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照恩格斯、列宁的真理观,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都被他们的定义和标准否定了,根本就不能达到他们认为的 “绝对真理”和 “相对真理”。如果按照狄慈根的 “绝对真理”,那么,那样的“绝对真理”是人不可能拥有的,而人拥有的相对真理包含了错误、谎言、虚伪。宇宙万有的 “万有”作真理,违背客观真理的客观真理标准。因为它不客观,不真也不理,谁也无法运用这样的标准来确定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所以,狄慈根也不承认人能掌握绝对真理。他用画家绘画的例子来说明人不能得到绝对真理。那么,狄慈根是否能够得到相对真理呢?不能够得到。他只能够得到宇宙万有中的包含虚伪、谎言、假象在内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而他得到的这些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还不是真理。原因是他把一切宇宙中的包括错误的事物都看成是合理的,是相对真理。所以,他得到的正确也是相对真理,错误也是相对真理。狄慈根的真理和错误没有区别。而我的检验真理程序首先要确定真理,然后用真理作标准比较确定真理。这个程序狄慈根也是这样认为的,只是他确定的真理与我定义的真理不同。他确定的真理缺少反映部分。标准不一样,检验的结果就不一样。我定义的真理不是错误,错误不是真理。有的真理不能完全排除错误,所以就叫它 “相对真理”。如果能完全排除错误,是完全正确的就叫 “绝对真理”。这样,我们一定要注意检验真理中用真理作标准检验的这一过程。不认识这一过程就会犯严重的错误,得不到真理。这个过程,最关键的就是思维的过程。思维用充实的脑袋掌握真理的标准检验真理。否则,像用空无一物难以站得笔直的袋子作笔直的标准一样,用没有标准的行为作标准检验真理是无法检验的。
马克思认为,检验真理就是要用真理作标准,按真理去检验,从而得到正确的真理 (见 《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第6~9页)。但是这些结论与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的观点不一致。与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的观点不一致,就存在能否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真理,用真理作真理标准检验真理的问题。这个问题,提出了一个为什么用真理作真理标准检验真理是一个坚持真理的过程的问题。这个问题,需要大家深入研究。按马克思主义观点,用真理作真理标准检验真理是一个坚持真理的过程。坚持真理的过程,实际就是用真理和正确理论规范真理的过程。这个观点的论据,马克思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讲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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