么检验真理”时,这个老师也无法回答。这说明,真理的检验并不是人人理解的问题。
实际上,检验真理是检验规律,但规律最终是事物的规律。事物之外的,脱离事物的,非物质的规律是不存在的。规律是事物联系及联系的结果。所以,检验真理就是检验事物联系及联系的结果。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可检验的了。因为 “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原因”(黑格尔)。相互作用,就是规律的作用。规律的作用已经是事物的终结原因。恩格斯说得对:“我们不能追溯到比对这个相互作用的认识更远的地方,因为正是在它背后没有什么要认识的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52页)离开检验事物及事物运动联系和结果的检验,就休谈检验真理。因为那一定是空洞的,非实际的,欺人之谈的 “检验”。
规律由于是事物的联系及联系结果,所以规律是物质。但规律有规律的质,规律的质区别不同的质。所以,检验规律的质又区别于检验其他物的质。区别检验事、检验物、检验事的规律,检验物的规律是很容易区别的。只要区别出是反映事或物,还是反映事或物的联系,就可以区别出反映属于反映什么的反映,区别出反映什么的反映,就可以确定检验属检验什么的检验。“牛”是不是牛?“树”是不是树?这很容易检验。这只不过是对牛和树这两种物的判断、质测。如果给牛和树加上其他内容的反映,就是涉及规律的反映,比如:“前面有头牛”和 “后面一棵树”,这就不只是反映物,而是反映规律。因为 “前面”与 “牛”,“后面”与 “树”都产生了联系。联系就是规律。因此,凡反映涉及两种 (件)以上事物联系的都是反映规律的反映,并且,凡语言、文字反映都属于反映规律的反映。因为语言、文字总是用联系结果的名称、代号来反映。因此,它们都属于反映规律的反映。因为用语言、文字作为事物名称反映的事物也是规律。规律是包括联系结果——事物的。检验事物也属于检验规律的检验。
严格地说,日常生活中只单独地反映某一种事物的情况是很少很少的。一般情况的反映都涉及两个以上的事物。所以,检验真理一般都涉及检验反映对象的规律。另外,因为真理是由反映和被反映构成的,因此,检验真理毫不例外的要检验反映和被反映所联系的规律。所以,检验真理都是检验规律的。但从检验反映对象时讲,只是检验物,这要具体情况具体来看。因为物也是规律的一部分,也属于规律。检验物也是检验真理。这一点应该认识清楚。总之,检验真理就是检验规律。因为规律才是理。检验真理不检验规律怎么能叫检验真理呢?但规律都要涉及引起规律的事物。没有事物的规律是没有的。而有的检验只检验反映的物,但都与真理有关,因为真理也包括人的意识对物的正确反映。事物也涉及规律,没有物的规律是没有的,没有规律的物也是没有的。所以,检验真理是否只是检验规律,要从检验的具体反映和被反映上来辩证的认识。不要认为检验事物就不是检验规律和真理,检验规律和真理就不检验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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